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报告书》,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一)拟建项目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相关法定规划
祥云财富工业园区现有规划及规划环评明确:(略)
(二)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1.《报告书》中部分危险废物(如HW(略)、HW(略)、HW(略)、HW(略))采用安全填埋处置,不符合《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略)-(略))附录中“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适用表”内容,部分危险废物(如HW(略)、HW(略)、HW(略)、HW(略))具有反应性和易燃性,采用安全填埋处置不符合《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要求。
2.地下水影响预测相关参数和预测结果需认真校核。
3.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略)-(略))中5.2条要求,需对目标产物能够成为替代原料产品的标准进行调研,并补充完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相关内容。
4.环境风险防范应参考国内类似危险废物环境事件经验教训,分析原因并提出针对性措施,重点说明风险情况下对海稍水库的影响和相应防范措施;明确环境风险三级防控的具体内容,补充与工业园区风险防控衔接以及应急联动等内容,如园区是否具备事故池等。
(三)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缺陷
1.申请材料中引用的(略)年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危险废物产生量、处置能力缺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危险废物综合焚烧、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填埋等数据与现有情况不符,需进一步调查核实更新已有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情况,细化拟收集处置利用危险废物的范围和数量。
2.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中,张贴公示信息图片与本项目内容辨识度不高,南厂区建设危险废物柔性安全填埋场与报告书中建设刚性安全填埋场不相符。
3.申请材料中安全填埋工业危险废物2万吨与祥云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投资项目备案证》中的安全填埋4万吨不相符。
4.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重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退役费用预提和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符合性分析不明确。
5.申请材料对是否属于《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中的重点行业未明确。
6.环评单位需要认真校核报告书存在的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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