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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连城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所在地区: 福建-厦门-湖里区 发布日期: 2024年1月26日
建设快讯正文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4月16日至5月26日,省委巡视七组对连城县委开展巡视,并于2023年7月11日,省委巡视七组向连城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连城县委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坚决扛牢主体责任,狠抓整改落实。经过努力,县各套领导班子能力作风实现提升、全县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实现阶段整改预期目标。

  (一)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巡视整改政治自觉。省委巡视七组反馈意见后,县委立即召开常委会会议、巡视整改动员大会,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省委巡视七组杜金瀛组长在反馈会上的讲话印发至各党委(党组),引导和带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巡视是国之利器、党之利器,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政治巡视、政治体检;充分认识省委巡视七组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中肯,提出的整改要求完全符合党中央精神和连城实际,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指导性和针对性;充分认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连城人民不负责,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

  (二)加强领导、细化分工,压紧压实巡视整改政治责任。一是压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县委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3个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1个专项督查组,直接领导和推进全县巡视整改工作。时任县委书记詹崇仁同志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3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6次、专题会议3次,全面、具体掌握巡视整改情况,逐项逐条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对重点难点问题紧盯不放、深挖根源、直接调度解决,带头负责领办巡视反馈问题57个和乡村振兴问题25个,分别占比68.7%、69.4%;对各套班子成员、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集体谈话3次,确保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推进巡视整改工作;组织召开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巡视整改重点问题剖析会,带头联系自己的思想、作风和工作实际,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开展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及工作措施。二是落细落实整改措施。逐条逐项对照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制定整改任务分解方案、细化措施、工作节点和流程图等,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形成4个方面83项整改任务258条细化措施,每项整改任务至少安排1名县领导担任责任人,全程紧盯、全程指导、全程协调、全程督办,推动每一项整改任务“不悬空”“全落地”。三是突出真改实改。树牢“赶早不赶晚,赶前不赶后”的效率意识,对指向明确、内容具体、能够即知即改的问题,明确在9月30日前完成;对受目前客观条件影响的问题,由县委直接牵头,倒排时间、攻坚突破、挂牌销号;对需较长时间才能解决的整改事项,明确在集中整改阶段必须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制定长期整改计划,明确各阶段整改目标和措施,持续深入推进直至彻底完成整改。

  (三)强化监督、动真碰硬,从严推动巡视整改落地见效。一是加强纪检监察监督。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将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各部门整改落实。特别是对省委巡视七组反馈问题中直接点到的具体人和事,逐一组织专门力量,认真调查、厘清责任、严肃追责,共对70名责任人作出处理。针对巡视移交由县纪委监委处理的111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依规依纪依法处理50件78人,其中党纪监察立案19件25人。二是加强组织监督。县委组织部将整改落实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评、评优评先、职级晋升等重要内容,开展整改成效调研评估,有力推动各级各部门整改落实见行见效。紧紧围绕省委巡视反馈的“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到位”等四方面11个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加大整改力度,进一步强化干部监督管理。三是加强日常监督。县委整改办每周发放督办清单、提醒函,对整改工作实行一周一通报、一周一督查,全过程动态掌握督办整改进展,对进度滞后、成效不明显的,由分管县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跟踪督办,将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确保巡视反馈问题真改实改。

  (四)立足长效、建章立制,持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成效。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个专班、一抓到底”整改工作机制。集中整改阶段,县委坚持每两周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工作;转入长效整改阶段后,县委将每两个月召开1次专题会议,持续推动巡视整改任务见底清零、落细落实、收效见效。县各套班子、各牵头部门单位、各乡(镇)相应建立工作机制。在推进问题整改具体工作中,实行责任单位“两表一函”(整改进度表、统计表、事项提醒函)和“一周一报告”制度,组建销号专班,动态跟踪管理,全程调度推进,逐项核查销号。二是深化标本兼治。县委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着力建立务实管用、刚性有力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91项,扎紧制度笼子,坚决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加强工作统筹,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纳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检视整改重要内容,一并查摆、一并推进、一并落实。三是做好结合文章。县委把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大兴调查研究,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完善体制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巡视整改成果切实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全力实现福建省县域经济发展十佳县“六蝉联”目标。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视整改进展情况

  (一)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针对县委中心组学习参学率低等问题。

  整改进展:

  (1)加强学习研讨。已于8月24日修订印发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提出明确要求,集中整改期间,召开县委常委会9次,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先后5次开展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会议、读书班等活动,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理论学习的重要论述、重温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处级领导干部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

  (2)严格考勤管理。已于8月25日下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对学习考勤、会议纪律重新进行规范,集中整改以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平均出勤率已符合规定要求。

  (3)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来闽考察指出“福建历来有崇文重教的优良传统,耕读传家的培田古村落就在福建”的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改期间,先后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相关县领导任副组长的“中国培田耕读小镇”保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县政府每月一推进、县委每季一调度”“县、镇两级领导挂钩小镇建设项目”等工作机制,制定《“中国培田耕读小镇”保护利用和建设发展实施方案》,明确2023—2025三年工作计划,分别于7月11日、8月18日和9月15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中国培田耕读小镇”建设工作,有效提升“中国培田耕读小镇”开发建设和品牌打造水平。

  (4)推进学习成果转化运用。于8月25日下发《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对重温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提出明确要求,集中整改期间,县委常委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撰写研讨材料22篇。全县17个乡(镇)、57个县直单位共组织重温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112场次,4000余人次参加。通过微信、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介发布相关信息60余条。利用“理响冠豸梨园讲堂”“大榕树讲坛”等理论宣讲阵地,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各类宣讲报告20余场,开展各类宣传文化活动50余场,受众达5000余人次。

  2.针对健康体育产业发展效益不高问题。

  整改进展:

  (5)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于8月25日审议通过《连城县“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连城县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明确实现“十四五”规划发展具体举措,研究部署下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深入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1—8月,14个月度指标中,7个增速排名全市前三,9个增速超过全市平均水平;1—9月,全县新签约招商引资优质项目55个,完成市下达任务91.7%,总投资130.47亿元,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2个,“莲商回归”项目15个;96个省市县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17.5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90.4%,其中开工31个,竣工21个。

  (6)推动健康体育产业发展壮大。积极扶持健康体育龙头企业做强做大,推动2家企业加快上市步伐,其中:渡远户外公司上市材料通过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康莱宝运动公司启动上市程序。1—8月健康体育产业链实现产值5.9亿元,同比增长14.5%,实现正增长。

  (7)加快建筑业产业发展。已制定《建筑业企业引进培育工作实施意见》,加大建筑业企业培育引进力度,1—9月,已培育新增房建特级企业1家,房建一级企业1家,设计甲级企业1家,成立、引进二级资质企业3家,并推动新华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功获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

  3.针对盲目投资搞形象工程问题。

  整改进展:

  [if !supportLists](8)[endif]分类处置标准化厂房。已于9月19日出台《2023年标准化厂房分类分期建设方案》,将在建厂房项目按轻重缓急划分为加快推进(4个)、分期实施(4个)、暂缓实施(3个)等类型,针对企业生产和个性化需求,对园区内8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调整优化设计。加快推动闲置厂房使用,集中整改期间,新签约项目5个,共计使用厂房面积2.82万平方米,盘活闲置厂房59.9%。5个项目中,1个已完成装修、1个已试生产、1个已开始运营、2个正待进场装修。

  (9)优化产业园区债券资金使用。全面梳理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和分配情况,将更多债券资金向民生倾斜,已调整5000万元债券资金用于城区引调水工程、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等5个民生领域项目。

  (10)推动游泳馆竣工投入使用。集中整改期间,游泳馆项目已先后完成主体验收、二次装修施工等工作,并已明确县豸龙集团为运营主体,于9月28日全面投入使用对社会开放,国庆期间,共接待泳客400余人次。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集中整改期间,我县新签约项目5个,共计使用厂房面积2.82万平方米,盘活闲置厂房59.9%。

  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确保2023年底前使用闲置厂房70%以上。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4.针对文川河流域国、省考核水质部分未达标问题。

  整改进展:

  (11)整治突出问题。已于7月27日成立加大对地瓜干行业企业执法工作领导小组,严肃查处地瓜加工企业、城乡生活污水偷排直排等环境污染行为,1—9月,共出动执法人员478人次,检查地瓜干加工企业171家次,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6起,立案处罚1起。加强环保项目建设,完成食品加工专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两座IC塔建设和调试,完成食品加工园区外29家地瓜干加工企业在线监控设备安装。

  (12)推动水质改善。截至9月30日,已完成乡(镇)污水管网支管建设一期一标段全部项目155公里建设,并新建、改造城区污水管网15.1公里。启动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扎实推进水环境治理攻坚,关闭拆除养猪场199家、拆除面积1.336万平方米、削减生猪7609头,取缔牛蛙养殖场13家,禁养区内违规养猪场已全面拆除,违规牛蛙养殖场已全部取缔。全县3个国控断面、4个省控断面阶段综合水质均达市考核要求,Ⅰ—Ⅱ类水质比例达71.4%,同比提升28.5%。

  (13)建立长效机制。已先后出台《连城县流域水质考核管理办法》《连城县2023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暨水环境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工作不力单位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等文件,并制定生态环境问题“一镇(乡)一清单”“一部门一清单”,持续强化水质提升工作。

  5.针对林分结构不合理,林地监管不严问题。

  整改进展:

  (14)优化林分结构。集中整改期间,已完成连城县2023—2024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作业设计,落实1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小班规划。1—9月培育乡土阔叶树和珍贵树种壮苗21种305万株,100%完成市下达的2.3万亩造林任务,其中新增营造多树种阔叶树混交林1.75万亩、占比76.1%。同时,县林业局党组对1名分管党组成员进行约谈。

  (15)加强林地监管。严格执行《连城县网格护林员管理办法》,于8月30日出台《连城县护林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试行)》,构建形成县、乡(镇)、村、护林员四级护林网格体系,划分护林网格214个,常态化全覆盖、无盲区开展森林资源监测,督促完成2022年森林督查图斑和毁林开垦项目补植164.91亩。印发《连城县林业执法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建立林业行政执法、乡(镇)综合执法、公安刑事执法协作机制和“林长+”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两法”衔接。1—9月,开展联合执法15次、联席会商2次,林地案件发生率同比下降37.9%。

  6.针对松材线虫病防控形势严峻等问题。

  整改进展:

  (16)推进松材线虫病防治。已于9月3日出台2024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全覆盖、每月一次监测巡查松林累计面积1033.2万亩,完成防治性采伐2.7万亩,松枯死木清理、白(绿)僵菌生物防治松墨天牛等各项工作均已100%完成省级下达年度任务,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从2022年1117亩减少至983亩,成灾率控制在2‰以内,达到省对市“十四五规划”末防控目标。同时,县林业局党组对1名分管党组成员、副局长进行约谈。

  (17)规范土地整治项目。根据《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规定,集中整改期间,已全面完成2018—2022年土地整治项目涉林地1352.42亩整治,其中纳入耕地管理1189.89亩、退出耕地按林地管理162.53亩;坡度25度以上土地整治项目198.97亩均已退出耕地并按原地类管理。

  (18)落实记者反映问题整改。四堡镇双泉村2021年土地整治项目相应指标已退库,完成植树种草复绿;四堡镇双泉村2020年土地整治项目已完善田坎、排水等设施,完成水稻插播20.08亩。姑田镇长较村已完成损毁沟渠疏通修复和撂荒的35亩农田水稻、地瓜种植;姑田镇城兜村2020年土地整治项目已完善排灌设施和便道硬化,种植地瓜13.02亩。落实记者反映问题整改以来,四堡、姑田镇已持续进行复耕复种。

  7.针对GDP总量全市排名靠后问题。

  整改进展:

  (19)厘清发展思路。集中整改期间,分别召开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县委上半年工作会议、县政府党组务虚(扩大)会议,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思路措施。制定《GDP总量提升工作方案》,围绕我县产业体系,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做大县域经济总量,提升发展质量。1—6月,全县GDP比增3.4%,位居全市第3。

  (20)壮大产业支撑。加快推进“四园同建”,1—9月,标准化园区建成海峡光电产业园二期多功能厂区、二期标准化一号厂区等标准厂房32.5万平方米;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创建材料已提交至市政府审核;智慧园区已建成智慧园区系统。在空间上再造一个园区累计盘活闲置低效用地1602亩,厂房28.3万平方米,综合容积率由61%提高至98.6%。加快构建“3+6”产业体系,1—8月,实现新型建材产业链产值18.5亿元,稀有稀土产值2.9亿元,精细化工产值9亿元,新材料产业链产值5.9亿元,健康体育产业链产值5.9亿元,锂电池产业链产值2.5亿元,新型显示产业链产值11.9亿元,地瓜产业链产值43.6亿元,文旅产业链产值94.76亿元。坚持招大商招好商,出台《连城县2023年度招商引资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连城县“一园两区”鼓励投资工业项目优惠办法(修订)》等文件,持续深化“一把手”招商、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县领导带队赴京津冀、粤港澳、闽东南、长三角等四大重点片区招商40余次,1—9月累计新签约项目221个(完成年度任务79.8%),新开工项目111个,转化率达50.22%。

  (21)强化项目带动。坚持领导带头策划项目机制,1—9月,全县领导干部策划项目282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0.7%。打好重点项目攻坚战役,9个市重点攻坚项目完成投资23.01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8.4%。2个市攻坚项目实现开工建设,完成市下达任务200%,获得全市上半年项目工作正向激励三等奖。

  [if !supportLists](22)[endif]培育龙头企业。1—9月,累计培育规上工业企业1家,在库培育企业5家,需待11月年报开网方能申报;培育规上服务业企业4家,正在申报上规企业2家;培育限上商贸企业7家,在库培育企业7家,拟于10月申报上限。培育、晋升和引进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业企业6家。推动赛特新型建材产业引进真空玻璃配套项目建成投产,新华夏建工成功晋升全市首批建筑业特级资质企业并获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

  (23)建设产业园区。已开工建设新型建材产业园,目前正在推进二号、三号厂区建设;已开工建设稀有稀土产业园,目前完成年产3万吨废旧钕铁硼综合利用项目产地三通一平、厂房围挡及制度牌建立等工作。已于8月14日,县国投集团与广州市增城区城投集团共同出资注册成立龙岩市首个“湾区+老区”投资公司—福建增连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共建“预制菜产业园”,已委托第三方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8.针对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全市靠后问题。

  整改进展:

  (24)制定提升计划。集中整改期间,已制定下发“千名导游、千名电商、万名厨师、万名新型农民培训工程”五年提升工作计划,1—9月,举办千名导游、千名电商、万名厨师、万名新型农民等各类培训54期,培训4456人次;组织706人开展电工、美容师、中式烹调师等职业技能等级鉴定,611人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5)强化就业招聘。1—9月,全县举办招聘会14场,发动202家次企业提供就业岗位8150余个次,帮助1960人在“一园两区”成功就业;制定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返乡留莲就业创业行动方案,简化程序招聘未就业毕业生,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岗位37个,签约高校毕业生32人。

  (26)增加居民收入。定期发布用工信息,1—9月,引导新增近2000人在本县务工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集中整改期间,出台《加快连城白鸭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农业产业扶持政策,鼓励农民发展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4150余家、比增13.66%,流转土地10.2万亩、比增6.25%,有效增加经营性收入。2023年上半年城镇、农村人均居民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4.2%、6.8%,增速均居全市第4。同时,对县统计局1名班子成员进行岗位调整。

  (27)强化宣传引导。今年以来,通过连城融媒体微信公众号、抖音号、连城就业与保障微信公众号发布人才就业创业政策、招聘信息等100余条;着力办好《创新创业创造冠豸》《冠豸山下是我家》等栏目,发布各类人才信息44条,推广致富增收案例5个,为城镇和农村居民增收提供典型经验。

  9.针对培育龙头、税源、高附加值产业少等问题。

  整改进展:

  (28)大力扶持龙头企业。围绕新型建材、稀有稀土、精细化工、健康体育、食品加工等产业,精心培育赛特新材等重点企业,逐一指导完善发展规划、明确阶段性目标,帮助做大做强。1—9月,全县省级龙头培育企业实现税收4600万元、比增47%,全县先进制造业企业用电量1.2亿度,比增12.3%。

  (29)加强规上企业培育。充分发挥《连城县2023年支持工业企业成长上规奖励措施》《2023年关于加强规上工业企业培育力度的函》等工业企业培育奖励办法引导激励作用,突出企业进阶升级导向,摸清规下企业实情,逐企分析研判,于8月31日制定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建立规模企业滚动培育库,4月巡视以来,新增培育规模企业1家,在库培育的5家企业将在11月年报开网申报入库,1—9月,全县规模企业实现税收2亿元、增长12.3%。

  (30)加强企业发展服务。就减停产规模企业占比大等问题,责令县工信科技局向县政府作深刻检讨,对分管副局长和1名相关股室负责人通报批评;责令连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向县政府作深刻检讨,对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调整。全面开展减停产规上企业摸排,56家减停产企业建立“一企一情”档案,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多方挂钩服务等措施,建立落地企业(项目)服务制度,及时了解企业情况,优化企业服务,集中整改期间,减停产企业减少至41家,下降8个百分点。

  10.针对推进对口协作不够问题。

  整改进展:

  (31)制定协作规划。出台《广州市越秀区、增城区与龙岩市连城县对口合作五年规划(2023—2027年)》《广州市越秀区、增城区与龙岩市连城县对口合作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系统推进对口协作,集中整改期间,通过对口协作,引进新型建材、稀有稀土、高端装备、光电等绿色环保、高新科技领域企业5家、项目总投资3.55亿元。

  (32)加强协作交流。已建立与广州市越秀区和增城区对口合作、福清市对口帮扶、湖里区山海协作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全县11个部门、各乡(镇)与广州市越秀区、增城区对应部门、乡(镇)签订对口合作协议,深入落实对口协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四个一”工作机制,1—9月,召开对口合作、山海协作联席会议8次,成功争取对口帮扶资金1200万元。

  (33)深化共建互动。出台《连城县与广州市对口合作点对点精准对接工作机制》《连城县乡(镇)对口合作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1—9月,与广州对口单位开展对接互访44次;与住建部共建的新型建材产业园项目已完成一期建设,正在推进二期、三期工程;与福清市共建的产业园区新引进项目2个;与广州增城区合资注册成立福建增连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建预制菜产业园。

  (34)创新协作方式。实行“总部+基地”“研发+制造”等运营管理新模式,与厦门市湖里区签订《关于进一步开展新时代山海协作的协议》,设立产业合作基金,成立联合招商基地,集中整改以来,通过联合招商,成功对接高产能、高税收、安全环保的精密半导体功能陶瓷生产等2个项目、总投资2.4亿万元。

  11.针对旅游品牌影响力有限问题。

  整改进展:

  (35)加快冠豸山景区创建5A工作。冠豸山景区已于7月24日成功通过文旅部景观价值评审,列入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名单,正待迎接文旅部2024年组织专家开展的明察暗访。

  (36)完善景区建设。已对照冠豸山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达标要求,完成冠豸山鲤鱼背快捷通道建设、冠豸山游步道改造、石门湖小地引水渠道项目。同时,九龙湖智慧停车场及木屋帐篷营地项目已完成选址报批,正在进行招商引资。

  (37)提升品牌影响力。已和广州越秀区、增城区签订文旅对口合作协议,在越秀成功举办“兰缘盛会”文化旅游艺术周系列活动,成功举办“百万老广游龙岩”活动,累计接待来莲广州游客6万人次;在成都、深圳等地组织推介,联合长沙旅行社开展旅游会销;在上海至深圳动车、福建、广东高速服务区投放的“冠豸山水,价值连城”品牌宣传广告上刊;邀请广州天天假期旅行社来莲考察,与同程网、携程网、驴妈妈等网站签订门票合作协议。国庆、中秋期间,我县接待游客152万人次,同比增加1165%,实现旅游总收入11.58亿元,同比增加1295%。

  12.针对特色农业品牌开发缺乏规模化问题。

  整改进展:

  (38)培育龙头企业。认真实行《连城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认定及运行监测管理办法》,1—9月,新培育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7家、市级10家、县级6家。

  (39)推动产业发展。集中整改期间,先后出台《加快连城白鸭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编制《连城白鸭产业发展规划(2024—2028年)》《世界地瓜之都产业发展规划》,不断完善特色农业发展扶持政策。服务8家经营主体完成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基地认证申报,与广州市增城区共建的预制菜产业园项目已启动实施,在广州市设立连城地瓜干、连城白鸭等优质农产品销售窗口,在广州兰圃开设连城兰花展区。占地300亩的连城莒溪蝴蝶兰谷花卉产业园、400亩的连城朋口兰花产业园均已开工建设。

  (40)创新产品研发。集中整改期间,已完成DHA连城白鸭蛋、地瓜清酒、乳酸发酵薯片等9个新产品的研发售卖,推动白鸭、地瓜产品附加值均提升20%以上。

  (41)提升品牌效益。委托东道品牌创意集团(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官方品牌设计服务独家供应商)策划重塑“连城红心地瓜干”品牌,“连城红心地瓜干”纳入农业农村部2023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总投资455万元的连城白鸭地理标志保护项目完成建设,“连城兰花”“连城白鸭”成功申报2023年度福建省十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特色农业标准化、品牌化、特色化发展水平有效提升,1—9月,实现地瓜产值62亿元、比增24%,连城白鸭出栏403万羽、产值6.05亿元、比增17%,兰花种植5050亩、产值14.16亿元、比增12%。

  13.针对镇、村收入不足,村级还债压力大,乡村振兴资金仍有欠拨问题。

  整改进展:

  (42)加强镇村财源建设。严格落实《连城县2023—2025年乡(镇)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等政策,鼓励支持乡(镇)大抓招商,1—8月,引进“飞地工业”、建筑业、总部经济等企业8家,各乡(镇)实现税收38197万元、同比增长11.4%。于8月29日出台《规范连城县乡(镇)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若干要求》,将乡(镇)各类收入纳入预算,以收定支,合理安排支出预算规模,进一步规范乡(镇)收支管理,1—9月,各乡(镇)一般性支出同比减少1.8%。

  (43)做好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村工作。已于7月19日制定《2023年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确定15个重点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村,策划实施16个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于8月18日出台《连城县发展壮大新型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整合农业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项目、资金,优先用于发展壮大新型村集体经济。1—9月,全县村集体经济收入15601.6万元、同比增长9%。

  (44)分期拨付欠拨资金。集中整改期间,已制定乡村振兴欠拨资金分期分批拨付计划,并按计划完成资金拨付975.62万元。严格实行《连城县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加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监管,定期开展跟踪督查,集中整改期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开工率提升16.3个百分点。

  (45)严格控制新增村级债务。已于8月18日印发《连城县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债务控制化解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4月巡视以来,化解村级债务1117.45万元。

  14.针对乡镇污水处理厂支网建设不足、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低问题。

  整改进展:

  (46)加快乡(镇)污水管网支管建设。截至9月30日,已完成林坊等6个乡(镇)污水管网支管建设并投入使用,剩余11个乡(镇)污水管网支管建设项目正按序时进度推进建设,完成乡(镇)污水管网支管建设163公里,各乡(镇)污水处理厂均稳定运行,污水收集率提高至60%。

  (47)抓好问题整改。集中整改期间,已对全县乡(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进行摸排并建立台账,严格按照“六个一”标准,全面完成全县各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整改工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达100%。

  15.针对抛荒撂荒治理需要加强问题。

  整改进展:

  (48)完成撂荒地整治。已印发《连城县2023年耕地撂荒和“非粮化”治理方案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各乡(镇)开展耕地撂荒“大起底、大排查”,建立台账、逐一整治,对治理成效突出的乡(镇)和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粮食生产的新型经营主体进行奖补,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已完成阶段性复垦复种撂荒耕地任务。

  (49)推进“非粮化”整治。认真落实《连城县2023年耕地撂荒和“非粮化”治理方案》,于7月30日制定“非粮化”整治工作计划,通过“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分类治理、巩固提升”的方式,对全县耕地“非粮化”进行系统有效治理,集中整改期间,已按计划完成年度‘非粮化’整治任务。

  (50)完善耕地保护利用制度。已于8月28日建立县乡(镇)村耕地保护机制,明确城乡建设规划区、乡(镇)所在村等三级巡查区域和巡查责任主体、巡查频率、巡查职责,县级成立耕地保护工作专班,强化常态化督导检查。集中整改期间,乡(镇)、部门开展联动巡查51次、乡(镇)村巡查2261次,对乱占耕地建房、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耕地撂荒等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

  (51)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全面深入开展耕地保护、粮食安全等政策宣传,集中整改期间,推送、播放、发放政策信息3000余条(次),形成浓厚的耕地保护、撂荒地复垦社会氛围,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有效调动。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在经济发展用地要素保障工作中严守底线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90号)“严禁不顾果树处于盛果期、林木处于生长期、鱼塘处于收获季节等客观实际,强行拔苗砍树、填坑平塘”“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要留出一定过渡期”要求,集中整改以来,我县先行完成低效花卉、苗木等“非粮化”整治。

  下一步整改措施:我县将根据客观实际,在充分听取农民意见和建议条件下,分类持续推进“非粮化”整治。

  完成时限:2026年6月30日前。

  16.针对教育资源紧缺问题。

  整改进展:

  (52)补充城区学位。总投资1.64亿元的连城县实验小学莲北校区(北部新城第一中心小学)已于8月31日建成投入使用,新增学位2160个,有效解决城区学位缺少问题。

  (53)优化资源配置。认真落实连城县初中校际教研片划分和城乡结对帮扶安排,组建4个强弱结合、城乡对口的教研协作片,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落实《关于推进连城县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集中整改期间,完成三轮教职工竞聘和调剂工作,共调整人员3214人,其中异校应聘人员达376人,并已全部到位,“县管校聘”工作全面完成。

  17.针对医疗水平不高问题。

  整改进展:

  (54)提升医疗水平。1—9月,柔性引进省内外帮扶医院10名专家到县医院开展工作,16名高年资主治医师到县医院驻点帮扶、1名副主任医师挂职任县医院副院长、1名主任医师聘任县医院名誉院长;推动龙岩市第一医院、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到县医院帮扶10次,门诊456人次,手术23台,疑难病例讨论48人次,业务讲座8次;引进名医工作室7个,选派53名医疗骨干到三级医院进修、轮训。

  (55)提升服务水平。集中整改期间,先后制定2023年度县总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和总会计目标年薪制绩效考评办法,提高住院患者满意率考核分数权重,充分发挥考核约束作用,推动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已于8月18日制定《连城县研究卫生健康工作会议制度》,建立县委、县政府定期研究卫生健康工作机制,并于9月1日召开连城县2023年医管委会议,专题研究提升县医院住院患者满意率相关工作,进一步提高卫生健康工作水平。1—8月,县医院住院量2.841万人次,同比增长18.76%;县域就诊率达77.27%,位列全市第3。

  18.针对行政服务中心无标准办公场所问题。

  整改进展:

  (56)加快推进县行政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县行政服务中心项目建设,9月11日已完成主体结构封顶,预计2024年春节前交付使用,于4月30日前搬迁入驻。同时,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已在目前办公场所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区,实施“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功能布局和服务流程,将全县17个部门窗口437个服务事项升级为集成化的“大综窗”,截至9月30日,办件平均办理时限压缩至1.03个工作日、位居全市第3。

  19.针对民生工程推进缓慢问题。

  整改进展:

  (57)打通断头路。已制定《连城县断头路项目建设计划书》,截至10月11日,文川河沿河景观步道项目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学府路、规划一路、规划二路等3条道路已建成通车。宁南路与培田路连接工程桥梁建设已按计划进场施工。幸福北路(锦绣尚品段)已完成预算、财审工作。梅花山路、江林大道已完成设计工作,冠石路、宁中路正在推进前期工作。

  (58)强化统筹协调。已于8月28日印发《连城县中心城区道路地下工程会商工作机制的通知》,栗园小区等6个老旧小区地下工程项目均按机制进行会商,有力推进各类道路地下工程建设衔接配合,杜绝反复开挖道路的问题。

  (59)加强民生项目管理。于8月28日印发《关于建立连城四角井历史文化街区综合开发项目等19个民生项目“五个一”工作机制的通知》,全县在建民生项目均纳入重点攻坚项目管理,按照序时进度推进。同时,强化2023年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管理,目前49个为民办实事项目已完成17个,剩余32个正按序时进度加快推进。

  (60)强化要素保障。已于9月15日制定出台《重点民生工程要素保障协调联动机制》,成立县重点项目攻坚指挥部,全力保障重点工程依法合规用地、用林需求,防止因要素问题影响工程建设工期。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10条断头路中,今年以来已打通断头路3条;1条正在建设当中,预计2024年12月完工;2024年计划实施项目2条;剩余4条断头路已先行启动设计工作,待后续争取项目资金后,分期分批实施。

  下一步整改措施: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宁南路与培田路连接工程建设,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莲塘路、幸福北路(锦绣尚品段)建设。剩余梅花山路、江林大道、冠石路,宁中路4条断头路,待后续争取项目资金后,分期分批实施。

  完成时限:2026年6月30日前

  20.针对农民工欠薪问题。

  整改进展:

  (61)加大欠薪投诉问题化解力度。严格落实欠薪案件线索“月月清”制度,多举措化解欠薪投诉问题,2022年欠薪投诉件实现全部清零,今年1—9月欠薪平台案件实现“月月清”目标。

  (62)完善根治欠薪工作长效机制。已于8月16日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根治欠薪长效机制的通知》等文件,及时研判分析欠薪风险,提前介入处置,降低投诉率。

  (63)强化欠薪风险分析研判。已于8月16日出台《连城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召开连城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暨欠薪风险分析研判会。严格落实《连城县根治欠薪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方案》,紧盯重点领域,提前介入16个在建工程项目,强化对专户账户与银行匹配等7项重点项目情况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降低欠薪风险隐患。

  21.针对行政诉讼案件量上升,政府败诉率较高问题。

  整改进展:

  (64)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制定印发《连城县关于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通过调解当事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案件终止9件,调撤率达31.03%。

  (65)强化执法培训。已于8月2日组织10个部门(乡镇)分管负责同志开展“以庭带训”活动,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公开庭审。于9月12日组织各乡(镇)、各行政执法单位150余人次开展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

  (66)强化依法行政。于7月24日制定印发《连城县行政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将行政败诉率纳入2023年度政府绩效考评,1—8月,一审审结案件32件,败诉7件,败诉率21.88%,同比下降7个百分点。

  22.针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偏低问题。

  整改进展:

  (67)规范行政应诉出庭行为。制定印发《连城县行政应诉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县政府领导、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情形,集中整改期间,分管县领导均按要求出庭应诉。

  (68)压实行政应诉出庭责任。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纳入2023年度政府绩效考评,集中整改期间,一审开庭案件5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5件,应诉率100%。

  23.针对2022年县水务公司占用林地问题。

  整改进展:

  (69)落实行政处罚。已对2022年连城水务有限公司违法占用林地事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48.987万元并于6月29日缴纳。

  (70)开展案件复核。分别于8月9日、22日组织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森警大队,县检察院等单位,围绕水务公司占有林地数量、现实危害性、动机目的、接受行政处罚、积极补办林地报批手续等情况,对案件是否构成犯罪进行会商复核。经复核,该案件情节较轻,危害较小,根据案件主要事实和国务院常务会“地方政府可根据职责权限对用地、环评等办理作出承诺,项目落地后按规定补办手续”精神,认定不予立案。

  24.针对2022年下半年平安三率低问题。

  整改进展:

  (71)推进平安创建。截至9月30日,共打掉涉网涉恶犯罪集团1个、涉恶犯罪团伙1个;破获涉毒案件4起,姑田镇、莒溪镇退出市禁毒委“重点关注”“预警通告名单”;破获电诈案件52起、偷越国(边)境案件49起,共退赃返还111万元;破获涉赌刑事案件44起,查处涉赌行政案件345起;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867件,第三批交办“治重化积”信访积案24件全部办结化解。2023年上半年“平安三率”测评工作,“群众安全感率”全省排名第21、全市排名第2,“扫黑除恶好评率”全省排名第20、全市排名第4,“执法工作满意率”全省排名第18、全市排名第2,“平安三率”测评成绩进入省、市中上游水平。

  (72)开展评查回访。先后对2022年下半年执法工作满意率全县倒2的乡(镇)开展案件评查,对今年以来未破案件和涉法涉诉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2023年上半年执法工作满意率达98.56%,比2022年下半年提高1.43个百分点。

  (73)强化督促落实。于7月28日制定2023年群众安全感满意率整改提升工作方案,组织县、乡、村干部全覆盖入户做好“平安三率”宣传工作,发放宣传材料4万余份,向辖区群众发送4轮宣传短信共85万条次,开展专题宣传75期,制作“平安三率”宣传视频点击量达2万余次,有力营造平安建设良好氛围。

  25.针对2022年电信诈骗被国务院部际联席办通报问题。

  整改进展:

  (74)强化专项整治。1—9月,已立电信诈骗案件93起,破案52起。立偷越国边境案49起,破偷越国(边)境案件35起,侦破团伙9个。实现滞留缅北、柬埔寨、金三角、阿联酋动态清零乡(镇)10个,减半乡(镇)5个。根据国务院全国涉诈重点县第7期通报,连城排位第119名,全省排名11位,已在国务院部际联席办通报的重点县域名单外。

  (75)加强摸排劝返。各乡(镇)均已建立一人一档信息库,每周开展重点人员摸排,落实见面走访、电话联系、平台核查和见面核查等各项工作,已摸排疑似滞留境外人员13人,并全部录入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

  (76)持续“打链断根”。深入研判全县电诈窝点线索,交叉印证窝点情况,查清窝点组织架构,串并开展全链条经营打击。集中整改期间,缉捕在逃人员26人,破获本地被骗案件21起,抓捕20人,新增核查斩链行动人员12名,清源行动对象82名,退赃返还涉诈资金共111万元。

  (77)开展多元化宣传。截至9月30日,在县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平台开展“反诈宣传专栏”27期。深入开展反诈宣传“六进”活动,组织开展反诈宣传活动150余场次。成功预警公安部平台反诈信息6412条,预警防骗率100%,有效提升社会公众防诈识骗能力。

  26.针对反邪教不彻底问题。

  整改进展:

  (78)强化分析研判。已对涉邪未转化人员情况进行摸排,开展个案分析,落实“一人一专班”要求,逐人成立转化工作专班,制定攻坚方案。

  (79)推进教育转化。集中整改期间,深入了解涉邪人员基本情况,因人施策分析研判转化情况,通过法律、政策宣讲等正面教育和父母、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亲情帮教,耐心细致疏导涉邪人员,帮助其认清邪教的本质和危害,促其回归社会正常生活。经过攻坚,已转化一批涉邪人员。

  (80)加强常态化反邪教工作。集中整改期间,共组织反邪教上街宣传30次,进村(社区)宣传219次,微信公众号转发反邪教文章25篇,1—9月,全县无新增邪教人员,未发生邪教违法犯罪案件,全县248个村(社区)均为无邪教村(社区)。

  (81)强化宣传引导。已于今年9月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活动期间共开展进农村、校园、企业、宗教场所宣传51次,发放宣传材料1万余份,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防范抵御邪教能力,筑牢反邪教思想防线。

  27.针对个别楼盘资金链断裂造成业主上访问题。

  整改进展:

  (82)加快推进恒大悦澜湾项目二期建设。集中整改期间,恒大悦澜湾项目二期3幢楼120套已全部完成室外公建、室内公区装修。落实“交房即可办证”要求,已于7月31日开始交房,分期分批办理产权证,目前已领取钥匙98套,一期、二期共办理产权证153户。

  (83)加快推进光明怡景项目建设。北区4、6、9号楼正在进行室内公区装饰装修和室外公建建设,已完成96%的工程建设,并于8月30日开始交房,截至9月30日已交房64户。

  (84)强化项目建设质量安全和资金监管。截至9月30日,恒大悦澜湾项目专项借款资金共计6000万元,已使用6000万元,使用率达100%。光明怡景项目专项借款资金共计2900万元,已使用2900万元,使用率达100%。同时,对恒大悦澜湾、光明怡景项目开展质量安全检查12次,发现问题15个,发出责令整改通知单7份,已完成问题整改15个。

  28.针对安全隐患排查需要加强问题。

  整改进展:

  (85)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已制定全县26个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并于8月28日、29日分别制定《推行企业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连城县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等文件,截至9月30日,共聘请专家162人次,排查各类安全隐患3081条,已完成整改2880条。收到隐患举报件32件,奖励金额1.5万元。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截至9月30日,共排查重大事故隐患122条,已完成整改101条,剩余21条正对标对表推进整改。

  (86)压实安全生产责任。1—9月,县委、县政府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情况9次,各乡(镇)党委均已落实按季度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截至9月30日,已摸清43个行业重点监管企业底数,共计327家。已聘请专家实施“开小灶”整治,共排查问题隐患280条,均已完成整改。

  (87)严格安全执法。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1—9月,共开展行政处罚142次,处罚金额264.1万元,责令停产停业企业2家,实行“一案双罚”4家(次),曝光、约谈、联合惩戒企业80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对4起典型事故进行梳理总结,并制成警示片开展教育。对36起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形成强大威慑。

  (88)加大宣传力度。1—9月,在县融媒体中心宣传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知识174条。在连城新闻网播放工作动态和宣传知识42条。在县融媒体微信公众号、抖音官方号等平台开展安全生产微培训12期。

  29.针对北团煤矿发生偷采事故等问题。

  整改进展:

  (89)严肃追责问责。已撤销北团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给予行政罚款398万元,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县政府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责令县工信科技局、罗坊乡政府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根据北团煤矿“10·19”事故调查报告,对11名公职人员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对北团煤矿6名责任人员依法移送连城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90)规范事故报告工作。已于7月11日出台《连城县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工作制度》,明确瞒报、谎报事故行为认定情形和处理标准、举报受理方式和奖励标准等内容,广泛引导社会参与监督。

  (91)开展专项整治。于5月11日印发《连城县矿山“强基础、控事故、促提升、增实效”3+N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自巡视以来,已督促指导全县2家煤矿企业开展重点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27条。聘请4名省级专家突击检查煤矿企业,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42条。严格对照《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检查表》,对全县2家煤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隐患问题30条,并督促企业按照“五落实”要求完成整改。

  (92)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集中整改期间,开展北团煤矿“10·19”事故、典型瞒报事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在龙岩市煤矿检查发现问题等警示教育、安全培训、问题通报9场次。指导督促全县2家煤矿企业制定年度培训计划,落实每月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46场次。

  30.针对2022年道路交通安全被列入全省综合整治区域名单问题。

  整改进展:

  (93)强化隐患整治。印发《2023年连城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持续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1—9月,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14851起,处理车辆超限运输违法行为33起,纠正劝导交通违法行为3000余次、5000余人次。完善安防设施建设,完成“四必上”项目整治249处,建设临水路段安防设施35处,建设路侧安防设施5820米,国省道集镇路段中间隔离设施3756米。目前,我县已退出全省综合整治区域名单。

  (94)强化教育宣传。1—9月,共开展进企业交通安全宣传27次,全县重点运输企业均严格落实每月一次安全知识培训、警示教育并建立相关台账。

  (95)强化责任落实。已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指标在县对乡(镇)绩效考评中的权重,1—9月,开展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季度考评2次,印发通报2期,并对考评工作落后的塘前乡、朋口镇进行约谈。

  31.针对财政赤字大问题。

  整改进展:

  (96)加强财源建设。做好开源挖潜工作,1—9月,地方财政收入完成7.94亿元,比上年增长9.5%,争取到位各类上级补助资金17.2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57万元。

  (97)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强预算源头管理,已按压减5%标准安排部门定额公用经费。严格预算执行,实时监控一般性支出执行情况,确保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严格执行。严控三公经费,已于8月29日印发《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若干规定》,1—9月,全县一般性支出同比减少17.17%。

  (98)硬化预算约束。1—9月,“三保”支出11.18亿元,占年初预算数的72.34%;已于8月29日制定印发《连城县欠拨专项资金消化工作方案》,计划5年内分批逐步消化2020—2022年期间欠拨的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1—9月,已拨付欠拨专项资金1.42亿元,偿还债务7.14亿元。

  32.针对2021年债务率高问题。

  整改进展:

  (99)加大债务化解力度。集中整改期间,已制定连城县化解债务三年滚动方案,并对债务数据逐笔梳理研判,制定连城县“一债一策”化解方案,持续做细做实化债工作,切实防范债务风险。

  (100)降低偿债风险。积极争取上级化债资金,逐步滚动化解债务,1—9月,争取到位再融资债券资金5.1亿元,偿还债务7.14亿元。

  (101)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已于8月29日制定印发《连城县欠拨专项资金消化工作方案》,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落实欠拨资金清理消化年度工作计划,1—9月已拨付1.42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0.68%。1—8月,中央直达资金支出进度78.5%,居全市第二。

  33.针对2021年四堡镇发生婚闹舆情问题。

  整改进展:

  (102)加强组织领导。集中整改期间,先后成立了四堡镇移风易俗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四堡镇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小组等机构,在四堡镇举办“学习经典·造福人生”等系列教育宣讲活动,并通过开展意识形态专题辅导报告,举行集体婚礼,深入推动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不断推进文明乡风向上向善。

  (103)做好舆情监测处置。已制定完善网络舆情等相关机制,进一步整合资源力量,强化案事件信息发布、报道、网络传播等各个环节责任,提高涉莲网上敏感舆情预警、防范和应对能力。1—9月,有效化解舆情58起。

  (104)促进乡风文明。全力推进“八个全覆盖”工作。村规民约方面,全县248个村(社区)均已制定村规民约并将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移风易俗方面,先后组织开展“移风易俗我先行 文明新风进万家”等系列公益活动。全县17个乡(镇)均已建立“一约四会”机制。智力科技支乡协会方面,17个乡(镇)、248个村(社区)均已成立智力科技支乡协会。奖教奖学基金方面,已成立奖教奖学基金289个,1—9月募集资金1862.54万元,奖助人数1926人次,发放奖励资金210.52万元。志愿服务队伍方面,全县248个村(社区)已全覆盖成立志愿服务队伍,志愿者5.36万人,1—9月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3500次。文明村镇方面,积极开展文明村镇创建工作督导、调研5次。诚信建设方面,2023年评定“普惠金融信用乡(镇)”6个、“普惠金融信用村(社区)”138个。基层普法方面,1—9月,举办“法律明白人”培训班9期,组织全县248个村(社区)两委班子及1409名“法律明白人”参加2023年度学法考试。组建普法志愿队伍,注册志愿者1421人。

  (105)加强宣传引导。集中整改期间,在各级媒体平台发布相关信息125条,滚动播放标语1.2万条次,开设“村镇书记话文明”访谈节目推介展播移风易俗、文明交通、乡村振兴等文明创建先进经验和做法12期,并分别评选出20个村规民约典型示范村(社区)和移风易俗示范点候选村,努力营造向好向上的文明乡风。

  34.针对宗教工作短板问题。

  整改进展:

  (106)坚持边巡边改。已于2023年6月完成城关基督教堂非法影像光盘清理工作。

  (107)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已于7月21日召开会议,对巡视反馈宗教工作存在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于8月11日上午召开全县宗教工作联席会议,明确各相关部门宗教工作职责,形成宗教工作合力。

  (108)开展专项治理。集中整改期间,在全县范围开展宗教专项治理行动,收缴非法出版宗教类书籍100余册并予以销毁。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同时,已对北团镇3名干部、县民宗局1名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109)健全考评机制。已将宗教工作纳入全县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平安综治考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重要内容,不断提升全县宗教工作水平。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35.针对未制定落实主体责任年度计划等问题。

  整改进展:

  (110)即知即改。已于8月8日制定《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年度计划》,并分别于7月14日、8月21日、9月15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县域治理形势分析会、县委常委(扩大)会议、警示教育大会,县委主要领导对县处级领导干部、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集体廉政谈话,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111)压实责任。已明确按季度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县域社会治理形势分析会议,并于7月14日召开季度会议,研究部署党建重点工作。同时,高质量完成县对乡(镇)、县直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形成问题清单、问责清单各21份。

  (112)健全机制。已于8月31日印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廉政谈话的实施方案》,集中整改期间,县四套班子领导共开展谈话447人次,单位、乡(镇)相关领导共开展谈话2113人次,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谈一级良好工作格局,有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36.针对“一把手”监督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

  (113)开展谈心谈话。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集中整改期间,县四套班子领导共开展谈心谈话447人次。

  (114)认真开展主体责任检查。集中整改期间,已高质量完成县对乡(镇)、县直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由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检查方案,切实提升检查质效,21个重点检查单位均已形成问题清单、问责清单。

  (115)严肃追责问责。对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发现4个问题未完成整改,经督促,已完成3个,剩余1个正在全力推进。扎实开展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坚持问题导向,21个重点检查单位均已形成问题清单、问责清单,对5名责任落实不到的单位“一把手”进行书面提醒,对1名科级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7.针对巡察计划临时改变问题。

  整改进展:

  (116)即知即改进驻巡察。县委对连城一中、二中开展巡察已于2021年7月20日完成,并均已完成集中整改。巡察连城一中移交问题线索2条、办结2条,2021年7月20日,对连城一中会计张雪梅采取留置措施审查,2021年9月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2023年3月,对县教育局基建财务审计股原股长钱鼎洪、原副股长傅明智给予诫勉谈话;因不正确履职,落实财务管理校长负责制不力,对连城一中财务人员挪用公款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3年10月6日对县教育局原党组成员、连城一中原校长吴炎金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长期不正确履职,对财务管理制度贯彻不实、对负责工作把关不严,对连城一中财务人员挪用公款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3年10月6日对连城一中副校长华山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不正确履职,落实财务管理校长负责制不力,对连城一中财务人员挪用公款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3年10月6日对连城一中原校长徐金华予以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县第一中学原副校长李德芳、县第一中学总务处主任傅明钦诫勉谈话处理。巡察连城二中移交问题线索1条、已办结。对文亨镇及所辖22个村级党组织的巡察于2023年8月8日完成,县委巡察发现文亨镇问题39个、问题线索3条,未发现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相关问题线索,村级巡察发现22个村596个问题,问题线索1条,并于9月21日召开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县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9月15日召开省委巡视反馈“县委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问题剖析会,会上县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带头剖析问题并开展对照检查。9月18日县委巡察办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书面检查,9月20日完成对县委巡察办班子成员集体约谈。

  (117)科学谋划巡察工作。根据2023年巡察工作计划,已于8月29日制定十四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工作方案,分3批次对21个单位(乡镇)党组织开展巡察,明确巡察工作安排后无重大、特殊情况不得更改,切实维护巡察工作严肃性权威性,并于9月15日召开十四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暨巡前培训会。

  (118)认真开展工作排查。认真对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巡视巡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共排查出4处不够到位、不够规范问题,并于8月25日制定《连城县处级领导督促巡察整改工作措施(试行)》,明确8项工作要求。集中整改以来,共召开巡察反馈会16场,分管县领导均按要求参加;已于8月25日制定《关于建立巡察机构与审计机关“巡审结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并于9月15日启动第五轮第一批巡察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巡审结合”;于8月29日制定《关于抽调新提拔干部、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岗位锻炼的实施办法(试行)》,已充实新提拔、优秀年轻干部73人进入巡察人才库;于8月30日印发《关于表扬2022年度参加县委巡察工作表现优秀干部的通报》,通报表扬22名参加巡察的优秀干部。

  38.针对县纪委监委督促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

  (119)强化监督。针对2020年以来十三届县委巡察集中整改超期问题,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已对17个超期整改单位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责成12个严重超期整改单位作出书面检查,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对相关室(部)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1—9月,县纪委监委共听取整改汇报17次(场),列席专题民主生活会12场、建立健全整改监督台账13份、指导被巡察单位制定巡察整改方案13份、开展调研督导7次、现场检查10次,并责成5个整改滞后的被巡察党组织作出书面检查,已反馈巡察发现问题的27个被巡察党组织中,6个完成集中整改;21个仍在集中整改期内,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正有序推进。

  (120)强化执行。已于今年7月对县委巡察发现的2件拟列为进一步了解关注类问题线索,调整为了解关注类问题线索。于8月30日出台《连城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研判工作机制》,完善研判工作体系,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研判工作。1—9月,县纪委监委已优先办理12件县委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并及时予以立案,已提级办理8件省委巡视移交、3件县委巡察移交的非县管干部问题线索。

  (121)强化攻坚。分别于8月2日、24日,召开问题线索研判和处置专题调度会,对全县问题线索(检控类信访件)办理情况作出倒计时安排,明确阶段性目标,进一步压实责任。抽调13名纪检监察干部到相关纪检监察室,重新调整4个“室组地”片区协作单元,充实人员力量集中攻坚巡察移交未办结的问题线索。截至9月30日,2020年以来巡察移交未办结的68件问题线索已办结62件,办结率91.18%,剩余问题线索涉嫌违纪违法,需进一步核实。

  39.针对违规发放给某领导干部补贴问题。

  整改进展:

  (122)落实边巡边改。已于5月18日完成6.87万元清退工作。

  (123)加强纪律教育。已于7月29日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扩大)会,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规范津补贴发放等政策,并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刻剖析、主动认领、明确整改措施。

  (124)推进举一反三。集中整改期间,已制定公务员、事业干部津补贴发放正面清单,严格规范津补贴发放标准和范围,并强化自查自纠,于8月4日制定《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常态化专项自查督查的通知》,已按计划完成第三季度津补贴常态化专项督查,将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列入审计必审内容并完成9个单位审计,全面完成43个行政村的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交叉审计,均未发现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40.针对“2022年县人大、政协在‘两会’期间发放100元左右的公文包”问题。

  整改进展:

  (125)加强学习培训。集中整改期间,县人大、政协分别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内容,并组织开展规范采购业务培训,学习《关于坚持精打细算过紧日子加强支出管理的通知》和财务应知应会知识等内容,杜绝奢侈浪费问题再次发生。

  (126)开展自查自纠、费用清退。集中整改期间,县人大、政协对物资采购、行政接待、公务用车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完成内控小组岗位职责监督不够、内控工作方案细化不够、询价采购小组未及时调整等问题整改,2022年县“两会”公文包购置费用7.542万元已完成清退。已分别责令县人大办公室主任、县政协办公室主任作书面检查。

  (127)完善内控制度机制建设。集中整改期间,县人大、政协均完善了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规则、政府采购与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及经费使用办法,做到节约实用、节俭办事。

  41.针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

  (128)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学习教育,将相关党纪法规、酒驾赌博等违规违纪违法警示案例列入农村党员轮训、2023年秋季主体培训班、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学习内容,1—9月,共开展集中培训71期,19884人次接受教育,集中整改期间共签订拒绝赌博、酒(醉)驾承诺书7412份,提升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加大曝光力度,1—9月,微发布曝光酒驾典型案例37期123例,通报酒驾赌博典型案例9期。

  (129)强化监督管理。已于8月30日制定《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工作方案(试行)》,集中整改期间,全县已有53个县直单位、乡(镇)主要负责人对2113名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有效掌握了干部思想动态和“八小时外”生活情况。

  (130)开展家访活动。已于9月7日印发《连城县党员干部家访活动工作方案》,集中整改期间,全县38个县直单位、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下沉至346名党员干部所在村(社区)、党组织、家庭,全面了解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有关情况。

  42.针对专项监督整治效果不佳问题。

  整改进展:

  (131)开展“打深井”式监督。已于5月15日制定下发《精准监督护航连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项目建设 擦亮清廉连城金色名片工作方案》,紧盯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民生等领域,围绕重点工作开展“打深井”式专项监督,1—9月,共开展各类监督12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8个,查处项目建设领域责任落实、工作作风等问题7起8人。

  (132)推动“点题整治”走深走实。已于7月28日将省纪委监委明确的2023年整治项目细化分解到牵头单位,督促涉及的11个职能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整治工作方案。8月10日,11个职能部门已制定工作方案,并严格落实。1—9月,以“三看三比”为推进载体,督促职能部门对照整治方案、目标和进度整改问题7个,查处相关问题4起11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5人。

  (133)开展整治“回头看”。已于7月20日组织2022年度“点题整治”涉及的13个职能部门启动“回头看”工作,重点督促未建立制度机制的8个职能部门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16项。并于8月9日召开会议,通报2022年“点题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分析问题和不足,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

  (134)提升成果转化。已于8月9日召开2023年“点题整治”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强调“六个一”工作要求,1—9月,推动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等8个2023年“点题整治”职能部门建立制度机制9项。

  43.针对基层监督弱化问题。

  整改进展:

  (135)做强基层监督。已于8月14日制定《关于做实做深做准做强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深入实施“1466”下沉监督机制,督促乡(镇)纪委监察组干部发挥“尖兵”作用,激活“末梢”监督。1—9月,各乡(镇)纪委监察组下沉开展监督检查114次,发现问题229个,查处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15人,党纪政务处分4人。

  (136)提高履职能力。已于8月14日补充完善乡(镇)纪委监察组履职清单,明确六个方面31条的工作内容。1—9月,开展清廉连城讲堂培训6期、组织6名乡(镇)纪委书记在季度工作分析会上进行经验交流,抽调7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到纪检监察室联合办案,着力提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

  (137)发挥“哨站”作用。已于8月31日修订完善《村级党内纪律监督和民主监督指导手册》,更新村级纪检委员2023年监督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村级纪检委员履职清单五个方面13条内容、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清单四个方面5条内容,1—9月,全县村级纪检委员共开展监督检查2221次,发现问题1185个,已解决1069个,向村“两委”提出意见建议260条。

  (138)用好监督平台。已于8月14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的实施方案》,调研梳理群众最关注的11项村级小微权力事项,进一步明晰监督重点。于8月24日下发《关于运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强化村级公开工作的函》,明确镇村两级工作职责和任务。于9月3日制定《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公示公开指引》,推动20类38项村务内容规范公开,培育4个市级特色示范点、34个县级特色示范点,进一步提高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截至9月30日,全县共完成村务公开5256条,事前公开2049条,纪检监察干部访民情2559次,办理民生诉求434条、在线投诉11条。

  44.针对案件查办力度不大问题。

  整改进展:

  (139)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1—9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91件,比2022年同期立案数量(70件)增长30%;其中自办案件48件,比2022年自办案件数量(22件)增长118.18%;7—9月已办理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的留置案件3件,共办理“留置”案件5件。

  (140)坚持凝聚合力、持续攻坚。已于6月19日召开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委委务会),对“室组地”片区协作单元进行优化调整,常态化采取“室组地联动”“组组互动”等方式办案,提升线索办理质效。1—9月,各片区协作单元,共办结问题线索60件;全县共立案91件,与去年同期比增30%,其中乡(镇)纪委监察组立案50件,派驻机构立案14件;分办公检法移送问题线索70条,其中立案27件。同时深入挖掘酒、醉驾背后的“四风”问题线索,党纪立案审查2人。

  (141)坚持标本兼治、提高功效。严格落实《查办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协助配合工作机制》,今年1—9月,收到公安局移交问题线索46件、检察院移交问题线索4件、法院移交问题线索20件,其中立案27件。针对今年以来查办的3件重点案件,开展案后教育整改工作,组织旁听庭审2场次110人次,发出纪检监察建议2份,召开警示教育2场次,强化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治本功能。

  45.针对问题线索积压较多问题。

  整改进展:

  (142)把好问题线索“入口关”。已于8月30日出台《连城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研判工作机制》,从线索甄别、集体研判、流转处置等关键环节,从严把好问题线索“入口关”。严格执行《连城县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操作规程》,对此次省委巡视移交的120件了解核实类信访件分4次进行研判,列入检举控告类信访件共93件。1—9月,共收到信访件314件,经研判列为检举初次举报130件、检举类重复举报49件。

  (143)把好问题线索“处置关”。1—9月,县纪委监委对录入的318件问题线索、91件案件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乡(镇)、派驻机构办理的问题线索处置方式进行指导把关,完成初核转立案13件,推动问题线索转化为案件55件。收到57件实名举报件,其中46件已优先办结,11件未办结的实名举报件均已优先提出处置方式。

  (144)把好问题线索“督办关”。严格执行《连城县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督促办理工作办法》,截至10月8日,共汇报线索办理进展情况8次,下发提醒函8份、督办函1份、工作提示函36份。137件未办结问题线索已办结121件,办结率88.32%;36件初步核实超1年未办结问题线索,已办结28件,办结率77.78%,其余问题线索涉嫌违纪违法,需进一步核实。

  46.针对办结问题线索成案率低问题。

  整改进展:

  (145)精准处置问题线索。严格执行《连城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研判工作机制》,通过全面细化制定初核方案,充分采取谈话、询问、查询、调取等措施,不断深挖细查涉案线索,1—9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91件,初核成案率逐步提高。

  (146)定期会商研判问题线索。已于8月2日、8月24日,先后召开问题线索研判和处置专题调度会,对尚未办结的问题线索和案件提出阶段性攻坚目标。深化“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抽调13名乡(镇)纪委监察组、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充实办案力量,推动问题线索转化为案件55件。

  (147)强化压力传导。严格落实《2023年度乡(镇)纪委监察组、派驻(出)机构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于7月19日召开全县审查调查和办案安全工作会议。1—9月共下发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提示68份。乡(镇)纪委监察组立案50件,党纪政务处分36人;派驻机构立案14件,党纪政务处分5人。集中整改期间,对1名纪检监察组组长予以提醒谈话,将1名事业干部、2名科级纪检监察干部调离纪检监察系统。

  47.针对存在不敢不愿问责现象问题。

  整改进展:

  (148)启动问责程序。县纪委监委于8月4日成立连城县第一中学原会计挪用公款问题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专项工作小组,落实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工作。2023年3月,对县教育局基建财务审计股原股长钱鼎洪、原副股长傅明智给予诫勉谈话。2023年10月,对县教育局原党组成员、连城一中原校长吴炎金、连城一中副校长华山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连城一中原校长徐金华予以党内警告处分。2023年9月,对连城一中原副校长李德芳、总务处主任傅明钦予以诫勉谈话。

  (149)强化责任落实。集中整改期间,已完成县对乡(镇)、县直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把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列入检查重点内容,发现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方面的问题4个并督促全部完成整改。

  (150)提升问责水平。1—9月,共开展周二夜学29期,举办清廉连城讲堂14期,开展轮岗实训9人次、实战练兵12人次,选派1名纪检监察室主任到中纪委参与办案,抽调7名科室骨干力量到“清风苑”参加重要案件的审查调查,抽调7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到纪检监察室联合办案。并于8月15—16日,举办省纪委监委“送教下乡”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能力和精准问责水平。

  48.针对办案骨干少,能力不强问题。

  整改进展:

  (151)加强审查调查队伍建设。已于5月16日制定《连城县纪检监察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审理、纪法宣讲人才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于8月14日建立首批15名的连城县审查调查人才库,并动态更新调整。已于6月27日制定《连城县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审查调查队伍建设的工作方案》,细化明确16条具体举措。

  (152)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已于7月20日完成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流程标准化仿真模拟系统培训,参加学员学习通过率达100%。常态化强化业务培训,1—9月,举办清廉连城讲堂6期,开展集中培训、省纪委“送教下乡”培训共2次,组织每周周二夜学29期,选派10名干部参加市纪委“随营学校”学习、参与市纪委专案工作,加大轮岗实训、实战练兵力度,有效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能力。

  (153)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已于8月14日建立首批17名的连城县监督检查人才库,12名的连城县审理人才库。于7月25日对7名新入职的纪检监察干部安排业务骨干或室(部)负责人担任导师,并召开导师工作机制推进会,进一步压实以师带徒传帮带责任,形成人才接续培养良性循环。抽调7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6名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到纪检监察室联合办案,开展轮岗实训9人次、实战练兵12人次。

  49.针对选用管不严问题。

  整改进展:

  (154)优化干部队伍整体结构。新招录7名法律、中文等专业人员进入纪检监察队伍,其中3名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名硕士研究生。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六个一批”措施,将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2名科级干部、1名事业干部调离纪检监察系统。

  (155)畅通干部晋升通道。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成绩突出4个集体、12人进行表扬。于9月18日修订完善平时考核等制度,将审查调查人员考核单列,并强化结果运用,集中整改期间,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提任优秀年轻股级干部7人,晋升职级2人,提拔副科级领导职务1人,营造“以实绩论英雄”的干事创业氛围。

  (156)加强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我监督、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的办法(试行)》,督促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做到“十遵守”“十严禁”。强化制度建设,于9月15日制定《关于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于9月13日编印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梳理廉政风险点548个,制定有针对性防控措施494条,切实发挥对纪检监察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作用。

  50.针对有15个项目应招未招问题。

  整改进展:

  (157)严肃追究责任。已对15个应招未招项目进行梳理,其中,市政工程项目13个,道路工程2个,涉及连城工业园区管委会、林坊镇、县国投集团等责任业主单位3个,已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抓好整改、举一反三,并于2023年9月,分别对县国投集团副总经理进行批评教育,对县国投集团工程管理人员陈啟锋进行诫勉谈话,对连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具体工作人员、林坊镇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158)强化教育培训。已于7月26日召开全县招投标业务知识暨警示教育会议,进一步规范全县招投标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59)严格约束监管。已于8月21日召开全县招投标联席会议,形成《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有关事宜专题会议备忘录》,明确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范围及标准,进一步规范全县招投标秩序。

  51.针对福地水库PPP项目监理公司问题。

  整改进展:

  (160)严肃责任追究。针对福地水库工程监理公司有关问题,2023年9月,由县政府分管领导集体约谈县水利局、县国投集团、福建水投集团连城县福地水库建设管理有限公司5人次,要求水利系统各责任单位深刻吸取教训,加强招投标环节资格资质审查,举一反三,大力整治监理行业乱象,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61)全面自查自纠。集中整改期间,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在建水利工程监理问题专项整治,共排查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标段)23个,监理企业12家,未发现此类问题。

  (162)健全长效机制。已于9月13日召开全县水利系统招投标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会议,以案为鉴,进一步增强水利项目招投标规范意识和业务水平。于9月6日制定出台《水利行业工程招投标违法行为举报和奖励工作制度(试行)》,设立举报电话,做好行业工程招投标监管,严厉打击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

  52.针对县一中莲北分校支付设计费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

  (163)开展调查处置。经核实,连城县第一中学莲北分校项目于2022年7月20日签订设计合同,合同约定:项目方案设计评审、初步设计评审、全专业施工图审查完成后15天内分别可支付服务费30%、10%、50%,截至2023年12月22日,以上评审审查已全部完成,按合同可支付服务费至90%。PPP项目建设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支付服务费40%、共计120.4万元。9月20日已责令县教育局向县政府作出深刻检讨,并对县教育局相关责任人员批评教育2人、诫勉谈话1人,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64)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集中整改期间,已严格规范资金拨付流程,同时,督促项目公司编制《财务管理制度汇编》,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拨付进度款。

  (165)落实项目全过程管理。健全县教育补短板PPP项目建设指挥部工作机制,完善《龙岩博华育才投资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及内部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部门工作职责,确保教育补短板PPP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合法合规。集中整改期间,组织县审计局、连发公司相关人员对PPP项目投资合同落实情况、项目建设管理、资金融资及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排查监管,未发现此类问题。

  53.针对29个项目44起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动工建设问题。

  整改进展:

  (166)迅速整改。已于7月31日对全部未取得施工许可的7个在建项目业主单位发放了停工整改通知书,已全部完成整改。

  (167)分类处罚。集中整改期间,已对问题反馈的44起项目进行全面摸排处置,其中:1起为疫情应急项目免予处罚;39起已作出处罚决定,并收缴罚款998.282万元;4起动工建设时已办理施工许可,系工作人员填报信息有误,已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责令县教育局、连发公司、豸龙集团等3个单位向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对4名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168)建章立制。已于8月28日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屋建设工程建设活动违法信息、行政许可信息抄告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建设活动监管,及时查处项目建设违法违规行为。1—9月,查处项目建设违法违规行为2起。

  54.针对全域旅游、教育补短板两个PPP项目未按规定收取违约金、滞纳金问题。

  整改进展:

  (169)开展调查核查。已完成调查核查,关于全域旅游PPP项目,涉及1500万元,由1400万元的履约担保和100万元罚金(2次材料验收不合格产生)两部分构成。关于教育补短板PPP项目,就5495万元罚金,因项目公司晚于约定时间9天成立、3000万履约保函未按时提交、融资交割滞后97天等原因,根据《连城县补短板PPP项目PPP合作协议》约定,分别应支付45万、600万元、4850万元违约金,共计5495万元。就3000万元履约保函,项目公司已于2022年1月25日提交。

  (170)开展追缴问责。开展追缴方面,关于全域旅游PPP项目,就1400万元的履约担保,今年4月,龙岩市文旅局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约定取消本项目履约担保条款及违约处理条款,我县项目为市全域旅游PPP项目子项目,为此根据市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免予收取。就100万元罚款,已根据合同约定,于2023年8月29日足额收缴。关于教育补短板PPP项目,针对违约产生5495万元罚金,已约谈项目公司及相关项目负责人,并于9月14日启动司法程序追缴,10月9日法院已出具判决结果,就45万元违约金:因项目公司实际注册时间为1月18日,晚于约定时间9天,法院判决我县胜诉;600万元违约金:项目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注册,无法在原约定的1月10日提交履约保函。因合同约定,若项目公司未在责令期限内提交履约保函,我县可与其解约并收取违约金。若解约将严重影响项目建设,无法确保小学项目在2023年秋季招生时投入使用,基于客观实际,经项目公司申请,我县教育补短板PPP项目指挥部研究同意其延交履约保函,项目公司在我县同意延期的期限内提交履约保函,未违反合同违约,法院判决我县败诉;4850万元违约金:法院认为PPP项目融资交割与资金实际交付属不同概念,融资交割是指项目公司为项目建设融资目的签署并向融资方提交所有融资文件,项目公司应于2022年6月9日前完成融资交割并提供相关文件,项目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取得融资银行贷款审批文件,并于2022年6月7日提交文件,其履约行为未违反合同履约,法院判决我县败诉。追责问责方面,关于全域旅游PPP项目,已于9月12日责令县国投集团项目负责人进行书面检查,于9月13日对文体旅游局具体业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关于教育补短板PPP项目,已于9月14日召集县教育系统相关工作人员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加强教育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相关措施,并于9月20日对县教育局分管领导、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吴立明进行诫勉谈话。

  (171)建立长效机制。集中整改期间,已先后制定全域旅游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制度等4项制度,全过程规范全域旅游、教育工程项目建设,并组织施工方、监理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学习,进一步提升工程管理水平。

  55.针对7家单位免予缴交土地滞纳金问题。

  整改进展:

  (172)全力追缴。集中整改期间,对7家单位已分别通过诉讼、协商等方式,全面完成土地滞纳金443.95万元追缴。同时,责令县自然资源局作深刻检讨,对原连城县国土资源局分管领导进行通报批评。

  (173)严格规范。已于8月4日举办全县国有土地出让业务培训会,组织县、乡两级业务人员参加,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作为培训重要内容,强化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并于集中整改期间完善土地出让合同,将“宗地土地出让金(含滞纳金)必须及时足额缴清后,才能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等证书”作为合同必要条款,杜绝违规批准免缴土地滞纳金问题。明确出让方案需经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会、土地出让委员会及县政府常务会三级审核,严格按程序依法依规出让国有土地。

  56.针对四角井文化街区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

  (174)强化项目管理。集中整改期间,已严格按照《龙岩市全域旅游PPP项目(一期)PPP项目子合同五—连城县全域旅游项目(一期)合同》约定,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梳理核实工期延长原因,实事求是调整施工计划,目前四角井历史文化街区项目已面向群众开放,正在严格执行施工计划,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同时,对项目公司违约行为予以罚款100万元,并于8月29日收缴到位。

  (175)加快项目进度。完善项目管理制度,集中整改期间,先后制定完善全域旅游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制度等3项制度,全过程规范全域旅游工程项目建设。并建立项目定期调度机制,项目指挥部按照“一周一碰头、一月一调度”工作要求,调度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推动项目提质增效,根据工程测量表测算,目前已完成项目工程进度77.5%,四角井历史文化街区项目一期核心区已建成,入选2023年省级县城更新样板工程,并于9月11日成功创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

  57.针对考核指标设置不合理问题。

  整改进展:

  (176)完善考核方案。经核查,《连城县县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未将群体事件列入负面指标,《连城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考核办法》《连城县2022年“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年”活动绩效管理考评办法》《连城县2022年重点项目百日攻坚战役绩效管理考评办法》等文件未将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环保事故、群体事件列入负面指标。集中整改期间,我县已重新修订《连城县县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连城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考核办法》等考核办法,将重大安全、环保事故、群体事件等纳入考核方案,优化相关考核指标设置。

  (177)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已于8月21日印发实施《关于规范全县企业表扬奖励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各领域考核联审联签机制进行完善,对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群体事件等情况不得评先评优、领取补助。

  58.针对兑现企业购买设备款补助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

  (178)全面开展复核。集中整改期间,已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对申报设备购置补助的6家企业购买设备款进行复核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完善相关手续材料佐证,并对不符合补助条件的745.185万元已全面完成追缴。责令县投促中心向县政府作深刻检讨,选派精干力量新任县投促中心主任,对1名相关股室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179)完善合同条款。集中整改期间,完善《连城县“一园两区”鼓励投资工业项目优惠办法(修订)》和合同样本,合理设置项目产值、财政贡献、建设进度等约束性条件,明确优惠政策兑现时序、依据材料、审核程序,有力杜绝奖补门槛低等问题。

  (180)严格兑现政策。严格依据相关政策要求认真审核、从严审批兑现企业奖补,集中整改期间,共从严审核通过福建宇文浩电子有限公司等企业厂房建设、设备购置等5笔奖补申报,申报材料齐全,均不存在仅凭收款收据补助的问题。

  59.针对降低门槛与京之光明签约,给予补助问题。

  整改进展:

  (181)即知即改。已对2021年以来签订的49份合同(协议)进行全面梳理,未发现有类似降低门槛与企业签订协议行为。同时,县投资促进中心、县商务局已向县政府作出深刻检讨,对县投资促进中心经济协作服务股股长予以通报批评、岗位调整。

  (182)规范投资合同管理。已于8月24日制定《连城县招商引资项目联审联批流程实施意见(修订)》,规范涉企优惠政策签订管理,明确招商引资项目须视情经专题会议、县政府常务会会议、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后,一律以县政府或县投资促进中心名义进行签订。

  (183)强化政策审核把关。已于8月24日建立涉企优惠政策签订联席会议制度,把县发改局、工信科技局、财政局等15个单位列入招商引资项目准入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加强部门联动,严把政策兑现审批关。集中整改期间,共对8个项目按要求开展联审。

  60.针对违规兑付福建鸿明网络公司文创产业扶持资金问题。

  整改进展:

  (184)即知即改。一是已全面梳理31家在库规上服务业企业优惠政策签订情况,除鸿明网络外,其余30家未签订优惠政策。二是我县已于2023年7月31日发函通知终止与该公司合作,停止兑现该公司文创产业扶持资金,并参考省内其他地市政策,重新完善文化创意产业扶持政策。2023年8月后,我县严格执行新修订政策及审查机制,确保今后文化创意产业优惠政策兑现合法合规。同时,县财政局、发改局已作出深刻检讨,并对县财政局经济发展股副股长、县发改局三产办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185)严格资金兑现审查。经参考省内其他地市政策,已于8月30日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及联合审查兑现资金机制,进一步规范兑付文化创意产业扶持资金,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61.针对为冠睿电子公司代采购业务垫资问题。

  整改进展:

  (186)整顿代采购业务。集中整改期间,已将代采购业务梳理完毕并停止所有代采购业务。自2020年2月24日以来,未开展代采购业务。

  (187)启动司法追偿。我县已启动司法追偿,该案件于7月25日开庭审理,9月26日法院判决支持我县诉求。现已就本金2479.15万元,达成还款约定,约定分5年偿还,每季度还1期,于10月8日追回第一期资金120.04万元;就采购服务费及违约金1529.67万元因协商未果,正按法院判决依法全力追缴。

  (188)落实追责问责。集中整改期间,已梳理、厘清相关人员责任,对原工贸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进行通报批评,对资产部2名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未完成情况说明:我县已启动司法追偿,法院支持我县诉求,鉴于简单一次性追缴,可能造成企业资金链断裂甚至退出市场,我县反复与该公司协商,现已就本金2479.15万元达成还款约定,约定分5年偿还,每季度还1期,并追回第一期资金120.04万元;就采购服务费及违约金1529.67万元,正按法院判决依法全力追缴。

  下一步整改措施:就本金2479.15万元,将根据还款约定,按期进行追缴;就采购服务费及违约金1529.67万元,正根据法院判决结果全力进行追缴。

  完成时限:2028年12月31日前

  62.针对豸龙集团代神州公司偿还3000万元基金贷款,累计代垫775.52万元问题。

  整改进展:

  (189)启动追偿程序。县豸龙集团已和神州农业签订质押合同及反担保保证补充合同,并已向县法院提起诉讼追偿代垫资金,于今年7月申请强制执行,县法院已立案受理,查封神州公司账户和相关关联方部分资产,正在密切关注和跟踪法院执行情况。同时,责令县豸龙集团副总经理作出书面检查。

  (190)启动预重整清查工作。已启动兰花公司预重整工作,成立兰花公司清算组,并将3000万元基金及产生的相应欠息纳入兰花公司预重整债务,目前已完成兰花公司专项审计和资产初步评估,后续将根据债权优先受偿原则和债权比例进行债权分配,完成神州公司积欠资金的追缴。

  (191)加强预重整共管账户监管。已于8月11日开设兰花公司清算组共管账户,并安排财务人员进驻兰花公司对账户进行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合理有效。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我县已启动兰花公司预重整,完成兰花公司专项审计和资产初步评估,并将3000万元基金及产生的相应欠息纳入兰花公司预重整债务,预重整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下一步整改措施:将加快推进兰花公司预重整进度,尽快完善预重整工作方案,在完成兰花公司债权登记后,根据债权优先受偿原则和债权比例进行债权分配,完成神州公司积欠资金的追缴。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63.针对为企业担保累计代偿4549万元问题。

  整改进展:

  (192)完善决策程序。集中整改期间,已完成担保中心企业化改制,新设立连城华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建立《担保业务管理办法》《风险管理操作规程》《部门职责》等系列风险防控制度,严格规范开展担保物价值认定、担保评审等担保工作,强化风险防范。

  (193)制定追偿方案。集中整改期间,根据国冠、品品米业、星艺幼儿园、林伯煤矿等10家代偿企业实际情况,已建立担保风险业务台账,制定追偿方案,逐一明确追偿措施,压紧压实追偿责任。

  (194)启动追偿程序。4549万元代偿资金共涉及10家企业,其中4家涉及2685万元,通过第一阶段重整追偿收回301.85万元,并将于11月启动第二阶段重整追偿1800万元,剩余583.15万元申请通过企业股东追偿;另有6家企业共涉及1864万元,已提起诉讼,按司法程序开展追偿。

  未完成情况说明:4549万元代偿资金共涉及10家企业,其中4家涉及2685万元,已完成第一阶段重整追偿收回301.85万元,将于11月启动第二阶段重整追偿1800万元,剩余583.15万元申请通过企业股东追偿;另有6家企业共涉及1864万元,已提起诉讼,将根据判决结果依法追偿。

  下一步整改措施:明确专班专人持续跟进4家企业第二阶段重整追偿、企业股东追偿工作;并根据法院判决结果全力追偿剩余6家企业代偿资金。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64.针对领导班子未形成有效合力问题。

  整改进展:

  (195)推动班子融合。集中整改期间,召开县委常委会8次、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7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等内容,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四套班子高质量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班子成员深入谈心谈话、增进交流、消除隔阂,将未形成有效合力作为深入查摆内容,剖析原因,坦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凝心聚力。四套班子成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挂钩项目工作检查,增进业务互通,进一步促进融合。

  (196)加强集体领导。县委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县委常委会集中研究决定。集中整改期间,县委每周召开县党政班子主要领导会商会、每月召开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会商会,县委常委会邀请县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列席,县政府常务会邀请县人大、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列席,每周一县委、县政府召集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召开钉钉视频会研究推进重点工作,每半月各乡(镇)向县委、县政府书面汇报工作情况,进一步增强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级领导的核心作用。

  65.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进展:

  (197)加强学习。集中整改期间,县四套班子分别认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重温《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提升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198)完善制度。已于8月24日修订印发《中共连城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对落实民主集中、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规范议事程序和纪律。

  (199)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集中整改期间,共召开县委常委会、县人大党组会议、县政府常务会、县政协党组会议37次,均严格落实议题前置审核、会前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会上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主要负责同志末位表态等规定,并做好详实记录,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200)认真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集中整改期间,共召开县委常委会、县人大党组会议、县政府常务会、县政协党组会议37次,均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并做好详实记录,杜绝“三重一大”事项先定性后定调情况发生。

  66.针对县人大对民生项目缺乏主动监督,县政协参政议政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进展:

  (201)加强理论学习。集中整改期间,县人大、县政协分别组织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新修订政协章程中的若干重要论述等内容,不断增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职意识,提升履职能力。

  (202)完善人大民生项目监督制度。严格落实《连城县关于重大民生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实施办法》,加强对县政府征集报送的民生候选项目的论证分析和会议审议,对票决制通过的2023年民生项目实施情况列入人大监督工作计划,进行分工督办、开展视察,专项听取县人民政府进展情况报告,做到每季度跟踪并公示,全过程、全链条监督推进。

  (203)加强政协委员履职培训。集中整改期间,已常态化通过县政协微信公众号、委员活动小组群等多渠道推送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提案、社情民意撰写知识等内容,并于8月17日组织176名委员开展专题培训,切实提升委员履职水平。于8月29日出台《政协连城县委员会优秀提案评选表扬办法》,建立优秀提案评选表扬制度,将提案撰写质效纳入委员年度履职考评,激励提高提案质量。

  67.针对乡镇发展党员完成率不高问题。

  整改进展:

  (204)制定工作计划。制定下发《2023年全县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年终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严格落实“每季度跟踪、每半年检查”指导调度制度,并于7月17日召开发展党员工作布置会。同时,于7月18日—21日开展发展党员工作检查,发现问题10个,均已完成整改,切实提升工作质量。1—9月发展党员完成率达92.11%。

  (205)严格把好入口。已于7月28日制定下发《关于发展党员实行“三联审五公示”和农村发展党员全过程纪实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发展党员的政治审查和公示制度,集中整改期间,共发展党员51名,均严格落实“三联审五公示”和农村发展党员全过程纪实制度,有效提升发展党员质量。

  (206)加强业务培训。集中整改期间,通过举办全县党务干部培训班,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培训,有效提升全县党务干部业务工作水平,并督促17个乡(镇)党委开展党务干部培训班共计25期,受训711人次,进一步提高镇村党务干部发展党员工作能力。

  (207)强化教育管理。1—9月,共举办发展党员对象培训班3期、党员集中培训30期,受训14556人次,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农村党员纳入培训教育范畴,将党章党规党纪、典型案例等列为培训重要内容,进一步提升农村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

  68.针对换届后涉及乡镇投诉量增长问题。

  整改进展:

  (208)加强理论学习。已于8月11日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46个县直部门、17个乡(镇)组织干部职工、村主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并开展案例分析和经验交流,提升基层干部处理信访工作能力。

  (209)提升业务能力。通过召开“冠豸讲坛”,选派干部挂职学习、参加各级组织的能力提升培训班等方式,提升基层干部工作处理能力和服务群众水平,1—9月,已累计选派173人次干部参与培训、挂职锻炼。9月25日召开2023年县秋季主体培训班,将包含信访工作在内的基层业务列入培训重要内容,117人次干部受训。

  (210)健全工作机制。已制定《连城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关于印发连城县信访事项销号管理制度的通知》,深化“四门四访”工作机制,建立信访积案销号清单,实行销号管理,落实领导包案。截至9月30日,县领导接访下访565批669人次,中央信访联席办交办我县“治重化积”信访事项共81件,已汇报办结化解81件,汇报化解率100%;市领导挂钩包案信访积案4件已全部化解。集中整改期间,全县涉及乡(镇)信访件共84件,同比减少18件,下降17.6%。

  (211)强化监督管理。已对2021年以来履行信访责任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提醒谈话责任人8人。

  69.针对部分第六批县委选派驻村第一书记“走读”问题。

  整改进展:

  (212)开展提醒谈话。集中整改期间,已对26名“走读”驻村第一书记进行集体约谈和个别提醒谈话,对落实考勤、请销假、工作报告、纪律约束等制度提出具体要求,调整驻村第一书记10人。

  (213)压紧压实驻村责任。已于7月10日召开第六批驻村第一书记座谈会,进一步严明驻村工作纪律,压实驻村工作任务和责任。于8月11日下发《关于开展村干部队伍履职情况专项调研的通知》,成立6个调研组对17个乡(镇)38个村驻村第一书记履职情况进行专项调研,发现问题2个并完成整改。

  (214)加强制度管理。集中整改期间,已制定实绩月报制度,158名驻村第一书记已按月向乡(镇)党委汇报工作实绩,接受日常履职管理。制定《连城县第六批驻村第一书记年度考核量化考评参考标准》,从9个类别25项具体内容明确量化考评事项。

  70.针对国企党建“两张皮”问题。

  整改进展:

  (215)开展专项整治。已于8月专项督导国投集团完成支委会和董事会套开等问题整改,组织重温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于8月14日对国投集团党支部书记、董事长进行提醒谈话。同时举一反三,于8月8日召集10家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召开工作推进会,分析研判国企党建存在“两张皮”问题的主要原因4个,并督促制定整改方案、完成全部整改,县属国有企业均已杜绝支委会和董事会套开问题。

  (216)厘清职责清单。集中整改期间,先后完善国投集团支委会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形成《关于明确连城县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权责清单的通知》《福建连城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治理权责清单》等文件,厘清县属国有企业支委会前置讨论和决策、董事会决策、经理层经营权限等清单,进一步明确党组织权责和工作方式。

  (217)推进“国企党建乐创”工程建设。集中整改期间,已完善《国企党建乐创工程实施方案》,制定《国投集团党支部“党员之星”评比方案》,评选出“党员之星”8名,并召开“国企党建乐创”工程推进会,进一步推进国家电网连城供电公司、烟草、国投集团等3家国企党建示范点培育工作。同时,已于8月14日对国投集团党支部书记、董事长进行提醒谈话。

  71.针对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组织覆盖率不足问题。

  整改进展:

  (218)建立台账动态管理。已于7月25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组织覆盖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行业主管单位的工作职责和重点工作任务。集中整改期间,完成全县电商、快递、物流、网约车、货运企业等新业态新就业群体的全面摸排,建立党员花名册并落实动态管理,成立党组织4个。

  (219)实施“两新组织扩面提质”工程。分别于4月19日、7月25日、8月14日先后制定下发《关于开展两新党组织集中组建月活动工作指引(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组织覆盖工作的通知》《关于持续实施“两新组织扩面提质”工程的补充通知》等文件,并建立新业态新就业群体企业及党组织工作台账,集中整改期间,对69家有党员的企业采取选派、联合、孵化等组建方式实现组织覆盖,并下派6名党建指导员对没有党员的企业开展党建指导工作,实现党的工作覆盖。

  (220)壮大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员队伍。制定下发《2023年全县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实施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员发展倾斜和单列计划,完善2023年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发展党员台账,集中整改期间,在新业态新就业群体中发展党员8名,从源头上发展壮大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员队伍。

  (221)强化党建培训。分别于7月21日、8月11日召开全县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推进会、培训班,受训30人次,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务工作等方面学习,进一步提高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能力和水平。

  72.针对科级领导职数空缺问题。

  整改进展:

  (222)配齐岗位。集中整改期间,已统筹干部队伍调配并制定方案,用好科级领导职数,逐步配齐空缺时间一年以上的36个岗位,因机构改革,目前实际空缺33个岗位,已配备24个,配备率72.7%。

  (223)动态更新。集中整改期间,已落实科级领导职数台账动态管理机制,建立《连城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与配备表》台账,按月动态更新。

  73.针对教育医疗人才短缺问题。

  整改进展:

  (224)增强人才政策适配性。集中整改期间,已先后发布《落实“冠豸英才行动”企事业单位人才补助实施细则》《落实“冠豸英才行动”医疗卫生人才补助实施细则》《连城县教育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不断提升人才政策吸引力、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225)设立“人才引进编制周转池”。集中整改期间,已核定20名编制,用于引进教育医疗领域人才,强化引才保障。

  (226)畅通引才渠道。集中整改期间,已通过人才引进方式发出引才公告2份,吸引报名32人,其中医疗卫生领域3人、教育领域29人;通过公开招聘、校园招聘、定向委培等方式招录149人,其中医疗领域50名、教育领域99名。

  (227)强化引才宣传。集中整改期间,通过招才引智小分队、人才活动周等方式,推介引才政策7期;通过各级引才媒体平台发布人才引进、招聘需求等信息18条;参加市级专场招聘会1场、举办县级招聘会3场;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在省、市、县级媒体分别发布信息、宣传典型70条。

  74.针对干部选任把关不严、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

  (228)建立台账。已于8月21日建立《连城县市管干部近亲属在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情况表》,严格实行任前报批制度。集中整改期间,13名干部提拔(含进一步使用)均已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

  (229)规范调整。集中整改期间,已梳理全县公务员身份的县管干部同时担任参公单位、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名单,并制定混编混岗县管干部调整方案。巡视反馈的3名人员“混编混岗”问题已全部清理调整职务。

  (230)自查自纠。已于9月1日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管理的规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无手续借用干部问题自查自纠和清理,6人违规借用或借用到期已回原单位,22人已补办借用手续。

  (231)严格把关。已于7月28日制定《连城县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审批工作办法》,集中整改期间,在社团违规兼职4名干部、企业违规兼职10名干部均已整改到位。开展在社团、企业违规兼职问题排查整治,新摸排出在企业违规兼职4名领导干部均已整改到位。集中整改期间,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给予诫勉2人、批评教育3人、集体约谈20人;集中整改期间,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修订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际操作流程图》,对谈话调研推荐、会议推荐和谈话的人数等作出明确要求。已开展3次考察业务培训,对考察对象的谈话调研推荐、会议推荐票数进行研判分析,推荐人选均未出现得票很少的情况。就某干部仅得1票仍进一步使用问题,经核查,根据2021年3月换届考察要求,第一次全额定向推荐时,不确定意向性人选。该同志系驻村书记,镇干部对其不够了解,导致得票少。后对所有符合资格条件人选进行量化评分时,该同志排名第二,列入差额考察,谈话调研推荐参加22人,得22票,会议推荐60人,得58票。

  75.针对未出台关心关爱干部管用的激励措施等问题。

  整改进展:

  (232)出台激励措施。集中整改期间,出台《连城县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十五条措施》,结合我县实际,从提升干部干事创业能力、健全完善正向激励体系等4个方面,确定15条具体措施,进一步细化我县关心关爱基层干部举措。

  (233)关心关爱基层干部。集中整改期间,对收集到的17条边远基层一线、艰苦岗位人员流动意向情况进行梳理,结合工作年限、工作需要等情况进行研判,已对6名符合条件的边远基层一线、艰苦岗位干部进行交流。对15名临近退休干部择优晋升职级。全力推进乡(镇)干部周转房及“五小”设施建设“暖心工程”,建成周转房227间,17个乡(镇)均已完成“五小”设施改善提升工作。

  (234)动态研判填补空缺。已建立职级职数台账动态管理机制。2023年5月,因参公事业单位核减编制数,根据市委组织部要求,我县重新核定相关单位职数。集中整改期间,晋升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82人,空缺率从31.7%下降至28.5%。

  (235)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已于8月29日出台《连城县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容错实施意见(试行)》,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明确可容错纠错的10种情况情形、不可容错的5种情形及认定程序,打造容错纠错和激励担当作为的闭环机制,进一步凝聚干事创业的思想共识。1—9月,已梳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典型案例3个,其中被市纪委监委正面通报1个。

  76.针对部分干部精气神不足问题。

  整改进展:

  (236)坚持实绩用人导向。集中整改期间,制定《关于在2023年重点项目攻坚战役中开展一线考核干部工作的实施方案》,四个考核组深入全县76个重点项目开展一线考核,推荐好干部17个,有效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237)常态开展专项检查和“1+X”专项督查。开展专项检查,1—9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专项督查11次,印发调研督导专报5期。开展“1+X”专项督查,1—9月,核查公车非工作日出行、大额餐饮发票等问题46个。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1—9月,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9起20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8人,通报清风正气典型事例和不良习气典型问题9期,通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3起7人。

  (238)开展警示教育。已于9月15日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蚁贪之害》《为了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发挥以案示警作用。县委主要领导从一体推进“三不腐”等4个方面,对四套班子成员、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引导全县干部主动担当作为。

  (239)加强作风建设。8月31日召开全县清廉机关建设推进会,引导干部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纠治“机关病”。1—9月,已培育15个清廉机关建设示范点,编发清廉机关建设“廉政教育+”暨廉政教育警示月系列活动提示5期,通报清风正气典型事例和不良习气典型问题9期,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9起20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8人,通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3起7人。

  (四)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77.针对违规变相返还亚琦物流园土地出让金问题。

  整改进展:

  (240)全力追缴。集中整改期间,已按协议追缴第一笔资金1000.94万元,其余款项正在加紧全力追缴。

  (241)建立长效机制。于8月24日制定《连城县招商引资项目联审联批流程实施意见(修订)》,严格规范招商引资合同管理,规定在签订招商协议时,不得以奖励、补助基础设施建设等名义减免或返还土地出让金,杜绝违规变相返还土地出让金问题。经梳理已签订的招商引资合同,近五年均未有违规变相返还土地出让金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于2023年3月与龙岩亚琦置业有限公司签定分期还款协议,约定分4笔追回,正严格按照协议全力催收,集中整改期间,已按协议成功追缴第一笔资金1000万元。

  下一步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分期还款协议,跟踪督促亚琦分期分批返还剩余基础设施补助资金。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78.针对向3家企业出借财政资金和抵押贷款问题。

  整改进展:

  (242)依法追缴福昕电子积欠资金。我县已于8月出具委托代理公证书,委托台湾律师启动再次执行程序,律师已对福昕电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曹治中夫妇及公司股东或其他担保人资产再次摸排,经初步调查暂无可执行资产。同时,继续就其中2500万继续向鑫晶公司追缴,已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鑫晶公司资产,待执行结束后根据债权分配情况追缴资金。另经调阅资料,向福昕电子出借资金属集体研究决策,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

  (243)依法追缴泰德公司积欠资金。我县已于2023年8月再次向县法院申请启动新一轮拍卖程序,第三方机构正在进行泰德视讯资产评估,我县正积极向法院沟通申请,力争最大权益。另经调阅资料,向泰德视讯抵押贷款属集体研究决策,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

  (244)依法追缴神州公司积欠资金。我县已启动司法追偿程序,县人民法院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并查封神州公司及相关关联方部分资产。启动兰花公司预重整工作,成立兰花公司清算组,委托法律顾问向清算组提供申报材料,将3000万元基金及产生的相应欠息纳入兰花公司预重整债务。建立清算组共管账户,并安排专人对共管账户资金进行监管,已完成兰花公司资产及债务专项审计和资产初步评估工作,正在完善预重整工作方案。另经调阅资料,为神州公司担保属集体研究决策,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

  (245)完善制度建设。集中整改期间,已先后印发《连城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连城县县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连城县财政局 连城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连城县企业还贷应急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资金、资产审批流程,严格出借、抵押手续,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一是关于福昕电子4300万资金追缴问题。上轮巡视后,我县积极落实整改要求,快速启动司法程序进行追讨,向台湾地区法院申请执行曹治中夫妇(福昕公司实际控制人)相关资产,通过以资抵债、司法拍卖车辆等方式,挽回金额共计679.04万元。目前,由于曹治中夫妇暂无可执行资产,短时间内暂时无法追回剩余出借资金和抵押贷款。同时,我县就其中2500万继续向鑫晶公司追缴,鑫晶公司已于2021年停产,资产已抵押给无锡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已完成鑫晶公司厂房拍卖评估,评估价为1357.72万元,鑫晶公司欠无锡中小企业担保中心1500万元),并被其申请强制执行,我县2500万元债权属于普通债权,追回难度大。二是关于泰德公司300万元资金追缴问题。泰德公司相关资产于2017—2020年期间三次拍卖流拍,均变卖失败,最后一次变卖价格为1680万元。同时,由于泰德公司资产已全部抵押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债权申请标的为3700万元,已远超出泰德公司资产的评估价和拍卖价,我县应急资金借款300万元属于普通债权人,债权主张难度较大。三是关于神州农业公司3000万元资金追缴问题。目前已开展预重整工作,完成兰花公司专项审计和资产初步评估,并将3000万元基金及产生的相应欠息纳入兰花公司预重整债务,预重整各项工作均在有序开展。

  下一步整改措施:关于福昕电子积欠资金追缴方面,待有曹治中夫妇及公司股东或其他担保人资产的线索条件后,我县将立即启动司法程序,将向台湾新竹法院启动再次执行程序。同时,继续就其中2500万元向鑫晶公司追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鑫晶公司资产尚未拍卖成功,待资产执行,无锡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优先分配后,我县将积极沟通,争取从剩余款项分配中获得最大权益。关于泰德公司积欠资金追缴方面,我县将积极跟进法院拍卖程序,并积极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德公司资产抵押方)协商债权分配事宜,力争取得最大权益。关于神州公司积欠资金追缴方面,将加快推进兰花公司预重整进度,尽快完善预重整工作方案,在完成兰花公司债权登记后,根据债权优先受偿原则和债权比例进行债权分配,完成神州公司积欠资金的追缴。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79.针对省对县主要领导经济和自然资源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跟踪监督不力问题。

  整改进展:

  (246)深入推进整改。于7月26日成立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班,每周跟踪推进整改进展情况,推动问题整改见底清零。集中整改期间,共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审计反馈问题整改6次,通报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12期。

  (247)梳理分类处置。对审计未整改到位的19项问题进行梳理分类,将责任分解到具体责任部门,根据问题完成情况,对问题采取提请分管县领导协调推动、安排财政资金拨付推进等方式处理,压实整改责任。

  (248)积极对接销号。截至9月30日,经济责任审计需整改问题共60个,已完成53个,整改率提升至88.3%;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需整改问题40个,已完成36个,整改率提升至90%。剩余11个问题属审计反馈问题清单中持续整改、长期坚持问题,将按计划全力推进整改。

  (249)加强监督检查。已于8月3日制定印发《关于推动2022年省对县主要领导经济和自然资源审计反馈问题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并建立整改监督工作台账,对县主要领导经济和自然资源审计反馈问题未完成整改部分进行梳理,按要求督促县水利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等12个责任单位抓好整改、举一反三,共追责问责20人次,其中约谈3人次、解聘5人次、通报批评4人次、提醒谈话6人次、批评教育2人次。针对连城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工信、财政、豸龙、工贸公司、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涉及的经济和自然资源审计反馈未完成整改问题,经走访了解、查阅资料,未发现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等履职不力的情况。

  80.针对未追究中央、省环保督查未完成整改问题的人员责任问题。

  整改进展:

  (250)做实政治监督。集中整改期间,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暨水环境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监督检查,重点围绕水环境、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市政府交办生态环境问题清单落实情况等内容,对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隔川、北团、林坊、朋口等县直单位、乡(镇)开展督查4场次,督促整改问题11个,形成调研督导专报1期。

  (251)强化责任追究。成立工作专班,对中央、省环保督查发现且未完成整改问题进行梳理并督促完成全部整改。针对2020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的毁林占地案件生态恢复滞后未完成整改的问题,于5月30日完成整改并通过市级复查验收,9月20日县林业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2人、批评教育1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人、集体约谈2人。针对2020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的关闭矿山生态修复历史欠账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9月13日已全部整改并通过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销号验收,已于9月8日对连城县自然资源局班子成员6人进行集体约谈。

  81.针对县人社局超范围发放津补贴1.91万元问题。

  整改进展:

  (252)严肃追责问责。集中整改期间,已完成对2020年县人社局超范围发放津补贴问题调查,并厘清人员责任,对2名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253)强化举一反三。集中整改期间,已全面清退县人社局超范围发放的津补贴1.91万元,2021年1月已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已按计划完成第三季度津补贴常态化专项督查,将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列入审计必审内容并完成9个单位审计,全面完成43个行政村的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交叉审计,均未发现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54)建立长效机制。将违规发放津补贴列入县委巡察和日常监督重点内容,制定事业干部、公务员津补贴发放正面清单,严格规范津补贴发放标准和范围。开展专项督查,于8月4日制定《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常态化专项自查督查的通知》,重点检查各机关事业单位各类津补贴、绩效工资发放情况,集中整改期间,已按计划完成第三季度专项督查任务,未发现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82.针对县交通局和县煤炭服务中心违规发放奖金补贴约21万元问题。

  整改进展:

  (255)全力整改清退。成立清退工作专班,并于7月21日、8月23日分别召开专题会推进整改工作,已全面清退县交通运输局和县煤炭服务中心违规发放奖金补贴21.0436万元。

  (256)严肃追责问责。完成对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追责问责。针对县交通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已于2021年8月对时任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对分管领导3人进行警示谈话。针对县煤炭服务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已于2023年6月19日责令县煤炭行业服务中心时任主要领导进行书面检查,针对违规津补贴清退不力问题,于2023年9月20日责令县交通局主要领导作出书面检查。

  83.针对10名事业科级干部未整改,又新增3名问题。

  整改进展:

  (257)分类消化。集中整改期间,制定按原职务层次管理的事业科级干部规范名称工作方案,对按原职务层次管理的事业科级干部进行梳理分类消化。集中整改期间,13名按原职务层次管理的事业科级干部均已规范为相应等级职员。

  (258)规范管理。集中整改期间,已规范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退出领导岗位后的名称,对因机构改革撤销科级职数的干部1人及时进行免职调整,杜绝新增此类问题。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连城县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省委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一些复杂问题和深层次矛盾还需要深入推进解决,有关制度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等等,整改工作还需持续用力、不断深化。今后,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始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继续发扬斗争精神,强化政治担当,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持续深入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巡视整改实际成效推动连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振兴发展。

  (一)强化政治担当,持续压实责任。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各方面建设,持续营造连城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定期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县域社会治理形势分析会,综合运用县委巡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党建目标管理考评等方式,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深化“四风”整治,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四风”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整改。一体深入推进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共性问题和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逐件落实,逐项销号,扎实推动各项问题整改到位、见底清零。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开展“回头看”活动,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受客观条件影响的问题,倒排时间、挂牌销号;对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制定长期整改计划,明确各阶段整改目标和措施,紧盯不放、持续用力,确保取得上级认可、群众满意的实效。

  (三)立足长效长治,持续完善制度。坚持问题整改和制度建设并重,举一反三、以小见大,从个别问题中发现共性问题,进一步补齐制度缺失,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努力形成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管理体系,落实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的监管措施,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反弹回潮,着力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确保上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四)做好结合文章,持续推动发展。坚持抓好巡视整改和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把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大兴调查研究,进一步厘清发展思路,完善体制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巡视整改成果切实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和连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努力实现福建省县域经济发展十佳县“六蝉联”目标,让连城人民真正感受到巡视整改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

  四、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巡视连城县委期间,巡视组共移交信访举报件287件(其中1件重复登记),实际为286件(其中转县信访局处理175件,已办结175件)。截止9月30日,由县纪委监委处理的信访举报件共111件,已办结111件,办结率100%。

  连城县纪委监委(含其他纪检监察机关)对巡视反馈问题和信访件依规依纪组织调查核实,对144名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科级干部35人、一般干部及以下109人;党纪监察立案29人(其中科级干部5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诫勉谈话等其他处理115人次。

  (一)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党内严重警告处分8人:因利用职务影响将其亲属持有股权的电站线路纳入改造,且未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2022年10月13日国网龙岩供电公司对连城县供电公司原党委书记温仁贵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和降职处分(三级协理降为四级协理);因北团煤矿“10·19”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问题,2023年3月2日对县煤炭行业服务中心副主任江河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和政务撤职处分(由一级科员降为二级科员);因北团煤矿“10·19”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问题,2023年3月16日对北团煤矿企业党员伍宗庚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北团煤矿“10·19”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问题,2023年3月16日对北团煤矿企业党员林景良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北团煤矿“10·19”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问题,2023年3月16日对北团煤矿企业党员赖世善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北团煤矿“10·19”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问题,2023年3月17日对北团煤矿企业党员罗元升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不正确履职,落实财务管理校长负责制不力,对连城一中财务人员挪用公款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3年10月6日对县教育局原党组成员、连城一中原校长吴炎金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长期不正确履职,对财务管理制度贯彻不实、对负责工作把关不严,对连城一中财务人员挪用公款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3年10月6日对连城一中副校长华山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政务记大过处分1人:因北团煤矿“10·19”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问题,2023年3月2日对县煤炭行业服务中心行业发展股负责人江崇超予以政务记大过处分。

  党内警告处分6人:因违规注册拼多多店铺并参与经营管理问题,2022年12月12日对连城县委巡察办整改督查股原负责人马启斌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因监督不够有力,致使中标单位违规采伐,造成国家林业财产流失问题,2023年7月18日对连城县林业局林坊林业站站长方金锉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因贿选问题,2023年9月13日对隔川镇新营村党支部书记、主任陈永林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因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2023年9月27日对莒溪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张于年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因赌博问题,2022年9月26日对文亨镇鲤江村村委会文书陈水清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因不正确履职,落实财务管理校长负责制不力,对连城一中财务人员挪用公款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3年10月6日对连城一中原校长徐金华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政务记过处分2人:因北团煤矿“10·19”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问题,2023年3月2日对县工信科技局党组成员、县煤炭行业服务中心主任罗礼相予以政务记过处分;因北团煤矿“10·19”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问题,2023年3月2日对县煤炭行业服务中心监控室负责人陈永淙予以政务记过处分。

  (二)其他情况

  给予诫勉谈话22人:因监管制止违法占地建房不力问题,2023年6月15日对连城县自然资源局新泉自然资源所所长、四级主任科员(原莒溪国土资源所所长)马肖华,连城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股长、北团自然资源所一级科员(原莒溪国土资源所所长)江梓龙予以诫勉谈话;因监管制止违法占地建房不力问题,2023年6月12日对连城县莒溪镇隔口村村委会副主任(原国土资源规划协管员)罗炜予以诫勉谈话;因房屋违建问题监管不力问题,2023年8月2日对连城县自然资源局塘前自然资源所所长、一级科员(原隔川乡时任国土资源所所长)林天伟予以诫勉谈话;因违规报销差旅费等问题,2023年1月5日对隔川镇新营村党支部原书记陈忠谊予以诫勉谈话;因北团煤矿“10·19”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问题,2023年3月1日对县煤炭行业服务中心规划宣传股负责人罗雪芳予以诫勉谈话;因存在转包爆破作业行为涉嫌违法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问题,2023年3月1日对县物安爆破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江华忠予以诫勉谈话;因不正确履职,在审计过程中未发现连城一中财务人员存在挪用公款问题,2023年5月30日对县教育局基建财务审计股原股长钱鼎洪予以诫勉谈话;因不正确履职,在审计过程中未发现连城一中财务人员存在挪用公款问题,2023年5月30日对县教育局基建财务审计股原副股长傅明智予以诫勉谈话;因不正确履职,对财务监管不到位,造成学校资金被个人挪用,对此负有领导责任问题,2023年9月12日对连城一中原副校长李德芳予以诫勉谈话;因不正确履职,对财务监管不到位,造成学校资金被个人挪用,对此负有领导责任问题,2023年9月12日对连城一中总务处主任傅明钦诫勉谈话;因违规发放津补贴,财政所管理“宽松软”等问题,2022年11月2日对罗坊乡财政所原所长邹仁生予以诫勉谈话;因未对老旧小区管网改造项目招标方式进行全面审核把关,2023年9月12日对县国投集团工程管理人员陈啟锋进行诫勉谈话;因对教育补短板PPP项目建设方面监管不到位,对相关项目合同管理把关不严,2023年9月20日对教育补短板PPP项目的项目部工作人员吴立明予以诫勉谈话;因违规在企业兼职,2023年9月21日对连城农民创业园管委会副主任李昌涛、连城县朋口镇副镇长陈家兴予以诫勉谈话;因村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等问题,2023年10月9日对新泉镇良福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上根予以诫勉谈话;因违规向工程中标方承揽工程项目问题,2023年10月9日对新泉镇良福村文书兼报账员杨德恒予以诫勉谈话;因在监管防治性采伐项目过程中存在履职不力问题,2023年9月25日对连城县林业局塘前林业站站长林声庆予以诫勉谈话;因在酒后与女下属接触过程中的言行不当问题,2023年9月27日对庙前镇原人大主席严仰安予以诫勉谈话;因与管理服务对象相互吃请,但次数较少,及对亚琦物流园联合验收不规范问题负有领导责任,2023年10月8日对县住建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邹建华予以诫勉谈话;因2018年违规批准福建恒宝建设开发集团等7家单位免予缴交土地滞纳金,2023年9月7日对县原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股长罗耀文予以诫勉谈话(鉴于其于2018年4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8年6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不再对其进行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3320696;通信地址:福建省连城县莲峰镇新莲巷21号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lylcxgb@163.com。

  

  

  

  中共连城县委

  2024年1月26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fordpalmbay.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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