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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淳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所在地区: 浙江-杭州-萧山区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8日
建设快讯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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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20日-5月3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7月21日,县委巡察组向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每项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领导、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及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实行销号推进,确保了整改任务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34个问题已整改到位:

一、关于“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从全局范围抽调3名业务精湛的同志充实到县指导办,强化人员力量配备,并明确职责分工。二是5至6月,县指导办先后制定并下发《关于加强乡镇赋权案件法制审核的通知》《2023年度淳安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考评办法(试行)》《关于建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会商制度的通知》和《关于下发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违法行为涉刑标准(首批)的通知》等文件,以制度建设推动乡镇部门间综合执法工作高效协同。三是6至7月,县指导办共编撰《“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综合评价指标晾晒工作专报》三期,下发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行政执法单位,通过指标晾晒进一步强化指导办牵头抓总作用,推动改革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关于“平台使用率不高。各乡镇部门平台用户使用活跃率偏低,截至2023年4月底,我县用户活跃率仅为28.01%。”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6月6日,县指导办召集县级各部门具体从事“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平台管理的工作人员和全县23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就平台使用相关情况进行专题培训。二是将各乡镇部门“平台使用率”纳入“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综合评价指标晾晒工作专报进行每月通报,倒逼乡镇部门平台使用率不断提升。8月底,我县最新的用户活跃率为57.48%,较4月底上升29.47%

三、关于“执法能力有待提升。部分执法人员的执法办案主动性不强,对常用法律法规的把握还不够熟练精准,尤其对新划入的执法事项,如水利、林业、民宗等专业领域,执法队员的法律储备、业务能力亟待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梳理常用执法事项及裁量标准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6至8月,先后开展了以水利、林业、建筑垃圾等执法领域为主题的专题执法业务培训活动3期。二是建立月度法制员例会工作制度,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全面提升执法业务骨干的法律素养。三是出台季度执法之星评选制度,以荣誉表彰为激励,不断提升执法队员的办案积极性。

四、关于“改革成效还需提升。2023年4月26日,省委改革办发布第一季度全省综合考核排名情况,我县“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综合评价指标位列全省第73名,全市第10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县指导办主任王武亲自牵头,建立定期会商研判机制,每周对《“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应对策略。二是建立《“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评价指数专人专管制度》,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二季度我县“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综合评价指标位列全省第20名,全市第4名,排名较上一季度实现大幅进位。

五、关于“重检查轻督办。在沿湖沿线巡查中更多关注于问题的发现及交办,对少数问题督办不够有力,后续整改缺少闭环管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沿湖沿线交办事项整改情况跟踪工作机制》,明确巡查发现问题交办、督办相关事宜,并将问题闭环处置纳入考核要求。二是强化数字赋能,用好“数字第一湖”应用平台,实现问题交办、流转、处置、预警、督办全流程网上闭环。截至8月底,通过平台交办处置问题1342个,已完成反馈1312个, 完成率达97.76% 。

六、关于“巡查问题交办不够精准。交办单存在多处不够严谨的地方,如对各部门职责了解不够,交办责任单位多次流转;同一交办事项出现2-3个编号;交办问题与交办责任单位毫无关联,责任单位前后矛盾,等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巡查办过往巡查问题交办单进行全面复盘,查找问题根源,提出优化措施。二是从5月份开始,问题线索交办已全部通过“数字第一湖”平台实现网上交办。三是利用每周例会,就各部门职责职能对全体巡查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四是8月24日下午,沿湖沿线巡查办主任王武对综合巡查中队中队长方超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提升巡查办相关人员业务能力,强化责任心,把牢审核关,进一步把巡查交办工作做细做实。

七、关于“专业素养有待提升。沿湖沿线综合巡查业务性强,但巡查人员对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有关业务知识和沿湖沿线巡查范围责任主体的划分不够熟悉,业务学习不够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8月21日,召集巡查办全体人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首个全国生态日的重要指示精神。二是8月29日,邀请市生态环境淳安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永华就环境保护相关业务知识进行专题培训,提升专业素养。三是制定并出台《沿湖沿线巡查办工作量化考核制度》,以考核机制倒逼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八、关于“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落实不力。2023年2月县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与提升工作领导小组下发《淳安县进一步加强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与提升工作行动方案》,要求相关部门及责任单位统一思想、全面动员、细化方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招投标领域重点单位,至巡察结束,未能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专题部署,也未研究出台具体落实举措。”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7月25至8月3日,局党委、各单位、各党支部分别利用党委班子会、工作例会和支部主题党日等载体对《淳安县进一步加强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与提升工作行动方案》进行专题学习。二是根据专项整治与提升行动相关要求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招投标领域案件办理标准化指引》,为局属各执法办案单位办理招投标领域案件提供有力指导。三是加大招投标领域案件查处力度,截至目前,我局已累计立案查处招投标类案件33起,处罚金额29.34万元,处罚金额已通过县财政非税缴款系统上缴国库。

九、关于“营商环境建设还有差距。在推进“放管服”,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营造优良营商环境方面力度还不够,如对建筑垃圾处置工程渣土准运核准、养犬许可、户外广告设置等审批事项的办理未做到“从受理到办结24小时内即审即办”;线上审批管理系统还不够完善,未实现线上办理,影响办事体验。”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与上对接,将建筑垃圾“两审批两备案”、户外广告和养犬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纳入市局权力阳光系统,实现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线上办理。7至8月,共办理建筑垃圾“两审批两备案”事项13件、户外广告审批事项11件、养犬许可98件,以上事项均在24小时内完成即审即办。二是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运用“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平台开展“跨部门双随机”和“跨部门专项”执法检查。截至8月底,累计完成“跨部门双随机”执法检查106次、“跨部门专项”执法检查206次,减少企业干扰共计2005户次。

十、关于“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还有差距。如2022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增行政复议案件6件、行政诉讼案件6件;行政复议结案5件,纠错2件,纠错率40%;行政诉讼结案4件,败诉1件,败诉率25%。简易案件办理不够规范,如2023年5月第四次全市案件评查,我县被抽中的40个简易案件均无全过程视频,被扣80分,导致我县此次案件评查排名靠后(小组第五,全市第十二)”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2022年我局被纠错的2件行政复议案件和败诉的1件行政诉讼案件进行深刻盘点检视,撰写分析报告,找准问题症结所在,并引以为戒。二是经调查核实,2023年5月第四次全市案件评查中被抽查的40个简易程序案件确实存在未按规定进行执法过程全记录的问题。9月8日,局主要领导王武和局分管领导程运和对相关案件承办人童公平、汪江骅、柴琳曦、方芳琴、洪学斌、汪晓萌、赖伟、余霞锋进行提醒谈话(另有苏家鹏系临岐镇人民政府干部、徐喜爱已调离我局,故未参加谈话),要求执法队员在今后执法案件办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三是6月29日,局法制科下发《关于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提醒函》和《开展最佳、最差案件评选活动的通知》,以督促提,推动案件办理质量不断提升。

十一、关于“市容市貌精细化管理还有差距。乱堆乱放、流动摊贩、无序种菜、占道经营、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和沿街拉线充电等乱象时有发生,市容市貌管控问题的发现和处置不够及时,集中突击整治多,主动靠前服务少,与精细化、常态化管理要求尚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用好“赛马”活动载体,以点带面,推动骑龙巷、高速公路出口、火炉尖区块、天屿景区等区域品质环境不断优化提升。二是聚焦赛道沿线、乡村、建成区等重点区域,按照省市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通过组织开展“最美赛道、匠心绣城、诗画乡村”大比武活动,推动全县23个乡镇和19个社区城市侧环境“明显可见变化”。三是利用每月月度工作复盘会,对日常市容管控中的问题及时通报,提升问题解决及时率。四是通过在局公众微信号开设“一周城报”专栏,及时宣传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日常工作,提升广大群众对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认识和了解,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

十二、关于“学习主动性不足。局党委对“第一议题”学习主动性还有欠缺,日常学习更多依赖于会议传达、集中学习等形式,自我加压、主动学习较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化“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党的最新理论入脑入心入魂。二是制定并下发《2023年中共淳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便于领导班子自主学习。三是不定期抽查学习笔记,加强学习督查。

十三、关于“学以致用上还有差距。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重要论述思考问题、解决问题还有不足,未做到学思用、知信行合一。”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局属各单位理论学习的通知》,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理论素养、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并下发《干部下基层开展信访工作方案》,完善局领导下访接访工作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

十四、关于“未及时收取履约保证金。如2021年度环卫零星维修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38250元未收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经调查核实,当时正处疫情期间,为落实政府“降低企业履约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要求,故未向中标企业收取履约保证金,巡察期间相关科室未及时将相关材料提供给巡察组。二是8月13日,局主要领导王武对时任市容环卫保障中心副主任陈志勇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8月14日,局分管领导程志英组织市容环卫保障中心负责人及负责招投标事宜相关人员对履约保证金相关制度文件进行集中学习,并强调日后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规范履约保证金收取或退还相关工作。

十五、关于“工程变更不规范。如2018年富文口消纳场标高调整和环保绿化工程,增加借土回填7210.3立方米,合计变更104909.87元,工程重要变更未履行变更审批程序。”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经调查核实,该情况属实,确实存在工程变更中内部审批不规范的情形,暴露出负责此工程建设监管的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的问题。8月31日,局主要领导王武对时任该项目负责人汪飞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今后工程变更应严格按照《淳安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二是按《淳安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实施细则》补充变更手续,存档备查。三是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对《淳安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实施细则》的学习,确保我局项目规范管理。

十六、关于“执行津补贴政策不严格。退二线干部通讯补贴未按规定减半。”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名退二线干部超标发放的通讯补贴共计8000元已于7月26日退还至国库账户。二是8月11日,局分管领导程运和就“执行津补贴政策不严格”约谈办公室负责人王玮和政工科负责人章盛迪,要求相关科室要严把审核关口,加强业务学习,规范津补贴审批发放流程。三是8月12日办公室和政工科相关人员就津补贴发放相关制度进行集中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四是从2023年9月开始,根据县财政局统一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津补贴均通过浙里报系统由财务室推送、政工科复核、分管局领导审批的流程进行发放。

十七、关于“执行会计制度不到位。原始凭证、附件不齐全,如2022年9月支付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9750.78元,支付浙江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5687.61元,均未取得发票,无费用清单。又如按月支付富文口消纳场铲车驾驶员劳务费,由税务局代开发票,服务项目‘消纳场建筑垃圾及平整工程’,未见劳务合同,每月支付7322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经调查核实,上述发票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和浙江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未及时提供我局,且我局财务人员在支出过程中审核不严,未及时补齐相关凭证附件。另“按月支付富文口消纳场铲车驾驶员劳务费,由税务局代开发票,服务项目“消纳场建筑垃圾及平整工程”,未见劳务合同,每月支付7322元。”的问题,经核实,富文口消纳场铲车驾驶员劳务合同已2021年5月1日签订,但时任富文消纳场负责人高忠华未及时提供给财务作为支付劳务费的附件,财务人员在支出过程中审核不严,未及时补齐相关凭证附件造成。二是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目前已按要求补齐上述费用涉及的支出附件。三是9月8日,局主要领导王武对财务人员朱晓婷和时任机动中队负责人(富文口消纳场由机动中队负责日常管理)高忠华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从2023年9月起,根据县财政局统一要求,我局费用支出已按照经办人、财务和财务分管领导三轮复审流程操作

十八、关于“如2022年支付广告宣传费62.2万元,其中:浙江日报15万元、县融媒体中心15.8万元、杭州日报5万元、钱江晚报5万元,杭州格知文化创意有限公司10万元、淳安钱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5万元、淳安县百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6万元,宣传重点不够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必须必要、突出重点、精打细算”的原则,核定2023年广告外宣合作经费预算54.5万元,较2022年下降7.7万元。二是下一步将依托主流媒体,围绕中心工作,抓好宣传工作,提升宣传实效。

十九、关于“采购货物无具体名称及清单。如2022年5月县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与淳安县百信大药房有限公司签订《网上超市合同》,合同中商品名称为“劳保用品套餐”,无具体货物名称及清单,开具的发票上货物名称是“劳保用品”,且合同签订日期未填写。”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采购实际,市容环卫保障中心已补充完善所采购具体货物名称清单及劳动合同签订日期等内容。二是8月9日,市容环卫保障中心分管领导程志英召集中心负责物资采购及财务相关人员对物资采购和费用支付相关要求进行集中学习,并要求相关人员务必提高认识,规范流程。三是市容环卫保障中心已明确,在今后的采购中,将进一步细化流程,严格把控采购规程,严把事前、事中、事后三关。采购前明确货物名称、清单并上会审批,合同签订中仔细审查、规范合同签订,支付中严格执行财务监督审核,确保合同规范、佐证材料齐全方可支付。

二十、关于“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如2020年县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与滨和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淳安县恒邦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2020年千岛湖镇城区装修垃圾清运服务采购合同,两合同中履行地点未明确,均以‘根据甲方实际工作要求确定’表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8月7日,市容环卫保障中心按要求对2020年千岛湖镇城区装修垃圾清运服务采购合同中涉及的清运服务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以表格附件的形式对现有的范围进行了补充完善。二是8月9日,市容环卫保障中心分管领导程志英召集中心负责人及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就合同签订相关要求进行集中学习,并要求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

二十一、关于“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仍有偏差。部分党员干部在日常管理、执法工作中没有很好地秉承服务理念,体现城市管理的‘温度’,方式方法简单粗暴,如对店外店、摊外摊的整治,少数执法队员为了完成办案指标,对经营户缺乏耐心细致的教育引导,简单以罚款了事,商户们意见较大,由此引发的投诉较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8月1日制定并下发《淳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提升服务水平塑造队伍形象专项行动的通知》,进一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推行“721”工作法,助推三个“一号工程”落地见效,提升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的“温度”。二是在阳光自产自销点“城管驿站”设置读书角、休息区、热水供应区,并摆放微波炉和简易医疗物品,为环卫工人、快递小哥和过往群众提供便利服务。

二十二、关于“工作落实“上下一般粗”。在垃圾分类检查督查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教条主义,如对日常垃圾量较大的民宿业主也机械参照普通农户要求配备两只30L的垃圾桶,根本无法满足垃圾盛放需要,为避免垃圾满溢,业主自行将垃圾桶更换为240L。垃圾分类检查中未从实际情况出发,以垃圾桶设置不符合要求为由对民宿较多的村如千岛湖镇屏湖、青童、宕里等村予以扣分,引起村里不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下发《关于开展民宿垃圾分类工作排查的通知》,并对民宿垃圾分类情况开展专项指导。结合我县实际,对民宿垃圾桶配置进行了规范指导,针对独门独院的精品民宿,建议配置四分类集中投放点,可放置240L容量垃圾桶,并设置公示信息和宣传海报;针对规模稍大,但不是独门独院的精品民宿可根据需求放置120L容量的四分类垃圾桶,并设置公示信息和宣传海报;针对利用农房改造民宿可配置30L—60L容量的垃圾桶。垃圾桶容量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配置,摆放美观大方,同时加大清运频次,不影响环境整体协调即可。二是8月28日,县垃圾分类办对我县负责垃圾分类日常巡检的第三方负责机构开展业务培训,根据杭州检查标准明确巡检要求。三是各业务条线利用月度复盘会议定期对牵头业务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并结合我县实际对业务考核工作进行精准把握,提升抓落实的成效。

二十三、关于“激发党支部活力有欠缺。部分基层党组织带动能力不强,在学习教育方面传统手段用得较多,理论学习缺乏广度和深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城区中队+乡镇中队”结队成立联合党支部的模式,推动局属各中队党建业务双融双促,强化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二是创新活动载体。6月30日,通过举办“迎“七一”主题演讲朗诵比赛”等活动激发党组织活力。

二十四、关于“特色党建品牌有待进一步培育。党委抓党建方式方法不多,党建工作思维不够新颖,思路不宽不广,党建工作特色亮点还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以落实“三个一号”工程为导向,创新培育“小蓝家”特色党建品牌,创立“同心志愿者服务队”,精准对接相关部门和社会优质资源,进一步扩充品牌内涵和服务内容,通过开展帮扶共建、便民服务、政策宣讲等活动强化党建带动力和影响力。如9月1日,“小蓝家同心志愿者服务队”积极参加杭州市城管局、淳安县委宣传部(文明办)等单位联合举办的“贴心城管·‘益’起同行”暨杭州市“烟蒂不落地·文明迎亚运”系列志愿服务活动,通过捡拾烟蒂、文明宣传等方式,积极引导广大市民群众自觉养成垃圾分类、文明有礼的良好习惯。

二十五、关于“党员培养还有不足。发展党员程序不够规范,如机动中队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王晓鸣,2021年5月25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未进行培养教育考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机动中队党支部已对王晓鸣同志党员考察教育登记本进行补充完善。8月24日,局分管领导卢强军对时任机动党支部书记高忠华进行批评教育。二是8月25日,局分管领导卢强军组织各支部党务干部认真学习《淳安县发展党员工作操作手册》,并要求各支部党务干部务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党员发展流程。三是政工科已对全局各支部党建发展相关台账进行核查,并建立完善督查机制,每月对局属各支部党务工作开展督查检查。

二十六、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质量不够高,自我批评不够深刻到位,部分领导班子成员连续几年个人剖析材料雷同。”问题的整改情况

8月28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召开会议,专题学习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局主要领导王武强调:民主生活会作为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一次严肃的政治“体检”,各班子成员要从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会前要认真撰写个人剖析材料,会上要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民主生活会真正成为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

二十七、关于“谋划年度党建工作意识不够强。如青溪新城中队党支部2019—2022年支部工作计划雷同,未根据支部实际制定支部工作计划。”问题的整改情况

8月21日,局主要领导王武召集局属各党支部书记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并要求各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明确党支部建设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实施步骤、组织领导等问题,制定完善年度党支部工作计划,以抓好支部建设推动全局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同时明确,将结合中层干部年度述职评议活动,同步开展支部书记述职活动。

二十八、关于“‘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如环卫保障中心党支部2022年全年未见上党课记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8月25日,局分管领导卢强军组织局属各支部党务干部对《机关党建应知应会》知识进行专题学习。二是明确由政工科定期对各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检查。

二十九、关于“支委会作用发挥不明显。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发挥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仍有不足。如巡查管理科党支部2019年、2020年两年未见支部委员会记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8月18日,综合巡查中队(原巡查管理科)党支部已完成2019年、2020年两年支部委员会记录的补充完善。二是8月21日,局主要领导王武主持召开局属各支部书记会议,会上强调:支委会是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必须充分发挥党支部领导班子的核心作用,进一步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三十、关于“返还党费使用审批程序不够到位。如2021年5月29日城南中队党支部赴浪川乡、中洲镇开展建党100周年献礼活动,支部委员会研究时间为7月27日,审批时间为9月28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经调查核实,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局城南中队党支部于5月29日前往浪川、中洲开展建党献礼活动(活动费用由余建新先行垫付)。6月底,城南中队党支部接局政工科通知可以对2021年度支部党建开展活动费用进行返还党费使用审批,城南中队党支部后于7月13日,8月5日补齐活动费用发票,并在7月27日召开支委会议就5月29日支部活动经费工作进行研究讨论,决定对5月29日活动经费根据政工科通知要求进行返还党费使用的补报,遂8月5日向局党委提出申报。因此存在组织活动在前,返还党费使用审批在后的情况。8月23日,局主要领导王武对时任城南中队党支部负责人余建新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8月25日,局分管领导卢强军组织局属各支部党务干部对《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试行)》进行深入学习,并强调今后务必要规范党费使用审批程序。

三十一、关于“干部教育管理不够到位。2018年至2022年有4名正式队员因网络赌博、挪用公款等违法行为被开除;有22人因违反工作纪律、作风问题被问责处理,其中有10名协管队员被辞退。”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8月1日下午,召开党委班子会议,研究干部教育管理相关事宜。二是8月1日晚,召开“严纪律、转作风、塑形象”教育整顿活动部署会,制定并下发《淳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严纪律、转作风、塑形象”教育整顿活动方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杭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在全省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等文件,启动作风纪律整顿行动。三是8月8日,制定并下发《淳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建立政治家访制度的通知》,通过开展政治家访活动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助推干部职工净化规范生活圈。四是8月25日,通过组织队员观看廉政教育片深入开展廉政教育。五是向局属各单位发放《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系统“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等廉政教育资料,要求局属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以案为鉴,用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

三十二、关于“人员流失严重,干部队伍稳定性不足。2021年1月至2023年5月,累计有12名正式队员调离,68名协管员主动离职,甚至有上岗不到3天便主动提出离职的情况发生,协管员“招了走,走了招,招了又走”已成常态。”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6月20日,制定并下发《淳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事业干部调动管理办法(试行)》和《淳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事业干部外调积分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人员调入、调出管理,推动全局干部外调工作有序进行,确保全局干部队伍稳定和合理流动。二是新设洗衣房和理发室,为晚班执勤人员提供工作餐,组织篮球赛等活动强化职工关心关爱。

三十三、关于“人员素质能力与改革的要求有差距。2022年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有25个领域1933项行政处罚权划到该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多,执法人员在短期内无法匹配,平时都在应付考核,能力水平参差不齐,执法容易产生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局属各单位理论学习的通知》,将政治理论学习、规章制度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二是4月7日,邀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法规处处长蔡长文就法律法规相关业务知识进行专题培训。三是7月26日,组织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前往萧山区义桥镇、桐庐县凤川街道学习“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先进经验。

三十四、关于“队伍管理缺乏有效抓手。评优评先、职级晋升积分制度不够科学,且实际未完全执行到位。协管员队伍人数占全局近60%,在协管员队伍中存在干多干少一个样的思想,没有相应的激励奖惩机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表扬令”机制,对日常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及时予以通报表扬,强化正向激励。截至目前,已对2个集体和2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二是引入绩效薪酬制度,将协管员月度工资分为“基本工资+绩效奖金”两个部分,同时以局属各单位为主体,由单位负责人落实考核主体责任,按月度根据协管员日常表现情况发放差额绩效奖金,有效破解“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管理弊端。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集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在巡察整改期间,对违规违纪的,批评教育3人;提醒谈话12人;新制定制度20项;清退追缴资金0.8万元。

下一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将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日常整改阶段,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持续深化巡察整改落实,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全局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淳安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落细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从严落实“三会一课”“一岗双责”等制度;持续整治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更好发挥局属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查处“四风”问题各种新表现,坚决防止反弹回潮。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免疫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1-58700611;邮政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南景路269号综合行政执法局1206室,邮政编码311700;电子邮箱:37165029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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