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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伊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07-16 黑龙江-伊春-伊春区
所在地区: 黑龙江-伊春-伊春区 发布日期: 2024年7月16日
建设快讯正文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6日至12月16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对市卫健委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18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向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政治责任担当

(一)深刻学习领会,提高政治站位。委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等方式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关于卫生和健康工作相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市委第九巡察组反馈意见等重要学习内容,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当作检验工作成效、发现存在问题的有利契机。委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对照市委第九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责任,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二)加强整改推动,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制定并下发《伊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落实巡察整改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从思想、政治、组织、作风等方面全面梳理,逐项、逐条、逐句分析研究,制定整改任务措施,对照清单逐项逐条明确整改措施、牵头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研究制定“施工图”“路线表”“任务书”,确保规定环节在既定时限内完成,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坚持把巡察整改、持续整改工作与改进作风、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结合,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坚持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推动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过程中建立健全制度机制16项,有效推动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实效。委党组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其他成员和有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负责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由分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查督办、协调、调度整改方案的具体落实,对照整改方案实行销号管理,切实推进整改任务落实。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推进会议和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审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做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四明确”。各班子成员定期调度分管战线推动整改落实情况,对照巡察整改方案,及时查缺补漏,确保巡察问题实现全面、精准整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目前,对照市委第九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细化分解的各项整改任务已启动整改、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积极履行核心职能

1.着力解决学习贯彻上级要求有落差的问题

一是坚持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纳入党组会会前学习重要内容,并制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的工作措施》,督促直属党组织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强化互联网诊疗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按照《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健康伊春”公众号公布了我市开展互联网诊疗的医疗机构,并公布了监督投诉电话和投诉邮箱。高效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提升完成率和完结率。针对国家双随机任务数量、涉及领域、是否存在抽检任务等内容,我委研究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方案,运用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统筹推动国家下达的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任务,近三年的完结率均为100%。

2.着力解决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强化医疗机构药品监管。指导直属医疗机构成立药品盘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药品盘点制度,每月实地盘点,实行双签字,HIS系统录入数据实行双审核,由主管领导负责监管。二是强化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监管。按照《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23年3月3日)》,排查统计我市新管理目录实施阶段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在用情况。转发《黑龙江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与监督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文件,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行政许可事项自2023年5月19日起向省卫健委申请许可。指导申请单位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规范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审批流程。三是强化内部监管。聚焦审计工作,制定伊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内部审计制度。我委抽调人员对直属事业单位开展了财政资金收支内部审计,对发现问题形成了内部审计问题整改台账。督促被审计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整改。聚焦规范管理,督促有关直属单位健全完善关于社会保险基金个人代扣代缴的有关制度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单位职工代扣代缴社保基金的管理,同时将直属医院大额借款事项纳入“三重一大”议事内容,修订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

3.着力解决群众医疗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

一是全面组织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能力。组织全市卫生健康部门、公立医院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等410余人次参加“全省医改推进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培训会议”和“全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工作视频会议”培训班。组织召开“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工作暨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培训班”,对《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评价实施意见》中31项绩效考核评价指标进行分析与解读,对下一步工作进行指导。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将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指标进行了任务分解,同时从五个方面对全市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工作提出要求。加强日常管理,提升工作质效。向6个县(市)及委直属6家公立医院下发专项《工作提示》,结合工作实际和有关指标所反映出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明确工作思路,切实提升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作成效。对照21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数据指标我市有7项指标获得满分,有8项指标向好的趋势发展。

二是多方筹措资金,加快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进度。对标互联网医院建设要求,积极推进第三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机房建设,申请三级等保机房建设资金,对等保机房建设项目进行了论证。同时通过加强医院管理,开源节流,为等保机房建设积累资金,着力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在门诊和收款处窗口张贴了《微信小程序挂号后退挂号费操作指引》,方便挂号后的患者随时在手机上退费,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通过科室共享电脑,分享屏幕,由信息员每日在HIS系统中实时更新医院科室床位数、空床数等信息,结合科室公示板公示床位使用情况,做到医院科室床位数、空床数全部公开,方便患者自主选择入住的病房,提升患者的满意率。

三是协调推进伊春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每周形成施工进度表,确定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了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与省平台对接测试进行部分数据上传;正式启动了项目软硬件部署及医疗机构对接工作,平台服务端程序已部署完成,全面进入各医疗机构互联互通对接阶段,首批次将对接全市22家医疗机构。建设项目(一期)完成后,届时将实现医疗机构间电子健康卡“一码通用”,提供预约挂号、检验检查报告查询、健康管理等线上服务,二级以上医院将实现电子病历、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与共享。加快提高托育服务供给能力,制发《伊春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关于分解下达我市“十四五”期间每千人口拥有托位数任务指标的通知》等文件,安排部署托育服务发展工作任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专业资源,或者通过新建和改扩建等方式提供托育服务。支持用人单位以单独、联办或与社区联合模式,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逐步提升公办和普惠托育服务能力。推进托育指标落实。全市现有托育(托幼一体化)机构52家,核定托位2315个,已达到2023年度省对市(地)经济社会发展量化评分考核的满分标准。

四是统筹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队伍建设。通过招聘、多点执业等方式推动全市1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6家乡镇卫生院配备2名中医医师。五是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及时更新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增事项办理流程,帮助申办人完成行政许可事项申办服务。组织专人对更新后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走流程,保证新增功能通畅。组织召开会议,研究整改问题措施,建立《市卫健委政务服务行政审批网办管理制度》,确保服务工作实效性。

4.着力解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深入的问题

一是深化市红十字会改革。将改革工作列为全年能力作风建设重要任务,由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为第一责任人,全力推进改革,增核行政编制,内设机构办公室加挂监事会秘书科牌子。二是强化内审监督规范内控管理助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制定伊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内容、审计范围、审计权限和工作流程等内容进行规范,为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开展内审工作。对发现问题形成了内部审计问题整改台账,按照相关要求督促被审计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整改,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三是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卫生监督管理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驾护航。坚持每周集中学习,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内容纳入集中学习计划。开展业务讲堂,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结合监督领域实际讲解《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着力提升卫生监督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加强对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学习,印制并发放工具书,便于卫生监督执法人员随时查阅、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5.着力解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督促直属医疗单位认真完善建立信访工作相关制度。对于投诉建议类工单,重新建立完善《医疗纠纷投诉处理登记簿》,同时留存好医疗事故、争议分析和整改处理及投诉处理全过程的相关佐证材料。

(二)深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全面深化能力作风建设

6.着力解决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严格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要求,及时调整班子分工,强化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制约,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机制。二是强化监督责任落实。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推动驻在单位切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监督工作要求。同时按照文件要求,调整配备机关纪委书记,充分发挥机关纪委“监督末梢”作用,主动加强监督频次,参与直属单位内审、“两会”期间值班值宿、机关考勤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健全制度机制,严格执行评优晋先对象廉政鉴定“双签字”制度。扎紧廉政审查制度“铁笼” ,推动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三是把警示教育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抓手。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纳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重要内容,组织深入学习,推动警钟长鸣。组织召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深化能力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会议现场通过组织观看违法违纪警示教育片和通报典型案例的方式,强化以案为鉴警示教育。

7.着力解决廉洁风险防控不严实的问题

严格防控药品购销廉洁风险。督促直属医疗机构与有关药企等公司联系,规范签订《廉洁购销合同》,列明企业指定销售代表姓名。要求直属医疗机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廉洁风险防控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定期复盘加强对药品和卫生材料、器械、设备等合同的管理和监管。

8.着力解决医药领域腐败问题多发的问题

一是坚持依法用权、规范用权,从源头上遏制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将贯彻执行行政审批流程与鼓励社会办医有机结合,实现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材料审查与优化营商环境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同步推进,提高卫生行政审批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二是以“红包”整治和专项清理排查为重点,深入推进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组织全市各级医疗机构组织开展违规接受赞助、资助、捐赠清理排查工作。开展《黑龙江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处理规定》,制成口袋书4375册下发至医务人员,对违反规定人员严肃处理,对收受“红包”行为形成强大震慑。65家公立医疗机构通过网站、公众号等方式公开“红包”问题警示教育宣传片及《致广大患者朋友的一封信》,拒收红包金额8200元,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廉政学习57场次,营造患者及亲友不送“红包”,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不收“红包”的良性就医环境,持续净化医疗行业风气。

9.着力解决能力作风建设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聚焦提升卫生监督质效,强化能力建设。强化监督规范性。制发文件进一步明确职责。健全制度,规范信息上报和审批程序,严格落实法规审核,提高监督信息报告质量,确保监督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强化能力作风建设。多次开展卫生监督信息教育培训,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进行对照剖析,推动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监督信息报告质量。二是聚焦健全制度机制,巩固能力作风建设成效。建立“业务大讲堂”学习计划,以强基为重点,采取业务骨干带头讲、专业讲师系统讲等多种形式,“点单式”培训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信访工作、药政工作分级管理、输血知识和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等重要内容,培训覆盖市、县两级450余人次。推动直属医疗卫生机构健全完善出入库登记和领取发放登记等管理制度。加强对拟发放的卫生政策宣传品的监管,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监管情况复盘,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三是聚焦规范审批文书,严实作风建设。积极对上沟通并加强指导,严格执行申请标准和要求,强化放射诊疗等卫生许可申请材料规范管理。

(三)严格执行党内制度,强化党的组织建设工作

10.着力解决领导班子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一是着力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凝聚力。通过调研督导、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等方式及时了解直属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等情况,推动问题整改补齐短板。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战线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廉政谈话,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通过一级抓一级,及时发现并督促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逐级将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到位,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卫健干部队伍。二是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强化党组领导班子建设。强化落实民主集中制思想自觉,组织学习并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求,梳理会议议题,明确议题涉及党组成员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情况,坚持会前提醒,会中监督,执行回避制度。三是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一把手”严格执行党组会末位表态,同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监督会议流程,确保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到位。四是健全制度,强化民主集中制落实规范化。重新修订党组议事规则,推进直属医疗卫生单位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党组织议事规则。将医用设备购进和管理纳入决策范畴,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议事范围。

11.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聚焦防治“带病提拔”,严把选人用人关口。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要求,征求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落实政治鉴定和廉政鉴定“双签字”制度,严把干部推荐、评价、考察关。二是捋顺工作职责,抓实干部梯队建设。按照三定方案规定,将干部队伍建设和选人用人工作调整科室分工。加强机关中层干部队伍配备。强化年轻干部配备,建立年轻干部成长档案,有序提升年轻干部配备比例,积极选拔配备中层干部,形成科学合理的领导干部梯队。三是强化干部队伍日常监管。严格《伊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事业单位请销假和考勤制度》规定执行,加强干部日常考勤监督管理,并每月月初将考勤结果进行公示。

12.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扎实的问题

坚持强化组织建设,调整机关直属党支部设置。召开专题会议,重新调整机关党支部和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市医学会)党支部,选优配强党务干部,进一步强化机关党支部建设。坚持强化培训解读,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于2024年3月25日—26日,在市委党校举办直属党组织党务干部培训班,各直属党组织党务干部共计140人参加。邀请市委党校等专业讲师针对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讲授专题课程,机关党委认真梳理基层党组织巡察反馈关于党建有关问题,逐条逐项进行解读,着力推动基层党组织明确短板,全面提升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水平。坚持强化指导推进,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下发支部纪实手册记录模板、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模板等指导性制度机制,对基层党务工作进行规范化记录工作指导,全面规范“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落实,各直属支部制定2024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报机关党委备案。分别采取调阅支部纪实手册以及“四不两直”等方式,针对基层党支部纪实手册记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监督,形成督查通报,全力推进整改。

(四)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巡察问题整改见实效

13.着力解决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市卫健委下发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全力推进整改。强化调度推进。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推进会议,研究整改事项,确保整改取得预期成效。三是强化明确短板。委领导班子及时召开本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压实整改责任。

14.着力解决巡察整改监督责任缺位的问题

驻市卫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做实做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及时推动整改工作,一是要求市卫健委党组第一时间启动整改工作,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部署会,成立整改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二是督促市卫健委党组制定了巡察反馈意见监督整改工作台账,对班子成员落实整改责任进行督导提醒、审核把关。

15.着力解决巡察、审计成果运用不充分的问题

全力推进巡察、审计反馈整改不彻底问题整改。加强我市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落实疾控体系改革要求,市疾控中心已完成与市卫生监督执法支队的机构整合,并加挂市卫生监督所的牌子,原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支队工作人员已全部划归至市疾控中心并完成编制的划转落实,同时制发工作提示,进一步明确卫生健康监督执法科室的设置和职责分工。市疾控中心组织工作人员33人,参加2024年行政执法证考试,提升具备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占比,强化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提升巡察审计结果运用质效。市卫健委完善建立《财务管理办法》《收入支出管理制度》等制度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委机关内部控制机制,健全了制度体系,堵塞了制度漏洞。研究制定《内部审计制度》,制发《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方案》,将巡察、审计发现问题纳入内部审计重点,开展一轮内审,进一步加强对巡察审计结果的应用。

三、坚持久久为功,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

(一)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两个责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将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首要任务,全面加强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确保责任不落空,劲头不松懈。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两个责任”压力传导,营造全市卫生健康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深化后续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将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持续推进整改。强化督促监管,对后续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持续完善各项制度,坚持一手立规矩、定制度,一手抓整改、促落实,强化制度执行力,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促进市卫健委机关和行业内部管理监督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三) 巩固整改成果,推进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将把巡察整改与推动全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全市疾病预防控制系统体制改革紧密结合,把此次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建设健康伊春的重要契机和动力,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持续推进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活动,立足行业职能,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为伊春市高质量转型发展、可持续振兴贡献卫生健康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8)3907509;邮政信箱:伊春市伊美区新兴中大街183号伊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邮编153000;电子邮箱:ycswsjdw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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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fordpalmbay.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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