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
4.供应商要求:
(1)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行业资质。
(2)同一集团内以及有隶属关系的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同一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存在下述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
(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4)“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携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资质证书(原件),网上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四个网站),以上所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前来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