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南航吉林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医用氧气进行询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略)
1.2 项目编号:(略)
1.3 项目类别:(略)
1.4 资金来源:(略)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瓶) | 计量 单位 | 报价上限 (人民币元,含税) | 价格占比 | 预算上限 (万元人民币,含税) |
1 | 医用氧气 | 1 | 瓶 | (略) | (略).5% | 6.(略) |
2 | 场地及充氧设备使用费 | 1 | 次 | (略) | (略).5% |
医用氧气服务标准 | 1.医用氧气的充装费用涵盖甲方所有飞机氧气瓶型号,对于瓶体差异费用不变。 2.场地及充氧设备使用费应包括:(略) 3.乙方提供的医用气体必须符合药监局颁发的药品生产标准。 4.医用氧气税率为(略)%,场地及充氧设备使用费税率为9%。 |
注:(略)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金额和数量为预估数据,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并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固定单价不再进行相应调整。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限:
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1 | 医用氧气 |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南航吉林分公司飞机维修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甲方实际需求,在甲方提出需求后(略)小时内完成飞机氧气瓶的充装工作。 |
1.7 合同期限:(略)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中国建设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略)
2.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状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注意:(略)
2.3供应商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或经销商,若为制造厂家,其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该询价项目;若为经销商,则必须取得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注意:(略)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询价(采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询价(采购)。
2.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5年内((略)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略)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8供应商须承接过民航医用氧气业务(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合同首页、签署页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价(采购)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价采购之日起5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略)
3.2 询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略)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略)
EMAIL:(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