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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3

所在地区: 福建-莆田-城厢区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12日
建设快讯正文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0月下旬至12月下旬,九届城厢区委第十二轮巡察二组对城厢区民政局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3月2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区委巡察二组对民政局党组开展第十二轮巡察“回头看”工作并提出整改反馈意见,局党组高度重视,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组建工作专班,成立城厢区民政局党组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石志坤同志任组长,黄国生、陈毓卿、陈金华同志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细化工作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台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人负责与区委巡察二组沟通联系,做好巡察意见反馈工作,迅速抓好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17年市委县区交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1.整改后续跟踪不够及时

存在问题:关于党的建设缺失方面“不按时交纳党费”的问题,目前仍然存在部分党员未按时交纳党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开展党费收缴自查自纠工作,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党组将党费缴纳工作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员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的重要内容来抓,指派办公室主任专门对党费收缴进行监管,建立台账管理党费账目。通过微信工作群提醒全体党员及时足额交纳党费,并跟踪上交党费情况,督促全体党员认真履行交纳党费的应尽义务。截至2021年5月,党支部党费账目清楚,符合规定程序。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整改压力传导不够到位

存在问题: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干部作风比较疲沓”的问题,仍然存在部分干部职工上班期间玩手机、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及没有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等现象。

整改情况:加强日常提醒,提高考勤意识。通过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严格遵守考勤管理制度,按时签到签退,规范办理请假报批、去向登记等手续,严格落实考勤管理中的请销假制度,请假审批材料按程序存档。对于巡察反馈的蔡某某被效能办通报问题,已按照规定扣除其当年年度绩效奖金。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整改纵深拓展不够有效

存在问题:关于扶贫领域方面“低保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虽已着手整改,但在后续工作中仍然存在材料错误现象。

整改情况:1.经核查了解华亭镇长岭村吴某某为2015年11月死亡,因村干部没有及时上报镇民政办,导致无法及时退保,并多领取低保金600元整。华亭镇于2016年2月将其退出低保,并追回多领取的低保金600元。华亭镇纪律监察委员会因死后领取低保金问题对华亭镇长岭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2.加强监管。一是抓好数据核实更新,将出现两个死亡时间与福山殡仪馆提供的死亡花名册资料进行比对,并及时更正为正确的死亡时间。与此同时,要求各镇(街道)每月在册城乡低保(特困)对象与福山殡仪馆提供的死亡花名册进行比对,镇(街道)督促各村(居)每月按时上报在册城乡低保(特困)对象死亡名单。二是确保信息准确有效,对于死亡的低保对象及时从低保对象名单清除,并详细、准确说明退保情况。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2020年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1、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联系实际不够紧实。

存在问题:①理论学习教育未能扎实开展。

整改情况: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反复部署安排。教育全局干部职工要把政治思想学习放在重要的位置,部署开展相关工作,要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学习重大会议精神,不断在学习中武装自己的头脑,拓宽知识领域,提高自身素质和本领。

二是严格学习制度,全面推进落实。2017年“转作风,提效率,美丽莆田我先行”主题实践活动相关材料;2019年“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担当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专题研讨发言提纲;2019年“维护制度权威,强化制度执行,着力提高美丽莆田先行区治理能力和水平”研讨会相关材料均已体现。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②理论与实际未能有效结合。部分党员干部不能真正做到学用思融通、知信行统一。

整改情况: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开展学习。邀请区法院法官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讲座,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的重要意义、实施、法条变迁等方面进行了讲解。并结合民政局工作职责,重点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篇进行了详细的专题辅导,对婚姻登记、儿童收养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全面解读。通过深入学习《民法典》相关专业知识,努力做好民政关联事务的衔接过渡工作。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存在问题: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落实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提高认识,扎实开展意识形态工作。2021年3月1日,党组召开研究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专题部署会。会议强调,要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结合起来,与强化履职尽责、扎实做好各项民政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要做实做优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发挥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的重要作用。

二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站位。与党组学习相结合,切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2018年度党建工作总结及2019年度局工作总结中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部分已修改补充,并已整改到位。局党组已于2021年4月1日出台《关于调整城厢区民政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对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

三是严格落实《城厢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落实审签制的通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压紧相关人员责任,把好信息入口关。近年来,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相关审签材料已重新整理归纳到位。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民政工作执行不够严实。

存在问题:①残疾人补贴审核把关不严格。

整改情况:经核查,1.西厝村蔡某某,低保对象,因个人放弃重新评残,于2019年4月9日注销残疾人证,多发放2019年5月份至2019年11月份(共计7个月)两项补贴款(2019年度生活补贴标准为70元/月)共计70*7=490元;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份(共计2个月)的两项补贴款共计70*2=140元,不予发放。

2.蔡亭村王某某,于2018年1月6日死亡,多发放2018年2月份至2019年11月份(共计22个月)两项补贴款(2018年、2019年度生活补贴标准为70元/月,二级护理补贴标准为60元/月),共计130*22=2860元;2019年12月份至2020年2月份(共计3个月)的两项补贴款共计130*3=390元,不予发放。

3.东海村许某某,于2017年10月8日死亡,多发放2017年11月份至2020年2月份(共计28个月)两项补贴款(2017年度生活补贴标准为50元/月,二级护理补贴标准为50元/月:2018年2019年度生活补贴标准为70元/月,二级护理补贴标准为60元/月),共计100*2+130*23=3190元;2019年12月份至2020年2月份(共计3个月)的两项补贴款共计130*3=390元,不予发放。

以上总共追回款项6540元,加上不予发放款项920元,共计7460元,于2020年4月15日经东海镇政府账户上缴至区级金库。同时,我局已要求各镇街加强自我排查,严格残疾人补贴审核把关。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②受理窗口业务指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经核查,2019年9月华亭镇在重病摸排工作中主动发现西许村林某某(户)医疗自费超过两万,特通知镇驻村干部及村民政协管员入户调查该户家庭情况。西许村在9月份组织人员入户调查,初步认定该户存在困难;因林某某(户)个人原因不能马上书写城乡低保申请书和财产核查授权书,为及时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得到社会救助,村委会在林某某(户)口头提出申请、收集到相关困难材料后立即召开村两委会议研究,同意将该户上报镇民政办,并于公示。经村委会多次催促后,林某某(户)才于10月28号提交城乡低保书面申请书和财产授权书, 11月中下旬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到华亭镇民政办。在核对平台结果出来后,华亭镇及时审核、审批,于2020年4月纳入城乡低保待遇。经排查华亭镇不存在城乡低保审核审批倒置的现象,但华亭镇将引以为例,让各村(居)自我排查,在城乡低保申请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纳入城乡低保待遇。

针对此问题,我局低保办结合日常工作,多次下镇街指导和督查,并根据《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厢区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城政办〔2020〕24号),逐一要求各镇、街及村居经办人员,严格落实规定程序,做好低保审核、审批工作,杜绝程序倒置的问题发生。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③核对平台信息审核不及时。未按《莆田市民政局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城乡低保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莆民〔2019〕31号)要求及时审核重残单人保信息。

整改情况:1.入户核查。(1)龙桥社区郑某某(1962年2月出生)户,丈夫已过世,生育两个孩子,儿子已去世。其女儿郑某某离异。目前一家两人。经核查郑某某和其女儿没有残疾,都在荔城友德上班,郑某某本人在厨房帮厨,月工资两千多;女儿当服务员,月工资也两千多。经省家庭信息核对平台核查存款93010元。该户收入和财产均超过低保标准,故不符合低保条件;(2)灵川下尾村林某某户,林某某,女,系灵川镇下尾村9组村民,本人患尿毒症,丧偶,生育两个女儿,大女儿黄某某留在家里,丧偶,育有两个孩子,均在职业学校学习,经福建省经济核对平台查询,黄某某名下有两份营业执照:(a)莆田市秀屿区笏石秋霞窗帘店;(b)莆田市城厢区林发建材经营部。黄某某开窗帘店月收入5000元左右,家里房子500多平方,高档装修,并整幢出租给公司办公使用;二女儿黄某某出嫁本村,老公林某某,夫妇两人在大女儿黄某某店上班,月工资10000元左右,生育一男一女,两小孩均在学。根据《莆田市民政局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城乡低保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莆民〔2019〕31号)黄某某有赡养能力,故林某某不符合重病单人保条件;(3)柯朱村朱某某户:朱某今年83岁,生育四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其中朱某某为朱某抱养的女儿。朱某某本人听力一级残疾。朱某家庭经济尚可,四个儿子一起赡养朱某并照顾朱某某。经入户调查,朱某某本人无意愿申请低保,且朱某强烈要求放弃朱某某的低保申请;

2.举一反三。区民政局已组织人员对7个镇街贫困户进行排查,未发现类似问题;3.建章立制。下发《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厢区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通知,做好城乡低保相关工作。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④低保对象信息公开不透明、不及时。

整改情况:1.通知各村(居)按规定张贴每月城乡低保(特困)花名册、发放金额等并拍照留档。2.建档立制:根据《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厢区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监管,督促各镇(街)及时将每月城乡低保(特困)花名册、发放金额公开在村(居)低保长期公开栏上。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⑤低保对象排查增减不及时。未按《城厢区城乡低保重新评定工作实施方案》(莆城政〔2014〕176号)的相关规定及时审核增减低保对象。

整改情况:经责成灵川镇核查,东进村黄某某户为城乡低保对象,其妹妹于2016年12月出嫁到黄石镇,在黄石镇从2017年1月开始享受荔城区城乡低保待遇,户口于2018年2月迁出,一直未上报村居,导致村居在动态排查时无法及时掌握,在得知情况后灵川镇民政办于2018年7月收回多发放的3456元城乡低保金。针对上述问题,我局从2017年8月开展城厢区城乡低保(含城乡特困)重新评定,按《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厢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重新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城政办〔2017〕98号)文件精神,区民政局已组织人员对7个镇街贫困户进行排查,对类似问题进行着重排查,未发现类似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督促推进民生事务不够有效。

存在问题:①督促落实“村改居”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①根据莆田市“村改居”工作(莆政办〔2014〕86号)要求,积极推进条件成熟的村落实“村改居”工作。其中:龙桥街道洋西村、延寿村“村改居”指标变更为成立圳湖社区居民委员会(莆城政〔2020〕80号)、雅颂居社区居民委员会(莆城政〔2021〕39号);华亭镇霞皋村“村改居”指标变更为前黄村“村改居”。②龙桥街道泗华村因“土地厝”征迁及恒大项目建设等原因,致使村民对“村改居”意见不统一,村民会议未通过。目前,恒大小区入住率较高,初步具备成立居委会条件。下一步,2021年村级组织换届后我局将指导龙桥街道办事处推动恒大小区设立社区居委会。

整改进度:加快推进,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②部分殡葬设施建设进度滞后。

整改情况:农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的土地供应用地、用林涉及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关系到全区乡村振兴工作中村庄规划项目,涉及部门多、领域广。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上下联动,主动靠前,在建设过程中,报告区分管领导和市局领导项目进展情况,共同开展实地调研,取得预期成效。同时协调区自然资源局的林业和规划部门推进审核审批进度,并及时下拨骨灰楼堂补助资金350万元。目前行政服务中心已审批19个骨灰楼堂项目(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莆城民殡〔2020〕第1号-17号];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莆城民殡〔2021〕第1号-2号])、动工7个项目(建成1个:华亭镇郊溪村;已建一层2个:华亭镇西许村、灵川镇西墩村;动工4个:东海镇东沙村、西黄村,灵川镇桂山村,华亭镇后塘村),其他在走招投标和财审程序中。

整改进度:加快推进,并长期坚持

(5)扶贫挂钩帮扶工作不够细致。

存在问题:帮扶挂钩联系不够紧密,记录填写不完整。

整改情况:我局已安排专人对全局各挂钩人的《挂钩帮扶工作手册》全部收齐检查,对于扶贫工作手册中存在的未体现季度脱贫计划及帮扶成效问题,已对《挂钩帮扶工作手册》内容进行补充完整;对于存在帮扶责任人或贫困户未签字问题,已要求相关帮扶责任人落实签字问题,并到贫困户家中及时落实签字,进一步把扶贫挂钩帮扶工作做细做实。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机关事务管理不规范。

存在问题:内部管理机制不完善,监督的合力未形成。

整改情况: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和整改要求,要求及时做好自我检讨工作,并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在重大节假日、自然灾害及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对全体党员干部在岗在位情况开展摸排抽查。对于极少数干部未落实签到签退情况,我局领导不定期抽查职工上班在岗情况,对于违反考勤制度的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并及时约谈违反考勤制度人员,及时整改和做好思想工作。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纠治“四风”工作不彻底。

存在问题:①上轮巡察发现的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依然存在,单位发文量呈逐年增加趋势。

整改情况:为更好落实上级纠正“四风”工作,我局严控发文数量,严禁重复发文,对内容相近、能归并的尽量归并,可发可不发、没有实质性内容的文件一律不发,并取得显著效果:我局2017年发文数量为338件,2018年为320件,经过整改后,2019年减少为186件,2020年183件,呈逐年递减趋势,彻底杜绝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②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公仆意识,真正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的重大意义,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形成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

存在问题:①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整改情况:我局及时与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协调办理过户手续,后经区国资办与区财政局批准,将该车辆移交给区机关事务管理处使用管理,并按财务管理规定及时调整账务,使账实相符,于2021年2月19日已全部完成该固定资产的过户手续事宜。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②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4月10日制定并出台《城厢区民政局关于居家养老服务站运营经费监管方案》(莆城民〔2021〕36号);二是四月底收齐各居家养老服务站运营补贴申请表;三是2020年5月11日、12日深入各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站指导运营活动工作,规范使用运营资金,同时指导其按照监管方案整理相关材料;四是计划于11月中旬收集相关材料并结合各居家养老服务站实地抽查情况发放2万运营补贴资金。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③资金预算制定不够及时。

整改情况:及时约谈局殡葬相关负责人,强化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对于前期拖欠莆田市福山殡仪馆的基本丧葬服务费已经全部拨付到位。并加大日常沟通和监督力度,及时将基本服务费等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今后工作避免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存在问题:①党建责任意识不强。部署党建工作不全面,工作中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

整改情况: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强化党的建设。2021年2月5日,局党组召开2021年度民政系统党建工作部署会,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党组书记指出,2021年我局要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紧紧围绕今年区民政系统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履行好我局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能,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进党建工作与民政事业发展双促进。近年来会议记录中已体现研究党建工作的有关措施和办法;2016、2017年度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已整改到位。我局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加强对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的撰写规范要求,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②民主集中制发挥不充分。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城厢区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按照“事前告知、充分讨论、末位定议、如实记录”的程序,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2019年9月20日党组会议局领导末位表态已补充记录。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存在问题:①“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组织局党组成员认真学习省委组织部《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指导意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对待民主生活会集中学习、查摆问题、开展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各个环节,坚决杜绝走过场。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与“谈心谈话”记录均已齐全完备;2020年局班子成员上党课四次,内容记录在支部党课记录本中。2021年3月、4月局班子成员已上党课两次。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②主题党日活动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建立完善每月1次主题党日活动档案。已指定专人负责党日活动记录,全面记录活动内容,确保活动记录详实完整。落实考勤签到制度,确保党员能按照活动方案参与活动。2018年11月份主题党日活动党员签到表、2019年9月主题党日活动记录不全的已及时予以整改。2021年已按照计划组织5次主题党日活动,活动档案材料全面、完整、真实。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全面。

存在问题:①主体责任履行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4月9日召开党员大会,及时借学习传达、贯彻落实上级会议文件精神,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干部职工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常态长效。2021年春节前夕,召开廉政提醒会;每月均有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今年已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代价》和《正风肃纪换新貌》,以警示教育为契机,切实加强民政工作人员党性修养,筑牢思想道德防线,防微杜渐,拒腐防变,踏实工作,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永葆廉洁本色。

二是2021年3月党组书记与其他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与相关股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责任谈话,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加强“一岗双责”力度,通过谈话,持续传导了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促使廉政谈话成为民政系统监督提醒新常态,为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提供了严格的纪律保障。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强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意识。一是出台城厢区民政局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清单、民政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方案,完善民政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二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制度,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加强督查,细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有关规定,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层层分解,任务细化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人头。完善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工作。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存在问题:日常明察暗访的频次偏少,未结合部门实际就近年来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进行警示教育,较少组织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驻政协纪检组业务水平、专业知识有待提高,对社会敏感、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监督不够到位,无法发现深层次的问题,监督的作用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整改情况:已督促切实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度。加大日常沟通和监督力度,强化事前、事中监督,督促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4-2691701;通信地址:莆田市城厢区文献西路261号;电子邮箱:ptcxmz@163.com。

中共城厢区民政局党组

2021年9月13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fordpalmbay.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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