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落实节能、节水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给排水系统。本项目废水包括冷却塔定期排水、喷淋废水、清洗甩干废水、污水处理站外排废水、食堂废水。清洗甩干废水、冷却塔定期排水、喷淋废水、初期雨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约(略)%回用于塑料废塑料薄膜清洗不外排,其余(略)%作为污水处理站外排废水与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的食堂废水一并接管进入青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在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收集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排放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破碎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略)m高排气筒排放,一期项目成型挤出有机废气(2#、3#、4#造粒车间及5#塑料管道及管件加工车间)收集经“喷淋+干燥+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略)m高排气筒排放,二期项目成型挤出有机废气(5#塑料管道及管件加工车间、6#造粒车间)收集经“喷淋+干燥+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略)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食堂专用烟道排放,加强环境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以上废气污染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中的标准限值,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中的标准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略)-(略))中表A.1规定的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略)-(略))的要求。
(四)合理布置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的3类标准。
(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废的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要求,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按照应急管理部门要求办理安评等相关手续。
(六)针对项目可能发生的地下水污染,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做好危废库、污水处理站、生产车间、原料仓库等地面防渗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七)《报告书》提出全厂以2#造粒车间、3#造粒车间、4#造粒车间、6#造粒车间、5#塑料管道及管件加工车间和破碎区边界分别向外设置(略)m的卫生防护距离,污水处理站边界向外设置(略)m的卫生防护距离,现防护区域内不得有环境敏感目标,以后该范围内禁止建设居住点、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
(八)充分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在使用或贮存化学品的所有区域进行防渗处理并设置围堰,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制定有针对性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防止生产储存及装卸输送过程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九)加强原有项目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规范处置、达标排放。《报告书》提出的“以新带老”措施,列入本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内容。
(十)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略)](略)号)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监测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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