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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屏南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稿)

所在地区: 福建-宁德-屏南县 发布日期: 2024年2月4日
建设快讯正文

  根据屏南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4月19日至5月23日,县委专项巡察组对11个乡镇的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实绩突出村、金牌旅游村开展了乡村振兴重点村项目建设专项巡察,并于2023年8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抓实落细巡察整改工作

  (一)迅速传达部署。反馈会后,8月11日,县委乡村振兴办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部署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反馈意见和反馈会上有关讲话精神,部署整改工作。各乡(镇)党委和县直相关单位党组也先后召开党委(党组)会议22次、专题会议8次,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研究细化具体整改措施。

  (二)强化组织领导。为有序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县委乡村振兴办成立了由县委乡村振兴办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党委也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三)制定整改方案。根据县委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我办立即着手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指导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方案。8月25日,县委乡村振兴办印发了《落实县委专项巡察组〈关于对乡村振兴重点村项目建设开展专项巡察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屏委振兴办〔2023〕25号),将巡察反馈的34个问题,明确了18家整改责任单位,细化84条具体整改措施。

  (四)加强跟踪督促。建立整改工作跟踪落实机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对账销号和动态更新,每2周滚动更新整改进展情况。同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出台了《寿山乡项目建设工作管理制度(试行)》《熙岭乡项目验收实施细则》《熙岭乡项目报备与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等工作制度,推动乡村振兴项目落地见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乡村振兴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1)关于“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学习贯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及时传达学习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双溪镇、代溪镇、棠口镇、甘棠乡、熙岭乡、路下乡、寿山乡、岭下乡等8个乡(镇)先后组织召开乡(镇)党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并研究贯彻意见。

  (2)关于“乡村振兴有关文件学习主动性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强乡村振兴有关政策文件学习。古峰镇、双溪镇、代溪镇、棠口镇、屏城乡、甘棠乡、熙岭乡、路下乡、寿山乡、岭下乡等10个乡(镇)先后召开专题会议或党政班子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等乡村振兴相关文件。

  (3)关于“重点村学习基本空白”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推进村级党组织学习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各乡(镇)分别在厦地村、前汾溪村、村头村等17个重点村召开集中学习会,学习了2019年—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

  2.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不深不实”问题

  (1)关于“创建示范工作力度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力度。结合全县乡村振兴试点村、示范村创建,先后挖掘文创、乡村旅游、传统村落等乡村振兴特色,打造了龙潭、四坪、北墘、厦地、前汾溪等乡村振兴特色村,向市里推荐2条乡村振兴示范线参评2023年福建省乡村振兴精品线路;通过与市委乡村振兴办对接,市级分配我县推荐申报2023年度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1个名额、全省乡村振兴示范村8个名额。全省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创新现场推进会在屏南召开,我县围绕改革创新促乡村振兴作交流发言。

  (2)关于“村民变股民机制转换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证书未发放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共整改发放股权证书946本,其中双溪镇发放76本、岭下乡发放757本、屏城乡发放113本。

  (3)关于“金牌旅游村创建工作进度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快金牌旅游村创建工作进度。县文旅局组织厦地村、前汾溪村、长桥村、柏源村、棠口村、双溪社区、前洋村、白玉村、小梨洋村、墘头村、罗纱洋村等11个村申报第二批金牌旅游村,已于10月20日—21日完成验收,验收结果待出具。里汾溪村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游客稀疏、接待能力欠佳等不成熟条件,经与市文旅局沟通,将里汾溪村从金牌旅游村建设名单中剔除。

  3.关于“培育乡村特色支柱产业力度不足”问题

  (1)关于“产业振兴项目投入比例偏低”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业务学习培训。于2023年5月9日召开2023年巩固拓展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业务培训,对《屏南县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进行再学习。二是突出产业振兴项目申报。2023年投入专项资金4655.51万元,其中产业类项目资金2800万元,占比60.14%,达到省市产业类项目投资占比50%以上的要求。

  (2)关于“产业振兴竣工项目收益偏低”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代溪镇北墘村产业项目无效益产出问题,代溪镇积极探索“黄酒+非遗+文旅”发展新模式,推出红粬粽·红粬果酒·黄酒鸡尾酒,以及“我在北墘有坛酒”营销品牌,壮大黄酒产业,打造旅游新业态吸引游客,提高项目收益。二是针对熙岭乡塘后村玫瑰种植项目无效益产出问题,熙岭乡督促协调项目业主拓宽项目收益渠道,塘后村流转土地70亩种植大马士革玫瑰,已与宁德高大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收购合同,预计年产量2500千克、年收益达5万元。聘请20余户村民负责玫瑰园除草施肥等养护工作,解决村民务工问题。

  4.关于“研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政策功能弱化”问题

  (1)关于“乡村传统特色风貌保护意识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针对“3个村未编制保护规划”问题,督促协调各乡镇启动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寿山村已对接编制规划团队开展修编工作,预计12月完成;小梨洋村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招投标;墘头村已与浙江欣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达成编制意向。二是针对“5个村未提请审查审批”问题,督促相关乡镇加快工作进度。长桥镇长桥村、柏源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已确定第三方编制合同框架,正在进行规划文本编制。屏城乡前汾溪村保护发展规划于10月20日通过县级专家评审,文本正在修订中;屏城乡厦地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正在修改后,履行评审报批工作。三是针对“9个村未履行报批程序”问题,督促相关乡镇加快报批进度。北墘村、恩洋村、罗沙洋村、前洋村等4个村正在提请乡村规委会审议,待审议后审批实施;棠口村、龙潭村、四坪村等3个村属历史文化名村需上报省政府审批,县住建局已督促乡镇和编制单位抓紧完善保护规划文本,棠口村省级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于10月20日通过县级专家评审,文本正在修订中,龙潭村、四坪村保护规划文本正在编订中;岭下村、里汾溪村等2个村保护规划已完成报批公示和村民代表会议审议,相关报批材料正在梳理完善中。

  (2)关于“个别重点村历史建筑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县住建局组织人员对寿山乡进行督促指导,完善历史建筑消防设备配备,消除历史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二是针对历史建筑未配备消防设施问题,寿山乡加大消防设施配备,投入4550元对寿山村14栋未配备消防设施的历史建筑共配备了29个手提式干粉灭火器、1个消防栓箱。三是排查整改老化电气线路。投入8000元对寿山村9栋电线老化的历史建筑进行老化电气线路改造,消除了电气线路安全隐患。

  5.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仍在一定程度存在”问题

  (1)关于“乡村振兴总结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公文业务学习培训。屏城乡、代溪镇、寿山乡组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开展公文写作教育培训,提升经办人员业务能力。二是加大材料审核把关。熙岭乡出台《熙岭乡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机构工作制度》,强化材料审核把关;寿山乡加强对乡村振兴工作总结等材料把关审核,通过教育宣传等方式提升经办人员业务能力;甘棠乡重新梳理问题原因,认真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岭下乡、长桥镇对乡村振兴工作进行梳理,开展自查,形成2023年乡村振兴工作总结和2024年乡村振兴工作思路。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屏城乡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岭下乡对乡党群服务中心主任进行批评教育,双溪镇对相关人员以谈话的形式进行教育培训。

  (2)关于“照搬照抄,搞‘拿来主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屏南县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2)》内容表述错误问题,县农业农村局督促编制单位对《规划》内容进行修改完善,目前已完成整改。二是针对柏源村环境整治新建排水沟建设项目结算审核结论书表述错误问题,长桥镇组织人员对建设项目档案进行再核查,对错误的档案进行修正更换。三是针对北墘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抄袭问题,代溪镇对北墘村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项目公示、会议记录等材料涉嫌造假”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新田村项目公示、会议记录等材料涉嫌造假”问题,甘棠乡于8月29日举办乡村两级干部业务培训班,对涉农资金的使用、项目流程等乡村振兴业务进行培训。2023年10月9日甘棠乡党委对新田村原党支部书记进行通报批评。二是针对“白玉村六斗新村防洪沟建设工程预算审核时间与村委会议定招标时间倒置”问题,寿山乡对白玉村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村主干积极学习项目相关业务知识,提升业务能力。

  (二)聚焦乡村振兴重点村项目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项目前期指导不到位”问题

  (1)关于“未按规定程序申报项目”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各相关乡镇召开项目申报流程整改学习会议,对《屏南县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再学习,督促各乡村振兴试点村及实绩突出村按规定要求,规范申报项目公示、申报程序,强化材料档案管理。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屏城乡对“2023年村头村第一批申报省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4个,乡级上报申报为6个,村级与乡级申报材料不符”问题进行核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项目未批先建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业务指导。组织各乡镇分管领导、经办人员学习《屏南县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屏南县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流程进行项目申报、批复、验收。二是加大项目监管。联合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对试点示范资金进行检查,防止出现未批复先开工或未批复已竣工验收现象。三是各乡镇召开项目业务学习会议。四是双溪镇于2023年10月25日对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村业主单位存在的“未批先建”工程问题予以通报批评。

  (3)关于“项目变更调整较为随意”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把项目变更审核关。县委乡村振兴办督促各乡镇对2023年入库项目提前做好规划设计、用地报批等前期工作,对乡镇上报的项目严格按照《屏南县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审核,避免随意项目变更调整。二是岭下乡对富竹村2023年的已批复未动工建设项目开展现场指导,避免随意调整项目的情况再次发生。于2023年9月15日组织村主干学习业务知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并加强项目落地前的实地调研和可行性论证,做好前期的要素保障工作,避免项目变更调整。对岭下乡党群服务中心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4)关于“个别村违规将试点村专项资金用于投资入股”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新田村违规将试点村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投资入股”问题,甘棠乡于2023年9月5日组织相关干部开展业务培训,规范项目流程和资金使用情况。2023年9月15日对新田村原党支部书记、新田村原村民主任进行通报批评。二是针对“北墘村违规将试点村专项资金60万元用于投资入股”问题,代溪镇组织村镇两级干部学习《屏南县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并对北墘村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甘棠乡、代溪镇于协议到期后收回投资资金。

  2.关于“项目实施过程监督管理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项目业务学习培训。代溪镇、寿山乡、甘棠乡、屏城乡组织项目办工作人员和村主干开展项目规范化管理等业务培训,提升业务工作水平。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长桥镇对柏源村党支部书记、村民主任进行批评教育,寿山乡对白玉村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岭下乡对岭下村党支部书记、村民主任和富竹村党支部书记、村民主任进行批评教育,屏城乡对村头村党支部书记、村民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整体协同推进乡村振兴机制尚未形成”问题

  (1)关于“底数不清,管理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2019年下达10个省级试点村乡村振兴县级配套资金1740万元,督促乡镇对该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梳理,摸清底数上报台账,目前已全部收齐。二是定期通过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对批复项目进行入库管理,要求乡镇及时更新入库项目使用情况,加强项目监督管理。

  (2)关于“乡镇全流程监管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屏城乡、岭下乡、寿山乡、棠口镇、路下乡、代溪镇等6个乡镇已按要求成立项目指导监督组。二是针对“2019—2022年已完工的175个项目中,有47个项目乡镇未参与竣工验收”问题,长桥镇已于2023年10月9日对柏源村坑理农田水渠修复工程、柏源村大丈子农田水渠修复工程进行了镇级验收。目前还有45个项目相关乡镇未整改到位,其中寿山乡13个、甘棠乡9个、岭下乡7个、路下乡7个、屏城乡6个、代溪镇2个、棠口镇1个。

  (3)关于“部分项目推进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2022年路下村烘干冰库一体化建设项目已完工,正在准备竣工验收;2021年裸房整治工程已完成验收;熙岭乡龙潭村已将专项资金91.9445万元拨付到龙潭村消防水池及其管线工程项目实施单位,正在对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落实验收工作。

  4.关于“部分实施‘工料法’项目监管缺位”问题

  (1)关于“仍存在白条入账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熙岭乡印发《第三方会计服务公司代理村级财务工作考核的实施方案(试行)》,提高代理服务水平,规范会计代理工作,四坪村已补开2019―2020年前后4批次购入文创材料(杉木)18.9万元发票。二是屏城乡组织村干部学习“工料法”项目管理等知识,并对乡会代中心会计、各村报账员开展财经纪律相关培训。针对厦地村白条入账问题,屏城乡对厦地村原党支部书记、村民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材料出入库管理形同虚设”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业务培训。代溪镇、屏城乡、熙岭乡组织村干部学习“工料法”项目管理知识。二是加强监督管理。长桥镇对2023年柏源村工料法项目出入库管理进行抽查,项目能严格按照出入库管理办法执行;熙岭乡针对四坪村房屋修缮工程部分领料单、结算表、仓管员、证明人未签字问题,督促四坪村补齐出入库管理相关台账。三是进行问责。代溪镇针对北墘村古民居修缮项目材料出入库管理形同虚设问题对北墘村党支部书记、北墘村村民副主任进行批评教育;屏城乡对厦地村原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5.关于“落实‘一项目一档案’管理有差距”问题

  (1)关于“项目档案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屏城乡、寿山乡、路下乡先后组织村干部开展项目档案管理培训,提高业务经办人员管理水平。二是修订完善制度。寿山乡制订印发了《寿山乡项目建设工作管理制度(试行)》,双溪镇修订完善《双溪镇项目建设工作管理制度(试行)》,熙岭乡出台《熙岭乡项目验收实施细则》《熙岭乡项目报备与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三是开展项目档案整改。目前,“109个项目档案材料不齐全”问题完成整改68个(其中屏城乡7个、棠口镇9个、代溪镇11个、甘棠乡3个、熙岭乡20个、路下乡8个、长桥镇10个);“20个项目无法提供档案资料”完成整改6个(其中屏城乡5个、长桥镇1个)。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屏城乡、寿山乡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2)关于“项目材料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业务培训。屏城乡、甘棠乡、代溪镇、路下乡组织开展工程项目管理培训会,提高业务能力。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寿山乡、双溪镇修订完善《项目建设工作管理制度》;熙岭乡出台《熙岭乡项目验收实施细则》《熙岭乡项目报备与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棠口镇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对项目内页材料重新核对;双溪镇对县道922至高安村连接线路口挡土墙及停车场工程档案材料时间缺失问题进行了补齐。三是进行问责。长桥镇对柏源村党支部书记、村民主任进行批评教育,寿山乡对白玉村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屏城乡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聚焦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方面

  1.关于“资金拨付监管不到位”问题

  (1)关于“县级部门资金拨付未履行相关程序,且部分年度存在平均分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以来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屏南县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分配,根据试点村人口、面积、发展基础和工作绩效等因素予以分配。对面积大、人口多的试点村以及乡村振兴工作推进力度大、业绩突出、成效明显、筹集社会资金多的试点村,在资金投入上给予倾斜。二是2023年实施项目部分未完工,待项目完工后,由乡镇组织验收后,县委乡村振兴办组织县级相关业务部门对项目建设完工情况进行实地核实后,指导乡镇履行相关资金拨付手续。

  (2)关于“乡镇违规一次性拨付专项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各相关乡镇已对存在问题进行自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财经制度,按照《屏南县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规范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3)关于“村级资金拨付监管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路下乡于9月1日召集乡纪委、项目办、财务等人员再次学习《屏南县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程序拨付资金。目前缺失的合同已找回。

  2.关于“资金保障和有效利用方面存在不足”问题

  (1)关于“向上级争取资金力度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发改局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措施,10月前往省、市发改委对接项目资金。2020年1月22日《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预算内投资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产业建设和项目成果转化扶贫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宁发改投资〔2020〕4号)下达我县切块资金400万元,其中安排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134.23万元,资金已下拨使用。二是屏南生态环境局通过积极与省市上级部门沟通对接,2023年3月《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2-2023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的通知》(闽财资环指〔2023〕12号)下达我县2022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44.75万元、2023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89.49万元。

  (2)关于“专项资金长期滞留,未发挥资金最大效益”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存在问题,长桥镇已谋划生成柏源村文旅产业配套设施提升项目,项目正在推进中。二是岭下乡于2023年9月13日,组织村主干学习《屏南县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再次排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时拨付下达专项资金,明确和细化资金使用方向,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3.关于“乡村振兴资产后续管理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柏源村、棠口村、村头村、富竹村、塘后村、白玉村、新田村等7个村已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并完成入库,塘后村2021年食用菌大棚二期建设和玫瑰种植项目固定资产已结转,白玉村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新田村2021年干湿分类垃圾处理站等项目已完成入库。

  4.关于“部分项目建成后未发挥作用”问题

  (1)关于“生活垃圾干湿分类治理站全部闲置”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全面启用生活垃圾干湿分类治理站。村头村、棠口村等10个村“湿垃圾”处理设备均已启用,并建立常态化机制,根据各村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湿垃圾资源化处理时段,加大湿垃圾资源化设备使用频率,完善湿垃圾减量成效台账,杜绝资源资产闲置问题的发生。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县城市管理局于2023年10月24日―25日组织专项督导小组赴各乡(镇)开展专项督导,针对督导过程发现问题,督促各乡镇认真对照整改方案,在规定限期内整改到位,并建立长效机制,举一反三,做好自纠自查,确保不发生类似的问题。

  (2)关于“部分村污水改造未发挥作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寿山乡已对白玉新村接入生活污水管道的雨水管道进行拆除改造,现已实现雨污分流。二是岭下乡对富竹村生活污水管网进行排查并疏通管道,现已正常排水。三是举一反三,加强全县农村生活污水的日常管护、定期巡查,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收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标排放。

  三、巡察反馈问题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县委乡村振兴办和各乡镇高度重视,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3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其中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2人。具体情况如下:

  1.针对“周永船违反工作纪律:在棠口村机耕路及排水沟项目、千乘桥步道延长建设项目以上两个项目验收、工程款支付过程中,作为项目负责人,不正确履行项目建设监管责任,验收走过场,并在部分项目未施工或工程量不足的情况下确认工程质量合格,未认真审核把关施工单位出具的竣工图、结算报告及结算审核单位出具的结算审核报告书等相关材料,导致两个项目多支付工程款37451元”问题,给予棠口镇棠口村周永船党内警告处分。

  2.针对“新田村项目偷工减料问题较为突出”问题,给予甘棠乡新田村李志玩诫勉谈话处分。

  3.针对“新田村项目偷工减料问题较为突出”问题,给予甘棠乡新田村李庆贺诫勉谈话处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及说明

  1.关于“乡村传统特色风貌保护意识不足”问题

  情况说明:北墘村、恩洋村、罗沙洋村、前洋村等4个村保护规划已提请县政府审批;棠口村、龙潭村、四坪村因属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需上报省政府审批,3个村已提请省市技术审查;其他10个村(小梨洋村、墘头村、寿山村、长桥村、岭下村、柏源村、厦地村、前汾溪村、里汾溪村、村头村)正在推进中。

  推进措施:县住建局要组织人员定期对各乡镇进行督导,督促各乡镇加大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力度,加快保护规划审查审批进度,于2024年6月底完成整改。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

  2.关于“乡镇全流程监管落实不到位”问题

  情况说明:针对巡察反馈的2019―2022年已完工的175个项目中,有47个项目乡镇未参与竣工验收,目前仅长桥镇参与两个项目竣工验收,尚有45个项目相关乡镇未整改到位,其中寿山乡13个、甘棠乡9个、岭下乡7个、路下乡7个、屏城乡6个、代溪镇2个、棠口镇1个。

  推进措施:各相关乡镇针对问题,强化举措,限期整改到位。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3.关于“部分项目推进缓慢”问题

  情况说明:2022年路下村烘干冰库一体化建设项目、龙潭村消防水池及其管线工程已完工但未竣工验收。

  推进措施:路下乡、熙岭乡要督促路下村、龙潭村村委加快推进验收流程,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工程验收。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4.关于“项目档案管理不到位”问题

  情况说明:目前,反馈的“109个项目档案材料不齐全”补齐68个,尚有41个项目未整改到位(其中岭下乡20个、寿山乡13个、双溪镇7个、甘棠乡1个);“20个项目无法提供档案资料”完成整改6个,尚有14个项目未整改到位(其中寿山乡4个、屏城乡4个、代溪镇3个、岭下乡2个、甘棠乡1个)。

  推进措施:下一步,涉及的相关乡镇要对照问题,强化举措,限期整改到位。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二)下一步整改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是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效。虽然在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要正视与县委县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间的差距,通过本轮巡察,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深刻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足和问题,下一步,要坚持问题导向,盯紧未完成整改项目,认真分析原因,强化监督指导,确保保质保量完成巡察整改。

  二是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要保持政治定力,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做到真抓真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问题,加强作风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凝心聚力为民办实事,锐意进取敢担当,以实际行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将巡察整改工作延伸“最后一公里”,聚焦关键环节,紧盯“关键少数”,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履职尽责,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提升服务水平,增强工作能力,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3332778;通信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古峰镇中心片区2号楼七层,中共屏南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pnxczxb@163.com。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fordpalmbay.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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