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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东厦镇关于县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所在地区: 福建-漳州-云霄县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9日
建设快讯正文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月14日,县委巡察三组对东厦镇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9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东厦镇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全盘接受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把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2023年9月8日,东厦镇党委迅速召开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6次专题会议,部署研究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建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整改工作推进会定期会商制度,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二是细化整改方案,层层压实责任。2023年9月15日,印发《落实〈县委巡察三组关于对东厦镇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的通知,按照“立行立改、限期整改、立制促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间、整改成效,确保责任到人、整改到位。三是强化举一反三,推动成果转化。2023年10月1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1位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检查,深挖思想根源,细化整改措施,推动整改向深处抓、向实处落。建立整改进度落实情况动态更新制度,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保障。

党委书记张建龙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靠前指挥、狠抓落实。一是统筹部署,压实主体责任。严格对照县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扎实推进整改工作。8次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等,明确整改清单牵头领导和责任人,研究部署和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强化责任落实。二是加强监督,确保整改实效。以镇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抓手,建立整改进度督办机制,全程紧盯、全面指导、全力协调,加快推进问题整改。针对堵点难点问题,逐项拉出计划清单,明确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细化完善落实措施,推动整改任务按期实现阶段性目标。三是强化运用,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总结复盘巡察整改工作,深刻剖析问题的根源,完善制度建设,提振干部作风,逐步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推动全镇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针对“牛蛙养殖污染整治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

(1)深入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去功能化。东厦镇海洋与渔业站对标对点,已完成对东厦村扫帚湖整治点15座大棚养殖设备的排查清除,21口池完成去功能化,并加强巡逻排查。同时,针对东厦镇牛蛙养殖反弹问题,对驻东厦村工作队长方某祥予以提醒谈话。

(2)建立健全机制。建立健全牛蛙养殖污染整治机制,制定牛蛙养殖污染责任清单,压实牛蛙养殖污染整治责任。细化梳理全镇各村牛蛙养殖等农业面源污染整治点的排查清单,建立“一宗一策”明细台账,做到点位清楚、整治彻底。

(3)开展常态化巡察,防止反弹现象。驻村工作队、村两委等每周结合“周三打假日”开展牛蛙整治常态化巡查,对旧养殖点、山沟地带等重点排查并拍照留底,发现一起整治一起,举一反三,谨防牛蛙养殖反弹现象的发生。

2.针对“砂石料常态化整治不持续”问题

整改情况:

(4)及时整治违规点位。2023年11月底前,完成荷东村发电站滚水坝、船场村佳音王周边、白塔村东正包装对面等违规经营堆放点的清场复垦,同时由自然资源所、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强化督查整改,每周三定期巡逻排查,防止反弹,暂无发现新增违规经营堆放点或整治复垦后又死灰复燃现象。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针对荷东村梁山水库发电站下游滚水坝等周边新增多处违规经营堆放点问题,对荷东村书记、主任周腾云进行诫勉谈话;针对船场村佳音王公司等周边新增多处违规经营堆放点问题,对船场村书记、主任方某荣进行提醒谈话;针对白塔村东正包装公司对面农地挖砂点整治复垦后又死灰复燃问题,对白塔村书记、主任吴某坤进行提醒谈话。

(5)强化组织领导,持续整治砂石料问题。2023年9月28日东厦镇出台《东厦镇关于违法经营砂石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目标、整治重点路段、整治时段,并对治理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及时成立东厦镇国省道沿线两侧违法砂石经营和堆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推动联合执法,持续整治砂石料违规经营问题。

(6)开展常态化巡查工作。进一步梳理砂石料底册清单,通过驻村领导带领驻村工作队、村干部结合每周“周三打假日”行动部门联合执法,加大砂石点巡查,建立长效巡查机制,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开展整治,提升执法震慑力。

3.针对“河道污染行为监管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

(7)全面排查,及时整治污染行为。2023年8月底,邀请县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现场执法,经现场取证及执法人员教育,该养殖户同意销售存栏生猪并不再养殖,同时对排放的粪污等废弃物进行清理,完成溪塘村无证生猪屠宰场的整治。由镇政府对全镇河道淤积情况及偷排漏排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调查登记,建立台账,对无证畜禽养殖场下达整改通知书。

(8)疏淤防堵,项目推动长效治理。2023年9月,开工建设漳江灌区修复项目,围绕“一手抓整治、一手抓修复”,推动清淤、固渠等项目建设,使全镇的河道得到全面整治,达到渠畅水清岸净的要求。

(9)常态化巡查防止反弹现象。2023年11月,已完成全镇畜禽、牛蛙养殖情况调查。由河长办牵头各村,对全镇农业面源污染进行整治,对畜禽、水产养殖保持日常巡查,防止出现整治后复养的情况。

4.针对“生态保护红线守得不牢固”问题

整改情况:

(10)部署推进,多规合一,守牢生态保护红线。2023年10月31日前,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指出要求整改的点位进行建筑物拆除、补种或绿化苗木,并要求业主单位做好现场管理。2023年10月12日召开全镇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工作推进会,要求各村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红线,并与全镇15个村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完成13个村村庄规划编制,坚持多规合一。

(11)分类施策,及时整改。针对图斑问题,逐宗分析,分类施策,开展图斑整治“回头看”行动,加快历史遗留图斑整治进度。2023年12月6日前,深入了解佳洲村大岱南14亩基本农田违规挖塘养殖问题,加强与县自然资源局沟通衔接,根据耕地保护最新政策,依法依规完成处置工作,对佳洲村书记、主任谢某志进行提醒谈话。同时,做好图斑监测管控,避免图斑范围扩大。

(12)开展常态化巡查工作。加强日常巡查,针对存量图斑,列出进度表,定期通报进度,开展集中攻坚行动。截至2023年11月底,2018年以来处置的18宗图斑中,5宗已完成拆除复垦、7宗2020年7月前建设已立案查处、3宗属于实地未变化不属于违法图斑、2宗属于已批用地、1宗办理设施农用地。

5.针对“招商实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

(13)完善村级考评机制,调动村级招商引资。根据村级经济能人资源情况下达招商引资任务并完善“党建+七比一看”考核机制,将完成情况纳入村主干绩效考核评分标准的方式,平衡村级招商引资任务,倒逼村级主动作为,充分调动村级招商引资积极性,提升招商引资成效,截至2023年11月底,全镇15个村共提供20条招商信息。

(14)持续跟踪,促项目落地。印制招商宣传手册和惠企政策汇编,通过上门拜访宣传、微信电子版宣传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创新服务理念,延伸服务领域,提升服务层次,采取“以情感商、以诚服商、以心留商”的服务措施,细心、认真、精致地做好每项服务工作,力促在谈项目早签约,签约项目早落地,落地项目早开工,开工项目早投产,投产项目早见效。跟踪服务好正在对接的项目,主动作为,积极协调解决项目落地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力促项目落地投产,2023年1-10月“比项目招商”东厦镇排名全县第一。

(15)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综合运用我镇村级、现有企业和聘请的招商大使等资源,围绕我县三大主导产业、电工设备制造产业链招商。截至2023年11月底,镇主要领导外出招商12次,10月30日在深圳签订变压器制造项目,形成从奥克兰硅钢→铁芯→夹件、油箱、控制柜等变压器的电工设备产业链。

6.针对“服务企业不周到”问题

整改情况:

(16)调整充实领导挂钩责任清单,深入开展“百名干部挂百企”活动。按照《云霄县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跟踪分析企业生产情况,定期会商工作动态和方向,做到准确研判、科学施策。协助汉嘉于2023年2月1日完成施工许可证办理;协助兆立于1月10日完成自来水入户办理,2023年10月13日完成实业用地性质变更;协助太尔于2023年11月14日完成太尔公司地块法拍,由福建云霄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交;做好企业招工宣传,2023年以来协助明丰电子招工12人、港恒泰生物17人、瑞顿30人。支持拓奇、瑞顿、仁兴等外贸企业做精做专,抢占市场份额,提高产品知名度。帮助贝贝乐电子商务、方周电动车等限上贸易企业积极探索创新发展路径,全面拓宽销售渠道,实现业绩新突破。

(17)践行妈妈式服务,坚持主动对接、精准发力、跟踪服务。紧跟汉嘉新厂房建设进度,汉嘉厂房24年2月竣工投产;坤翔蛟23年11月竣工,目前正在试投产;服务好电气制造项目,在办理项目前期手续上下功夫,保障项目顺利投建;沟通对接好太尔地块法拍工作,实现工业用地出让工作零突破。

(18)挂钩领导和经济办主动作为。积极主动向企业了解用工需求、产销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加以解决,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2023年10月30日,协助在深圳签订的变压器制造项目完成工业用地招拍挂等前期手续办理,尽快实现投建投产,服务好正在洽谈的佳烨智能终端产品项目,力促项目年底前完成厂房租赁、设备安装并投产。

7.针对“扩容增效不理想”问题

整改情况:

(19)制定“一宗一策”,专题部署推动。镇党委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用地扩容增效行动专题会议,研究细化分工,制定“一宗一策”具体措施,指定专人负责。严格落实领导挂钩责任制,通过调整充实用地扩容增效领导小组,有效推进用地扩容增效专项行动工作。关于“扩容增效不理想”存在的问题,责令经济发展办主任张某飞作出书面检查。

(20)加大征迁力度,提升用地扩容增效。及时与企业沟通,积极对接县自然资源局调整规划,争取土地征迁、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有所突破。我镇共有用地扩容增效专项行动项目29宗,截至2023年11月,已完成8宗、核减7宗,其中2023年6月4日完成1宗土地征迁任务(荣源化纤地块)、11月5日完成1宗核减任务(云霄书画院)。龙湖水产土地性质已完成规划调整;浯田新村已完成任务核减。太尔地块已拍卖给云霄产业发展投资集团并办理过户手续。兆立地块已基本完成总平方案设计,上报自然资源局规划办审核。

(21)加强工作谋划。围绕“七比一看”竞赛中心工作,全盘谋划,2023年9月16日建立健全用地扩容专项行动项目清单,动态跟踪,及时更新管理,保持招商引资项目良性发展。

8.针对“推动乡村振兴工作不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

(22)调整完善工作小组。2023年10月8日出台《中共云霄县东厦镇委员会关于调整充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云东委〔2023〕28号)文件,调整充实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的12个专项小组,加强宜居乡村建设、文明乡风建设等工作。根据我镇实际情况,调整完善各专项小组乡村振兴工作方案机制,统筹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23)健全完善项目库工作机制。已全面摸排我镇在建及谋划项目共64个,重新梳理全镇2023年计划投入、在建工程等项目,建立项目库跟踪制度,每月一更新,及时跟进项目建设内容及项目进展情况,并汇总上报镇党委和乡村振兴办。

(24)完善健全报告制度。2023年12月1日,宜居乡村建设专项小组、法治乡村建设专项小组等12个专项小组向镇党委会做工作报告,之后将每半年向镇党委及乡村振兴办报告工作进展,及时协调解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难点问题。同时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把各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纳入村主干绩效考核。

9.针对“地标产品产业带动作用有限”问题

整改情况:

(25)加大地标产品宣传推介力度,带动地标产品产业。积极谋划地标产品协会成立相关事宜,以协会引领带动做大做强我镇地标产品的质量、产量和价格。2023年9月23日,举办“庆丰收·促和美”地标产品推介会,进一步向外界推介东厦镇的地标产品。已与顾恒茶业业主协商,要求其加大投资力度,尽快开工投产。

(26)推动产业发展,保障地标水产品养殖用地。重点推进云霄县东厦镇长洋村美丽渔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建设,通过项目建设带动促进渔民增产增收,为云霄县打造国家级渔港产业园提供强力支撑。云霄县东厦镇人民政府联合县海洋与渔业局在东崎村联合建设渔业优新品种示范基地50亩,为我县养殖技术和养殖新品种的推广、渔民提质增收以及我县水产养殖转型升级、助力乡村振兴等做出了积极贡献。

(27)促进文旅融合。落实长洋“水乡渔村”等休闲渔业项目,构筑滨海全域旅游新格局。以红树林景观为主要看点,依托沿海大通道、国道228线滨海风景道建设工程,打造环漳江口山海观光一体化旅游线路,以“路沿经济”串联滨海文旅产业发展。

10.针对“人居环境整治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

(28)全域排查,对点整治。针对村级人居环境“脏乱差”问题,立行立改。已完成浯田等6个村内部河沟池塘大量垃圾漂浮清理,对荷东等5个村村庄内散养鸡鸭进行安置圈养,对竹塔等6个村“三线”“杂、乱、矮”进行整治,并督促村级加强监管力度,防止反弹。

(29)完善考评机制。2023年9月26日已制定《关于调整充实东厦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方案机制》《东厦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六个常态化”工作机制》文件,完善充实“八个一”工作机制,把人居环境纳入“党建+绩效”考核,同时细化《东厦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考评细则》,加大考核标准,要求拆旧拓新工作要立足整村规划、统筹推进,建立口袋公园、小广场等一批惠民工程。建立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镇村人居环境工作责任。

(30)人居整治常态化跟踪。实行周一村主干表态和周四工作队长汇报制度,并落实第三季度门前三包红黑榜和每月1-5日的“村庄清洁周”工作,做到周通报、月汇总、季评比、年考核。

11.针对“脱贫成果巩固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

(31)完善机制,加大排查力度。2023年10月,制定《2023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监测信息采集工作方案》文件,加强扶贫动态监测,实行每月调度排查、防止返贫监测半年集中排查,按实际情况填报脱贫户季度收入,确保脱贫户底数清,目标明。

(32)多部门协调解决问题。协调社事办完成办理陈某春等4名孤寡老人特困保障工作。协调村建部门、民政部门、扶贫办解决吴某花等3户建档立卡户、低保户后院积水或房屋漏水等问题。下一步,我镇将按照上级有关决策部署,持续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跟踪管理工作,确保不出现返贫致贫现象。

(33)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力度。建立加强动态排查机制,对于低收入家庭或贫困边缘户,联合民政部门持续做好跟踪管理工作,及时解决问题,防止返贫。

12.针对“‘两违’整治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

(34)完善监管机制,压实责任。2023年10月20日出台《东厦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两违”铁三角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相关责任人。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以行政村为单元网格,进一步明确核查员、处置员、督查员职责,形成“铁三角”三环闭合,指定驻村干部、村书记、村级土地员为三级巡查责任人,确保责任到岗到人。

(35)举一反三,加大图斑整治力度。针对巡察反馈“两违”问题,进一步加强两违问题整改,聚焦各级反馈问题清单,如边巡边改反馈、存量两违图斑等问题,逐宗分析,确保整改到位。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督促镇村两级做好监督管理,防止反弹。针对荷西村存在违建拆除后又重新搭盖,存在擅自在水渠上搭盖铁皮屋、浇筑水泥板铺路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成,对荷西村包片干部方某敏进行批评教育,对荷西村土地协管员进行提醒谈话;针对船场村和竹塔村多处违建停车棚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成,对船场村包片干部许某乐、竹塔村包片干部周某宝进行批评教育,对船场村、竹塔村土地协管员进行提醒谈话。

(36)开展常态化两违巡查与执法,加大执法力度,每月召开土地管理员会商会,已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会商会,复盘发现的两违问题。加强镇村干部日常巡查,充分发挥村级“吹哨”作用,镇执法大队填写“巡查记录表”并做好后续跟踪处置。加大执法力度,增强工作的敏感性,敢于动真碰硬,抓严抓牢执法责任,确保执法见实效。

13.针对“打击制售假烟行为发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

(37)加强打假队伍建设,提高打假震慑。2023年10月25日出台《东厦镇关于调整充实打假队成员的通知》,按照单双号排班进行夜间打假巡查。组建打假工作专班,配强执法巡查队伍,加大打假经费投入,综合治理,从行动上不折不扣落实“搜山清户”专项打假行动。

(38)优化打假责任制度。2023年10月,研究《东厦镇打击制售假冒卷烟工作责任制》,从制度上再次明确重拳打击、“全域无假”的打假工作目标。

(39)落实督导机制,形成联防联控。加强对搜山清户、宣传防范、责任落实等的督导检查,从倒查问责机制上约束规范打假工作落到实处;加强部门联动,综治办、打假队、派出所、市监所协同作战,进一步强化联防联控合力。2023年10月11日、18日联合镇综治办、打假队、派出所进行打假夜查行动,发动全镇各村干部进行打假“搜山清户”行动,有效震慑制售假烟分子。

14.针对“涉诈劝返措施落实不细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

(40)加大排查力度,落细落实涉诈劝返措施。2023年10月23日召开镇村工作会议,对排查劝返不到位的村给予通报批评。倒查各村的滞留境外涉诈人员排查工作台账,对各村排查情况进一步核查,竹塔村涉诈人员公示栏被人为遮挡问题已清理完毕,为邻近农户临时堆放化肥所致,下一步镇村干部将加强巡查,确保问题不反弹。同时,针对涉诈劝返措施落实不细不实问题,对综治信访办副主任朱某林进行批评教育。

(41)常态化跟踪劝返逼返。主动与上级对接,不定期召集相关村主干每月汇报劝返逼返工作情况,及时全面掌握滞留和逼返动态,分析研判逼返工作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对策。

(42)加大宣传力度。对涉诈各村的宣传及措施落实进行指导督促,及时更新宣传信息及材料,加强入户宣传。严格执行上级的劝返逼返工作要求,采用思想动员与综合治理相结合,进一步采取断水断电断卡等措施,加大劝返逼返政策攻势。2023年10月24日在船场小学举办反诈宣传进校园活动,同时在各村的电子显示屏上加强宣传。

15.针对“意识形态工作缺乏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

(43)完善意识形态责任分工。于2023年初制定《东厦镇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领导党政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形成在镇党委领导下,各部门、各方面力量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格局。同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年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2023年9月,制定《关于调整充实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挂钩村联系党组织及企业情况的通知》(云东委〔2023〕23号),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分管领导,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44)举一反三,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3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在镇党委巡察整改工作会上,就2022年党建工作计划未提及意识形态工作的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强化分管领导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落实,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新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

(45)加强对村级宣传思想工作、文化阵地等领域的检查。于2023年下半年组织一次对村级意识形态工作的督促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并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工作提升。2023年9月29日,组织镇宣传干事、办公室等人员,对镇区主干道、各村的宣传标语进行检查,发现浯田村、东厦村等存在宣传内容破损、宣传标语过时等现象14处,及时进行通报,并督促落实整改,更新宣传版面。同时,加强对村级宣传思想工作的督促指导,2023年11月28日结合文明创建工作,对荷东村、佳洲村、船场村等进行督导检查,发现宣传展板陈旧、内容过时等情况4处,并督促相关村及时对照落实整改。

(46)加强对各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规范化建设的指导。一是抓好规范建设管理。加强日常检查指导,督促全镇15个村的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及时更新文明实践活动记录、完善志愿服务项目、按照要求落实好文明实践活动场所的开放等。二是抓好督促检查。2023年10月7日组织镇宣传干事、办公室等人员,对各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开展督促指导,在佳洲村、船场村、荷西村、荷中村、浯田村等文明实践站发现问题12个,及时进行反馈,并督促各个村及时采取措施。三是抓好培训提升。2023年10月31日召开东厦镇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规范化建设业务培训会,组织各村负责宣传工作的村干部进行学习培训,学习新的《2023年漳州市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工作年度评估标准》,指导各村按照新标准抓好规范建设和开展活动,进一步提升各村宣传干部抓业务的能力和水平。

16.针对“信访矛盾化解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

(47)加强信访工作相关业务培训。2023年10月12日组织镇村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相关批示精神,组织镇村信访工作队员32人参加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干部对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工作水平。

(48)加强信访矛盾纠纷案件的清单化管理,落实“一案一档”分类管理。按照分类施策,及时深入化解矛盾纠纷,按照工作时限高质高效处置化解。2023年10月30日,召集国土所、三个中心、两违办、综治信访办等相关干部进行会商,协调相关事项,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

(49)加强同一案件多部门会商机制,提高信访矛盾化解能力。镇调委会、司法所、派出所和村委会等多部门联动协作,齐抓共管,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及细化办法措施,现场办公调处,并对调处结果执行情况跟踪管理,解决好信访案件化解的最后“一公里”,使群众对调处化解结果满意,不再投诉上访,息访息诉。将信访件从清单式按照责任人进行分解,并召集相关村、相关部门会商研判,形成一件一措施,争取早日息访,不投诉上访。

17.针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50)及时整改隐患风险点。2023年9月修复溪塘村与船场村交界处海堤,对埭洋村南洋村西路出村路口加装减速带,并设交通安全警示设施。

(51)加强业务培训和监督指导。切实强化镇、村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网格监管力量配备,提高主动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的思想自觉和工作能力。已组建家庭消防安全知识宣讲队伍15支,开展专项培训2次。

(52)建立动态排查机制。对辖区内风险隐患进行常态化、拉网式排查,及时将苗头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从2023年3月起,每月发动15个村开展消防“5+3”必查行动;对接采购微型消防站15个,进一步强化基层消防基础建设,提升防灾救灾能力;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2处,配合县消防大队、圣城集团实施低收入群体消防安全改造,累计为944户低收入群体(含低保户、特困户、低保边缘户)免费配备灭火器、烟感报警器等设备。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8.针对“关键少数表率作用不凸显”问题

整改情况:

(53)制定挂钩帮扶责任清单,全面掌握挂钩信息。督促班子成员班子强化履职,压实责任,以上率下,切实提高挂钩帮扶责任感,累计共走访挂钩的15村共649户贫困户、37家企业,跟进了解相关情况,及时掌握工作动态,促进挂钩工作扎实推进。

(54)强化领导责任,发挥关键少数表率作用。2023年11月21日下午,镇领导班子召开东厦镇领导干部挂钩帮扶责任培训会,要求全体领导班子要定期到所挂钩帮扶的企业、村进行实地调研,及时掌握企业发展现状、村情民意,相关部门要定期收集汇总领导干部挂钩帮扶情况,镇党建效能组组织领导干部进行《东厦镇领导干部挂钩帮扶责任感测试》,督促领导干部及时掌握所挂钩情况。

(55)强化监督检查,有效推进挂钩工作。镇党建效能组定期进行挂钩情况的检查和评估,提高班子成员对挂钩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同时,建立挂钩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于工作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和纠正,确保挂钩工作能够持续有效地推进。

19.针对“考勤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

(56)开展全面核查。2023年9月30日前,对无故脱岗的行为和填写请假条与报备单混乱的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已对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干部何某阳、综合执法大队许某乐、方某敏、派遣人员罗某乐等4人因落实值班制度不到位问题进行提醒谈话。

(57)完善考勤考评制度。2023年9月下旬,由镇党建效能组牵头,经党政办初步统计、党建办复核和镇纪委审定,对全镇干部职工2023年以来出勤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明确请假程序、报备要求等各项规定,以制度管事、管人,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纪律规矩意识。

(58)规范人员管理,严肃考勤纪律。2023年11月27日,在干部职工例会上专题传达学习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值班与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试行)》文件精神,部署东厦镇综合值班室规范化建设等工作,进一步明确带班值班人员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纪律,并将值班考勤情况与干部职工绩效考评等相挂钩。

20.针对“落实走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

(59)强化制度落实。由各工作专班组长牵头严格实行会商制度,对近期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研究需要解决协调的事项,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汇总。

(60)定期梳理汇总。针对各工作专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提出5个问题15条具体措施,明确完成时限,推进安全生产、路域整治等工作,推动措施落细落实。

(61)建立问题清单。由纪委监察组、党建办督促问题清单整改,以确保问题得到根本性的解决和改进。

21.针对“工作不碰硬”问题

整改情况:

(62)严肃问责,敢于碰硬。执法部门对溪塘村方某基在东风埭占用基本农田挖塘养殖的行为进行核查整改,对违法者方某基予以警告,并要求严格遵守耕地保护相关政策,避免挖塘养殖行为再发生。针对竹塔村3处巷道长期被人为截堵的问题,执法大队、驻村工作队以及村干部联合执法整治,目前均已处理完毕,保障巷道持续通畅和安全。

(63)举一反三完善机制,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建立健全综合执法大队执法巡查机制,加强村级土地管理员管理与会商,建立完善网格化管理制度,加强对全镇两违行为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及时处理违规行为,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64)强化监督机制。党建效能组每月不定期抽查各村驻村领导及工作队下沉情况,以监督机制督促下沉力量,通过主动下沉一线,密切群众联系,切实加强驻村领导、工作队在解决各村“疑难杂症”问题的话语权。

22.针对“履职不担当”问题

整改情况:

(65)提振干部作风,强化履职担当。由镇纪委监察组对综合执法大队方某平在砂场经营者面前推脱执法权的行为进行问责,予以提醒谈话。督促其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保证今后不再犯类似的错误。

(66)加强部门联动及日常巡查。针对违规堆砂经营点这一问题,组织执法大队和驻村工作队进行联合整治。加强日常巡查,每月召开土地管理员会商会,集中整治复盘发现的3个违规堆放问题,防止违规堆砂反弹。

(67)强化责任担当。以增强依法执政,提升执法能力为重点,着力抓好执法队伍教育集训工作,2023年11月8日召开执法队员业务培训会,组织学习综合执法相关业务知识,引导镇村干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敢于斗争、勇于担当。

23.针对“能力不适应”问题

整改情况:

(68)强化干部保密意识。2023年3月5日、7月14日、9月4日分别召开东厦镇机关干部保密工作教育培训会议,传达县保密委员会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镇村干部保密意识,提升遵守保密规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督促镇纪委、党政办、党建办等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完成“保密观”APP全国保密教育线上培训。

(69)提高干部办文能力。2023年9月中旬,由镇党建效能组牵头排查全镇办公设备使用情况,及时调配闲置办公设备,同时以我县开展安可替代工程为契机,推进主要业务部门办公设备更新换代。2023年10月22日召开东厦镇干部职工公文业务培训会议,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工作处理工作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文格式细则》《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工作的通知》《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公文运转办理情况通报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提高全镇干部职工办文能力。

(70)施行量化考核,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2023年第二季度开始,将文字信息处理能力等纳入《东厦镇干部职工“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量化考核管理办法》指标体系,通过对各办所站年初计划、半年小结、年终总结提交情况等进行量化评估,进一步提升全镇干部职工文字信息处理能力和电子化办公质效,在全镇范围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24.针对“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重视不够,处置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

(71)对溪塘村的问题进行全面了解,该村4个自然村群众对于集中供水的意见不一,因而产生村内管道已铺设完成,已具备农村饮水工程项目并网条件但仍未能集中供水的问题。下一步将积极做好群众工作,积极与水务公司对接,解决未能集中供水问题。

(72)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对于溪塘村的饮水问题,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和具体的解决方案,协助溪塘村与水务集团做好对接工作,确保观音亭、下高、西埔、后埔四个自然村能够得到集中供水。

(73)建立饮水工程长期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包括建立定期检查和督促机制,加强对问题解决情况的跟踪和监督,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新出现的问题。同时,加强群众参与,建立畅通的反映渠道,让群众能够及时反映问题并得到解决,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如,与云霄水务公司协调荷中、荷东村自来水入户,春节前可实现通水。

(74)针对佳洲村2020年有一段机耕路被属地企业绿洲公司架设铁门拦截占用的问题,佳洲村驻村工作队联合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佳洲村干部已进行深入了解问题原因,确保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75)加强沟通协调。镇驻村工作队、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及村两委干部及时和绿洲公司进行沟通协调。关于佳洲村2020年有一段机耕路被属地企业绿洲公司架设铁门拦截占用的问题,绿洲公司为了方便群众出行,承诺铁门不上锁。

25.针对“公务接待不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

(76)深入摸排款项支出具体事项,现已按程序补齐接待审批表、接待函和接待事项等,下一步,我镇将认真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及我镇2022年8月3日出台的《云霄县东厦镇财务内控管理暂行办法》(云东政〔2022〕47号)文件,其中第四条支出分类管理规定中的第一款接待开支管理中已明确规定了接待标准和收件要求。

(77)规范接待行为。2023年10月13日,召开党政办专题会议,组织集体学习《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公务接待用餐安排的通知(试行)》,结合本镇实际提出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全镇公务接待行为。2023年10月下旬,由镇三个中心牵头对全镇公务接待票据进行全面排查,明确存在的问题及限期整改要求,于11月上旬整改完毕。

(78)强化责任落实。2023年11月6日,组织镇村干部集体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中共云霄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严明公务接待等方面的纪律要求,由镇党建效能组牵头开展专项督查并形成自查自纠报告上报县委办公室。

26.针对“公车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

(79)核实有关情况。深入摸排公车管理报账材料,目前,我镇已将相关记录及派车单补充作为报账附件。下一步,我镇将按照整改情况进一步明确ETC电子发票报账时,须附省公车平台相关记录等相关佐证材料。

(80)全面梳理排查。2023年11月下旬,开展全镇公车平台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梳理排查公车使用情况及存在问题,核查车辆派车记录、行车路线、停靠地点、加油记录及维修保养情况等,按照上级车辆管理规定及行为规范要求,对照查摆,经检查,全镇公务车辆台账基本完整,相关制度基本落实,公务用车管理各环节规范有序。

(81)强化制度保障。2023年11月21日,印发《东厦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厦镇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云东政〔2023〕80号),根据上级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以及公车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公务车辆管理原则、调度管理、运行制度、维护管理等,并指定党政办专人管理公车平台,更新相关应用程序,确保公务用车运转有序和行车安全。

27.针对“支出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

(82)严肃追责问责。2023年10月15日前,责令农村集体会计事务监管中心主任张某华作出书面检查。要求埭洋村就违反村级零招待规定进行2021年8月支付东厦镇打火快餐费6790元做出说明。

(83)严把审核关。2023年12月6日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依据《东厦镇进一步加强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若干规定》,进一步强化支出审核把关。

(84)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上级有关规定、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镇三个中心随机不定时的对全镇各村的财务报支情况进行抽查并登记,共发现问题4个,已完成整改。

28.针对“资产处置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

(85)及时处置资产。2022年7月18日,县农业农村局、东厦镇政府、水稻原种场以及东厦镇埭洋村在县农业农村局召开联席会议,鉴于水稻原种场因资金短缺问题,无法支付拖欠42.903万元征地款,同意以归还土地方式解决问题,目前13.9亩土地已归还埭洋村,已完成冲账。

(86)依规处置资产。2023年10月底前,依据《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漳农通〔2016〕40号)的文件要求,对村级集体资源进一步清理和完善,依法依规执行民主程序、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进行集体资源处理,防止村级集体资源流失。

(87)积极协调沟通。长洋村郊洋自然村炮仔鼎水库2021年5月出租到期后一直闲置,正在走法律程序,目前云霄县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件。2023年11月15日前,由东厦镇主要领导牵头,及时与列屿镇政府进行沟通协调,解决东厦镇长洋村、湖坵村与列屿镇青径村多年来存在海域权属争议问题。

29.针对“清产核资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88)及时更新台账。督促镇三个中心及村级报账员及时更新相关台账。2023年5月30日敦促白塔村报账员报送相关材料并及时更新台账信息。2023年10月底,督促镇三个中心及村级报账员及时更新相关台账,白塔村报账员已报送相关材料并及时更新台账信息。

(89)督促报送材料。2023年9月14日,镇三个中心再次督促洲渡村就620户承包的410亩田地报送相关情况材料。洲渡村已报送相关情况材料,即洲渡村资源管理台账和合同复印件。

(90)对业务人员批评教育。2023年9月21日前,对镇三个中心业务录入工作人员朱某华进行批评教育,今后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录入更新相关台账。

30.针对“收益催缴不坚决”问题

整改情况:

(91)坚决落实整改。关于佳洲村谢某拖欠村委会租金5万元,已于2024年2月23日收回,并开具收据;泉州市永春县人郑某2016年向荷西村承包的30亩园地,尚有3.74万元未交清,具体情况为郑某于2013年承包山顶园果地种植罗汉松,2016年起由于花木市场萧条,郑某返回泉州永春县致第二、三轮租金未缴交给荷西村,村委会通过电话联系催缴租金未果,山顶园约30亩的果地因缺乏水资源至今撂荒,目前已走法律程序。

(92)完善相关台账。2023年10月前,根据省纪委监委、省农业农村厅“点题整治”等工作部署,东厦镇立足低价包、长期包、关系包以及失管漏管等方面问题,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四定一督”工作机制,推动“三资”管理规范高效。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四定一督”工作机制,及时更新数据,完善相关台账。

(93)强化业务培训。2023年10月前,组织村报账员对《东厦镇进一步加强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若干规定》进行学习,严格执行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

31.针对“代理单位、监理单位、评标专家异常集中”问题

整改情况:

(94)约谈相关负责人。2023年9月15日,镇三个中心分管领导对相关涉及的村委会负责人以及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组织学习《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等八个部门关于做好全县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发改〔2023〕21号)、《全县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等文件。

(95)严格执行文件要求。镇三个中心严格落实既定的内控制度,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做好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落实好项目库、专家库随机抽选等制度。严格执行《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等八个部门关于做好全县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发改〔2023〕21号),在《全县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中择优选取或简易抽取一家采购代理机构。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监理行业信用管理体系,强化招标投标活动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招投标程序。

(96)严把招投标程序关。镇三个中心强化招投标程序业务培训,不定时对镇、村项目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2.针对“涉嫌围标串标”问题

整改情况:

(97)组织约谈提醒。2023年10月14日,组织对相关代理、监理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今后严格执行《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等八个部门关于做好全县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发改〔2023〕21号),在《全县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中择优选取一家采购代理机构。如再次发现上述涉嫌围标串标问题,则将相关企业拉入黑名单,并将相关企业名单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置。

(98)规范工作程序。2023年7月17日,印发《东厦镇进一步加强村级建设项目工程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根据《东厦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监理机构管理办法》《实施办法(试行)》规范镇、村建设项目工程管理,规范招投标程序。

(99)完善内控制度建设。2023年10月15日前,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并完成制度上墙。镇党委对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廉政风险点及时的进行防控排查,同时镇三个中心严格落实既定的内控制度,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做好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落实好项目库、专家库随机抽选等制度,针对投标单位进行关联性审核,杜绝出现围标串标现象。

33.针对“随意增减工程量”问题

整改情况:

(100)经查阅东厦镇梁山水库防汛路硬化工程备案书,福建鑫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工程结算价超过预算价,存在出账时疏忽导致把关不严的情况,现已约谈财务人员,要求财务人员把好出账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2023年9月30日前,针对随意增减工程量问题,对项目交易监管中心吴某纯作出责令书面检查处理。镇三个中心对问题重新梳理核实,规范工程项目报支手续,按照要求严格执行《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等八个部门关于做好全县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发改〔2023〕21号),要求村两委严格把关工程设计、预算,熟悉工程招投标管理业务,坚决杜绝随意增加工程量的情况。2023年10月14日已组织对镇项目库内的14家代理机构进行集体约谈。

(101)严格落实制度。2023年11月30日前,结合我镇实际,根据《东厦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监理机构管理办法》规范代理机构、监理机构,对随意增减工程量的单位进行约谈。镇三个中心严格落实既定的内控制度,核实工程量,把好出账关,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变更程序,工程竣工后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签证验收。

(102)不定时抽查。2023年10月15日前,镇三个中心联合镇纪委监察组不定时对镇、村项目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34.针对“民主议事规则执行不严,“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103)健全党委议事机制。2023年10月12日建立健全党委会工作及党委领导班子议事机制,并完善《东厦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104)规范党委议事规则。明确要求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时,党委领导成员逐一发言,党委书记进行最后表态。

(105)强化日常监督。常态化开展对民主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特别是“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是否落实“一把手”末尾表态制度,确保决策过程科学民主。如,2023年7月5日党委会研究审定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事项,2023年7月5日印发文件。

35.针对“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

(106)研究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根据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22年度全县党(工)委、党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云委组综〔2022〕11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东厦镇领导班子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及时规范镇党委民主生活会实施流程,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确保镇党委民主生活会有序开展。

(107)强化指导组织生活会开展。进一步加强开展组织生活会会前指导,要求挂钩领导参加村级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现场指导。

(108)强化谈心谈话制度落实。制定《东厦镇谈心谈话工作方案》,明确谈心谈话方式、内容以及要求,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凝聚良好的干事氛围。2023年10月,镇直机关党支部书记对张某宝等4名支委、对张某飞等8名党员开展谈心谈话,深入沟通交流,增进相互间感情。

36.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

(109)注重党员发展年度计划。把年度指导性计划分解至各基层党组织,重点向2年及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等薄弱领域倾斜,对浯田、荷中、荷西、竹塔等村,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110)完善党员发展考评机制。发展党员结合镇“党建+七比一看”,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村七比一看评分的重要考评内容,列入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111)督促发展党员工作落实。佳洲村前后墩党支部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支委会讨论研究。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问题,镇党委已对镇组织人事干部张某丽、竹塔村党委书记陈某章、湖坵村党支部书记汤某和予以提醒谈话;针对湖坵村党支部向参会党员摊派费用问题,对湖坵村组织委员汤土金予以诫勉谈话。

37.针对“基层党建工作虚化弱化”问题

整改情况:

(112)加大提醒教育力度。针对溪塘村存在组织软弱涣散,“三会一课”制度、“四议两公开”制度流于形式的问题,2023年10月23日,镇党委已对溪塘村党委书记林某辉、组委林某茂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推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

(113)强化基层党建工作督查。2023年10月以来,镇党建效能组深入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检查,着重检查村级“六个一”工作机制,“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制定清单,及时做台账登记。

(114)抓好基层党建工作考评。把落实组织生活情况、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得分依据,增强党组织书记抓好党建的行动自觉,进一步提升全镇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推动全镇党建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38.针对“人员配备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115)全面摸排行政执法资格证对象。2023年12月2日,对全镇干部职工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证的人员进行排查登记,截至目前,全镇共有5名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目前综合执法大队在编人员6人。

(116)宣传发动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报名。积极动员执法大队在编人员积极报名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切实提高专业素质和执法能力,不断增强我镇执法大队力量。

(117)强化执法部门联合协作。督促综合执法大队与应急办、派出所等部门强化密切协作,通过开展节前安全检查、治安综合执法检查等行动,更好发挥执法力量作用,提高工作效率。

39.针对“编外人员聘用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

(118)执行编外人员聘用管理规定。按照2022年10月出台的《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霄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2022〕29号)文件精神,严控编外人员数量。

(119)强化编外人员聘用考评管理。2023年上半年针对被县效能组通报的3名派遣人员许某乐、方某敏、罗某乐进行扣除绩效奖金处罚。

(120)完善编外人员聘用签订合同。2023年12月2日,通过与云霄县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沟通,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合同书,对编外人员的工资和绩效奖金进行明确的规定。

40.针对“绩效考评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

(121)进一步完善对村级考评细则。各分管领导根据县里下达的指标,结合镇及各村工作实际,制定评分细则,已优化《东厦镇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提升年“党建+七比一看”活动实施方案》。

(122)严格执行村级两委干部基本报酬定档。2023年11月30日,镇已督促各村严格执行2022年8月各村制定的《村两委考评办法》,与镇三个中心联合把关,未严格按照《村两委考评办法》进行工资定档的,一律不予出账。

(123)定期检查村级两委干部工资发放情况。2023年12月1日,镇党建办严格按照《村两委考评办法》的要求,联合“三个中心”对各村两委干部工资发放台账逐一核对,确保工资定档发放。

41.针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

(124)强化警示教育。2023年11月10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针对工程项目领域和综合执法等重点领域、重要工作廉政风险点开展自查自纠,建立相应防控机制。

(125)严肃问责问效。完成镇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廉政谈话2批次42人次、班子成员对分管站所负责人及驻村工作队长廉政谈话1批次33人次。根据巡察反馈“干部作风正负面清单”情况,对镇科级干部2人、一般干部3人予以提醒谈话;因镇工程项目围标串标问题,对1名分管领导予以提醒谈话。针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因镇党建办业务把关不严,对党建办组织人事干部张某丽予以提醒谈话。

42.针对“监督责任扛得不牢”问题

整改情况:

(126)严肃追责问责。加强对村级各项重点工作的日常监督,定期开展村集体“三资”管理、“两违”图斑整治、人居环境整治、干部作风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及时查纠存在问题。对佳洲村书记谢某志、长洋村书记高某财、项目交易监管中心主任吴某纯、东厦镇经济公司陈某龙等4人因租金追讨不力问题予以提醒谈话,对船场村土地协管员方某达因“两违”管控不到位问题予以提醒谈话。

(127)加快办信进度,2023年共办结当年度和往年积压信访件8件。

(128)强化震慑作用。针对牛蛙养殖整治不力问题,对镇办场场长周清辉,镇办场员工周真文,荷东村书记、主任周腾云,荷东村副主任周艺龙,荷中村书记、主任周志新,荷中村党委委员张芬泉,荷中村副书记周镇明等7位村干部予以诫勉谈话;对时任荷中村驻村工作队长蔡某龙、时任镇办场工作队长张某洪等2人提醒谈话。

43.针对“巡察整改不够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

(129)强化人员培训。2023年9月25日,镇“三个中心”组织辖区15个村和一个镇办场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对村级财务规范,严格执行《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云霄县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等财务管理有关文件精神,依法依规按照程序执行财务审批审核。同时,加强对村主干、村级报账员财务知识和相关财经制度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130)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佳洲村委会限期追讨时任村党委书记吴某3万元欠款,同时要求各村是否存在预借款项进行自查自纠。2023年10月15日,镇三个中心分管领导对涉及的浯田村、湖坵村委会负责人以及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今后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要求。镇三个中心已对镇、村项目开展2次不定时抽查。

(131)常态化检查并约谈。2023年10月30日前,镇三个中心联合镇纪委监察组完成对全镇各村财务开支情况检查1次,后续将不定时对各村财务开支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风险点”并在全镇进行通报。2023年10月8日,镇三个中心分管领导已对浯田村村委会陈某飞进行约谈。因报销不规范对1人给予诫勉谈话。

(132)巩固巡察整改成效。2021年县委乡村振兴“机动式”巡察反馈“荷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存在村内多处电线电缆‘杂、乱、密、矮’,造成视觉污染,妨碍日常生活又不安全,“佳洲村吴氏宗祠周边环境差”的问题目前均已整改到位,下一步将持续加强对村级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基本完成及未完成整改问题及下一步整改措施

1.未完成整改问题及下一步整改措施

(1)针对“生态保护红线守得不牢固”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根据第三次国土调查,目前佳洲村大岱南农田地类已转为养殖用地,下一步将按照耕地占补平衡等相关政策,将流失的耕地通过补充耕地、耕地恢复、旱改水等项目进行补充,加强与县自然资源局沟通衔接,谋划补耕项目,采取耕保措施,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完成时限:2024年6月

(2)针对“信访矛盾化解不够有力”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持续加大镇村沟通协调力度,积极化解群众矛盾。国土所建议该村民转换土地性质为农业设施用地,该村民已提交申请,目前在等待县级审核。

完成时限:2024年6月

(3)针对“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重视不够,处置不及时”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大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重视力度,及时处置问题,及时与水务集团等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同时做好群众工作,统一群众思想,力促问题有效解决。

完成时限:2024年6月

(4)针对“资产处置不及时”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提请海洋与渔业局等上级部门协调东厦镇与列屿镇的海域权属问题,解决海域资源长期闲置浪费的问题。

完成时限:2024年6月

(5)针对“巡察整改不够彻底”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责令佳洲村委会限期追讨时任村党委书记吴某3万元欠款,同时要求各村对是否存在预借款项进行自查自纠。

完成时限:2024年6月

(二)已完成整改问题的下一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切实担负起党委主体责任和班子“一岗双责”,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进一步持续深入抓好整改。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持续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对需要较长时间推动的整改事项,要常抓不懈、持续用力,做到久久为功、善作善成,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到位,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按期、全面、彻底整改到位,让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全镇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效果导向,举一反三、抓常抓长,将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动能。把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持续完善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四、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截至12月6日,东厦镇党委根据巡察组反馈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57人。涉及科级干部2人、股级干部10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0人次、诫勉谈话15人次、给予提醒谈话28人次、批评教育4人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3人次、通报批评27人次。

1.东厦镇长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高镇财:因长洋村人居环境整治问题虚假整改问题被给予诫勉谈话;

2.东厦镇船场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方伟荣:因船场村人居环境整治问题虚假整改问题被给予诫勉谈话;

3.东厦镇佳洲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谢继志:因佳洲村人居环境整治问题虚假整改问题被给予诫勉谈话;

4.东厦镇荷中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周志新:因荷中村牛蛙养殖整治不力问题被给予诫勉谈话;

5.东厦镇荷东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周腾云:因荷东村牛蛙养殖整治不力、非法洗砂场整治不力,工程项目存在围标串标问题被给予诫勉谈话;

6.东厦镇白塔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委会原主任吴云坤:因白塔村存在工程项目围标串标问题被给予诫勉谈话;

7.东厦镇镇办农场场长周清辉:因镇办场牛蛙养殖整治不力问题被给予诫勉谈话;

8.东厦镇镇办农场员工周真文:因镇办场牛蛙养殖整治不力问题被给予诫勉谈话;

9.东厦镇荷中村党委副书记周镇明:因荷中村牛蛙养殖整治不力问题被给予诫勉谈话;

10.东厦镇荷中村党委委员张芬泉:因荷中村牛蛙养殖整治不力问题被给予诫勉谈话;

11.东厦镇湖坵村组织委员汤土金:因湖坵村党支部向参会党员摊派费用问题被给予诫勉谈话;

12.东厦镇荷东村委会副主任周艺龙:因荷东村牛蛙养殖整治不力问题被给予诫勉谈话;

13.东厦镇白塔村党委原书记吴克勤:因白塔村工程项目存在围标串标问题被给予诫勉谈话;

14.东厦镇荷西村党支部原书记周朝龙:因荷西村工程项目存在围标串标问题被给予诫勉谈话;

15.东厦镇荷西村委会原主任周钟镇:因荷西村工程项目存在围标串标问题被给予诫勉谈话。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6-8888896;通信地址:云霄县东厦镇东厦村下料403号;邮政编码:363300;电子邮箱:dxz8888896@163.com。

中共云霄县东厦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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