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环审批〔(略)〕(略)-(略)号
项目代码:(略)
扬州德力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仪征分公司:
你单位委托扬州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审查,批复如下:(略)
一、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在项目符合仪征市新集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产业发展规划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评价结论。项目建设地位于仪征市新集镇八桥工业集中区,租赁扬州乐丰工艺品有限公司闲置厂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略)吨塑料制品的生产能力。
二、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建设单位须逐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选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及设备,落实节能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在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排放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挤塑、打样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略)m高排气筒排放,混料、破碎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略)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中的标准限值。加强环境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项目厂界废气污染物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厂区内VOCS无组织监控点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略)-(略))要求。
(三)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规划建设给排水系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实康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合理布置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2类标准。
(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贮存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的要求,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须规范处置。
(六)《报告表》提出本项目分别以混料车间、挤塑车间和白油储罐边界向外设置(略)米的卫生防护距离。现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在其范围内禁止建设居住点、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
(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充分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措施,制定有针对性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确保环境安全。
(八)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略)](略)号)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略)号)等相关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监测等事项。
三、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核定为:(略)
(一)大气污染物:(略)S≤0.(略)吨、颗粒物≤0.(略)吨。
(二)水污染物(接管考核量):(略)3-N≤0.(略)吨、TN≤0.(略)吨、TP≤0.(略)吨。
(三)固体废物:(略)
四、你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略)](略)号)建立环评信息公开机制,高度关注并妥善解决公众反映的本项目有关环境问题,履行好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
五、公司应对污水处理、粉尘治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六、本项目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略)]4号)对环保设施进行验收并做好信息公开,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七、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依法报我局重新审核。
扬州市生态环境局
(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