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学院附属中学分校操场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济宁学院附属中学分校操场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编号:(略)
3、采购方式:(略)
4、采购需求:(略)
5、预算金额:(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4.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4.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略)%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略)%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3.7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8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3.9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3.(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略)资格审查方式:(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略)
四、参与本项目与提交响应文件
凡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http:(略)
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办理注册(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我要注册)。所有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并无任何纸质文件,所以注册后必须办理CA、电子签章办理及系统操作咨询:(略)
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间:(略)
具体操作为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政府采购,点击采购项目,上传文件。
五、解密时间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以后(北京时间)
供应商在开标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自主持人启动网上解密开始(略)分钟内使用CA进行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必须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注册流程如下: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略)
2、磋商文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磋商文件的时间),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下载磋商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更正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略)年(略)月(略)日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