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度如皋市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项目监理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年度如皋市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项目已由如皋市行政审批局以皋行审投资【(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如皋市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中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略)年度如皋市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项目监理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略)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略)
2.3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略)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含缺陷责任期(略)个月)共:(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略)
(2)业绩要求:(略)
①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如资料上无法体现总监的,请提供相关证明;
②不接受联合体项目业绩;
③项目规模以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内容为准;
④不接受变更过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3)财务要求:(略)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略)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略)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略)
(7)其他要求:
①企业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监理工程师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企业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苏清办〔(略)〕4号文中有明确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
前款①中“近2年”是指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如投标截止时间有变更,以变更日期为准),例如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是(略)年7月(略)日,则“近2年”是指从(略)年7月(略)日以来的2年内,以此类推。前款②~③中所称“近1年”、“近3个月”的定义与上同。
④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略)﹞(略) 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⑤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略)〕(略)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略)〕(略)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略))(略)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⑥总监理工程师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⑦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认定标准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略)】(略)号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略)
7.2资格评审标准:(略)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略)
8.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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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略)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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