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略)<> 二、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含优先权人)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租赁底价成交;若挂牌期满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含优先权人)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优先权人要行权的,须在挂牌期内到重庆联交所奉节支所办理意向承租登记及按要求交纳保证金。若在挂牌期内未办理意向承租登记或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均视为其放弃优先承租权。<> 三、为保护出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后,出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略)<> 四、意向承租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物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现状、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据估价报告载:(略)<> 五、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剩余租金汇入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六、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负责,移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含装修、水、电、气、卫生费、其它通讯线路的搭接费及物业服务费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出租方名义缴纳的以出租方名义缴纳)。<> 七、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按租期租金总额的1%向承租方收取,承租方须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服务费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 八、房屋改造装修、排水管道整治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方可实施,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不得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承租方对房屋装修、装潢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如不再续租,承租方不得要求出租方补偿其装修、装潢费用,并不得以此为借口对标的的结构和装修进行损毁。<> 九、标的严禁存放剧毒、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其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规定及政府规划,不得破坏标的周边环境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结构。经营者因自身原因违法造成处罚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十、出租方负责在承租方付清标的首年租金及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后(略)日内移交标的,租金及租期自移交完成之日起计算;若本次承租方为标的原承租人,则租金及租期自原租赁合同到期后次日起计算。<> 十一、标的面积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成交价及服务费不做调整。<> 十二、水、电及其它通讯线路的搭接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协助。<> 十三、标的资料仅供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其它连带责任。<> 十四、标的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 十五、备查资料:(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