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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永春县教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所在地区: 福建-泉州-永春县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7日
建设快讯正文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3月20日至5月5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县教育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6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思想高度重视,迅速动员部署。局党组在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局机关股室负责人、事业单位负责人及以上干部参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县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部署要求,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7月3日,局党组组织召开县委巡察教育系统反馈问题整改动员会,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压紧压实责任。7月5日召开县委巡察教育系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县委宣传部部长参会,并对教育局及全县所有学校整改工作进行详细动员部署,压实责任到人。7月26日、8月15日先后两次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针对巡察整改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再部署、再要求,切实把局机关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严肃认真对待巡察整改要求上来。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局主要领导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全过程领导、监督和把关,定期调度整改工作情况,积极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工作,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多方争取支持;针对反馈的三方面47个问题进行细化分解,建立问题清单台账,明确每项具体问题的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层层督促落实;根据职责分工,给分管局领导压担子、交任务,督促其抓牢抓细抓实问题整改,切实提高整改工作成效。局主要领导先后协调解决超职数配备学校中层干部、汤城中学宿舍楼验收、撤点并校资产管理不到位等立行立改问题。

  (三)注重成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局党组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推动全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落实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查找短板、改进工作,建立健全整改落实和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注重统筹结合,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解决群众的关心关切相结合、与推动教育工作改革创新相结合、与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相结合,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持续打磨“学在永春”教育品牌的内生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度不够的问题。

  (1)针对运用新思想持续擦亮“学在永春”教育品牌用劲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3年6月30日召开教育局党组会,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准确认识和把握教育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二是深化改革,制定2023年永春县小学“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工作计划,持续推进互促型教育共同体、5G+教育共同体、城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建设,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三是提升质量,教育局继续组织教育教学管理视导组开展以农村薄弱学校为重点的诊断式教学视导,充分利用市直名校泉州实小、泉州五中(市对县),永春一中、第三实小(县对乡镇)等优质资源的辐射,帮扶一都中心、玉斗中学等乡村学校,不断夯实乡村教育的底部。四是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化建设,教育局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学生数在100人以上的学校必须于6月底完成学校自评申报,经学校申报后县教育局确定永春县达德小学、永春县孔里小学等22所学校为本年度创建管理标准化学校并于2023年8月9日向市教育局报告申请审核。

  (2)针对统揽全县教育发展和学位供需前瞻性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通过对城区各学段学位分析,结合我县新型城镇化区域拓展,城区新建楼盘人口增长因素,新生儿按年平均出生率12%计算,结合《永春县“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制定《永春县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永春县城区教育资源优化布局方案(2023—2025年)》,对城区教育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二是谋划新建项目,推进在建项目,缓解城区学位紧缺问题。在城东片区,谋划新建永春一中长安校区,桃城第二中心幼儿园已升格为济川实验幼儿园,化龙实验小学已完成初步验收,永春职专实训楼已完成主体施工,正在进行室内装修;在城西片区,永春一中魁星校区一期工程施工基本完成,二期工程正在进行主体施工,石鼓第三中心幼儿园已于2022年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在城南片区,永春二中教学综合楼已完工投用;在城北片区,仰贤实验小学正在进行主体施工,仰贤实验幼儿园已完工投用。三是针对义务教育农村学校学位空余问题,县教育局对乡村小规模学校进行了整合,其中撤销完小1所、幼儿园2所、教学点4个、附设班20个,变更幼儿园2所、教学点12个。

  (3)针对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县教育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推动课程改革、高中特色办学的有关工作,明确分层次、分步骤实现高中教育做优做强。二是出台意见,推动达标学校、特色学校创建工作,2023年8月23日县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普通高中达标晋级和特色办学创建工作的通知》,明确重点任务包括:永春一中创建特色高中、美岭中学创建省一级达标高中、永春二中创建省二级达标及体育特色高中、永春侨中创建省一级达标高中等,永春五中创建体育特色高中,永春六中创建排球特色高中,目前相关学校已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完成创建规划的制定并启动创建工作。三是加强教师研修培训,推动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县高中语文学科刘淑芳名师、高中数学学科李金进名师、高中物理学科陈培镇名师等名师工作室开展第一次研修活动;2023年9月1日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学教学常规管理的通知》,强化教学常规过程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为提高高中按时毕业率和教育质量提供制度保障。四是对职业教育提质扩容,教育局党组争取县政府同意,于2023年7月21日印发《永春县职业中专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实施方案》,加大经费投入提升办学条件,协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快推进泉州高级技工学校永春校区工程建设;2023年秋县教育局为永春职专新招聘编内专业教师6名并新开设工艺美术和中医康复技术两个专业,目前,永春职专基本能满足我县初中毕业生就近接受中职优质教育的需求。

  2.关于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落实新时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督促指导,落实以评促建。督促学校贯彻落实《泉州市推进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十条措施》,组织开展学科德育精品项目遴选、中小学思政精品课案例评选、思政课金课报送等一系列活动,在2023年7月泉州市第二届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活动中我县有6人次获奖;严格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通过典型案例征集、德育精品项目评选、年度德育工作会等形式强化“每个教师都是德育工作者”的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学校德育工作水平。二是加强课程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劳动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督促学校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开好各类各门课程,把省颁课程落实情况列为期初调研重点督查内容。三是加强师资配备,强化队伍建设。2023年新招聘体育、音乐、美术、科学等教师36名,中小学体育、艺术、科学、外语的师资配备值已基本达标;2023年招聘中学思政课专任教师10名,心理健康教师7名,千人以上的中心小学已配齐专职心理健康教师。通过选派超编学校7名音乐、美术老师到相应学科教师欠缺学校任教,补充体艺教师的不足;将中学富余的历史学科教师转岗任教思政课,推动小学校级干部或从事德育工作的德育干部兼任道德与法治课,进一步补齐思政课教师的不足。四是压实主体责任,提升防患水平。下发《关于加强未成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永教安函〔2023〕3号),明确要求各校每月25日前必须把“问题学生”台账上报局校安股,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帮扶措施、提升防范水平。五是对相关股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落实思政课程建设,加强指导,提升全县德育工作水平。

  (2)针对素质教育内涵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化认识。深刻领会抓素质教育全面发展的历史使命,充分认识构建素质教育体系的重要性,坚持“五育”并举,加大综合科教师的招聘力度,为素质教育的实施提供师资保障,2023年新招聘教师中小学体育教师5名、小学音乐6名、小学美术7名、小学科学3名、小学英语4名,中学体育11名。二是强化宣传。多渠道加强师生健康教育宣传,提高爱眼护眼、合理饮食、营养均衡等健康意识,督促指导学校开展视力监测工作,联合县卫生健康局印发《2023年永春县学生近视等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方案》,2023年9月8日组织举办第七个近视防控宣传月活动,同时加大投入,对16所学校的256间教室进行近视防控照明改造,目前已完成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三是落实课程。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刚性要求,持续加强“五项管理”规定的落实,开齐开足体育课,即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四是组织竞赛。通过竞赛提高师生运动技能与锻炼习惯,以赛促质,今年以来先后组织了“刺桐杯”小学生幼儿园围棋比赛、“中国人寿杯”教职工篮球赛暨中小学生篮球联赛、“永春爱尔”杯中小学学生足球联赛、“南少林五祖拳健身操”会操比赛等全县性大型赛事,推荐6位体育教师参加市中小学体育教师教学技能比赛,荣获全市团体一等奖。

  (3)针对落实“双减”政策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宣传。教育局通过师生座谈、学习培训、专题研讨等方式,利用学校微信公众号、致家长一封信、线上家长会、网络互动等形式,向教师和学生全面解读“双减”政策,向家长传导“双减”政策形势,缓解教育焦虑。二是提高服务质量。2023年7月12日教育局印发《深化整治城区中小学课后服务质效不高问题满足学生和家长多样化需求工作方案》,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2023年秋季全县小学期初工作会上再强调再部署,要求各校必须在新学期内实施课后服务,提升课后服务质量,满足学生和家长的多样化需求,目前我县(包括东平、呈祥、仙夹在内的)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实现了“5+2”“2+N”模式全覆盖,开设有“国学经典诵读”“创意美术”“手语交际”等特色教学辅导班及手工制作、厨艺、书法、绘画、音乐等艺术课程,极大满足了学生及家长的需求。今年来,《永春县推行“近邻学堂”办好家门口的课后服务》《永春县实验小学充分挖掘本土资源,做好“双减”之加法》《永春县桃溪实验小学科学社团趣味浓,课后服务有“温度”》《创生“1+3+N”精品课程群,奏响课后服务“欢乐颂”》等被福建省教育厅、泉州市教育局作为“双减”工作典型案例推广。三是发挥督导作用,依托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把“双减”政策落实情况列入责任督学常规督导事项中,重点关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的课后服务工作,每个月至少到校督导1次,在做好校务管理等8项常规工作督导基础上,监督指导学校不断提高课后服务的保障水平。

  3.关于履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职责使命有欠缺的问题。

  (1)针对教育教学质量不理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将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列为局党组工作重心,通过健全绩效考核评价和奖惩机制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重新印发《泉州市普通中学教学常规管理评估标准》,充分发挥督导作用,严格规范学校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持续开展农村薄弱学校教学视导工作,帮助教师解决教学存在的问题,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保障。二是优化教育教学策略。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坚持正确教育质量观,面向全体学生,聚焦中等生的扩面增量,加强教学研究,夯实基础知识,建立学困生的挂钩结对帮扶制度,狠抓临界生补缺提分。2023年泉州市普高招生计划67752人,录取率56.39%;我县普高招生计划3330人;录取率56.77%,高于泉州市平均水平。2023年高考全县总分600分以上考生占比6.22%,高于全省0.48个百分点;特殊控制线(“本一”)上线率24.19%,高于全省0.84个百分点;本科上线率63.61%,高于全省1.84个百分点,比去年增长0.87个百分点;高考总分位居全省前100名共3人,录取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共3人,位居泉州市各县(市区)前茅。三是加强各级各类培训。通过培训不断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8月份组织中考七个学科的初三年备课组长或相关学科的教研组长参加骨干教师能力提升暨中考命题培训会,组织全县初中理化生教师参加福建师大组织的实验教学培训,进一步提升实验教学骨干教师专业素养和实验教学能力。四是对相关股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持续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乡村学校建设,调整优化学校布局,落实《2023年永春县乡村温馨校园暨示范校创建实施工作方案》,增加投入,加强对22所计划创建学校的业务指导,2023年6月份已有10所学校通过市级评估认定,2023年10月份将对另12所创建学校进行市级评估认定;同时,县教育局对乡村小规模学校进行了整合,其中撤销完小1所、幼儿园2所、教学点4个、附设班20个,变更幼儿园2所、教学点12个,并将中心学校的学生宿舍楼、食堂纳入新建规划,提升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水平。二是组织召开2023年秋季全县小学期初工作会,对近三年县质量监测三类区垫底的12所学校校长进行集体谈话,敦促各校在新学期内务必多措并举,着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三是制定下发《永春县小学质量管理表彰意见》(2023年修订),加强薄弱学校诊断式教学视导及质量常态化监控,压实校长管理责任,强化教研组长岗位责任。四是协同县委编办,做好优化乡村学校教师编制配置,农村小规模义务教育学校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2023年秋季,除蓬壶中心小学尚缺编15人外,其他乡村学校均已配足学科教师,完小或教学点采取学科教师走教与技能课教师兼职相结合的形式,农村中小学均能开齐开足省颁课程。

  (3)针对城区优质教育的布局调整仍需提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快新建小区周边的学校建设,按照《永春县“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加快仰贤实验小学、化龙实验小学、永春一中魁星校区二期工程的建设进度,目前,仰贤实验小学已完成基础施工,正在进行主体施工,2024年9月可投入使用;化龙实验小学已完成初步验收并已投入使用;永春一中魁星校区二期工程已完成基础施工并进行主体施工,2024年9月可投入使用。建成投入使用后,城区学校校舍严重不足问题将得以缓解。二是实施永春职专扩容和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建设,协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快推进泉州高级技工学校永春校区工程建设,目前《永春县职业中专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已印发实施,2023年永春职专招生1180人,在校生达3000多人,技工学校首期招生950人,基本能满足我县初中毕业生就近接受中职优质教育的需求。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领导。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在2023年8月16—20日举办的2023年永春县教育系统党(总)支部书记培训班上,局党组书记上专题党课《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并邀请县委宣传部叶国强,福建省网络安全应急响应小组原成员、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黄宗祥分别作了《校园网络舆论危机及应对策略》《提高风险意识,筑牢安全防线》的专题讲座。明确今后每年将举办至少一次舆情处置方面的专题培训。二是加强管理。明确每年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分析会议,分析研判教育领域意识形态问题,通报党内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并提出相应措施;重新规定学校举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工作,要求学校严格按文件规定落实“一会一报”制度和报告人、报告内容“双审制”,并报送局党组进行审核;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网络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强化学校责任意识,规范学校公众号发布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2023年3月24日开通《永春教育》公众号,组建教育宣传工作专班,加强宣传力量,严格落实“三审制”,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及时传达教育最新动态。三是2023年8月4日召开的教育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责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5.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压实责任。根据《关于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的批复》(永委编〔2016〕19号),局机关事业人员编制总数为55名,现有在编人员45人,缺编10人。制定方案解决局机关人员缺编有关问题,将于2024年春季通过遴选具有学校中层干部任职经验的优秀年轻干部到局相关业务股室跟岗锻炼(其中基础教育股3名、综合股1名、组织人事股1名),尽快熟悉工作后让四位兼任局机关业务股室工作的督学回到学校履职。为推进城区学校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原实验幼儿园一名财务人员兼任化龙实验小学项目专班联系人,仓满幼儿园一名财务人员兼任城西中学项目专班联系人,目前,两名教师均已回到学校任职。二是督促整改。梳理上一轮巡察指出但整改成效不够巩固的相关问题,落实整改,通过规范内部流程、加强监督指导,形成对采购、财务、项目等重要业务的制度约束,并采取机关内部岗位调整、批评教育、廉政提醒谈话等方式,增强机关干部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三是敦促缴款。五里街中心小学对中心幼儿园收取保教费、伙食费存入个人账户问题,已对产生的利息进行清算并把利息上缴县国库。呈祥中学已于2023年3月26日把由厨师代收的伙食费缴入财政专户。局党组明确要求各学校今后要严格贯彻执行各类收费管理文件精神,由学校主动联系当地银行承办学校收费缴存业务,目前已全部落实,杜绝学校把收费资金缴交到教师个人账户的行为。约谈五里街中心幼儿园相关责任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全面提振担当作为精气神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开展专项督查,2023年7月13日县教育局组织学校相关业务人员召开教育系统基建工程培训会暨重点项目推进会,针对基建工程、资产管理等进行专题培训,提高项目管理能力,加快推进项目进展;2023年8月16—18日,县教育局联合县政府办、效能办开展教育系统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专项督查,确保在建项目能够如期完成交付使用。低于时序进度的9个项目中已有城西中学一期工程、云峰小学、下洋中学教学综合楼、化龙实验小学、永春二中、汤城中学宿舍楼6个项目完成施工;在建项目严格按照进度计划,有序施工;云贵小学已完成主体施工,预计2024年9月投用;仰贤实验小学正在进行主体施工,预计2024年9月投用;永春职专实训楼已完成主体施工,正在进行室内外装修,预计2024年2月投用。二是加强项目监管,推动问题解决,汤城中学完成食堂装修及宿舍楼验收工作,已于2023年9月投入使用,解决了100多名学生的住宿、食堂问题;乌石学校扩容建设工程、延清学校教学楼建设项目列为永春县“十四五”期间学校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乌石富厚办学点已决定停办并与村签订代管协议,作为村落老人活动场所使用;鼎盛城上城配套幼儿园已移交给港永幼儿园使用。

  2.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督查检查。结合新学期开学工作调研,对各校中层干部配备情况再次督查,并要求学校根据《中共永春县教育局党组印发〈关于加强永春县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永教党组〔2017〕38号)做好自查自纠,截至目前,吾峰中心小学、鹏翔小学均已按文件要求整改到位,玉斗中学、一都中学等12所学校已按要求做好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约谈问责,局党组对问题比较突出的吾峰中心小学时任校长进行诫勉处理。二是组织业务培训。今年暑假期间,组织幼儿园园长及专兼职教研员48人到山东泰安开展专项研修活动、6位完中校长到深圳参加高中—高校教育论坛、局机关6个股室负责人到华中师范大学参加市县教育局业务股室负责人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等各类培训12场次,严格按年初预算安排支付教师培训费;局党组加强对下拨资金的管理,组织实施对下拨资金使用的绩效考评,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落实结余退费。组织人员对课后服务结余退费情况逐校进行督查,督促学校完成课后服务费结算清退工作。

  3.关于执行国家教育法规政策标尺不严的问题。

  (1)针对招生审核和学籍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招生政策。制定、公布城区部分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从学校和县级两个层面严格把关入学申请材料;2023年7月4日召开城区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专项会议,对2022年招生存在问题四所公办园园长进行提醒谈话。二是严格学籍管理。遵循学生、学校、学籍“三位一体”原则,严禁“人籍分离”“学籍空挂”;2023年秋季学期初下发《关于做好普通中学学籍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存在此类现象的永春侨中、永春二中等11所学校已于9月30日前整改到位。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开展违规招收借(寄)读生专项整治活动,第三实小、桃城中心小学等问题比较突出的城区学校已合理安排借(寄)读生的后续就读事宜,相关学校提交书面保证书承诺今后不再发生此类现象。

  (2)针对民办教育及培训机构审批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核查。经查,长安小学附设幼儿园和德风小学附设幼儿园均属公办幼儿园,幼儿园所属小学及中心小学存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经研究决定给予造成影响的相关责任人诫勉处理和责令书面检查。二是落实要求。根据福建“双减”实施方案第十三条及《福建省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闽教规〔2023〕3号)《关于教育有关工作专题会议纪要》(泉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75号)等文件精神,教育局已停止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三是完成移交。根据规定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由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经教育局与文体旅游局协调一致,我县1所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祝博士教育培训学校)于2023年5月31日完成管理权移交,且文体旅游局已完成该公司的设立审批申请。

  4.关于执行国家教育法规政策标尺不严的问题。

  (1)针对违反教师职业准则行为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警示教育。5月19日下午召开全县教育系统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县教育系统违纪5起典型案例,组织学校校长和重点岗位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以案示警,进一步抓实师德师风工作。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县教育局制定印发《永春县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规定》《永春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县中小学师德建设巩固拓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关于再次组织学习贯彻师德师风相关文件的通知》,指导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师风主题教育,如五里街中心小学、一都中心小学等学校举办师德师风专题讲座,永春华侨中学、五里街中心小学、仓满幼儿园开展师德讲堂活动,持续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在全县教育系统营造“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良好氛围,提升全体教师教书育人的精气神。制定下发《永春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职工请假考勤管理的通知》(永教人〔2023〕44号),规范教师因病长期病假的审核审批工作。三是及时严肃查处。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处在职教师违规组织补课1例,目前已立案处理;县实验幼儿园园医郭佳韵违反财经法律法规,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记过处分;一都中学林建杉2013年10月以来长期失联问题,将督促学校按照程序启动解除编制手续;对涉及脱岗“吃空饷”教师,严格按照《事业干部人员管理条例》给予处理;对教职员工涉及司法部门未了结经济纠纷执行案件,按干部管理条例,属司法部门处理权限的,由司法行政机关执行处理。

  5.关于对下属学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资金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监管不到位,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1)针对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完善,造成监管缺位的问题。

  ①针对撤点并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制定下发《永春县教育局关于加强撤并学校资产处置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资产管理职责,确定资产移交手续,并要求各学校对资产定期清点加强资产监管。二是做好移交代管工作。岵山文溪小学、南石小学、石鼓社山小学、鲁国小学等学校已建立撤并后资产管理台账并办理移交手续;石鼓颂德小学、马峰小学已与村居签订代管协议,目前全县各学校对移交给村居使用的校舍均签订代管协议。

  ②针对校长办公用房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县教育局成立规范学校办公用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学校办公用房规范管理、清理整顿工作。二是下发《关于规范学校办公用房管理工作的通知》(永教党组〔2023〕14号),要求学校“一把手”要亲自抓,狠抓工作落实,已于7月上旬完成学校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办公桌椅超规格配备等问题清理整改工作。其中玉斗中学将原有的校长室整改成两大部分,一部分约22平方米用于校长和2位副校长办公,另一部分约23平方米(含卫生间)用于初三教师休息室和学校接待室;永春七中采用合用办公的方式将原有校长办公室改置成校长办公室、工会室和督学室三个区域,使用面积分别为9平方米、9平方米和11.925平方米。三是县教育局规范学校办公用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督促各校抓好整改落实。

  ③针对食堂采购监管指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调整岗位,充实力量。局党组对机关内部关键岗位负责人进行调整,充实采购业务股室骨干力量,组织相关人员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对学校采购业务工作的监督指导。二是下发通知,责令整改。对7所未能与供应商结算食材款的学校下发问题整改通知书,敦促学校积极与中标供应商联系沟通,商讨解决伙食结账问题,均按照合同约定的折率进行结算。三是完善制度,明确规定。修订完善学校食材采购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今后学校食材基准价按上月25日左右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向社会公布的主要食品市场价格监测作为当月与供货商结算货款的基准价,没有公布的食材学校及时进行三家市场询价;供货商应每月10日前根据财务结算要求完成对账,对账完成后三日内开票,供货商累计三次未及时对账、开票,采购方有权单方面通知成交供货商解除合同。

  ④针对教师请销假及支教管理制度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出台意见,加强管理。制定下发《永春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职工请假考勤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学校务必加强考勤管理,严格落实请假制度,认真做好请假材料登记、统计、整理和归档,并每月在校务公开栏内公示一次教职工考勤请假情况。强化校长考勤管理主体责任,对违反考勤管理规定的,一经督查发现或被投诉举报查实的,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直至党纪、政纪处分。二是规范程序,合理选派。进一步规范支教、跟岗交流对象的选派工作,在乡镇边远学校设置部分支教岗位,在城区学校设置部分挂职学习岗位,支教挂职时间一般为1—3年,期满后须回原单位工作。乡镇农村学校教师赴本镇域内边远学校支教,由各乡镇组织实施。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可报名到城区学校挂职锻炼。选派部分教师超编的中学学校教师到小学支教,由中心小学按人岗相适的原则安排工作岗位,以解决小学缺编问题。

  (2)针对财经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①针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相关制度。会同县财政局印发《永春县财政局、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管理的通知》,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使用提出更具体要求。二是加强业务培训。联合县财政局对全县教育系统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会议通报了上级财政部门对我县2022年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使用情况监控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三是强化问题整改。对占用义务教育补助生均公用经费的石鼓中心、实验小学、南阳学校、锦斗中学、吾峰中心、乌石学校、延清学校、岵山中心、永春二中、永春职专等10所学校,已按县财政局要求进行调账。四是强化督查指导。县教育局相关业务部门加强对学校经费使用的监管监督,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幼儿园保教费、高中及职专公用经费使用的指导,确保各学段公用经费使用规范、不断提高公用经费使用效益。五是对学校公用经费负有管理第一责任的校长进行通报批评。

  ②针对学生收费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调查核实,督促补缴。永春侨中、二中、五里街中心幼儿园、蓬壶第二中心幼儿园等4所学校补收违规减免的学费、保教费,已全部上缴县国库或财政专户。二是严格要求,追责问责。重申财经纪律,要求学校务必严格贯彻执行各类收费管理文件精神,由当地银行承办学校收费缴存业务,严禁学校把收费资金缴交到教师个人账户。五里街中心小学对中心幼儿园收取保教费、伙食费存入个人账户问题,已对产生的利息进行清算并把利息上缴县国库;呈祥中学已于2023年3月26日把由厨师代收的伙食费2.08万元缴入财政专户。三是局党组对学校收费负有监管第一责任的校(园)长进行通报批评。

  ③针对津补贴发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责令清算退款。课后服务费发放不合理的达埔中学、达埔中心、苏坑中学、苏坑中心、岵山中心等5所学校重新进行清算,收回有关人员超领课后服务费上缴县国库支付中心学校账户;永春职专违规发放的仙岭办学点上课补贴及教师招生奖励金已全部清退;下洋中心、介福中学等2所学校退回超领职务补贴,玉斗中学、仙夹中学、仙夹中心、美岭中学、职专等5所学校退回超标准报支差旅费,并将违规资金上缴县国库支付中心学校账户。二是加强监督审核。县教育局统一规定,各学校课后服务费发放审核工作将采取由局发展规划股、基础教育股联合审核,发现问题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课后服务费发放规范合理。三是对津补贴发放及差旅费报支负有领导责任的相关学校校长通报批评。

  ④针对资产资源管理意识淡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调查核实,强制关停。对相关学校责任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4所初中学校清退校内小卖部,把小卖部的承包和卫生安全监督管理纳入学校工作职责,严格承包小卖部的准入制度和承包者资质审查。日前,崇贤中学、玉斗中学、乌石学校、达埔中学、蓬壶中学均已关停校内小卖部。二是公开招标,限期整改。5所完中校的食堂公开招标时已包含小卖部,均按程序招标,合同期满后相关学校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行整改。三是落实责任,明确职责。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校长负责制和校内食品安全承包制度,明确要求各校每学年签订一次食品卫生安全协议,明确和细化学校、承包方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中的职责。

  (3)针对政府采购领域管理较为混乱的问题。

  ①针对执行采购服务保证金清理规定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教育局组织开展规范政府保证金的清理工作。2020年局机关收取信息化采购项目质量保证金 5.38 万元,合同乙方均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两笔金额为3.9919万元与1.3848万元),目前两笔均已完成清退。

  ②针对局机关采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核查。2020—2021年中小学学生免费作业本采购工作,由于初次采购中标价距离省级绩效考评资金目标有差距,因此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增加采购作业本,超过初次采购中标价格10%。二是加强学习。组织局分管领导和业务股室人员加强学习政府采购政策,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永教装〔2022〕10号)和《永春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工程及采购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永教计〔2023〕1号)精神,并认真学习相关的采购政策知识(包括网上超市采购流程)等,杜绝类似问题出现。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③针对下属学校采购监管不力,系统性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专项排查。全县教育系统“清障破垒”专项行动排查,规范采购活动,强化主体责任,提升教育系统政府采购透明度,督促各学校清退应退未退沉淀保证金工作。二是加强监管。通过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各校资金达30万及以上的采购项目,报县教育局审批后方可组织采购。三是加强督查。提高下校检查频率,点对点全方位检查、监管、落实一个具体项目,以点带面,两年一循环完成全部学校采购项目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学校采购的程序。

  (4)针对工程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①针对涉嫌拆标规避公开招投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监管,强化事前监督。下发《永春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工程及采购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所有工程项目进行事前审批程序,强化工程监管。二是加强培训,增强风险意识。开展全县教育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基建培训,对全县学校工程基建业务人员进行廉政风险教育,并对蓬壶中心小学、达埔中学、乌石学校相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要求各学校对工程项目应加强谋划统筹,严禁工程拆包,严格遵循工程建设基本流程。

  ②针对工程结算审核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核查。县教育局组织人员深入实地、查阅资料,详细了解实验幼儿园工程变更情况,经核实,幼儿园入口大雨棚增加四根拉杆及四根钢柱是县实验幼儿园从长远安全考虑的。施工单位在钢雨棚承载体尚未完工就把部分临时支撑拆除,存在施工工序错误,县住建部门发现后,施工单位立即整改。经县实验幼儿园研究决定从尚未支付的工程质保金中扣除施工单位该部分工程的企业管理费及利润共7777元。二是批评教育。局党组约谈实验幼儿园的园长和具体业务人员,因实验幼儿园工程档案管理人员整理资料不规范,检查时无法及时提供佐证材料。责令实验幼儿园加强档案管理、资料整理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的档案管理水平,并督促园长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③针对学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核查。县教育局组织对实验幼儿园厨房装修工程涉及变更问题进行调查了解,经核实,实验幼儿园厨房装修工程设计变更主要为根据实际使用需求,需增加铺设一条97.35m电力电缆以及进行部分土建和室内线路变更,增加造价17.597万元。为确保当年9月1日如期投入使用,经咨询财政局建议并上报县领导后,同意变更后工程量按竣工图据实进行结算。局党组对实验幼儿园园长及具体业务人员进行约谈,并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二是规范管理。督促各学校严格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建〔2007〕157号)、《永春县政府性投融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永政规〔2023〕3号)和《永春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学校基建和修缮工程项目管理的通知》(永教计〔2022〕26号)等相关规定实施工程招标和工程价款结算。永春侨中、美岭中学、永春三中已完成高考考点用电安全保障整改提升工程验收工作,其中,永春三中已完成工程结算。三是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加强项目监管,推进项目建设。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推进“抓机关带系统”党的建设深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大推进力度。坚持“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带业务”基本思路,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充分发挥党建对业务工作的引领作用。组建省名校长陈素霞工作室、特级教师陈建源名师工作室、实验幼儿园“党员名师工作室”等33个优秀党员教师领衔的各级各类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充分发挥其资源优势和辐射作用,带领一批业务骨干开展教学教研工作,推动永春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二是落实挂钩指导。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教育系统党委委员挂钩联系学校党(总)支部制度的通知》(永教党委〔2023〕9号),要求党委委员发挥检查指导、调查研究、推动工作的作用,加大对挂钩联系学校党(总)支部的监督指导力度。三是加强组织建设。统筹科室人员调配,增配人手,对新招考录用的人员优先安排从事党建工作;2023年7月7日设立永春县教育局离退休党支部,加强离退休党员管理。

  (2)针对“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相关制度。重新修订完善《中共永春县教育局党组会议制度》《永春县教育局局务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党组会和局务会议事规则、程序、纪律和范围;修订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细化“三重一大”具体清单,确保所有重大决策均经过党组会研究决定。二是严格会议程序。凡需提交会议研究的事项,均由经办部门申请、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定。每次召开会议前分清局务会和党组会,杜绝以局务会代替党组会。三是规范会议记录。明确办公室作为会务责任股室,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做好会议记录和议事纪要,确保记录全面、准确、充分。四是提醒谈话,由分管领导苏昌艺对办公室主任刘毓来进行提醒谈话,增强履职意识并督促指导学校党组织对“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的落实。

  2.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抓好会前关键环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二是组织深入学习研讨,针对会议主题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精选学习内容,学习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为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思想准备;提高谈心质量,坚持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广泛开展谈心活动。三是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与所分管股室负责人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学校书记校长之间,党支部书记与每个党员之间,应普遍谈心。通过广泛谈心,相互征求意见,沟通思想,增进团结,形成共识。三是对2021、2022年度对照检查材料相似度高的2名党员干部进行约谈并完成整改。四是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永教党委〔2023〕23号),已责成仙夹中学、汤城中学党支部完成整改组织生活会不规范现象。

  (2)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大发展力度。定期分析研判党组织党员队伍情况,立足台账统筹、部署、落实指导性计划,切实提升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性。二是加强业务培训。2023年8月16—20日,举办2023年永春县教育系统党(总)支部书记培训会,对全系统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进行党务培训,对党务工作进行规范,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永春县教育系统党支部制度建设的通知》(永教党委〔2023〕24号)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发展党员工作。三是已对坑仔口中学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

  (3)针对党史学习教育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巩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成果,着力重点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永春县“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基础上优化学校规划布局,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大力推动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二是坚持科学布局、做优存量、做强增量的原则,优化区域内各类教育资源配置,完善适应中心城区发展的教育布局,推进教育惠民生补短板行动,优化布局结构,加快项目建设,推进基础教育扩容增量。三是2023—2024年完成仰贤实验小学、化龙实验小学、榜头实验小学等3所实验小学改扩建;完成永春二中综合楼、永春一中魁星校区(二期)建设,城区可新增小学、中学学位1680个以上。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4)针对基层党支部功能有所弱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通过组织各学校党组织认真学习党章、学习党费收缴规定,并重点围绕学校党组织“三会一课”、年度计划、党员活动日情况等开展调查研究,提高学校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执行力。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永教党委〔2023〕2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永春县教育系统党支部制度建设的通知》(永教党委〔2023〕24号)等文件,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学校党支部党建工作。三是重新核算全系统党员的党费缴费基数,补缺补漏,足额缴交党费,共补缴党费573人次,补缴金额25419.3元,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学校党支部党建工作。

  3.关于教师队伍建设与新时代教育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

  (1)针对超控制数配备编外教师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核定编制,摸清情况。根据省级编制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目前我县教育系统编制总量仍按2012年核定核编的总数4924名,职业中专学校、幼儿园缺编严重,部分小学尚存缺编问题。二是下发通知,规范管理。2023秋季开学前,制定下发《关于规范编外人员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各校,已按编制数(以新学期事业报表数据核算)配齐配足学科教师的,非急需原则上不予聘用代课教师,聘用临时编外顶岗代课教师需向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报备。班生规模达标的幼儿园,按两教一保配齐教职工,班生规模小于标准数的,必须相应减少保育员数;个别乡镇中心幼儿园小班招生数在10人及以下的,尽量以混合班的形式办班。学校(园)安保人员、厨工、住校生管理等后勤保障类临时人员按需聘用并以劳务派遣方式聘用管理。2023年度,中小学(含幼儿园)编外人员总数为1321人,比年初总数1591人减少了270人。通过三年的努力,即2026年9月前将编外人员压缩在800人内。

  (2)针对师资力量分配不够均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统筹。按照县委编办核定全县教育系统各类学校教职工编制总数4924名再结合每学年各校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教职工编制;今年8月,通过进城考试调动69名教师、选派城外学校35名教师到城区学校支教(跟岗学习),大大缓解了城区部分学校缺编的问题;对永春四中、永春八中等超编学校进行分流,调动或选派支教130人;2023年新教师招聘工作,加大中学数学、物理、语文等紧缺科招聘力度,实际招聘人数为数学14人、物理7人、语文19人,大大缓解了数学、物理、语文专任教师不足的情况。二是重视培养。加大教育优秀人才培养力度,在职数分配上向乡村学校倾斜。根据《关于开展优秀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激活育才“孵化器”,培养教育领军人物。组建特级教师工作室、陈素霞名校长工作室、做优县级名师工作室以及遴选入职满三年的专项招聘的紧缺学科教师、优秀师范毕业生、公费师范生到城区外学校支教(挂职)锻炼等方式培养优秀教育人才。

  (3)针对新老教师衔接不紧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3年招聘新教师249人,预计到2023年末全县中小学教师人数5166人,另有县管小学编外教师146人;全县教师平均年龄近46周岁,其中50周岁以上占29.9%, 35周岁以下占21.6%,队伍年龄结构趋于合理。二是2023年招聘新教师设置高中学科岗位92个,实际招聘57人,完成率为62%,比前三年提高了19.2%。

  (4)针对职称评聘不够科学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强化指导。组织职称改革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评聘指导文件中的教育、教学、教研等方面量化评价标准,掌握《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142号),以及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专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和省、市、县有关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实质,密切关注上级职称改革文件,及时出台相关指导文件,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及指导能力。二是加强沟通,化解矛盾。永春五中、呈祥中学重新审查本校岗位竞聘量化考评实施方案及量化考评细则。9月16日,永春五中教代会表决通过《永春五中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竞聘量化考评意见(2023年)》;呈祥中学在职称评聘的过程中加强协调沟通,积极做好解释工作,化解教职员工的矛盾。三是加强指导,规范程序。2021年学校查摆发现问题后,督促学校进行自查自纠,严格按照上级职称评聘文件要求,规范推荐程序,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回避制度,确保程序合法合规。学校对照《永春县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竞聘量化考评指导意见》(永教职改〔2017〕6号)文件精神与要求,从制定方案、个人申报、教师互审、组织考评、确定人选、公示结果等六个基本程序重新审视和规范学校职称评聘程序,重点关注过程监督,强化公示管理。

  (5)针对选人用人不够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根据《关于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的批复》(永委编〔2023〕19号),我局机关事业人员编制总数为55名,现有在编人员45人,缺编10人;督学潘贤生、黄明捷、林海峰、郭志勇系兼任相关业务股室工作;我局将通过遴选专业业务骨干配齐配强干部,通过以老带新尽快让4位借用(双兼)督学回到学校开展督学工作;张福生已于开学初回到原单位任职。二是按要求做好2023年公开竞聘城区学校考试试题命卷的保密协议签订,做好竞聘全程闭环管理。三是2017年教师调动遗留的问题,1人参加2022年公开竞聘城区学校考试解决人编分离问题,4人参加2023年公开竞聘城区学校考试,入围2人。目前,剩余的3人通过派遣支教的方式,暂时解决人编分离的问题。 四是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4.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扎实的问题。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组织建设。2023年7月3日局党组下发通知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系统纪委办。二是召开专题会议。2023年8月18日组织召开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把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列入党组年度工作计划,严格落实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的要求。三是强化责任意识。明确班子成员每年度必须梳理总结落实“一岗双责”情况(主要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个人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存在问题及产生原因,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等)并向党组汇报。

  (2)针对问责意识不强,从严导向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增配机关纪委人员,2023年8月15日县直党工委已批复县直机关教育系统纪委会由5名委员组成,设书记1名、副书记1人。二是加强司法联系。密切与司法机关的联系,及时获得问题线索,并针对教师队伍违规违纪问题按规定严肃处理。三是修订完善制度。印发《规范和落实学校党组织纪检委员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依托学校纪检委员开展常态化的校内监督。

  (3)针对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教育系统廉政警示教育制度》,把廉政警示教育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2023年5月19日组织全县中小学校长、书记、学校关键岗位人员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二是梳理制作教育局领导班子、机关股室、学校校长、学校领导班子权力清单及负面清单,对关键股室、关键岗位、学校校长廉政风险点认真把关,精准识别廉政风险,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监督制度》,加强对“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的日常监督,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4)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高队伍专业素养。主动学习,自觉把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结合起来,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二是增强监督质效。以政治监督为统筹,专项监督和日常监督协同发力,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主动约谈问题比较突出的相关责任人。三是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聚焦“两个维护”“关键少数”、重点领域等关键环节,加强日常监督,8月份对县进修学校教研员黄素辉组织有偿家教进行立案。四是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针对崇贤中学个别教师违反师德师风现象时有发生问题发出监察建议1份并督促整改。五是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反映,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46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诫勉谈话2人,通报批评25人,批评教育7人,责令书面检查2人,提醒谈话10人。

  (一)给予诫勉谈话处理2人。

  对吾峰中心小学原校长刘金铁违规超职数配备学校中层干部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对长安小学原校长郑乙坪因附属幼儿园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给予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针对达标中学、特色学校创建办法不多、力度不足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达标高中晋级创建工作,需要各级政府资金的鼎力支持和学校大力加强内涵建设,省达标高中晋级从制定规划开始,需经过2~3年的积极创建,取得明显成效,方可申报。

  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强对学校达标晋级创建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帮助学校解决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围绕创建发展规划有效开展工作,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阶段评估和修订,确保按时完成创建目标与任务。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0日。

  (二)针对思政课、心理健康教师配备不足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2023年招聘中学思政课教师10名,思政课专任教师不足的学校通过相对富余的历史学科教师转岗任教。小学思政课教师以兼职为主,可由班主任或相关课程教师兼任,小学党组织书记、校长、德育主任、大队辅导员等学校管理人员应在培训合格后兼任小学思政课教师。2023年小学生源锐减,新招聘的心理健康教师10名,优先配齐千人以上的中心小学专职心理教师。

  下一步整改措施:2024年,根据中小学实际需求,商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做好教师招聘计划,同时做好转岗培训工作,重点配齐思政课教师,分两年配齐心理健康教师。

  整改时限:2025年8月30日。

  (三)针对学校收费存入个人账户、公私款混用等不合规现象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五里街中心幼儿园原出纳员收取保教费、伙食费存入个人支付宝、余额宝产生的利息已进行清缴,代收相关费用是否用于其它用途需进一步核实。

  下一步整改措施:组织对该人员代收相关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采取对应的处置措施。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0日。

  五、进一步整改打算

  根据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本次整改工作解决了一些突出问题,完善了部分制度机制,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局党组将坚持推进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坚定政治方向、强化责任担当,突出抓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城区学位扩容、达标学校创建、特色学校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师队伍建设等问题,保持整改措施不放松,防止问题反弹重现,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永春教育政治生态,以务实的整改措施推动永春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动永春教育的高质量发展,打造“学在永春”的教育品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3882761;通信地址:永春县桃城镇城东大街122号,邮政编码:362600;电子邮箱:ycjyxx2006@163.com。

中共永春县教育局党组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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