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公司:
为推进龙门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宅改国家试点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全县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全面摸清农村宅基地规模、布局、权属、利用状况等基础信息,建立农村宅基地数据库,编制农村宅基地数据台账和利用现状图等调查成果,为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提供基础数据支撑。现向社会第三方公司对龙门县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项目进行询价,以作参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调查内容与范围
(一)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的基本内容包括农村宅基地规模、布局、权属和利用状况四类指标。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用于建造住宅及其生活附属设施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
(二)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以行政村为单位覆盖整个县域范围,开展对每宗农村宅基地位置、图形、面积、权属和利用状况等信息调查。根据“填平补齐”的原则,充分利用已有数据成果,补充调查缺少的数据,涉及空间图形数据缺少的采用图解法补充调查,属性数据不齐全的采用实地调查的方法补充相关材料。
(三)调查数量
本次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需在房地一体数据的基础上完善相关空间数据,对属性数据进行补充完善;对空间信息缺失的宅基地,需要利用图解法先完成空间数据采集的基础上完成属性数据的调查工作。
(四)成果内容
按照国家统一数据转换与汇交标准,汇总共享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等现有数据与资料;在没有共享数据的区域,综合应用遥感、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补充调查农村宅基地的位置、面积、权属及利用状况等,完善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将汇总共享和专项调查数据成果汇总整理,形成完整的农村宅基地数据库,并编制农村宅基地数据台账,绘制利用现状图件,最终形成一整套宅基地调查成果资料,包括影像、图件、表格、文字报告等成果。
二、服务期限:(略)
三、报价公司资格
(一)资质要求
1.需取得合法的相应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服务资质的公司,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截至(略)年5月),有从事农村宅基地基础数据调查经验,具备相应的工作成功案例;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近3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或未受到行业处分;
4.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公司需提供的资质证明条件
1.法定代表人资质证明文件或其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4.其他证件;
5.以上材料请加盖公章。
四、材料提交要求
凡有意报价者,请于(略)年5月(略)日前把报价材料邮寄到龙门县农业农村局提交材料,预期不予受理。(地址:(略)
五、其他信息
咨询电话:(略)
龙门县农业农村局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