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规划概述
规划范围:(略)
产业定位:(略)
规划期限:(略)
基础设施规划:
①给水工程规划:(略)
②污水工程规划:(略)
③电力工程规划:(略)
④供热工程规划:(略)
⑤环境保护规划:
大气环境:(略)
地表水环境:(略)
声环境:(略)
固废处置:(略)
2. 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
本次监测点位为同胜村、石桥村,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甲苯、硫酸雾和氯化氢的监测值均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略))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计算标准且满足参考标准限值。总体来说,园区现状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要求。
(2)地表水环境
双龙港断面W1、W2、W3的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石油类、镍和甲苯指标均符合III类水体功能标准。长江断面W4的pH、氨氮、石油类、镍和甲苯指标均符合II类水体功能标准,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总磷指标超II类水体功能标准。
(3)地下水环境
评价范围内共布设3个地下水水质及3水位监测点。由监测结果可知,区域地下水中硫酸盐、pH值、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砷、汞、六价铬、铅、氟化物、镉、铁和总大肠菌群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略)-(略))中Ⅰ类标准;氯化物和氰化物能达到Ⅱ类标准;氨氮、总硬度、锰、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和镍能达到III类标准。
(4)声环境
区域村庄和居住区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2类标准;办公和工业区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3类标准;道路交通干线两侧(略)米区域内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4a类标准。
(5)土壤及底泥环境
本次设置了2个土壤监测点,由监测结果可知,T1和T2土壤监测点的所有指标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略)-(略))相应的用地筛选值。
八桥污水处理厂排口底泥中监测项目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略)-(略))中“其他”用地筛选值。
3. 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1)大气环境:(略)
(2)地表水环境:(略)
(3)声环境:(略)
(4)地下水环境:(略)
(5)土壤环境:(略)
(6)固体废物:(略)
4. 规划方案综合论证
园区产业定位、选址、目标、规模与《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略)-(略))》《江苏省主体功能区划》《江苏省扬中市南部新城总体规划((略)-(略))》《扬中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略)-(略)年)》等规划中的相关内容基本协调。与《扬中市城市总体规划((略)-(略))》不协调,经过与国土部门的沟通,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正在编制过程中,本次规划用地功能已按照最新的国土空间规划要求进行布局。园区应与规划部门沟通,将园区用地纳入下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调整范围。
本次规划的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内容与《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略)〕(略)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略)〕(略)号)、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等相关内容协调。
5. 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
(1)加强与上位规划的协调性;
(2)加强现有敏感目标拆迁安置工作;
(3)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4)优化生态空间布局及隔离防护。
6.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落实本报告要求的优化调整建议、污染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保证园区周边及区内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的前提下,二桥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从环保角度论证可行。
7.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可能受到二桥工业集中区发展影响的区内及周边地区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对《二桥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认为规划实施所在地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规划实施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园区布局是否合理等;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8.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1)规划组织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E-mali:(略)
8. 征求意见的范围
可能受到园区发展影响区域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
9. 公示方式及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的(略)个工作日内。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略)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