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好水生生态保护工作。严格落实生态流量保障措施,确保下游生态、生产、生活等用水需求。按要求制订下泄流量环保调度方案,严格落实生态流量下泄措施。完善生态泄水建筑物建设,建立坝下生态流量在线自动监测系统。依法承担电站建设和运行造成对鱼类影响的责任,积极采取鱼类增殖放流等补救措施。 (二)做好陆生生态保护工作。严格落实水土保持工程和植物措施,重点对渣场、料场、临时施工占地区、施工道路及其影响区和电站建筑物占地区进行水土流失防治。渣场应做到先挡后弃,工程弃渣应运至规定的弃渣场,不得向河内弃渣。施工过程中如发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移栽等保护措施。收集和存放施工区表土,施工结束后及时用于施工迹地的回填等生态修复工作中,植被恢复优先选择当地适生植物,对占用农田的临时占地须进行复垦。 (三)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初期蓄水前,做好淹没区清理工作;蓄水后,应严格落实水土流失治理、削减和控制库(周)区污染负荷等措施。电站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田堆肥使用,不得向水域直接排放,严禁在库区水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确保库区环境安全和下游用水安全。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电站格栅打捞垃圾、发电机废油等。发电机废油、含油污泥及变压器废油等属危险废物,应设置危险废物收集桶以及危险废物暂存间临时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电站格栅打捞垃圾定期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采取优化总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音、隔声、减震等措施,同时搞好厂区的绿化美化。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针对水电站建设和运营中易发、常发的各类情况,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与当地政府部门、沿岸取水单位等的相关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加强各类废油和漏油的收集,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确保区域生态环境和供水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