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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幼儿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福建-福州-鼓楼区 发布日期: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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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项目概况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幼儿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古田路(略)号中美大厦(略)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包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服务期限

简要技术需求

预算价

(万元/年)

1

1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二幼儿园幼儿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合同包采购项目为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主要供应内容为粮油、肉制品、家禽、豆制品、调味品、干货、水果、蔬菜、海鲜等采购。

(略)

2

1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三幼儿园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合同包采购项目为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三幼儿园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主要供应内容为粮油、肉制品、家禽、豆制品、调味品、干货、水果、蔬菜、海鲜等采购。

(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

(2)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略)](略)号)、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略)〕3 号)的规定。

(5)《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略)〕(略)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略)〕(略)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3.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3.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3.8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3.9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略)

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2、质疑与投诉

2.1质疑

2.1.1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略)号)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略)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1.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1.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略)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略)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略)

(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略)

2.2投诉

2.2.1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略)号)第十八条规定,“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略)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

4、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账 号: (略) (略) (略) (略) (略)

5、项目经理:(略)

6、本项目各合同包投标人以折扣系数形式进行报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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