<$[信息内容]>beginZJEG_RSS.content.begin
拟对泰兴市汇盛工艺品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略)
建设单位:(略)
基本情况:(略)
公示情况:(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落实雨污分流。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周边农户运作水肥,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喷漆房废气经水帘除雾机+喷淋塔+挡水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略)米高排气筒DA(略)排放。经预测,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1标准;
未捕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的修边打孔粉尘、焊接粉尘、喷砂粉尘、抛光粉尘、拉丝粉尘、喷漆房未捕集的漆雾、颗粒物,烘干废气,颗粒物的厂界预测浓度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3标准,VOCs厂界预测浓度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略)/(略)-(略))表2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3、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边角料、可回收利用的粉尘、废钢砂作为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喷淋废液、清洗废液(含废渣)、水帘除雾废液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略)
地址:(略)
邮编:(略)
听证告知:(略)
ZJEG_RSS.content.end<$[信息内容]>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