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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

2024-02-26 河北-张家口-桥西区
所在地区: 河北-张家口-桥西区 发布日期: 2024年2月26日
建设快讯正文

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统一部署,2023年4月27日至5月30日,省厅党组第二巡察组对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7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整改责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强力组织推进

市局党组坚持把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自我革命的精神,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决有力有效地抓好整改落实。

(一)提高站位抓整改。市局党组坚持把省厅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重要抓手,坚持从领导班子抓起,从班子成员自身改起,带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高站位、高质量、高标准落实整改任务。市局党组先后召开6次会议,深入学习领会省厅党组巡察组反馈意见精神,主要负责人担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坚持以上率下、亲自研究、周密部署,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扎实开展;各责任领导紧盯整改进展,靠前指挥,主动协调,督促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将巡察整改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协调联动、相互配合,形成了齐抓共管、合力整改的良好局面。

(二)压实责任抓整改。市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省厅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制定了《关于落实中共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照反馈意见,举一反三细化整改措施,并向省厅对口处室、有关服务对象、责任单位广泛征求意见,明确了整改目标、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建立了督导调度机制。2023年9月1日召开了市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自查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统筹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各分局、各科室、各事业单位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推进,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经市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局巡察办备案,形成了压力层层传递、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体系。

(三)督导调度抓整改。市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整改办工作情况汇报,不定期督导调度整改工作,省厅巡察反馈意见后,先后召开了7次专题调度会议,及时掌握整改进展,研究解决存在问题,不断推进整改事项清仓见底。市局整改办严格落实协调督导责任,严格把关各分局、各科室及事业单位所报送的整改材料,指导制定整改措施,列出清单,定期跟踪要账,并建立整改档案台账,定期更新、动态跟进,对整改进展缓慢或整改打折扣、搞变通、不彻底的,督促提高标准、加快进度,确保高质高效完成整改任务。

(四)标本兼治抓整改。市局党组坚持集中整改与长效整改相统一、治标与治本一起抓,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完善治理体系、提升工作能力结合起来,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集中解决巡察反馈问题,又透过现象看本质,指导督促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在健全完善“长久立”的机制上下功夫,推动整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针对省厅巡察指出的薄弱环节、易发多发问题、突出问题,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展开剖析、深挖根源,加大“治本”力度,研究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把准整改方向,坚持“制度不在多,而在管用”的原则,对原有制度及时补充完善,并认真总结日常工作和推进整改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固定下来,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项制度、堵死一个漏洞,以制度建设促进整改落实、巩固整改成效。整改开展以来,共制定或修订文件25个,健全完善工作制度16个,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严防问题反弹。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厅党组工作要求不够有力,局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到位”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扎实,领导干部领学带学促学不够”问题。一是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严格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二是局领导带头参加支部活动,解读学习内容,点评学习心得。三是建立理论学习考勤制度,做好学习签到和学习记录。四是党员干部安装注册使用“河北干部网络”学习平台,针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章党规”两期专题网课班学习,在职党员参与度100%,网课专题班学习完成率100%。五是市局党组充分发挥领导作用,深度谋划“12231”总体思路和“14755”工作主线,深入推进“七项任务”、“五个亮点”,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实施。

2.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战略定力不足”问题。一是市局党组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学习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精神要义并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持续开展“找差距、找问题、找短板”工作,将“三找”工作作为促进生态环境工作提升的有力抓手,市局科级以上干部深入查找并填写“三找”工作履职登记表,科室和事业单位制定本部门“三找”工作方案、建立清单台账,紧盯落地落实。三是健全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机制,压实了县区和部门政治责任,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四是有效落实24小时值机值守指挥调度、大气环境精细化管控“五个一”、快速削高值管控工作机制;建立并严格执行国省考断面水质达标包联专班、水质预警研判专班、联防联治联建工作机制、应急管理工作机制、输水施工报备机制的“五个一”水质管控工作机制。2023年,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62,PM2.5平均浓度18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168重点城市中排位第八;除察汗淖尔大湖心外,全市15个监测地表水国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水质优良率100%,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市地表水达标情况月度考核中,有10个月进入全省前三名,获得奖励资金累计1200万元;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

3.针对“传达学习省委决策部署不及时”问题。一是制定市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等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二是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市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等传达会议精神并研究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

4.针对“量化考核鲜明导向作用不强,量化考核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省委、市委和省厅党组关于量化考核工作的有关精神,深化细化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做到考核范围全覆盖。制定《2023年度各县区分局职能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指标和评分细则表》《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机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基础绩效考核细则》,各县区分局均修订《基础绩效考核细则》。二是将量化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考核成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问责追责等的重要参考内容。三是严格落实一线基层干部考核制度,2023年度局党组会在数次研究选人用人会议中动议调整的干部都是从治污防污一线、急难险重任务、艰苦岗位、复杂岗位、重要岗位中发现、培养、选拔的干部。

5.针对“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要求需进一步强化,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主动作为不够,紧盯末端落实的干劲不足”问题。一是按照《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督查督办工作办法》要求,对市局党组及领导交办的事项,建立工作台账,第一时间下发并跟踪督办,并向领导呈报。适时开展督查,对进度缓慢或弄虚作假的下发通报。年终将各责任单位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向绩效考核部门提供,作为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二是依托“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自查自纠,针对问题线索,及时整改并查漏补缺。通过实地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提出整改要求,确保任务落实。三是市局党组发挥主体责任,按照一季度召开一次警示教育会议的频次,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教育活动,提醒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并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廉政意识。四是制定《张家口市生态环境网络舆情处置流程》,明确了舆情交办程序、处置时限,按照省厅要求上报核查处置报告。制定《环境舆情现场处置工作方案》,加大现场督办与核查力度,舆情反映环境问题同比2022年下降。

6.针对“推进厅党组‘培督考用问’一体化改革有差距,干部选拔任用运用内部量化考核结果不够充分”问题。一是印发《关于“培督考用问”一体化改革的工作方案》,持续深化一体化改革,高位谋划、统筹推进,将“培督考用问”贯穿推进工作全过程,建立了督查、考核与干部培养、使用、问责的一体联动,构建全面、客观、公正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让“凭实绩用干部”成为选人用人的“风向标”。二是通过制定学习计划,参加学习班、研讨会和座谈会,运用多媒体、网络、视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等多种形式开展在线学习,提高学习成效;加强实践教学,组织干部参加实践考察,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印发《2023年度各县区分局职能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指标和评分细则表》《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机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基础绩效考核细则》并严格实施。

7.针对“非现场执法改革落实不到位,运用指挥平台调度执法工作不经常,非现场执法效能较低”问题。一是健全完善以在线监控、用电监控为主,视频门禁、动态管控、VOC报警以及数据信息技术有机组合的多源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通过分析执法数据、在线数据超标异常情况,利用指挥平台对全市执法工作及时调度、定期通报。二是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邀请业内专家为全系统执法人员讲授在线监控设备检查、高科技执法装备使用等专业知识,提升综合执法能力。对存在执法效能低下的县区分局开展帮扶指导。三是全市共345家重点监管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综合联网率达到100%,其中需安装自动监控系统的239家全部完成安装联网。推进非现场监管执法改革,全面构建“日常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的非现场监管模式,严格限制现场检查启动条件。四是省厅开展典型行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标记和电子督办试点工作,全市12家试点单位全部完成任务,在全省11个地级市中率先全部与国发平台完成联网。

8.针对“‘无废城市’创建仍存在短板,还未形成高效、低碳、集约、循环的绿色发展模式”问题。一是建立工作机制,以《张家口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为纲,印发《张家口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张家口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张家口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2023年度评估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强化制度保障推进。二是建立生态环境部固管中心+地方政府+央企共建“无废城市”张家口模式。2023年10月24日“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签署了共建“无废城市”战略合作协议”,此项工作在全省首创,受到生态环境部固管中心和省厅领导的充分肯定。三是按月调度各县区、各部门“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进展,督促工信、住建、城管部门,加强综合利用工作推进。根据工信部门统计,全市目前共有省级绿色工厂15家,国家级绿色工厂8家,已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

9.针对“部分重点工作和攻坚任务进展缓慢,目前张家口市排污权市场化交易工作尚未启动,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开发降碳产品的种类和范围较小,生态环境风险防范队伍力量建设还略显薄弱”问题。一是排污权市场化交易方面,积极对接省排污权交易中心和省环境能源交易所,科学测算“十四五”以来减排工程形成的减排量,依托交易平台向市场投放二氧化硫400吨、氮氧化物800吨、化学需氧量800吨、氨氮100吨,全面开展排污权线上交易,截至目前,已完成7笔排污权的市场化交易。二是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配合省厅开展了我市14个县区的生物多样性调查工作。经多次对接沟通,市局委托中国环科院生态所进行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行动计划、生物多样性考核指标体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地方立法的起草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三是降碳产品开发方面,印发《深化碳资产价值实现机制若干措施(试行)》《张家口市2023年降碳产品价值实现和碳资产化改革工作要点》,将降碳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深化为碳资产价值实现机制。以林业碳汇为突破口,制定出台了《张家口市推进林业碳汇工作实施意见》,优化开发交易与碳汇经营实施路径,探索推动建立林业碳汇发展机制;积极寻求其他开发领域,因地制宜,召开冬奥场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官厅水库湿地等领域碳资产调研座谈会,先行先试在全省牵头编制了河北省农业有机废弃物还田利用方法学,省厅已组织专家评审;着力打通金融通道,建立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完成6个风电、光伏新能源项目金融授信额度61.23亿元,放款3.84亿元,纵深推进生态产品降碳价值实现。四是生态环境风险防范队伍力量建设方面,2023年9月25日举办环境应急管理与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视频培训会,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及企业环境应急与固废管理人员培训;对全市环境应急专家库实施动态更新,不断将优秀专家纳入专家库中,目前已将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省重点大学、市重点企业等相关专家、教授列入环境应急专家库;依托国家环境应急储备信息库,动态做好我市环境应急物资信息的核实、补录、更新,确保物资储备单位和储备物资信息详实、准确、可查询。

10.针对“落实党组会议制度不严格,执行《党组工作条例》不到位”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市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议事规则并严格落实。二是更换会议记录本为平装笔记本,安排符合要求的专人作为记录人员,每次召开的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等均详细记录,并在会议结束后1日内完成会议记录定稿。三是完善了会议纪要印发程序并严格落实。

11.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有欠缺,个别事项未出会议纪要,对分局党组监督指导不力”问题。一是完善了会议制度,按照规范整理会议纪要,保证所有党组会议题均有会议纪要。二是印发《中共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严格落实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分党组向市生态环境局党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并严格执行,随时请示、报告重大事项。三是落实市局领导包联县区制度和分管负责制度及“一岗双责”,市局领导通过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帮扶、实地督导检查、找各分局各部门负责人谈心谈话等工作,不断提升县区分局和市局机关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水平。

12.关于“对意识形态认识不足,落实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问题。一是制定《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强化责任意识,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教育,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不让宣传部门“单打独斗”,充分调动各科室、各事业单位抓意识形态工作的积极性,坚持“一盘棋”、形成“大合唱”。三是市局相关科室建立会商研判机制,进行舆情预警监管,利用官方“微信、微博、抖音”公众号和官方网站发布权威消息,及时发布环保声音,加强正向引导,回应群众关切,弘扬正能量。

13.针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标准不高,党组推进企业污染治理办法不多,企业绩效水平低,扬尘污染防治管理不到位,存在盲区死角、标准不高等”问题。一是市局党组将研究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提升治理工作作为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重要事项,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全年重点工作任务统筹推进,及时梳理解决问题。二是研究制定《张家口市推进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全市火电、垃圾发电创A企业制定一企一策创A方案,确定我市2024—2025年创A企业任务,主动与重点企业对接,现场宣传、引导、激励开展绩效升级工作。三是牵头组织制定全市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发挥市大气办牵总协调作用,创新扬尘治理管控机制,建立全市九类扬尘源网格化责任体系,主城区建立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执法部门会同属地镇街的“3+1”监管模式,对突出扬尘污染问题实行联合旁站式监督整改。开展示范引领,创建样板工地156个、样板道路167条。2023年,主城区降尘量为5.8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6.5%;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62,PM2.5平均浓度18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168重点城市中排位第八。

14.针对“水污染治理工作存在隐患,永定河流域协同治理不够,重点项目提标改造进度滞后”问题。一是通过加强水生态环境监管,实行“一河一策”、“一断面一策”,深化水质精细化管理,利用“人防+技防”手段,实行24小时水质管控调度等措施,确保了水污染问题及时得到处理处置。二是将永定河流域13家污水处理厂纳入提标改造计划,按照河北省《永定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我市永定河流域需提标改造的有涿鹿县、怀来县、下花园区3家污水处理厂,时限为2027年1月1日前。目前涿鹿县污水处理厂已完成提标改造,怀来县污水处理厂已开工建设,下花园区污水处理厂正在办理前期手续,提标改造有序推进。三是对云州水库一级保护区开展拉网式排查,损坏的护栏和视频监控已修整完善,全面杜绝了放牧、采砂等问题。

15.针对“土壤污染治理工作仍有短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率低”问题。制定《张家口市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式处理设施运行水平提升工作方案》,通过监督检查及引导乡镇政府整合无法正常运行的设施,采取调整处理模式或污水转运合并运行等措施,目前农村日处理能力20吨以上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90%以上。

16.针对“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流于形式,市局审核未发现任何问题,但省厅抽查时却发现多家企业存在质量问题”问题。一是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排污许可证质量整改完成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经核实2022年下发的排污许可证质量问题企业均已完成整改。二是组织对2023年全市首次、重新申请及以前核发的共计904家(次)排污许可证开展了线上质量审核工作,对发现的318家严重质量问题先后7次下达整改通知并抄送市行政审批局,现已全部推动完成整改。三是践行“一线工作法”,带领专家深入52家排污单位进行“一对一”现场帮扶指导,有效解决排污许可证质量突出问题。四是持续与省厅环评处沟通咨询学习,提高审核技术能力。定期将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推送市行政审批局。

17.针对“防范化解风险能力明显不足”问题。一是制定《张家口市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化解实施方案》,组织各县区分局全面排查重点领域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建立问题台账、挂账销号等长效机制,全系统防范化解风险能力明显提升。二是完成全市桑干河、白河、黑河、永定河四条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编制工作。三是张北县中都机场项目已启动办理工作,环评报告编制完成后报市审批局审批;下花园区、涿鹿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完成因季节原因积存的渗滤液处置并达标排放。

18.针对“议事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发挥不明显,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未适时调整”问题。一是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成员变化情况,均已提请市委、市政府调整,并将调整后文件印发到各成员单位。二是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议事制度发挥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职责,通过召开调度会、专题协调会、联席会议,印发通知、通报、方案、预警函和督办函等,督导调度工作推进,有效解决了生态环境重难点问题。

19.针对“党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有差距,生态治理‘大合唱’氛围不浓厚,未有效形成治污合力,城市主要道路湿式机械化清扫频次低,扬尘污染问题较多,采暖季散煤复燃问题屡禁不止”问题。一是市局党组加强总揽统筹协调调度,充分发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及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等议事协调机构牵头抓总、协调各方作用,紧盯目标任务进展,压实市直相关部门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合力。二是组织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并作工作部署。完善生态兴市、生态强市三年行动推进机制,建立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台账,并进行责任分解。截至目前,印发张家口市生态兴市、生态强市三年行动工作专报9期,得到市委主要领导高度肯定。三是大气治理工作持续用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工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和专题会研究部署大气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针对清洁取暖、秸秆禁烧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批示推动工作落实,各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积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大气治理的主动性、紧迫性和协同性日益增强。市大气办印发《张家口市大气污染精细化管控攻坚十条措施》等系列工作方案,日常工作压茬扎实推进,对县区52周大气工作进行周积分综合考评,半月和月度对县区及乡镇空气质量进行通报;针对县区和部门空气质量改善不力、扬尘污染、秸秆焚烧等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提示、通报、督办和约谈。有效提升扬尘精细化管控水平,建立横向至住建、城管、交通等七个市直部门,纵向至县区、乡镇的全市建筑工地、交通道路、裸露土地等九类扬尘源网格化责任体系,推动建筑施工扬尘“六个百分百”和“两个全覆盖”落实到位,主要道路机扫率达到100%。协调发改、住建、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持续做好清洁取暖设施运行保障、洁净煤兜底覆盖、劣质散煤管控等工作,不断巩固清洁取暖成效。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差距,把方向、谋全局、保落实的力度不够有力”方面。

20.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实,三年来,局党组未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全面从严治党形势系统分析不够,主动接受纪检监督的意识有欠缺”问题。一是市局党组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每季度述职述廉工作会议合并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汇报会,听取每季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研究具体工作落实情况,分析和研判工作形势,及时解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发挥“一岗双责”作用,按照一季度一梳理的原则汇总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展,有关分局、科室在全系统述职述廉会议上汇报。三是按照年初市局召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要求,市局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及各县区分局主要负责同志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明确第一责任人责任,主管领导和分管科室负责同志签订责任状,切实把“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到位。四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研究人事调整事项需先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未收到回复意见的一律不予上会研究。

21.针对“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把关不严”问题。一是市局党组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组织领导,开展会前学习和谈心谈话,多方面征询“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征求机关科室、分局、事业单位意见建议,选取有代表性的服务对象和群众进行座谈,梳理汇总后提交专题会议研究,充分做好民主生活会准备。二是严格民主生活会程序和材料要求,对领导、党员干部剖析问题和整改措施严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修改。民主生活会上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讲实话、讲真话。2023年9月1日,市局高质量召开了主题教育暨省厅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大幅度提升。

22.针对“指导监督基层履责不到位,2017年垂改以来市局党组未制定县(区)分局内设机构‘三定’方案,深入基层指导少,部分县(区)存在行政处罚工作不规范、办理信访举报案件水平和质量不高”问题。一是经与市委编办沟通,同意以市局党组名义,但不得突破原县区编办批复的内设机构数和执法大队设置数前提下制定分局“三定方案”,明确机构,明晰职责。现各县区分局均根据各自人员配置情况和工作职责制定了“三定”方案。二是落实市局领导包联县区制度和分管负责制度及“一岗双责”,通过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帮扶、实地督导检查、与各分局各部门负责人谈心谈话等,提升分局和机关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水平。三是执法队伍通过内部岗位调整,让更多的在编持执法证人员交流到执法岗位上。通过参加省厅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市局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案卷评审评查、执法检查、监督分局自查、市局抽查、信访干部业务培训及业务交流活动等,规范了行政处罚工作,提高了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水平和质量。2023年1–12月,共录入河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管理系统157件,达到90分以上的案件138件,省厅共抽查我市举报案件20件,通过率为100%,市局抽查各分局举报案件318件,一次性通过率为95.3%。

23.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有差距,个别党员干部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违规违纪”问题。一是印发《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开展廉政谈话和提醒谈话,畅通举报渠道,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二是坚决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备制度要求,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监督检查,以案说纪、举一反三,对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举报问题线索严肃查处,给予当事人党内警告处理。三是依托“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督导检查。在中秋、国庆假期前组织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会议,通报典型案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守好底线,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水平有效提升。

24.针对“机关纪委监督执纪作用不强、业务不熟悉、工作能力尚有欠缺,对下属单位出现的苗头隐患监督查处不及时”问题。一是组织机关纪委学习《市直机关监督执纪工作文书汇编》,向驻局纪检监察组人员请教,会同驻局纪检监察组开展问题线索核查,提升了业务能力。二是印发《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党风廉政谈话制度》,指导各分局纪检组织以开展谈心谈话工作为切入点,发挥“四种形态”执纪监督作用。三是印发《中共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落实方案的通知》,全系统开展“十查十看”作风整顿,对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进行问责处理。四是印发《关于认真开展好党纪法规学习月活动的通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以支部为单位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13部党纪法规,观看中纪委网站“警钟”栏目。从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升警示教育效果。组织《主题教育暨党纪法规学习理论测试》,检验学习成果。

25.针对“内部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巡察成果运用不到位、审计监督不到位,市局先后对5个分局开展系统内巡察,均指出存在财务、工作纪律等问题,未能举一反三,其他分局仍存在类似问题”问题。一是修改完善《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措施》,推进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印发通报,推动举一反三、堵塞漏洞。二是利用省厅巡察整改契机,督导调度各分局、各科室、各事业单位深入自查剖析、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措施。巡察办建立整改工作档案,严格跟踪问效,整改稳步扎实推进。三是组织全系统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修订《财务综合管理制度》,提高了全系统财务管理水平。四是组建市局内部审计工作组,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生态环境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方案》,目前对4个分局和2个事业单位完成审计。

26.针对“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把关不严,桥西区西沙河(平门上游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研建设内容与设计不一致,崇礼区热源厂燃煤锅炉治理项目施工资质与实际不符”问题。一是组织对业务科室和县区分局进行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业务专题培训,修订《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建立全覆盖的资金项目监管机制。二是组织县区分局对2021年以来的资金项目进行了全面“回头看”自查,发现问题21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西沙河(平门上游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不再实施,已申请将资金退回。崇礼区分局对丰汇热力有限公司进行约谈,严格按照工程规模确定的施工资质要求执行。

27.针对“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不规范。巡察期间,抽查市局及4个事业单位、3个分局的财务资料,共发现九大类27个具体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规范力度”问题。一是邀请专业人员对全系统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了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修订《财务综合管理制度》《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制定《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加强了财务资金管理。三是对发现的九大类27个具体问题,组织县区分局和事业单位逐项全面整改,市局党组向省厅法规标准处报送了《关于省厅巡察财务审计专项检查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四是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加大了财务规范力度。

28.针对“工作纪律懒散,党组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意识不牢,队伍管理松散”问题。一是市局党组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强化工作纪律要求,多次在警示教育大会和工作会议上强调作风纪律要求,针对部分县区分局明确要求要发挥分党组主体责任,抓好工作纪律和会风会纪。二是开展作风纪律建设工作,持续深化机关“四风”监督管理,重要会议进行会风会纪和出勤监督检查,督促领导干部发挥“一岗双责”作用,助力机关作风纪律持续改善。三是给予违反纪律作风要求的党员干部组织纪律处理并在全系统内通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目前全系统干部职工纪律观念增强,局机关纪委和办公室持续发挥监督作用。

29.针对“环境执法效能亟待提高,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考核一直居于全省后位,主动作为意识不强”问题。一是持续加强对各县区执法工作的指挥调度,将周调度改为日调度,每日在执法工作群点评各分局前一日非现场执法情况,点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部署当日工作。二是市局协调相关县区分局对人员分工重新调整,把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充实到一线执法队伍中,优化执法人员配置,并组织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三是深入分析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做到自查彻底,剖析到位。推进非现场执法改革,规范了现场执法四种方式,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各项程序。四是依托河北省智慧环保执法平台,全面提升执法系统应用“人员活跃率、终端使用率、数据完整率”,实现全业务信息化和全流程信息化。2023年,我市共上报执法检查记录7871家次,人均上报数量3.17条,发现问题数量2323个,人均发现问题数11.22个。

30.针对“公文写作能力有待提升,公文格式不规范,文件内容把关不严”问题。一是市局多次开展公文规范知识培训,邀请市政府干部现场授课,提升公文写作能力。二是健全文件审核把关制度,严格履行发文签批程序,逐级审核把关,安排专人负责审核文件内容、格式规范,并使用三方纠错系统对公文内容再次进行校准。三是对出现公文格式不规范等问题较多的科室、单位进行提醒谈话,并建立了通报机制。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选人用人和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31.针对“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不到位,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严格,选人用人相关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一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做到随时请示报告。2023年共上报省厅重大事项报告3次,其中调整局领导分工1次。二是把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谋划,全力推动。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全系统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完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举措。三是认真落实党管干部、选贤任能制度,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分类抓好在职干部和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严格执行干部“凡提四必”、廉政意见“双签字”、任前公示等制度,严格执行预审备案制度,严把酝酿提名、推荐考察、档案审核等关键环节。

32.针对“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会议记录与会议纪要内容不符,人事档案管理不细致”问题。一是党组会、局务会由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全面完整记录会议内容,专人把关、专人保管会议记录簿。根据会议记录、会议录音及时整理会议纪要,确保真实性、精准性,并在会议召开后一周内出具会议纪要,按要求对党组会议纪要进行编号。二是严格遵守干部档案管理八项制度,严把关键环节,及时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和归档等工作。结合我市开展的干部档案数字化建设,我局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全面审核,对档案中缺少的材料及时补充完善,并对档案进行了数字化。确定专人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并进行业务培训。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标准,及时做好新纳入管理范围的干部人事档案审核。

33.针对“培养选拔干部结构梯次不合理,局党组对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年轻干部储备不足,干部队伍年龄老化问题突出”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厅党组《关于统筹推进市县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年轻化专业化的意见》,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干部队伍建设的长远规划和宏观统筹,加大全系统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二是加大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县区分局年轻干部配备和培养锻炼、轮岗交流力度。2023年提拔3名正科级干部,其中“80后”2名;8名副科级干部,其中“90后”2名;平级调整7名科级干部,其中市局机关与县区分局交流干部2名。三是积极开展年轻干部选拔录用工作。2023年市局为县区分局新招录公务员6名,其中定向选调生3名、四级联考考生3名,6名中5名为本科应届毕业生,年龄均在24岁以下,1名硕士研究生年龄30岁。四是全局招录安置人员6名,其中通过硕博引进1名及公开招聘3名(硕士研究生2名、本科生2名),部队转业安置2名。招录事业干部4名中28岁以下3名,34岁1名。

34.针对“党管干部意识不强,选人用人导向不鲜明,市局机关和事业单位混编混岗问题突出,借调人员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认真落实党管干部、选贤任能制度,将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严格执行干部“凡提四必”、廉政意见“双签字”、任前公示等制度,严格执行预审备案制度,严格把关酝酿提名、推荐考察、档案审核等关键环节。二是向上级部门争取支持,增加局机关行政编制,从根源上解决混岗问题。同时,对局机关现有人员内部调剂合理配备,减少混岗人数,通过人员达龄退休的方式逐步解决部分超编问题。三是参照省厅有关文件,制定《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编外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抽调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了全局人员岗位职责,进一步解决混编混岗问题和不规范用人现象。严格落实省厅“三类人员”管理制度,对借用的事业单位人员进行了梳理,退回部分人员,对确需借用的人员重新履行了审批手续,严格按照岗位需求进行调整,做到了人岗匹配。

35.针对“抓党建用力不多用心不够,存在弱化虚化倾向,基层党建工作不够规范,落实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不到位”问题。一是制定《党建工作督促检查制度》,机关党委强化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要求主动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按照要求每年向全体党员通报1次,并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生活会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1次,党课每季度不少于1次,全体党员大会每年不少于2次,机关党委委员会每月召开1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基层党支部每年按照要求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三是市局组织了党务干部培训,规范了《党支部手册》填写内容,按规定要求填写谈心谈话情况记录,要求党员规范签名,不能代签,明确了年度工作总结填写要求等,持续用力抓好党建工作。

(四)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督察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尚未形成”方面。

36.针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部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而不实”问题。一是市局党组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专门召开调度会部署,持续督促相关单位财务人员积极配合,加大力度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二是张家口市排污权交易所、张家口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张家口市环益商务服务中心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清算审计,出具了清算审计报告,环科院已对其涉及的账目按照财务规定进行了销账处理。

37.针对“落实上级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质量不高,跨区域协同机制不完善”问题。进一步强化对上级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印发《深入推进张家口—大同跨市界水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工作方案》,深入推进“1+3”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张家口市与大同市、怀安县与天镇县、阳原县与阳高县、蔚县与广灵县对应签订了联建联防联治工作协议,通过监督指导阳原县、蔚县、怀安县准备官厅水库上游永定河流域联席会议前期工作,积极与大同市生态环境部门沟通商讨联席会议相关事项,顺利召开了永定河流域生态环境联防联治工作研讨会。

38.针对“落实省委巡视‘回头看’整改措施不严不细,打造生态环保铁军还有差距”问题。一是严格公文行文规范,结合我市开展的“大练兵”活动,全力提升干部“六种能力”,印发《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在全系统开展解放思想业务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修订百问百答知识题库,向全体党员干部发放口袋书和学习手册。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先后通过组织开展日学习、大讲堂、理论测试、擂台赛,举办“优化营商环境”知识竞赛等,不断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和实践水平。围绕“三看三比双提升”和“大练兵”活动有关要求,开展创建单项冠军工作。二是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举办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通过邀请市委师资库成员现场授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研讨交流、理论测试、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集中5天时间对全系统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进行全覆盖培训。组织市局市委管理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组织市局副科以上干部和县区分局局长80人次分两批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提升了全系统干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能力和水平。

39.针对“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我市建材行业环境违法违规未达到整改时序进度”问题。一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督察整改看成效”专项行动,组织各县区和相关市直单位对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全面自查、复查和举一反三等工作。印发《关于严格贯彻落实<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的通知》,对督察整改工作提出进一步要求。二是组织相关县区对建材行业环境违法违规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进行核实,进一步细化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全力推动问题整改,截至目前排查出的25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厅巡察反馈意见要求,着眼巩固拓展成果,推动整改工作持续走深走实,推进我市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政治担当,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省厅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把整改作为加强思想建设、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制度机制、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坚决摒弃松劲思想、懈怠情绪,加大后续整改力度。对已经整改完成的任务,及时开展“回头看”,查漏洞、补短板,做好成果巩固工作;对于已完成阶段性整改,需持续推进的整改任务,进一步强化举措,严格跟踪问效,确保取得扎实成效;对于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紧盯时间节点,稳步扎实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二)强化补齐短板,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忠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对标先进、查摆主观、审视客观。聚焦问题短板,在理论武装上,持续加强学习、统一思想、凝聚防污治污合力。在队伍建设上,坚持“谋”与“做”相结合,着眼长远细谋划,脚踏实地抓落实,把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干部用起来。在巩固生态环境治理成效上,加强沟通协调联动,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调整的治本之策上下功夫、要成效。在作风纪律上,切实用好巡察成果,打好队伍基础、廉政基础、能力基础,树牢风险防范意识,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让整改成效尽早地体现到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上来。

(三)强化建章立制,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集中整改阶段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持续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于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制度机制,抓紧优化完善。紧盯反馈的重点问题、整改任务重的单位、问题易发多发领域、监管漏洞缺失、存在的短板弱项,查找症结,举一反三,拿出有针对性的举措,并把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归纳提升,作为制度固定下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手段,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3-4083105(工作时间);电子邮箱:zjkssthjjxcb@163.com。

中共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4年1月26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fordpalmbay.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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