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①根据耕地和林地受影响程度的不同进行补偿和恢复治理;
②对因矿井建设而裸露的土地采取绿化措施,绿化树种选择当地易于生存的树种;
③对矿区范围内蔡家坪、潘家院子、黄土破南部设监测点、进行变形监测;
④对(略)采区内的瓦窑村北部7户散户实施搬迁安置至福平新村。
(2)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完善抑尘和矿井水处理措施,减少排放对周边土壤影响;对工业场地周边开展耕地跟踪监测。
(3)水污染治理措施
①利用副斜井北侧已建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规模(略)m3/d),采用“混凝沉淀+消毒”工艺,出口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②利用现有工业场地西侧已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略)m3/d),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消毒”工艺;
③利用矿井水处理站北侧现有容积为(略)m3的事故池,在此基础上扩建,扩建后总容积为(略)m3,管道及水泵连接矿井水处理站;利用现有容积为(略)m3的生活污水事故池,在此基础上扩建,扩建后总容积为(略)m3,管道及水泵连接生活污水处理站。
④排水管线采用hdpe管,长(略)m,排放至皂威河,排污口规范设置在皂威河边(地理坐标e(略).(略)°、n(略).(略)°);
⑤利用工业场地已有初期雨水收集池,位于储煤棚东侧,容积约(略).4m3,设有水泵及管道连接矿井水处理站。
(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矸石转运棚和储煤棚采取了密闭蓬盖、四面围挡及喷雾洒水设施,采用喷雾洒水降尘可有效减小降尘量。皮带机、转载点等煤尘较大处设置喷雾洒水装置;转载点降低装、卸煤时的落差;汽车运输装卸过程采用喷雾洒水防尘措施。供热方式采用太阳能和空气能热泵供热。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禁止坑木加工、机修设备夜间运行;高噪声设备压风机、坑木加工设备、机修设备等置于室内(建筑隔声),风机安装消声器、扩散塔、基础减震,并采取建筑隔声;已在风井场地东侧厂界处建设有隔声墙,并安装有金属微孔型隔声屏障(长(略)m,高(略)m,宽(略)cm);已将安置点风井口正对的两间房屋功能调整置换,用于煤矿办公使用;同时加强了对安置点的绿化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建议不在(略):(略)次日6:(略)运输,车辆超速超载,在运输道路沿线居民点区段两端设置限速、禁鸣标志。
(6)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矸石应做好综合利用工作,工业场地产生的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污泥集中收集后委托双河乡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矿井水处理站煤泥经自然晾晒干化后,与原煤一起外售;设置一个专门的废机油暂存间,将废机油收集于油桶中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中,用于矿山钢丝绳的润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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