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就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勘查院方城县青山透辉石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向公众公开相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矿区位于方城县四里店乡神林工业小区北约3km,矿区由(略)个拐点组成,面积0.(略)km2,区内查明和圈定K1一个矿体。设计开采规模:(略)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环保主管单位审查批复。
2、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在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对项目建设地相关环境概况进行详细实地踏勘,根据相关规划以及项目其它相关资料,辅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导则要求,分析预测项目在建设期及营运期对各环境要素及敏感目标的影响,同时收集相关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合理可行的减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预防、控制和管理措施。
三、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略)
通讯地址:(略)2单元(略)室
联 系 人:(略)
邮箱地址:(略)@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即您认为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将对您的居住环境和当地环境所造成的影响的意见,和减轻影响应采取的措施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充分了解当地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完善评价报告书,减轻工程带来的影响,维护公众的利益。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形式和时间
公众可以在公示发布后通过电话、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链接:https:(略)
八、项目公示期限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略)
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勘查院
(略)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