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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2021年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所在地区: 陕西-铜川-宜君县 发布日期: 2022年1月4日
建设快讯正文

蒲城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范围

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使用于蒲城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山洪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本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山洪灾害预先制定的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是各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和防御调度、抢险救灾的依据。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国家法律、法规及《蒲城县山洪灾害调查》系列报告。

〈三〉编制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避、抢、救相结合;坚持落实行政首长防汛责任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的岗位责任制;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具有可操作性。

〈四〉编制单位的审批权限

1、县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经县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查后,报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批准。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2、镇级、村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由镇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报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县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3、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镇级、村级山洪灾害预案编制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预案修订要求

本预案一般为3年修订一次,如遇区域内山洪灾害灾情、防灾设施、社会经济和防汛指挥机构及责任人等情况有较大变化时应及时修订,并按原报批程序报批。

二、基本情况

〈一〉自然情况

1、地理情况

蒲城县位于109°20′17″~109°54′48″,北纬34°44′50″~35°10′30″。东与澄城、大荔相邻,西与富平相接,南与临渭区接壤,北与白水相连,西北与铜川市相望。县城位于县境中心,渭清、西禹公路交叉通过。辖区东西最大距离55千米,南北最大距离49千米,总面积1583.58 km2

蒲城县分为北部山原沟壑区、中部阶式台塬区、南部渭河平原区3个地质地貌单元。

2、水文情况

洛河、白水河、大峪河为临界过境河流。洛河流经蒲城县洛滨镇、永丰镇、孙镇、龙阳镇、龙池镇五个镇,境内全长70公里,流域面积1354.26km2。白水河发源于宜君县云梦山南麓,由高阳镇洼里村北入境,至洛滨镇三眼桥汇入洛河,境内总长15km,流域面积80km2。大峪河发源于黄龙山南麓,在永丰镇东堡入境,至西固村汇入洛河,境内流长13公里,流域面积18km2。

气候属暖温带大陆型季风性半干旱气候区,其特点是春、暖、夏热、秋凉、冬寒,四季分明,日照充足,雨量偏少。多年平均气温13.3℃,极端最高41.8℃,极端最低-16.7℃。日照2277.5小时,多年平均降雨量524.1毫米,自北而南递减。年极端降水量最多为940.7mm(2003年),年极端降水量最少为241.5mm(1997 年),日最大降水量为117.7mm(1965年7月20日)。

全县水资源总量1.96亿m3,其中地表水0.42亿m3,地下水1.54亿m3。人均占有量254 m3,亩均占有量116 m3,分别占全省平均水平的16.4%和14.9%.

〈二〉社会经济

全县共15个镇2个街道办:奉先街道办事处、紫荆街道办事处、罕井镇、孙镇、兴镇、党睦镇、高阳镇、永丰镇、荆姚镇、苏坊镇、龙阳镇、桥陵镇、洛滨镇、陈庄镇、尧山镇、龙池镇、椿林镇。全县总面积为1584 Km2,耕地面积10.4万公顷,总人口约79万人。

2020年完成生产总值198亿元,增长6.3%;地方财政收入5.8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62.7亿元,增长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3%;城乡居民收入实现34984元和11996元,分别增长8.5%和9%;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4%以内,万元GDP能耗下降2.6%。

三、山洪灾害概况

〈一〉地质概况

县城北部善缘沟壑区,中部阶式台塬区、南部渭河平原区3个地质地貌单元。北部涉及洛滨、罕井、高阳、桥陵、尧山五个镇,海拔700/122m,面积131 km2 ;中部分两级,一级东起永丰,西至原任,面积大约为825 km2 ,海拔370/600m,二级包括洛滨、罕井、尧山、高阳等镇大部分地区,面积大约106 km2 ;南部渭河平原区涉及涉及陈庄、党睦、荆姚、龙池、龙阳5个镇。

〈二〉历史灾害损失

蒲城县原国有地方煤矿3个,乡镇煤矿11个,形成地面采空,出现暴雨洪水易形成塌陷,同时沿沟居住的群众多,一遇暴雨极易形成山沟洪水,据调查统计,近30年来共发生山洪灾害4次,直接经济损失260余万元。2003年罕井镇山东头村王庄子、岳家山两组由于沟道排水不畅,出现10余户灌水事件;大西村上叉组和晓光村晓光组灌水受灾,晓光学校被淹,120名师生安全受到威胁,被迫撤离到其他村组或学校。2011年强降雨又造成山东村王庄子组50余户房屋裂缝,6户群众灌水,部分户迁移,直接损失达160万元。2006年8月洛河右岸蒲城韩河段,由于受强降雨影响,山体出现大面积泥石流灾害,使韩家河抽水三级站机房坍塌,基坑被淤泥淤平,水机设备侵泡在泥水中一周以上,造成夏灌终止无法运行。同时也使韩河村、寺庄村50余户安全受到严重影响,群众紧急转移达1月无法进户,损失达100万元以上。

〈三〉山洪灾害涉及范围

我县山洪灾害分布主要以北部煤炭采空区、洛河流域及南部卤泊滩区为主,涉及罕井镇、桥陵镇、永丰镇、尧山镇、孙镇、龙阳镇、龙池镇、紫荆办等8个镇(办)。危险区涉及5镇39处,计1422户、5229人。(山洪灾害外业调查)

四、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一〉山洪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现状

根据陕西省水文资源技术工程公司《蒲城县山洪灾害调查报告》(2016.10)调查成果,蒲城县山洪灾害防治区分布在全县8个乡镇113个自然村、人口6.518万,其中重点防治区分布在5个乡镇,15个自然村,危险区共计426户,总人口1888人。非工程预警设施包括自动监测站13座,视频监控站4处,无线预警广播站49座,简易雨量站88个,简易水位站15座,设施主要分布在县境内的北山地区、洛河流域及卤泊滩区。

〈二〉山洪灾害防御工程措施现状

1、滑坡治理工程

近几年,由于蒲城县小煤窑的乱挖乱采,致使滑坡种类增加,在滑坡治理方面,对危害比较严重的,蒲城县主要采取了易地移民搬迁,对危害较轻,居住比较分散的,采取了削坡、砌护等措施。

2、水土保持工程

蒲城县水土流失的主要因素有:(1)地质及地貌因素;(2)暴雨因素;(3)人类生产活动等。

针对这种现状,蒲城县主要采取的措施有:(1)工程治理,主要有高山造林、低山沟坡修地,河滩造地,打坝淤地等方法;(2)植物措施;(3)耕作措施,在水土流失的田块,推行水土保持耕作法,改变小地形增加田面糙率,在缓坡地筑埂修埝等,大力推广粮草、粮蔬、粮油间作套种,改良土壤,提高土壤入渗能力。

3、水库

蒲城县共有8座水库,其中小(1)型四座:大浴河水库、团结水库、洼里水库、会清水库;小(2)型水库四座:高阳北沟水库、蒲石水库、庆兴水库、展王河水库。由于资金短缺,除险加固标准偏低,仍存在度汛隐患。

〈二〉山洪灾害防御体系存在的薄弱环节

1、北部山区山洪。北部山洪灾害为滚坡水形式,居民建筑建于排水路径上,经常造成洪水进房。

2、南部地区内涝严重。由于地势原因,南部地区在夏秋雨季经常发生内涝现象,需挖掘、修缮排水渠。

3、自动监测站、简易雨量站等非工程措施维护困难。

4、群众防灾、避险意识淡薄。大部分群众对山洪的危害性还认识不清,不够重视,汛期降雨期间没有警惕性,对房前屋后的山体也不定期检查,对汛期期间的天气也不关心等,各种情况不一。

五、组织体系

县水务局设立水旱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含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事务由局属防汛工作中心承担,值班电话7212033。

〈一〉分工与职责

山洪灾害防御领导小组依托县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执行上级防汛指令,制定各项防御措施,统一指挥领导全县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1、县级山洪灾害防御领导小组依托县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镇级(街道办)山洪灾害防御指挥依托镇级(街道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

2、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山洪灾害防治日常工作。主要包括: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的建设(群测群防、预警平台升级及维修养护、预警设备巡检及维修养护等)、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编制、各项山洪灾害防御制度、组织山洪灾害防御抢险会商、统计汇总上报灾情等。

2、负责山洪灾害防治值守工作。主要包括:汛期值班值守、水雨工情收集录入及信息传递,预警发布,执行县委、县政府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决定。

六、监测预警

〈一〉山洪灾害雨、水情临界值确定

1、山洪灾害雨情临界值的确定

由于我县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山洪灾害雨情临界值难以统一,因此,区域内山洪灾害雨情临界值由各镇(街道办)参照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的降雨情况,根据本地的暴雨特性、地形地质条件、前期降雨量等,分析确定其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临界雨量值。

2、山洪灾害水情临界值的确定

区域内山洪灾害水情临界值由各镇(街道办)根据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溪、河水位情况,分析确定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溪、河水位值及变化情况;有的河流可将上游水情变化作为判断是否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的主要依据。

〈二〉水利工程威胁区危险状态规定

为便于保护水利工程受威胁地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特对水利工程威胁区危险状态做出规定。出现下列情况为水利工程威胁区进入危险临界状态:

1、蓄水工程出现险情;

2、行洪河段堤防出现险情;

3、预测蓄水工程泄洪超出下游河道防洪标准,下游河段可能出现漫堤或决堤;

4、预测蓄水工程来水量大于泄洪能力,蓄水工程将出现漫顶或发生险情概率加大,严重威胁下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山洪灾害预警等级

山洪灾害预警等级分为:提高警戒、准备转移、立即转移三个别级。对应下表:三级为提高警戒,二级为准备转移,一级为立即转移。

预警等级

雨量(mm)

预警标志

1小时

3小时

24小时

三级

≥45

≥80

≥120

黄色

提高警戒

二级

≥70

≥110

≥180

橙色

准备转移

一级

≥90

≥130

≥220

红色

立即转移

〈四〉预警启用时机

1、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各级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并发布暴雨预警信息。当降雨量达到相应等级雨量值时,降雨仍在持续,应发布预警信息。

2、当水位达到相应等级值,且仍在上涨,应发布预警信息。若可能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应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

3、水库及塘堰坝出现重大险情时应立即发布预警信息。

〈五〉预警发布及程序

根据监测、预报,按照预警等级及时发布预警。

1、在一般情况下,可按照县→镇→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

2、如遇紧急情况(滑坡、水库、山塘溃坝等),直接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上报,并同时执行预警发布流程。

〈六〉预警预报方式

预警方式:(1)电话、手机短信预警;(2)口头通知。

警报方式:(1)无线语音广播报警;(2)手摇报警器;(3)铜锣报警;(4)口头通知。

〈七〉预警发布及响应

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根据雨水情变化,认真进行研判,确需发布预警,应立即请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

1、接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的加强观测预警时,启动应急响应(黄色)。镇(街道办)防汛抗旱指挥部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有关村(社区)以手机短信、电话报警,提醒注意观察水雨情变化,做好防范准备。镇(街道办)、村(社区)、组各有关人员应迅速上岗到位,注意观察水雨情变化,并加强防范。

2、接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的准备转移预警时,启动应急响应(橙色)。镇(街道办)防汛抗旱指挥部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有关村(社区)发布准备转移预警。镇(街道办)、村(社区)、组应随时关注天气变化及河流水位、地质状况变化,并做好受灾害威胁群众及财产转移的准备工作。

3、接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的立即转移预警时,启动应急响应(红色)。镇(街道办)防汛抗旱指挥部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有关村(社区)发布立即转移预警。此时镇(街道办)、村(社区)、组应进入紧急防灾状态,根据各自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做好重大山洪灾害的跟踪预报、预测、预警服务工作,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及由强降雨诱发的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情,部署并落实防御措施。立即对受灾害威胁的人员及财产(可转移)进行撤离和转移。

4、接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的提前转移预警时,启动应急响应。或降雨量达到警戒雨量且降雨仍在持续时,或溪河水位达到危险水位,或有泥石流、滑坡征兆时,镇(街道办)防汛抗旱指挥部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有关村(社区)发布提前转移预警。此时镇(街道办)、村(社区)、组应当进入特别紧急防灾状态,根据各自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做好重大山洪灾害的监测、预报、预测、预警服务工作,及时启动抢险应急方案。提前将受灾害威胁的人员及财产(可转移)在规定时间内迅速撤离,转移至安全场所避灾,并实施相应的救灾措施。

七、人员转移

转移工作采取镇(街道办)、村(社区)、组干部包片负责办法,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转移组负责,统一指挥,统一转移。

〈一〉本着就近、安全的原则进行安排。

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采取户对户、搭建简易帐篷二种安置方法。信号发送员和转移组成人员必须最后离开山洪灾害发生区,并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搭建帐篷地点选择在居住附近坡度较缓,没有山体滑坡崩塌迹象的山头上。不能搭在山谷中或其出口两侧的山坡上。雨停后,确认其住房安全后才能允许群众搬回。 制作好山洪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将转移路线、时机、安置地点、责任人等有关信息发放到每户。另外各村还要制作标识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 如果在转移的过程中,原制定的交通、通讯线路中断时,各村、组要采取及时抢修或选择其他安全的路线,把群众转移到安全的地方。

〈二〉转移路线

各镇(街道办)接到转移信号后,迅速按照预案中预定的路线转移。各镇(街道办)在汛前拟定好转移路线,汛期必须经常检查线路上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则及时修补或改变路线,以免安全路上出现险情。转移路线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地带。

八、抢险救灾

一旦发生险情,各镇(街道办)在及时向县防汛指挥部报告的同时,各镇(街道办)应急抢险队立刻投入救灾工作,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车辆、设备、物资等。 对被转移安置的灾民,一般在24小时内,保障组应做好有关食品和生活品的供应工作,按人定量发放的食品经费由应急部门在救灾款中解决一部分,镇政府(街道办)和村委会给予适当的补贴,除特殊灾民外,不足部分由灾民自行负担。 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指挥部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

山洪发生后,镇(街道办)卫生院和相关村医疗站必须迅速组织防疫医疗队带足医疗器械及防病药品到灾区,对灾区人民进行防病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做医疗防病工作,防止疾病的流行蔓延,确保灾区人民的身体健康。如有人畜伤亡,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及时处理人畜尸体。

有关单位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九、保障措施

〈一〉汛前检查

县山洪灾害防御领导小组每年应组织对有关人员变动情况进行核实、补充,并重新登记造册。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普查,发现问题做好登记并及时处理,同时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安排专人负责防守。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发现新问题,要建立好明白卡工作,同时采取整改措施,该搬迁的动员搬迁,该治理的令其治理。水利、国土、规划部门严禁审批沿河、切坡建房。

〈二〉宣传培训及演练

对本预案内的主要内容,要利用会议、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向山洪灾害防治区的群众进行宣传。

各镇(街道办)、村(社区)应定期组织山洪灾害防治区的群众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方案。

县山洪灾害防御领导小组每年汛前要组织镇(街道办)开展至少一次的实战演练工作,为在抢险救灾工作中提高效率和增强抢险救灾过程的适应能力。

〈三〉 纪律

在汛期内,依托各级防汛抗旱机构24小时值班制,同时做好山洪灾害的值班值守工作,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并做好值班记录,主要领导24小时不关机,确保防汛信息畅通。

在山洪防御和抢险救灾过程中,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离岗,并且要服从防汛指挥部的安排做好各自的工作。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与各镇(街道办)签订防汛责任制,应包含山洪灾害防御相关内容,把具体的责任人落实到镇(街道办),实行层层责任包干制,形成责任网络。

汛期过后,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进行总结、评比、表彰。对山洪灾害防御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报请上级追认烈士;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附图附表

附表一:蒲城县山洪灾害防御重点镇统计表

附件二:蒲城县自动水位站、自动雨量站统计表

附件三:简易水位(报警)站统计表

附件四:蒲城县雨水情站点分布图

附件五:蒲城县预警广播站点分布图

附图附表.docx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fordpalmbay.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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