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食堂原拆原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由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我局现已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申请。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略)
建设项目概要:(略)2,新建食堂建筑面积为(略)m2,建成后可容纳(略)人单位员工就餐,不对外营业。总投资(略).5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施工期主要有施工废水、噪声、扬尘、弃土(渣)等;营运期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厨房油烟废气等;水污染物为生活污水;噪声主要为中央空调机组运行噪声等;固废为生活垃圾。
在各类气象条件下对环境影响贡献值均低于评价标准限值,各敏感点的预测浓度均满足评价标准要求,本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污、废水经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处理系统接管至中心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瓯江。
项目建成后噪声源经计划实施的降噪减振措施后,预测点噪声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不会对区域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项目产生固废经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现场洒水抑尘,以减少扬尘对环境影响;施工期生活废水经预测处理统一排入当地已有的污水处理系统,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回用;施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弃土部分回填,其余运至指定消纳场处置。
施工期噪声:(略)
运营期生活污水采用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处理系统,厨房油烟通过单独设置的油烟竖井至楼顶排放,对中央空调机组加固减振等措施以降低噪声源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经治理后各污染物能够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排放。
四、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略)
联系人:(略)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略)
联系人:(略)
六、公示期限、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如需了解该项目环评详情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如有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略)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略)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