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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县级行政执法权下放镇政府(街道办)实施的通知

所在地区: 陕西-汉中-西乡县 发布日期: 2024年7月19日
建设快讯正文

各镇人民政府,城北、城南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驻县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县级行政执法权的决定》(陕政发〔2023〕9号)工作部署,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效破解基层治理“看得见无权管、有权管看不见”难题,不断提升我县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直接面向人民群众、量大面广、由基层管理服务更方便有效的部分县级政府部门行政执法权下放至镇政府(街道办),自2024年7月4日起由相关镇政府(街道办)承接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措施

(一)县政府办会同县委编办、县司法局按照《西乡县下放部门行政执法权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一镇一清单”事项目录》(附件1)内容,组织相关部门与各镇政府(街道办)签定承接行政执法权事项确认书,指导各镇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各镇(街道)要优化调整执法机构人员配置,对未达到具有2名以上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的镇(街道),要及时调整充实到位,待取得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数达到要求后,方可承接县级部门下放的行政执法权事项。

(二)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下放到镇(街道)后,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名义行使,并由其依法行使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实行综合执法。县政府有关部门不再继续行使,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制定具体行政执法权层级管辖规定,明确本部门与镇(街道)的执法权职责边界,避免出现多头执法、多层重复执法问题。实行派驻体制的县级公安、司法行政、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机构,单独履行执法监管职责,但纳入各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

(三)涉及下放行政执法权的相关部门要建立部门执法人员下沉基层一线驻点指导工作制度,加强对镇(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发现问题及时纠偏正向,指导、监督、支持镇政府(街道办)对承接的行政执法权无缝衔接、优化流程、规范管理,确保下放行政执法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四)严格执行调整后的《西乡县相关县级部门委托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部分行政执法权事项目录》(附件2),凡未经法制审查和县政府审定同意,各部门不得擅自向镇(街道)委托实施行政执法事项。

(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县级行政执法权的决定》指导目录77项中暂未下放以及委托执法清单调出的权力事项,推行“村社区吹哨、执法队报到,镇呼县应、上下联动”综合执法联动机制(附件3),加强执法协作配合。镇政府(街道办)与县政府有关部门对行政执法管辖权存在争议的,应及时提请县政府法制审查,确定主管和协管单位,确保综合执法工作有序正常开展。

(六)县司法局要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全方位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颁发综合行政执法证件、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等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七)各镇政府(街道办)要加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内部运行管理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和持证上岗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基层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保障必要的办公设备、执法装备和工作经费,确保镇综合执法队伍依法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基层普法宣传教育,发挥基层执法“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优势,减少违法案件发生。

(八)县委编办、县司法局负责组织对镇(街道)综合执法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对镇级承接落实行政执法权工作进行评估,并结合评估结果,提出调整意见,报县政府同意后实施。

二、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放权赋权是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向镇(街道)放权赋能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承接行政执法权下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定期研究承接落实工作中具体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镇综合执法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赋权工作顺利衔接、有序运行。

(二)把握关键环节。充分考虑各镇(街道)承接能力和基层实际需要,坚持成熟一批、承接一批,积极稳妥推进执法权承接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围绕“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三个关键环节,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和执法保障下倾,确保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

(三)确保队伍稳定。要加强镇综合执法队伍人员管理,严禁上级机关随意抽调、借调基层执法人员。除必要岗位外,应尽量安排执法人员到一线从事执法工作,全面清理规范临时人员和编外聘用人员,严禁使用辅助人员执法。

(四)强化执法监督。将承接落实情况纳入督察检查范围,形成监督合力,对镇政府(街道办)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1.西乡县下放部门行政执法权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一镇一清单”事项目录

      2.西乡县相关县级部门委托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部分行政执法权事项目录

      3.西乡县行政执法权“镇呼县应”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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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通用来源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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