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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德江县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2-2030年)》(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所在地区: 贵州-遵义-遵义县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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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德江县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2-2030年)》(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根据《中共铜仁市委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仁市提升卫生健康水平行动计划(2022-2030年)〉的通知》(铜党发〔2022〕22号)文件要求,经县人民政府2022年12月14日组织召开专题会研究讨论以及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后,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由我局牵头拟定了《德江县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2-2030年)(征求意见稿)》,现将该稿刊登在德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德江县卫生健康局提出,邮件请以“行动计划”命名,注明来文单位或个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2023年1月27日。联系电话:0856-8520016/18785661337;电子邮箱:975911595@qq.com;通讯地址:德江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特此公告。

附件:德江县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行动计划(2022-2030年)

?德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27日

德江县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2-2030年)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决策部署,大力实施健康德江行动,整体提升全县卫生健康水平,全力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2030年)的通知》(黔党办发[2021]36号)、《中共铜仁市委 市政府关于印发〈铜仁市提升卫生健康水平行动计划(2022-2030年)〉的通知》(铜党办发〔2022〕22号)文件要求,制定本行动计划。

  1. 发展目标

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围绕“十四五”时期健康德江建设总体目标,加强全县医疗卫生资源的统筹配置,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医疗救治、重大疾病防控、老年健康、妇幼健康、卫生人才培优、居民健康素养服务能力、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卫生健康数据便民惠民和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十大专项行动。聚焦影响人民健康的主要问题,提高标准、适度超前,补齐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短板弱项。加快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加注重早期预防和医防协同、更加注重优质扩容和深度下沉、更加注重质量提升和合理布局、更加注重中西医并重和优势互补,为全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1. 重点任务

(一)实施医疗救治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满足县域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完善分级诊疗体系,推动县级医院高质量发展。推动县域优质医疗资源向乡镇下沉,加快补齐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和管理能力短板,落实县级医院“县域龙头、城乡纽带”功能定位,进一步提升县域内医疗资源整合共享水平,保障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疑难病转诊,以及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等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任务。到2025年,县域内综合医院达到国家规定的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发挥县域医疗中心作用,为实现常见病、多发病在线解决打下坚实基础。

(二)实施重大疾病防控专项行动。关口前移,着力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破解疾病预防控制编制和人才短缺短板,提升突发急性传染病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疾病管理和危险因素干预,从源头上解决影响健康的主要问题,推进医防融合,提升疾病防控能力和水平。到2025年,全县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260/10万以内;全县适龄儿童免疫规划全程接种率达到95%以上;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等重大疾病过早死亡率降低至省级规定指标以下,慢性病规范管理率80%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在85%以上;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到2030年,全县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255/10万以内;全县适龄儿童免疫规划接种率高于国家标准5个百分点;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等重大疾病过早死亡率降低至省级规定指标以下,慢性病规范管理率达85%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不低于90%;持续消除碘缺乏病。

(三)实施妇幼健康提质专项行动。强化母婴安全保障,预防减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促进儿童早期发展,提升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水平,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2022年,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5/10万、4.5‰、6.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均达到91%以上;到2025年,全县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4/10万、4‰、6‰;到2030年,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2/10万、3.5‰、5.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全县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均提高到93%以上。

(四)实施老年健康服务专项行动。建立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构建“预防、治疗、照护”三位一体的老年健康服务模式,为老年人提供适用、便捷、可及的健康服务。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70%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管理服务达到国家要求、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5%以上。到2030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90%以上。老年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健康环境更加优化,老年人健康生活的社会环境更加友善,老年友善型基层医疗机构实现全覆盖,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得到较好满足健康水平有效提升。

(五)实施居民健康素养提高专项行动。坚持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全民广泛参与的联动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促进与教育项目,广泛开展健康科学知识普及行动,传授健康知识与技能,加快推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改善卫生环境,有效预防和控制健康危害因素,推进全民健康和健康公平可及,全力提升我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022年底,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5%以上;全面启动德江县2022-2023年创建省级健康县,确保2023年省级健康县创建通过评估验收;到2025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 27%以上,进一步提高人均预期寿命;到2030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0%以上,人均预期寿命逐年提高。

(六)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培优专项行动。精准判断德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面对的新形势,精准把握历史新机遇,精准紧扣我县建成黔东北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打造健康德江,打造我县城乡医疗“30分钟服务圈”。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留住医疗卫生人才,优化卫生健康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水平,完善人才管理机制,为我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到2025年,全县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分别提高到3.10人、3.94人、0.95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提高到3.20人,每所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达到2.50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占比达10.7%,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比达38.7%。到2030年,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5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人员占比达12.5%,大学本科以上占比达47%。

(七)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行动。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大力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在德落地落实,持续推动医改向纵深推进。2022年,实现德江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北城新区,新增床位400张;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即县人民医院指导煎茶镇中心卫生院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共建特色科室1个,指导高山镇中心卫生院共建特色科室1个;县民族中医院分别指导枫香溪镇、共和镇卫生院共建特色科室1个。到2025年,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患者总体满意度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开展DRG和DIP付费方式改革,基本实现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县域内就诊率维持在90%以上。到2030年,巩固完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改革成果,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强与互联网医疗机构的合作,规范发展远程会诊、辅助诊疗。支持有条件的医共体单位加大信息化投入、提升信息化水平。到2025年,县域内就诊率达90%以上;患者总体满意度得分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到2030年,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患者总体满意度持续巩固。

(八)全面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专项行动。把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摆在高质量发展大局中重要位置,以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为重点,以完善生育服务体系为支撑,破除影响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思想观念、政策法规、体制机制等制约因素,着力解决群众不想生、不敢生等问题,全面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到2025年,人口结构逐步优化;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到2030年,生育水平更加适度,人口结构进一步改善;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九)卫生健康数据便民惠民专项行动。深入实施卫生健康数据便民惠民行动,到2025年,建成县域内智能化信息平台,县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成熟度测评达到四级甲等,县疾控已经超前达五级;三级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分级评价达到七级以上,二级医院达到三级以上水平;三级医院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达到四级乙等以上,二级医院达到三级以上;三级医院智慧管理、智慧服务应用评价分别达到二级、三级以上,二级医院分别达到一级、二级以上。到2030年,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成熟度测评达到五级甲等;三级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分级评价达到五级以上,二级医院达到四级以上水平;三级医院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达到五级乙等以上,二级医院达到四级以上;三级医院智慧管理、智慧服务应用评价分别达到三级、四级以上,二级医院分别达到二级、三级以上。

  1.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围绕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提高全县人均预期寿命的目标,强化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县乡两级成立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领导小组,由党委(党组)或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统筹推进行政、业务、人员、财务、药械管理和绩效考核“六统一”。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主动担当、善于作为、密切协作,配套完善相关政策,形成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卫生健康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明确重点任务分工,细化年度工作目标,统筹推进落实;县统计局负责统计监测全县人均预期寿命;县发改局负责加快卫生健康领域项目审批,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级预算内投资向卫生健康领域倾斜,支持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实施,推动医疗卫生资源提质扩容;县财政局负责保障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所需资金;县委编办依法依规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薪酬制度改革、职称制度改革,支持配齐配足卫生健康专业技术队伍;县医保局负责落实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的药品耗材供应保障、医保支付、医疗服务价格等政策。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在各自职能职责范围内做好支持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相关工作。

(三)强化资金保障。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医疗卫生政府投入责任,完善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强化统筹整合,积极引进县外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入德及县内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积极调动社会资本投入医疗卫生,多渠道筹资保障卫生健康事业发展。2022至2025年,政府按照省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要求,匹配投入相应的资金,保障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有力实施。重点支持各乡镇、街道保基本、强基层、补短板、强弱项,继续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各乡镇、街道要持续加大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投入,各有关部门要以本计划为引领,注重轻重缓急、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绩效管理、强化资金监管,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意识,精打细算用好经费,既保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又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

(四)强化督查考核。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是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每年年底前要将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年度工作推进情况函送上级卫生健康部门。县联合督查督办室要将有关重点任务纳入综合监管督察事项,每年开展1次专项督查,综合督查结果报县委、县人民政府,作为年度高质量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行动方案

?2.重大疾病防控能力提升行动方案

3.医疗救治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

4.老年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

5.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

6.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升行动方案

7.卫生健康人才增量提质行动方案

8.全面促进人口均衡发展行动方案

9.卫生健康数据便民惠民行动方案

附件1

德江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紧扣改革的难点、堵点问题,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大力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持续推动医改向纵深推进。2022年,新增床位400张;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即县人民医院指导煎茶镇中心卫生院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共建特色科室1个,指导高山镇中心卫生院共建特色科室1个;县民族中医院分别指导枫香溪镇、共和镇卫生院共建特色科室1个。到2025年,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患者总体满意度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开展DRG和DIP付费方式改革,基本实现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县域内就诊率维持在90%以上。到2030年,巩固完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改革成果,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不断完善;DRG和DIP付费方式进一步优化,基本建立上下联动、内外协同、标准规范、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新机制;患者总体满意度持续巩固。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医改统筹推进机制

1.强化医改领导体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医改领导体制机制,巩固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医改、一抓到底,明确一名政府负责同志统一分管医疗、医保、医药工作,统筹协调“三医”联动改革,进一步增强医改的协同性、联动性、整体性。县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医改工作,医改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不少于1次专题会议,统筹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等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着力研究解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强化三医联动改革。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广三明医改经验要求,建立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监测评价机制,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同步推进药品耗材降价、医疗服务价格、薪酬、医保支付等综合改革。落实国家、省、市常态化制度化实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要求。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标准。实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按项目付费等相结合的付费方式。积极探索中医支付方式改革。健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协商谈判机制,促进医疗机构集体协商。继续坚持基本药物主导地位,逐步实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总药师制度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社会办医疗机构实行总药师制度,提高合理用药水平。(牵头单位:县医保局、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

(二)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3.强化政府办医职责。充分发挥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职能,认真履行政府办医的领导、保障、管理、监督责任,统筹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等工作。全面落实政府“六项投入”,将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等大额支出纳入政府预算管理,持续巩固落实政府投入机制。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人社局)

4.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体系,整合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系统和人、财、物等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建立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制度,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激励人才脱颖而出。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打造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文化,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建立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县编委办;责任单位:机关事务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

5.全面推开薪酬制度改革。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科学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并动态调整。允许当年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合理增加人员薪酬总量,逐步提高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允许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总额预付结余留用部分资金纳入医共体薪酬总量自主合理分配发放。持续推进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逐步提高固定部分占薪酬总额的比例。制定公立医院和主要负责人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薪酬总量、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挂钩。(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

(三)加快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

6.明确县域医共体建设模式。采取“县级公立医院→县域医疗次中心(中心乡镇卫生院)→—般卫生院→村卫生室”梯次带动模式,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推进行政、业务、人员、财务、药械、绩效考核“六统一”和信息系统统筹管理。进一步规范村级医疗卫生巡诊、派驻、邻(联)村卫生室延伸服务工作,探索开展相邻村“村室联建、村医联片、乡村联管”模式,逐步提高村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积极探索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纳入医共体建设,将县妇幼保健院与公立医院共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鼓励县域内社会办医疗机构之间组建医联体。加强对紧密型医共体的监督考核,引导医共体更加注重疾病预防、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促进医防融合。(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

7.完善人员管理使用。加强党委、政府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医共体成员单位的机构性质和职责职能不变,人员编制、政府投入和优惠政策不减,落实医共体人员管理、岗位管理、绩效考核、收入分配等自主权。推进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县聘乡用”、村医“乡聘村用”。医共体牵头医院每年下沉一定比例医务人员(中、高级职称占比不低于30%),连续服务时间不少于3个月,并向下延伸处方、用药。(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

8.强化医共体制度保障。推进医保基金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结余留用资金作为医院医疗服务性收入,由医院自主支配使用。推动落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一类财政保障并落实“两个允许”。探索推行医疗处方和健康处方“双处方”。及时足额拨付、严禁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

(四)建立解决看病排长队工作机制

9.开展看病排长队专项整治。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成果,在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看病排长队专项整治,加强医院内部管理,优化诊疗服务流程和候诊区域布局,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确保看病排长队现象有效缓解,逐步实现不排队。(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

10.落实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加强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县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服务和管理能力建设,持续改善基层基础设施条件。通过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城市三级医院联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远程医疗服务体系等方式,畅通双向转诊机制,促进患者有序合理分流。优化县域医共体转诊目录,落实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查、过度检查。(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直医疗机构)

11.改善医疗服务行动。严格落实医疗机构的医疗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诊疗、因病施治,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优化预约诊疗服务管理,门诊量和检查检验量大的医疗机构,全年全天候开设门诊,设置“一站式服务中心”,实行医疗业务办事事项一站通办。增设挂号缴费设备、增加服务引导人员、增设通道窗口,逐步开展多学科诊疗,提供住院患者单病种多学科病例讨论和联合查房。逐步实行诊间、床旁结算、先诊疗后付费。完善多部门综合监督和联合惩戒机制,深化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和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

(五)健全支持社会办医政策保障

12.鼓励和引导社会办医。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科研教学、等级评审、特定医疗技术准入、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同等权利。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享受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财政、税收、用地、用水、用电等政策,并依法接受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工业商务局、县税务局)

13.深化医疗领域“放管服”改革。取消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支持三级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共享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病理诊断等服务。鼓励国有企业和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机构,参与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根据相关要求推进执业医师多点执业。(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

(六)完善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

14.扎实开展全行业、全过程、全要素监管。在卫生健康领域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化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依法执业专项治理。深入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医疗美容、非法代孕、抗菌剂抑菌剂、消毒产品、学校卫生等行业和领域综合监管。(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

15.强化协调和督察机制。健全部门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坚持定期集中督察、不定期专项督察和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强化督察结果的综合运用。建立健全由医疗保障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机制,明确监管权责清单,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

附件2

德江县重大疾病防控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疾病管理和危险因素干预,从源头上解决影响健康的主要问题,推进医防融合,提升疾病防控能力和水平。到2025年,全县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260/10万以内;全县适龄儿童免疫规划接种率达到95%以上;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等重大疾病过早死亡率降低至省级规定标准以下,慢性病规范化管理率达85%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在85%以上;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到2030年,全县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255/10万以内;全县适龄儿童免疫规划接种率高于国家标准5个百分点;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等重大疾病过早死亡率降低至省级规定标准以下,慢性病规范化管理率达85%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不低于90%;持续消除碘缺乏病。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新发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落实“四早”要求,强化监测预警和信息分析,健全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提高监测敏感性和早期预警能力,严格信息报告和突发疫情处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严格做好院感防控,全力救治病人。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机制,切实提高疫苗接种率。(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工业商务局、县医保局,县疾控中心、各医疗卫生机构)

(二)加强重点慢性传染病防治。强化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加强重点地区、重点门诊、重点人群监测检测,强化病例随访管理和脱失病例追踪动员,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抗病毒治疗率、治疗成功率分别达90%以上。强化学校结核病防治,将结核病筛查纳入新生入学体检必检项目,落实学生人群结核杆菌潜伏感染的预防性服药,严防学校聚集性疫情;规范肺结核传染期患者集中隔离住院治疗,提高病人治疗意愿和服药依从性。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老年人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工作。到2025年,结核病报告发病率下降到80/10万以下;到2030年,结核病报告发病率低于全省的平均发病率。(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医保局)

(三)加强危害健康疾病因素干预控制。加快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2022年,成功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到2030年,成功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健全完善慢性病监测体系。大力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在高危人群中开展消化道癌、肺癌筛查,推动早诊早治。开展减重、减盐、减脂等专题活动,大力推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筛查、健康教育和随访管理,规范管理率达到65%以上。完善和落实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措施,实施长处方报销政策,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处方用药量放宽至3个月。大力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完善家庭医生个性化签约服务包,重点提供公共卫生、慢性病管理、健康咨询等服务,合理设置签约服务项目,适当提高签约服务费。动态优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

(四)强化精神疾病规范救治救助。完善精神疾病服务网络,建立学校、社区、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等向医疗卫生机构的转介通道。县人民医院、县民族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开设精神(心理)门诊,专科医院设立儿童青少年心理门诊。健全协调机制,加强乡镇(街道)多部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建立完善肇事肇祸精神病信息交换机制。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诊断治疗和社区康复。到2025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精神分裂症患者规律服药率分别达60%和80%以上,实现社区康复全覆盖,5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到2030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精神分裂症患者规律服药率分别达65%和85%以上,6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加大精神科医师培养培训力度,到2025年,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达4名以上;到2030年,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达4.5名以上。(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委政法委、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残联)

(五)巩固地方病防控成果。切实开展人群碘营养监测,及时预警人群碘缺乏风险,重点普及科学补碘知识。(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工业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局)

(六)提高职业病防控能力。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至少确定1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建立完善职业健康不良信用记录及失信惩戒机制。以职业性尘肺病、噪声聋、化学中毒为重点,持续推进职业病危害风险监测和专项治理。强化救治措施,完善职业病人救治救助保障机制。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效能。到2025年,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县工业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德江分局)

(七)提升食源性疾病防控水平。严把食品安全关口,实施食品安全放心行动。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严把与食品有关的环境、流通、贮藏、加工餐饮服务等安全关,逐步将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与评价性抽检分离,提高安全监管靶向性。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强化风险评估和交流预警。加强食源性疾病风险监测评估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分析研判、流行病学调查、医防结合等能力水平。推进食源性疾病溯源体系建设,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分析、风险研判和通报制度,依法及时公开食品抽检和疾病预防信息。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六进”活动,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工业和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德江分局)

(八)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和技术队伍快速平战转换机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技术,强化技术、能力、人才储备,完成疾控机构实验室标准化技术。制定县级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并动态调整,按照市级统筹、县级负责、机构定向储备的原则,合理确定储备数量,统筹调度配置。到2025年,建成救护车洗消中心1个。(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工业商务务局)

(九)规范慢性病智能化管理水平。着力打造县、乡、村、三级慢性病智能化管理平台,建立县、乡、村三级慢性病管理模式,着力提高慢性病患者生存质量和平均寿命。(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县农业农村局、民政局、医保局)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22年11月底前)。全县各有关部门根据本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组织启动实施。

(二)督促指导实施(2022年12月—2030年)。全县各有关部门每年细化年度重点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督促指导;2025年开展阶段评估。

(三)开展总结评估(2030年年底)。对工作成效进行总结评估,推广典型经验,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工作常态化。

附件3

德江县提升医疗救治能力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满足县域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完善分级诊疗体系,推动县级医院高质量发展。推动县域优质医疗资源向乡镇下沉,加快补齐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和管理能力短板,落实县级医院“县域龙头、城乡纽带”功能定位,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和专科人才培养,提升县域内医疗资源整合共享水平,保障县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疑难病转诊,以及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等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任务。到2025年,县域内综合医院达到国家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发挥县域医疗中心作用,为实现常见病、多发病在线解决打下坚实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1.加强专科能力建设。以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为导向,提升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十四五”时期县人民医院医院建设一批临床重点专科,形成县级核心专科群。夯实支撑专科,重点加强病理、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等专科建设,不断提升检验检查能力水平。提升薄弱专科,综合考量县域患者外转等因素,通过引进专业人才、改善硬件条件、派驻人员支援、合作共建带动等措施加快补齐专科能力短板。同时,重点加强儿科、重症医学、精神、麻醉、感染性疾病、康复医学、老年医学等专科建设。上述科室县医院均要求设置,县中医院设康复医学科、老年医学科,新增设置和执业登记的三级医院须达到此要求。重点提升对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能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肿瘤、心血管、神经、呼吸和感染性疾病等专科疾病防治能力;逐步提高消化道肿瘤内镜、心血管介入治疗等微创技术临床使用比例。加强县医院中医临床科室设置,做强县中医院特色专科,强化治未病能力建设,逐步完善结核病专科医院人才、设备和场地建设,着力打造慢性病传染病有设示范点的规范建设和管理。(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科技局)

2.加快建设高质量人才队伍。设立医学人才引培专项资金,加大对重点领域、紧缺专业、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培养力度。加快引进、培养县级医院学科带头人和高技术人才,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进修、学术交流等多种方式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儿科、妇产科、重症医学科、精神科、麻醉科、急诊医学科、感染性疾病科、肿瘤科、老年医学科、康复医学科、病理科、出生缺陷防治、药学、护理等紧缺专业和骨干人才培养培训,构建人才梯队。积极争取财政补助政策,保障短缺人才待遇水平,增加紧缺专业岗位吸引力。(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3.提升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县级医院建成相对独立的传染病院区和可转换病区,承担传染病筛查、疑似病例隔离观察、一般病例收治等任务。加强县级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规范化设置管理。县级医院按照“三区两通道”标准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全面落实“书记院长管院感”制度和院感防控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管理规范等要求。县级医院和县疾控中心实验室达到生物安全二级水平,具备县域内常见健康危害因素和传染病检验检测能力。加大重大疫情防控救治经费投入,加强人才队伍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县级医院和县疾控中心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职责。(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二)着力加强医院运行管理

4.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和人才评价体系。建立“双培养”机制,注重发展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入党。(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

5.加强医院运营管理。坚持公益性、整体性、融合性、成本效率和适应性原则,推动县级医院核心业务工作与运营管理工作深度融合,将现代管理理念、方法和技术融入运营管理的各个领域、层级和环节。建立完善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提高县级医院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坚持高质量发展和内涵建设,通过完善管理制度、再造业务流程、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分析评价等管理手段,有效提升运营管理效益和投入产出效率。(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级公立医院)

6.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县级质控中心建设与管理,省市质控管理覆盖县域,完善医疗质量控制指标体系,严格落实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操作规范和诊疗指南,实施手术质量安全、病案内涵提升等专项行动,推进县级医院病案首页、医学名词、疾病诊断编码、手术操作编码实现“四统一”。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强化合理用药考核,加大处方审核和点评力度,促进临床合理用药,规范临床诊疗行为。(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

7.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将信息化作为医院基本建设的优先领域,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提升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22年底,二级和三级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平均级别分别达到3级和4级,智慧服务平均级别分别力争达到2级和3级,智慧管理平均水平分别力争达到1级和2级标准,能够支撑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医疗服务新模式。到2030年,三级甲等和二级以上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平均级别分别达到5级和4级以上,实现县域医共体内电子病历与电子健康档案的互通共享。利用“互联网+医疗服务”技术和“智联网医院”,向上与省、市三级医院远程医疗系统对接,向下辐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商务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8.持续改善硬件条件。根据县域居民诊疗需求,逐步改善硬件设施设备条件,在配齐《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所列的各类设备设施基础上,结合县级医院专科发展及医疗服务需求,逐步配足“推荐标准”所列的设备设施,系统完善发热门诊、急诊医学科、住院部、医技科室等业务用房条件。加快数字健康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医疗、信息化等设备和医用车辆配置,改善停车、医用织物洗涤、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等后勤保障设施。(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市环保局德江分局)

(三)持续改善医疗服务

9.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健全完善“四监督一考核”常态化监管机制,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建设患者友好、老年友善医院,提高患者看病就医满意度和获得感。将健康教育、健康科普、健康管理、疾病预防等纳入医疗卫生服务范围。健全完善预约诊疗制度,优化就诊流程,改善病房设施条件,规范陪护、探视管理,为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群体就医提供绿色通道。完善检查检验网上查询、移动推送和便捷结算支付。注重人文关怀,关心关爱医务人员。(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

10.创新医疗服务模式。在全县医疗机构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在县中医院开展中医综合诊疗和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落实临床药师下临床制度,推进医共体内优质护理延伸服务。规范开展日间手术,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达到10%以上。推广院前院中院后一体化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

(四)推动资源整合共享

11.发挥好县级医院龙头作用。牵头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远程医疗协作网,统筹管理县域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两包三单六贯通”的改革路径,巩固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科学整合、高效利用优质资源,落实医共体内部人财物等“八统一”管理,建设县乡一体、乡村一体、医防融合的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县域内就诊率(住院)达到90%左右。(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2.组建县域医疗资源共享“六大中心”。以县域医共体为载体,依托县级医院建设互联互通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中心药房等资源共享六大中心,提高县域医疗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推动不同级别类别的医疗卫生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促进县域内各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同质化。(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

13.加强县域医共体一体化管理。依托县级医院建设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办公室,加强财务审计、人力资源、医保、医疗质控、健康促进、信息等统筹管理。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和考核制度;优化县域医共体内的薪酬结构,统筹人力资源管理;建立县域医共体内包干医保基金等相关管理和考核制度,做好医共体之间和县域外转诊费用结算;建立完善医疗质量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县域医共体内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建立医共体框架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融合发展机制,推进县域医防融合;在县域医共体内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保障和综合管理系统的信息共享。(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医保局、县人社局、县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五)促进综合能力不断提升

14.加强县级医院绩效考核。县级医院全部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引导县级医院落实功能定位,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推动县级医院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县级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资金补助、经费核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重要依据,作为选拔、任用县级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和领导班子成员的重要参考,同时与医院评审评价、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等紧密结合。(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

15.推动县级三级甲等医院创建。完善医疗服务体系规划布局,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提出县级三级甲等医院创建计划,“一院一策”制定推进方案。对纳入三级甲等医院规划和创建计划的县级医院,要加大支持力度,有目标、有步骤地推进创建工作。已完成三级医院执业登记的县级医院,要通过综合能力提升行动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学科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平,提高绩效考核成绩,争创三级甲等医院。(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直医疗机构)

附件4

德江县老年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构建“预防、治疗、照护”三位一体的老年健康服务模式,为老年人 提供适用、便捷、可及的健康服务。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70%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管理服务达到国家要求、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5%以上。到2030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90%以上。老年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健康环境更加优化,老年人健康生活的社会环境更加友善,老年友善型基层医疗机构实现全覆盖,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得到较好满足健康水平有效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老年健康教育

1.开展老年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好全国老年健康宣传周、阿尔兹海默病日、敬老月主题宣传活动,推进老年健康知识进社区、进家庭工作,逐年提升老年健康核心信息知晓率。制作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健康宣传资料,开展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的老年人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伤害预防、疾病预防、合理用药、康复护理、生命教育、应急救助和中医养生保健等健康教育活动,促进老年人形成健康生活方式。优先发展社区老年教育,建立健全“县一乡(镇、 街道)一村(居)”三级老年教育办学网络,将健康教育纳入老年教育机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普及健康知识。争取在职业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等培育老年健康教育阵地 1个以上,面向老年人及家属、照护者开设养生保健、照护技能培训等课程。(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老年大学,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强化主流导向宣传。政府网站、融媒体中心、微德江等县内媒体设立老年人健康栏目,定期开展老年健康知识宣传。促进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基层老年协会组织老年人开展各类健康活动。(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加强老年预防保健服务

3 .健全老年健康预防体系。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 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健康档案,强化65岁及以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每年提供1次包括生活方式、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健康评估及指导的健康管理服务, 提供1次以上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服务。实施老年人口腔健康、老年营养改善、失能(智)预防与干预项目,宣传失能预防核心信息,确保老年人失能发生率逐年下降。(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 加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在城县社区和农村的公共场所、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等推进适老化改造。推进康复辅助器具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减少老年人意外伤害。到2025年,力争在全县创建1个以上省级示范性城乡老年友好社区。(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 开展老年人精神关爱服务活动。支持鼓励社区老年人心理关爱试点项目建设,并逐步复制推广。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健康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农村留守老人信息档案。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老年人精神关爱活动。扩大老年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供给,开展适合老年人参与的文化体育活动。(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团县委、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增加老年健康服务供给

6.完善老年人健康护理功能。通过新建、改扩建、转型发展等方式,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空置的编制床位开设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加快推进安宁疗护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支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等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探索建立机构、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畅通合理的转诊制度.(牵头单位:县卫健局、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优化老年健康环境。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 老旧小区开展适老化改造,开展老年友善服务。到2025年,县人民医院、县民族中医院和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成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达到85%以上。(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卫健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提升老年医疗服务水平

8.提升老年健康服务水平。加强县人民医院和县民族中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提升老年医学诊断、治疗的科研及临床水平。引导有条件的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老年医学科。在医疗机构推广多学科合作诊疗模式,推动老年医疗服务从单病种模式向多病共治模式转变。县民族中医院要建立针灸、推拿、饮食、运动、音乐等适宜老年人的非药物治疗机制。借助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远程医疗等多种形式,建成不同医疗机构之间协作联动的康复医疗服务网络。到2025年,二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9.提高中医健康服务覆盖率。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和治未病科建设,提高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康复医疗在老年医疗服务中的作用,为老年患者提供早期、系统、专业、连续的康复医疗服务。到2030年,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的比例达到100%。(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推动老年人居家医养服务

10.夯实基层医养结合基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机构、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社区(乡镇)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到2025年,力争建成基层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试点4个以上。(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1.提高居家老年人健康服务质量。鼓励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因地制宜开展家庭病床服务,按照实际需要,抓好康复、护理、 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的设置工作。探索政府购买、医保报销、个人出资融合服务机制,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内容,并按成本收取上门服务费,逐步解决居家老年人医养服务缺失问题,重点聚焦高龄、失能失智等老年群体,进一步增加居家老年人医养服务供给,满足老年人个性化、差异化、多样化、多层次的居家医养服务需求,加快推进居家老年人医养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居家老年人医养服务产业发展,基本建立居家老年人医养服务的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到2025年,全县普遍开展居家老年人医养服务。(牵头单位:县卫健局、县医保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加强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

12 .完善老年人健康服务链条。鼓励支持专业机构到社区、家庭的长期照护服务机制。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范要求为失能、失智老年人上门开展健康评估和健康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具备提供长期照护服务能力的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生活照料、康复训练、安宁疗护、临终关怀、精神慰藉等基本照护服务。(牵头单位:县卫健局、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3.提升老年人信息健康服务质量。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发放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各类医养结合机构接收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支持社区嵌入式为养老服务机构开展长期照护服务。发展“互联网+照护服务”,积极探索发展家庭养老床位和护理型养老床位,方便失能老年人照护,到2025年,全县至少建成1所以上失能半失能照护机构。(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县工业商务局、县医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4 .探索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工作。构建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大病保险为延伸、医疗救助为托底、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科学制定保障范围、参保对象和保障标准,创新管理和服务机制,认真总结试点经验,探索建立适合我县县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牵头单位:县医保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15.巩固提升全省医养结合示范单位建设。县民族中医院要按照“组织领导好、政策支持好、机构建设好、健康服务好、环境建设好、群众满意好”的“六个好”要求,以医养结合省级示范点为基础,根据自身特点和县情,创新推出“三区三院三联”医养结合模式,推进医养融合一体化发展。(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民政局、青龙,玉水,安化街道办事处)

16.创新老年健康服务机制。到2025年,力争创建1家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养老机构示范单位,完善养老服务标准、内容和价格机制,规范医保范围、界限和限额,培育嵌入式医养服务县域标准。扶持1家以上社会办医养结合示范机构,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养结合服务,养老机构和协议合作的医疗卫生机构畅通双向转介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牵头单位:县卫健局、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7.提升医养签约服务质量。推动医养签约服务全覆盖。养老服务机构要为协作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配备必要的工作场所。医疗卫生机构要为协作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就医便利。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的类型和资质等条件,医疗卫生机构可为签约养老服务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提供就医便利,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诊疗服务、医疗康复服务、医疗护理服务、中医药服务、精神卫生服务、安宁疗护服务、家庭病床服务、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服务、双向转诊服务、药事管理指导、专业培训、传染病防控和院内感染风险防控指导、远程医疗服务等,明确医养签约服务内容,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可定期或不定期安排医务人员上门,也可根据需求在养老服务机构设置服务站点或门诊部,派驻医务人员提供服务。鼓励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可通过服务外包、委托运营、护理型床位托管等方式,由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牵头单位:县卫健局、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八)促进健康养老产业发展

I8.支持“养老+”融合产业发展。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为目标,建立集教育培训、健康、体育、文化、旅游、金融、地产、家政等健康养老融合发展机制,鼓励推进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养老+医疗+保险”“养老养生+现代农业”、健康养老综合体带动社区服务等新模式。(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医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9.着力建设健康养老产业集聚区。以服务乡村振兴发展为目标、以推进健康养老产业与美丽乡村建设、生态农业融合发展为带动,具有创新能力强、信息化水平高、品牌知名度广、辐射示范性大的创新型健康养老企业,结合德江特色鼓励打造1个以上中医食疗、民族医药保健等为内容的特色健康养老产业示范园区,培植全域健康养老新业态。(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附件5

德江县妇幼健康提质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强化母婴安全保障,预防减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促进儿童早期发展,提升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水平,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今年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5/10万、4.5‰、6.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均达到91%以上;到2025年,全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4/10万、4‰、6‰;到2030年,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2/10万、3.5‰、5.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全县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均提高到93%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妇幼健康体系建设

1.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以妇幼保健机构等级创建为抓手,提升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到2025年,县妇幼保健院力争达到三级标准。推进县乡两级基层医疗机构孕产期保健和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覆盖。鼓励建立省、市、县妇幼专科联盟和医联体,县妇幼保健院建成规范的中医临床科室并争创“妇孺国医堂”。(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

2.完善妇幼危重症救治体系。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统筹负责辖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工作的经费投入和人才技术保障。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专项基金,用于紧急状态时临时垫付、特别是困难家庭救助等,建立高效快捷的紧急应急救治体系。县妇幼保健院按照上级要求加快建成儿童重症监护室(PICU),按时完成并投入使用,提高儿童危急重症救治和住院间转运能力。加强产后出血、新生儿窒息等常见危重症专项技能培训和快速反应团队急救演练。县级每半年开展一次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应急演练。(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医保局、县妇联)

3.建设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围绕妇幼健康全生命周期要素,到2025年,县妇幼保健院创建一个省级示范基地(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2个市级重点专科(产科、儿科);完成“四部五中心一堂”(妇女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孕产保健部、医技部、儿童康复中心、优生优育指导中心、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产前筛查优生遗传咨询中心、中医养胎中心、妇孺国医堂)建设。(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妇幼保健院)

4.强化妇幼健康人才和信息化支撑。将儿童医疗相关诊疗项目作为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重点考虑内容。调整后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配齐配强妇幼保健机构群体保健人员,2万人口以下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妇女保健专干和儿童保健专干;2万人口以上的乡(镇、街道)每增加2万人口各增加1名妇女保健专干和儿童保健专干,健全医疗机构内部符合儿科特点的绩效分配机制。助产机构要配足产儿科人员总量,优化产儿科结构、提升产儿科能力,医疗机构内部绩效分配要向产儿科倾斜,调动产儿科医务人员积极性,稳定产儿科人员队伍。加快妇幼保健医疗服务价格评估立项。加快妇幼卫生信息化建设应用,推广“云上妇幼”,推进母子健康手册电子化、“出生一件事”多证联办,加强妇幼健康监测智慧服务。县直三家医疗机构要建立孕产保健和儿童保健信息化工作站,实现院内保健信息自动抓取、实时上传,市内信息互通共享、动态监管。(牵头单位: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医保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工业商务局、县公安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二)提高母婴安全保障能力

5.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规范开展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严格落实高危孕产妇妊娠风险“橙色”“红色”“紫色”分级专案管理,畅通绿色救治通道,提升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普及孕育健康知识,做好高危人群生育前健康干预,强化产科和新生儿科质量安全管理。(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

6.强化孕期营养服务。改善妇女营养状况,各医疗机构要做好孕前、孕期和产后营养评价与膳食指导,预防和减少孕产妇贫血等孕期和哺乳期营养不良性疾病发生。妇幼保健院不断优化孕期与儿童营养门诊,为孕产妇提供药膳、营养餐等优质服务。(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

7.促进安全舒适分娩。提供以产妇为中心的人性化分娩服务,加强高品质、普惠性产科床位设置,鼓励产科病房以单人间和双人间为主,改善产科住院条件,营造温馨、舒适的产房环境;规范开展药物镇痛分娩服务和专业陪伴分娩等非药物镇痛服务,二级以上助产机构持续提升镇痛分娩技术,医疗机构开展家属陪伴分娩。(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

8.保障新生儿安全与健康。开展危重新生儿筛查与评 估,落实高危新生儿专案管理。推广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早产儿袋鼠式护理和新生儿复苏等适宜技术。加强新生儿规范化访视,到2025年,新生儿访视率提高到92%以上,到2030年要求提高到95%以上。(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

(三)提升儿童健康服务质量

9.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建立多部门联动防治出生缺陷的工作机制,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卫生健康部门主动加强与民政部门的协作,推行婚检和婚姻登记“一站式”服务。统筹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等工作。积极推进婚前医学检查与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整合,县财政要匹配婚检经费或整合孕前优生经费为新婚夫妇提供免费规范的婚前保健服务,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医疗机构要规范开展产前筛查服务,开展高危人群唐氏综合征和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推广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强化质量控制,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范围,推动提升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能力。2022年产前筛查率提高到72%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98%和90%以上;到2025年,产前筛查率提高到80%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持续保持在98%和90%以上。(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医保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10.提升儿童健康服务能力。积极配合市妇幼保健院开展新生儿专科联盟和儿童保健专科联盟建设。规范开展0--6岁儿童体格生长监测、心理和行为发育评估、眼保健和口腔保健、听力障碍评估等服务。针对儿童家长、幼儿园和托育机构工作人员、学校教师,普及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健康知识,开展生命教育和性教育,培养儿童珍爱生命意识和情绪管理与心理调适能力;组织妇幼保健院深入学校、社区开展儿童心理和行为发育咨询与评估。加强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防治,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到98%以上。(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妇联、各医疗卫生单位)

11.强化儿童营养与喂养指导。实施母乳喂养促进行动,强化爱婴医院管理;提升6-36月龄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管理水平,妇幼保健院、各乡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强化营养包发放管理,以乡(镇)为单位营养包有效服用率达95%以上。将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纳入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考核。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孕妇和儿童营养门诊建设,加强营养喂养咨询指导和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到2025年,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和生长迟缓率分别控制在10%、5%以下。(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

12.促进儿童早期发展。聚焦0-3岁婴幼儿,探索开展儿童早期发展试点,支持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托育机构等,通过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等方式,为婴幼儿家庭提供经常性的、普惠可及的育儿指导,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和技能,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促进儿童体格、认知、心理、情感、运动和社会适应能力全面发展。(责任单位:县卫健局、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妇联、各医疗卫生单位)

13.加大意外死亡综合防治。全面落实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等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学生和家长安全教育,开展儿童防伤害、防暴力、避灾险、会自救等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儿童紧急救援知识,提升看护人、教师紧急救援技能。强化意外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安全管理,落实溺水、交通事故、中毒、坠落、踩踏等易发安全事故防范措施,降低意外伤害。完善校园周边安全设施,严查严处交通违法行为。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安全头盔,儿童出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加大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抽检监测及不合格食品处罚力度。消除儿童集体用餐各环节食品安全隐患,加强校内及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儿童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

(四)提高妇女健康服务水平

14.完善妇女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提供青春期、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老年期妇女保健服务,加强妇女心理健康相关知识宣传,在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重点关注青春期、孕产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妇女心理健康,促进医疗保健机构进社区、学校开展妇女心理健康服务。各医疗机构积极发挥中医药在妇女保健和疾病防治中的作用。(牵头单位:县卫健局、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计生协会、县妇联、各医疗卫生单位)

15.优化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制度。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依据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任务落实项目配套经费,推进项目落地见效;推动用人单位对女职工定期进行“两癌”筛查,鼓励更多妇女主动到医疗机构进行“两癌”检查,推动妇女在35-45岁接受人乳头状瘤病毒基因检测。加强宣传引导,推动适龄女性接种宫颈癌疫苗。2022年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达到70%以上,到2030年,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持续保持在70%以上,乳腺癌人群筛查率逐步提高。(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县妇联、各医疗卫生单位)

16.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普及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疾病防控知识。促进医疗保健机构进社区、进学校开展妇女生殖保健服务,在从学校教育不同阶段以多种形式开展科学、实用的健康教育,促进学生掌握生殖健康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增强男女两性性道德、性健康、性安全意识,倡导共担避孕责任。将生殖健康服务融入妇女健康管理全过程,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自主选择权。落实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加强产后和流产后节育服务。提高服务可及性,预防非意愿妊娠。减少非医学需要的人工流产。加强对女性健康安全用品产品的质量保障。规范不孕不育症诊疗服务。(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妇联、各医疗卫生单位)

附件6

德江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升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协作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促进与教育项目,普及健康科普知识,传授健康技能,倡导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构建健康支持环境,有效预防和控制健康危害因素,推进全民健康和健康公平可及,全力提升我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扎实推进德江县2022-2023年健康县建设工作,确保2023年省级健康县创建通过评估验收。

到2025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 27%以上,人均预期寿命力争达到市级标准。

到2030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0%以上,人均预期寿命力争达到省级标准。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1.建立完善健康促进工作体系。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建立健全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协作联动长效机制,推动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坚持预防为主,组织实施健康促进的规划和行动,建立完善健康评价制度,建立完善县乡村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网络,强化健康促进与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将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改善情况纳入各部门目标责任考核。(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铜仁市生态环境德江分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

2.建立健全居民健康素养监测体系。建立覆盖全县的居民健康素养监测评价体系,科学规范开展居民健康素养基线调查,动态掌握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建立完善县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积极发挥专家在健康科普开发、编制、审核方面的作用,向公众提供科学、准确的健康信息,为健康科普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

3.加快推进省级健康县创建工作。建立县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协作联动机制,推动省级健康县与慢性病示范县创建深度融合,将健康县建设工作纳入国家卫生县城巩固和复审的评审体系,从组织管理、健康政策、健康场所、健康文化、健康环境、健康人群等六个维度扎实推进德江县2022-2023年省级健康县建设工作,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4.加强健康教育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不断完善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健全由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专业队伍及学校、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的健康教育职能部门等组成的健康教育队伍,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健康教育网络。到2025年,全县健康教育专业人数配置率达到1.75人/10万人。(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教育局)

(二)推进共建共享健康治理

5.加强综合治理。强化部门协作,实施医疗卫生、体育健身、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心理干预等综合治理,构建“大卫生、大健康、大宣传”工作格局。加大非法行医、虚假医疗广告、食品安全等整治力度,净化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格环境影响评价,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力度。(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县文旅局、县住建局、铜仁市生态环境德江分局)

6.扎实开展健康科普活动。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负责提供技术指导、政策咨询和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全县健康促进与教育网络队伍,扎实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和“健康知识进万家活动活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县卫健局、 县教育局、县科协、县文旅局、县计生协会)

7.积极培育健康文化。开办优质健康科普节目,发挥大众媒体的传播优势,各级政府网站、商业网站的健康类栏目发布健康教育内容播出健康主题公益广告累计每月不少于2 次。大力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升工程。(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卫健局、县文旅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8.加强学校健康教育。构建高质量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体系,把健康教育作为所有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养成健康生活方式。鼓励学校充分利用校医、健康教育教室等资源全面加强学生健康教育,整合校内外资源提升健康教育能力,提供高质量健康教育服务。以中小学为重点,完善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以主题教育为重要载体、以日常教育为基础的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利用多形式实施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知识、科学健身知识、急救知识和技能,强化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主动防病意识,每学期健康教育课不低于4课时(不含幼儿园), 鼓励开展健康知识竞赛、健康技能展示等,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爱眼护眼、健康饮食、合理运动等健康行为习惯。在学校开展青春期健康教育工作,提升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水平,增强青少年对自我、家庭、社会的责任意识,加强家长与子女互动,培养和造就身心健康的新一代青少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文旅局、县红十字会、县计生协会)

9.积极推进全民健身。不断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打造百姓身边健身组织和“15分钟健身圈”。到2025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达到55%。到2030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5%,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教育局)

10.普及公共安全知识。加强公众自救急救知识宣传和技能培训,提升公众安全意识、急诊急救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防溺水宣传教育,强化职能部门监督管理力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溺水意外伤害。到2025年底,公民自救急救知识和技能普及率达到30%以上。到2030年底,公民自救急救知识和技能普及率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红十字会)

(三)打造全民健康支持性环境

11.持续开展健康细胞建设。动员全社会参与,加快健康教育与基层治理的融合。以创建健康县、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为抓手,按照国家标准,持续推进健康村(社区)、机关、学校、医院、企业、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构建健康支持性环境。到 2025年底,健康学校达到80%、健康机关达到80%以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健康促进医院达到100%,健康社区、健康村、健康家庭、健康企业比例均分别达到40%。到2030年底,健康学校达到100%,健康机关达到100%,健康社区、健康村、健康家庭、健康企业比例均达到60%。(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教育局、县残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国资局、县工业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铜仁市生态环境德江分局、县文旅局、县计生协)

12.夯实基层健康教育组织建设。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等群团组织作用推动落实健康教育与促进各项要求;制定完善社区(村民)健康公约和健康守则等行为规范;组建健康教育志愿者团队推动健康教育与促进融入群众日常生活。(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计生协)

13.持续开展控烟行动。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公共场所禁烟,持续巩固无烟机关、单位、医院、学校等创建成果,实现无烟党政机关创建全覆盖,强化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责任单位:县爱卫办、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14.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加大城乡主要干道、公路沿线置卫生健康标语、广告牌建设,不断完善网格责任区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建设,广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宣传,大力倡导全民健身运动。有序推进黔北(德江)机场、城区大型活动广场、旅游景区、德江汽车客运总站等公共场所智慧卫生急救站建设。(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县交通运输局)

15.倡导实施“餐桌革命”。推广分餐公筷,提倡“多一双公 筷、多一份健康”,拒食野生动物。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全面普及膳食营养知识。实施临床营养干预。开展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建设。(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局)

(四)强化全民健康素养提升生活方式保障

16.开展个体健康教育。加强个体化健康教育指导,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倡导公众主动学习健康知识和慢性病健康管理,科学就医、合理用药、定期参加健康体检,讲究个人卫生、环境卫生、饮食卫生自觉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文旅局、县计生协会)

17.强化家庭健康教育。每个村(社区)至少培养1名家庭健康指导员,推进实施“家庭健康包”入户行动,全面落实“一家一册健康书”、“一家一个明白人”、“一家一份健康包”、"一人一张健康处方,营造“家家崇尚健康、人人享有健康”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计生协、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

18.普及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大力开展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三减三健”专项行动,以“小手拉大手”促进引导群众建立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和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团县委、县妇联、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局)

19.促进重点人群健康干预。组织实施母婴保护计划、儿童营养计划、老年健康计划,为重点人群提供健康干预,有效降低健康损害发生率。(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民政局)

附件7

德江县卫生健康人才培优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牢把握新历史新机遇,精准判断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面对的新形势,紧扣建成黔东北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打造健康德江和城乡医疗“30分钟服务圈”主线。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留住医疗卫生人才,优化卫生健康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水平,完善人才管理机制,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到2025年,全县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分别提高到3.10人、3.94人、0.95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提高到3.20人,每所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达到2.50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占比达10.7%,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比达38.7%。到2030年,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5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人员占比达12.5%,大学本科以上占比达47%。

二、重点任务

(一)狠抓本土人才培养,强化队伍素质提升

1.加强医学院校教育培养。结合实际,加强与医学院校的培养协作,依托贵州医科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遵义医科大学、铜仁职业技术学院、贵州信息工程学院等高等院校医学资源,开展急需紧缺专业医疗卫生人才、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及基层医疗卫生人才考前培训等工作,每年开展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全科转岗培训5人和人才能力提升项目培训4人,加强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前培训,提高通过率。支持医学院校和医疗机构加强老年医学和助产、儿科医学人才培养。(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

2.推进毕业后医学教育。强化助理全科(含中医)医生住培基地建设,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住院医师和助理全科(含中医)医师培养,做好临床类(含中医类)住院医师、助理全科(含中医)医生转岗培训。到2030年,新增培养住院临床(含中医)医师50人,基层全科转岗培训40人。到2025年,努力争创国家重点专科(学科)1-2个、省级重点专科(学科)3-5个,努力争创省级名医工作室1-2个、市级名医工作室2-3个,发扬中医药传承工作室,每年在乡镇、村选拔1-3人参加县级中医药事适宜技术培训学习。到2030年,努力争创国家重点专科(学科)2-3个、省级重点专科(学科)4-5个,努力争创省级名医工作室2-3个、市级名医工作室3-4个;乡镇、村级中医药适宜技术学习培训人员达300人。(责任单位: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强化继续医学教育。大力发展远程医学教育,利用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平台,面向基层推广适宜技术,拓宽培训范围。充分用好“黔医人才计划”、“医疗卫生援黔专家团”、“黔医攀登计划”、“黔医人才计划广东班”、“黔医人才计划上海瑞金班”、“骨干医师”“助理医师(含中医)规范化培训”等培训,结合重点学科专科建设需要,大力培养精尖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中青年技术和管理骨干。到2025年,培养8-12名医院管理和重点培育学科专科专业技术人才。到2030年,培养12-18名医院管理和重点培育学科专科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骨干人员业务培训,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各乡镇、街道社区要结合实际出台乡村医生学历提升奖励政策,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每年选送一批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人员、优秀村医到二级以上医院进修3个月,每年对全县村卫生室人员轮训1次。开展紧密型医供体机构护理人员培训和老年医学科医护人员等相关人员轮训。强化基层产科、新生儿科、出生缺陷防治等人才培训和儿科医生转岗培训。(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

(二)狠抓专业人才引进,壮大人才资源总量

4.拓宽引才渠道。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招聘程序、创新方式方法,大力通过“贵州人才博览会”“赴省内外医学院校引才”“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本科生”项目等活动争取引进更多高水平的人才。聚焦医院需求痛点,制定具有竞争力的细化措施,吸引更多医疗卫生人才来德工作,大力推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

5.优化项目引才。通过广东省东莞市清溪组团帮扶德江等协同机制政策,协调整合多方力量,引进医疗卫生重点专科学科人才(团队)。以县级区域医疗中心(县人民医院、县民族中医院)、县域医疗次中心(煎茶镇中心卫生院等)建设为平台载体,努力用项目吸引人才,用平台留住人才,2025年前力争每年东部(东莞市清溪)组团选派4-5名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来德开展帮扶工作、我县选派6-8名具有初级以上职称人员东部(东莞市清溪)进修培训学习,实现卫生健康系统高层次人才不断汇聚。(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三家公立医院)

6.强化柔性引才。强化柔性引才理念,探索创新柔性引才模式,不求所有、但求所用,让更多的医疗专家来德培训指导,提升本土人才医疗技术水平,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深入推进“医疗卫生援黔专家团”工作,充分发挥副高级及以上专家资源优势,帮助我县培养高层次人才、加强重点(专科)学科建设;大力推进“黔医人才计划”、“黔医攀登计划”、“黔医人才计划广东班”、“黔医人才计划上海瑞金班”、“骨干医师”、“银龄计划”,“助理医师(含中医)规范化培训”等载体鼓励支持更多医学青年人才、老专家培养更多医疗事业接班人传承人。到2025年,引进高层次退休医疗专家不少于10人,其中县外不少于2人。到2030年,引进高层次退休医疗专家不少于20人,其中县外不少于5人。(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人民医院、县民族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

7.促进协作引才。深化拓展东西部医疗卫生协作,进一步强化两地医疗卫生领域干部人才交流协作,深化“组团式”帮扶内涵,积极主动向帮扶单位汇报沟通,争取选派更多既有专业特长又熟悉国家政策的高端人才到德江医疗卫生机构挂任职,对有意愿留下来的优秀人才,加强联系服务,大力培养使用。抓好各级医院结对帮扶和协作引才,通过对口帮扶协作等方式,引导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才资源下沉。(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狠抓人才政策支持,营造良好人才氛围

8.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公立医疗机构实行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实行员额备案制、编外聘用制等管理方式,保障医疗卫生人员配备满足人民群众服务需要。落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空编范围内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不占用单位年度编制使用数额;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不受单位年度用编计划比例的限制。加强公立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全科、妇产、儿科等紧缺人员配备。优先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时,可结合当年编制计划情况,留出0.2%-0.5%的名额争取国家、省级定向招聘获得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在基层服务三年以上的社会医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有序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单位的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县聘乡用”、村医“乡聘村用”;县级医院每年下沉一定比例服务年限累计在12个月的医务人员到公体单位的乡镇卫生院工作,加大对村级的巡诊、派驻力度。强化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的使用和留用措施,争取在乡镇卫生院有空额编制的情况下用于招收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全面落实订单定向生政策措施,订单定向生在乡镇达到一定服务年限并经考核合格后可就近进入当地县级医疗机构工作,同时全面落实待遇保障。建立保护关爱医务人员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

9.完善人才评价制度。在完善评价体系上狠下功夫,着力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四唯”倾向,搭建不同层次人才发展平台,探索建立以需求为导向,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优化职称评价条件,合理调整到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的专业要求,优先实行新技术新项目成果推广实施制度。持续深化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增强人才评价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完善职称评价方式,畅通职称评价渠道,促进评价与使用相结合,用人单位根据职称评审结果合理使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现职称评审结果与岗位聘用、考核、晋升等衔接;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聘用和岗位设置按照医疗机构等级设置的自主权,优化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优化人才项目梯次和层级布局,做好人才分类分层服务管理,加大省、市、县管专家卫生健康领域人选的挖掘培养和组织推荐,积极培育培养推荐省、市、县名医(名中医)等。(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

10.完善薪酬分配制度。在创新激励机制上狠下功夫,落实“两个允许”,给予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分配自主权,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优化医务人员薪酬结构。合理核定公共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全面兑现卫生防疫津贴以及突发传染病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临时补助政策。加大医学教育投入力度,对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医学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生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生活补助;对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助全部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村医每月财政定额补助在原有基层上提高200元。(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

附件: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培优专项行动主要指标

序号

重点任务

行动考核指标

指标要求

2021年指标完成情况

责任单位

备注

2025年

2030年

1

优化人才队伍结构

执业(助理)医师

3.10人/每千人口

2.30

县卫生健康局

2

注册护士

3.94人

3.19%

县卫生健康局

3

每千人口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

0.95人/每千人口

0.80/每千人口

县卫生健康局

4

全科医生数

3.20人/每万人口

5人/每万人口

2.36/每万人口

县卫生健康局

5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占比

10.7%

12.5%

0.74%

县卫生健康局

6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比

38.7%

47%

27.5%

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

附件8

德江县全面促进人口均衡发展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把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摆在高质量发展大局中重要位置,以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为重点,以完善生育服务体系为支撑,破除影响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思想观念、政策法规、体制机制等制约因素,着力解决群众不想生、不敢生等问题,全面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到2025年,人口结构逐步优化;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到2030年,生育水平更加适度,人口结构进一步改善;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

1.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积极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个人生育情况与入户、入学、入职、入党、评先选优等全面脱钩,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加强宣传倡导,促进相关惠民政策与生育政策有效衔接,按要求落实好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牵头单位: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加强人口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德江县养老托育健康发展整体解决方案》,推进全县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改善民生福祉,促进家庭和谐,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取消再生育审批,简化办事流程,全面落实生育登记制度,推进生育服务登记网上办理。推动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简化生育津贴申领手续。实现“出生一件事”联办、新生儿入户县内通办。(牵头单位: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3.强化人口监测。健全人口监测体系,强化各级监测队伍建设、严格执行人口监测数据上报制度。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辖区内村(社区)委员会依法收集人口变动信息,按月上报村(社区)级报告单、按月变更全员人口变动信息。推进贵州省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与出生医学证明、孕产期保健、死亡证明等信息互联互通,加强部门协作,促进卫生健康、公安、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统计、医保等多部门人口服务基础信息融合共享、动态更新。(牵头单位: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统计局、县医保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二)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

4.提供政策支持。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完善落实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优化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项目审批服务,对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和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予以保障。支持贵州信息工程学院、乌江学院等院校开设托育服务相关专业。成立“德江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研究中心”,承担县级托育服务指导中心职能,提供托育从业人员培训、家庭养育指导及婴幼儿早期发展等服务。依法实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牵头单位: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5.加大服务供给。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指导统筹辖区内托育设施建设,推进城乡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对新建和在建的城市居住小区,按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并与居住小区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鼓励支持老城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建成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设施的居住小区。支持机场、车站、商场、医院、景区等公共场所按要求配置母婴室。大力支持高校、大型企业、公立医院等采取多种形式在工作场所或就近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鼓励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扩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支持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托育机构等,通过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等方式,为婴幼儿家庭提供经常性、普惠可及的育儿指导,提高家庭科学育儿能力。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向下开设托育班,招收2—3岁幼儿。(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总工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6.完善监管体系。各类机构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并对婴幼儿安全和健康负主体责任。要加强监管,严格执行备案登记、信息公示、质量评估等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建立机构关停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发挥群团组织和行业组织的作用,加强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强化行业自律。依法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托育机构的监管力度,定期对托育机构开展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处置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三)加快构建生育友好社会环境

7.降低生育成本。严格落实产假、男方护理假、哺乳时间等制度和规定,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年各享受10天育儿假。积极推进生育津贴、免费接种、部分医疗补贴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等补贴政策落实。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将计划生育手术、产前检查、住院分娩等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同步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和新生儿参保工作。(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8.降低养育成本。积极落实国家优化生育税收优惠政策,在分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各有关部门要完善和落实房地产调控措施,研究制定积极支持生育的住房政策,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购房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9.降低教育成本。持续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足额依标配建幼儿园,建立适当延长在园时长或提供托管服务机制。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扩大城镇义务教育学位供给,实施义务教育公办强校计划,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施行义务教育学校“5+2”课后服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持续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改进校内教学质量和教育评价,加强对学校课后服务学生参加课外培训频次和费用等情况的督导,全面推进“双减”取得实效。(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0.保障女性公平就业权益。依法禁止招聘环节中的就业性别歧视,促进妇女平等就业。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聘用)合同中设置或变相设置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等合法权益的内容。落实好《贵州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定期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专项督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为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提供再就业培训。将生育友好作为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妇联、县总工会;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四)做好政策调整衔接维护计划生育家庭权益

11.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计划生育“四项制度”等优惠政策。各乡(镇、街道)要做好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及审核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卫健部门做好资金的发放,通过财政惠农补贴统发监管系统及时足额发放到人。鼓励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独生子女职工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的陪护假。(牵头单位: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2.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保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按照上级动态调整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按照上级政策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相关政策;优先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对住房困难的,优先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对女方年满49周岁的失独后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实施住院护理补贴保险。积极探索建立公益金或基金,重点用于帮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深入开展“暖心行动”,建立定期巡访制度,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双岗”联系人制度、就医绿色通道和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扎牢织密帮扶安全网。在主要传统节日要开展慰问和关怀工作,动态掌握特殊家庭对象身体状态、精神状态和利益诉求,宣传相关政策,开展精神慰藉等服务帮助排忧解难。(牵头单位:县卫健局、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计生协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附件9

德江县卫生健康数据便民惠民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实施国家智能化社会治理实验基地为契机,深入实施卫生健康数据便民惠民行动。到2025年实现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成熟度测评达到四级甲等;县人民医院、县民族中医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分级评价达到四级以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达到三级以上水平;三级医院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达到四级乙等以上,二级医院达到三级以上;三级医院智慧管理、智慧服务应用评价分别达到二级、三级以上,二级医院分别达到一级、二级以上。到2030年,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成熟度测评达到五级甲等;三级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分级评价达到五级以上,二级医院达到四级以上水平;三级医院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达到五级乙等以上,二级医院达到四级以上;三级医院智慧管理、智慧服务应用评价分别达到三级、四级以上,二级医院分别达到二级、三级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实现卫生健康数据共建共享,体现“全民性”特色

1.规范应用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依托“一云一网一平台”,统筹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不断完善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卫生健康服务资源等数据库。推动结构化电子病历应用,积极推动各级医疗机构逐步接入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拓展市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数据采集渠道,采用实时上传的方式收集数据,为各种接口应用提供数据支撑,实现一次接入,多次应用。依托平台推动不同医疗机构之间诊疗信息互通共享,实现各级全民健康平台联通全覆盖。2022年全县所有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业务数据和公共卫生数据全部接入平台。(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2.强化电子健康档案务实应用。依托市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进基本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数据融合应用,在依法保护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推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个人高质量开放。医疗机构电子病历与电子健康档案数据互联互通、相互协同,实现临床医生工作站一键调阅患者电子健康档案,以及患者在各医疗机构门诊、住院所产生的电子病历数据。根据健康档案中的既往史、药物过敏史等信息,实现医疗行为智慧判断和提醒。临床医生工作站记录的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疾病信息及手术、输血等信息同步更新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中,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动态更新。推进血液管理信息互联互通,实现献血者及血液的信息化管理。依托市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进出生医学证明信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刀伤枪伤患者信息、新生儿落户后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和户籍地等相关信息,在卫生健康、政法、公安等部门之间互通共享,更好地服务于人民健康和社会治理,切实提高了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工业商贸局、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

3.推动智慧医疗建设。严格落实《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探索搭建区域智慧医疗云平台,向医院提供基础性、标准化的医生工作站、护理工作站、患者服务、医院经营管理等业务系统。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支持自建医院大数据平台,整合医院内部信息。持续推进“黔康码”应用,丰富医疗机构“黔康码”应用场景。鼓励二级以上医院提供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诊间结算、移动支付、检查检验结果推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门急诊病历自助打印和查询等线上服务,积极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4.夯实信息化基层基础。积极运用区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平台,对签约服务数量、履约情况、居民满意度等进行管理,运用信息系统数据对签约服务质量进行考核与绩效评价。搭建医生与患者沟通交流渠道,应用智能穿戴设备为签约居民在线提供健康咨询、预约转诊、慢性病随访、健康管理、延伸处方等服务。加强家庭医生队伍建设,通过信息系统完善县乡村三级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体系建设,强化团队成员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提高服务效率。实现数据动态管理,家庭医生在进行签约服务时,实时调阅管辖居民的历次诊疗信息,对推送的管辖居民健康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并补充完善。到2025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50%以上,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二)实现卫生健康数据互联互通,体现“便民性”特色

5.深入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县级公立医疗机构通过贵州省12320预约挂号平台、医院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全力开展分时段门诊预约挂号服务。上线排队叫号系统,加强医生培训与考核,确保系统正常投入使用,缓解看病排队等问题。鼓励医疗机构积极开展预约住院、预约检查、预约体检等服务,切实改善患者就医体验。(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6.大力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鼓励医疗机构申请增设互联网诊疗服务项目、建设互联网医院,为部分常见病、慢性病患者提供在线复诊服务。着力构建有组织管理的互联网诊疗服务体系,建设互联网医疗专科团队,实现医疗精准匹配,体现医疗价值。2025年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互联网诊疗服务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7.推动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常态化运行。实现基层医疗机构远程医疗“网络能通、系统能用、人员会用”。将远程医疗数据接入市域全民健康信怠平台,为实体医疗机构及互联网医院提供远程诊断服务。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检查检验质量控制,实现县乡检查检验同质同步、资源共享,促进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每月开展远程医疗服务的基层医疗机构占比不低于50%。(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8.深入推进“区块链+共享药房”应用。落实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建设任务。建立院内处方流转奖惩机制,完善区块链平台和处方共享平台,并与居民健康档案应用融合,运用数字身份保障处方获取、调阅经过用户授权、可追溯。制定电子处方共享平台协作及接入规范、第三方服务应用接入标准及规范、监督管理平台建设规范,促进数据融合和数据治理。实现共享药房和互联网医院无缝对接,为群众就医购药、医保结算和上门配送提供全流程的线上服务。2023年,依托区块链技术实现与居民健康档案等医疗数据的打通并全面推广。(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卫健局)

9.深入开展互联网便捷结算服务。大力推进县乡医疗机构开展诊间结算、床旁结算服务,避免群众在收费窗口与诊室之间来回跑的问题。持续推进核酸检测点挂号、缴费、采样一站式服务,避免因缴费排队的情况发生。2022年,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诊间结算、床旁结算服务全覆盖。2023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间结算、床旁结算服务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医保局)

10.深入开展互联网信息推送服务。大力开展健康宣教服务,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向居民推送健康宣教知识,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大力推进县乡医疗机构开展检查检验报告、费用明细清单等信息推送服务。2022年,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检查检验报告、费用明细清单等信息推送服务全覆盖。2023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查检验报告、费用明细清单等信息推送服务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三)实现卫生健康数据预警预判,体现"利民性"特色

11.建设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按照省级统一部署,积极支持落实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西部中心建设任务和国家智能化社会治理实验基地建设。构建疫情防控信息平台,提高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机制,筑牢防控网底,提升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能力。收集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技术介入后的实验数据,完成应用场景社会实验研究,推动研究成果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中应用。(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12.严格推行国家行业信息标准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卫生健康信息标准元数据管理系统,汇聚国家、省、市现行有效信息标准,以查询、接口、工具下载等方式向全县各级医疗机构以及信息化建设厂商开放,为信息标准的下载与更新提供统一路径。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及其配套政策规定要求,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行业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防护水平。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数据应用服务的信息安全防护,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和测评,定期组织信息安全隐患排查、监测和预警。强化卫生健康专网建设,杜绝"应用捆绑专网。2023年底前,全县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核心业务信息系统要按照有关要求,通过网络安全等保备案、测评。(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13.应用数据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监测。依托市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汇聚全县医疗机构疾病诊断数据,依据疾病分类与代码,对于确诊为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六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触发预警预判,并与政法、公安、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实现数据联动,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治疗。(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委政法委、县大数据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残联)

14.应用数据对医药行为进行监管。持续加强与贵州省医药监管平台的接口对接与联调工作,并加强平台的使用。加强监管平台数据质量管控,保证监管接口正常运行。严格按照接口规范,实时进行数据上传,不选择性、筛选性汇聚医院数据;督促各级医疗机构组织医务、药学、质控等部门开展省医药监管平台事后监管数据分析,及监管指标与医院实际业务运行情况比对分析,对发现数据质量、指标异常等问题进行及时处理,持续提高监管数据的准确性、可追溯性和可用性。通过医药监管平台对医疗行为和用药行为进行有效监管。(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15.应用数据对慢病人群进行服务管理。依托市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人群健康状况进行监测预警,为慢病人群及时提供健康预警,为医疗机构及时合理调整治疗方案提供数据支撑。(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16.应用数据对疫苗接种进行全程管理。持续运用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系统,规范预防接种门诊登记、检查、接种、留观等程序。开展接种数据分析,合理调配疫苗,主动公告疫苗剩余情况、主动通知应接种人员,用好排队叫号系统,有效改善接种秩序,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17.应用数据对妇幼群体实施关心关爱。推行应用孕期保健、儿童保健医生工作站,实现孕产妇、儿童保健服务信

息自动抓取。应用妇幼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对妇幼群体健康状况动态监测分析,及时预警干预,对妇幼群体实施关心关爱。(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18.应用数据畅通护航生命通道。应用5G等先进技术,探索开展“5G+紧急救护”应用场景。通过车载设备实时采集患者健康数据,并与医疗机构院内系统互联互通,实现“上车即入院”愿景。通过与交通信号灯等数据联动,实现合理的临时交通管制,为抢救生命畅通绿色通道、为挽救生命保驾护航。(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工业商务局、县公安局)

19.应用数据开展网上执法监督。积极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结合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探索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记录方式,推进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地落实。应用数据比对分析,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超范围执业等行为监测预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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