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株洲南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公司”)现有工程租赁湖南三林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株洲市渌口区龙船镇花石村的部分厂房,利用含丁醇残液加工生产浮选剂系列产品,主要原料含丁醇残液(HW(略) (略)-(略)-(略))来自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略)年,原省环保厅对工程环评予以了批复(湘环评〔(略)〕(略)号),经营许可证核定工程综合利用含丁醇残液的总量为(略)吨/年。拟建项目计划投资(略)万元,将现有工程搬迁至湖南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南洲新区标准厂房(一期A1#栋)内,项目搬迁后,年利用醇类残液(略)吨,年生产浮选剂(略) 吨。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湖南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南洲新区用地规划要求,根据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环评报告书分析结论和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的预审意见,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厅拟同意项目建设。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对物料和产品在周转、存储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略)/(略)-(略))外排;无组织有机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略)-(略))标准要求。
(二)做好工程废水污染防治。项目生产废水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三级标准后,排入渌口经开区水质净化中心进一步处理。
(三)落实工业固废管理措施。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要求与措施,做好原辅材料、危险废物的分区贮存,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及(略)年修改单标准要求建设危废暂存库暂存,不得在厂房外设置危废存放场所,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及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及其修改单要求管理。
(四)加强噪声控制管理。做好高噪声设备的减振、设备间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设备作业时间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3类标准要求。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收集系统,按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的规定,加强对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的预防,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泵、吸油毡等应急物资,在储罐区设置容量大于储罐容量的围堰并做好防腐防渗处理,确保在事故风险、环保措施失效、管控措施漏洞等非正常情况下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及成品不直接排放进入周边水体。
(六)本项目厂房外设置(略)米的环境防护距离,当地规划部门要严格控制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用地规划,在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新建医院、学校以及集中居民区等对环境敏感的建筑物。
(七)南方公司与湖南三林新材料有限公司双方应就现有场地的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工作明确责任,若经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认定为污染场地的,双方还应就场地治理修复工作明确责任,并确保现有场地不遗留环境问题。
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0.(略)吨/年,氨氮0.(略)吨/年,挥发性有机物0.(略)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