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食为天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略)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略)(略)年7月10日
联系电话:(略)-(略)
地 址:(略)生态环境分局3楼行政审批股
项目建设地点:(略)(略)#厂房
项目建设单位:(略)
环评单位:安徽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略)(略)#厂房新建“安徽食为天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略).6m2作为本项目生产及办公场所,新加坡(南聚)食品产业园(略)#厂房未租赁前一直为空置厂房,厂房内主要布设速冻食品生产线,内置上浆机、切片机、上面包屑机、油炸机、斩拌机、真空搅拌机、真空滚揉机、合力叉车等设备,项目运营后将实现年产速冻肉制品(略)吨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油炸过程中产生的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通过(略)m高DA(略)排气筒高空排放;蒸汽锅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通过(略)m高DA(略)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臭味的池体密闭,部分设置玻璃钢集气罩,收集后恶臭气体进入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处理后经(略)m高DA(略)排气简排放。
本次项目经以上环保措施有效处理后,油烟废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略)-(略))中2.0mg/m3浓度限值要求。锅炉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及皖大气办【(略)】5号要求;污水处理站氨和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和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可以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料清洗、解冻、设备清洗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采用“隔油池+气浮+ A2/O+消毒池”处理后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3中肉制品加工类别三级标准进入舒城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项目在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废水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区域水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3)声环境影响分析: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等机械设备噪声,在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震、消声、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运营期各厂界噪声排放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略)废油脂、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材料及员工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废,经收集后集中存放于规范化一般固废储存场所,废包装材料定期资源外售,鸡肉边角料、废油脂、污水处理站污泥以及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综上,项目生产过程中各固废经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均得到合理的利用和处置,不会对外环境造成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