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磋商条件
本磋商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源市分公司(略)年第一批第二批局所场地改造(略)联网报警工程项目。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略)%,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源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 项目编号:(略)
2.2 项目名称:(略)
2.3磋商内容:(略)
2.4磋商范围:(略)
2.5最高磋商限价:(略)
2.6供货地点:东辽县渭津镇十字街南侧、东辽县安恕镇石驿十字街南侧、东辽县辽河源镇十字街东侧、东丰县猴石镇猴石村二组、东丰县三合乡永安村二组、东丰县小四平镇四平村三组、辽源市西安区东山路(二百货北侧)、辽源市西安区仙城小区(略)号楼(略)、(略)、(略)、(略)。
2.7交付使用完成日期:(略)
2.8质量要求:(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和设备设施等供货能力,且能够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
3.2财务要求:(略)
3.3 信誉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规定。
(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磋商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磋商。
(3)供应商无以下限制磋商情形:(略)
(4)拒绝在近三年((略)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响应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响应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5)拒绝在近三年((略)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止)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响应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响应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6)拒绝在近三年((略)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附响应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响应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4 供应商的禁止情形:
(1)供应商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
(2)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
(3)同一个供应商分别授权委托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代理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
(4)已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未满的;
(5)虽未被列入不良记录,但在我市政府采购中曾有围标、串标等违法、违约行为未超过1年的。
3.5 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磋商报名、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会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磋商过程供应商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7资格审查方式:(略)
3.8 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9本磋商项目不接受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3.(略)成交后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去供应商经营场所实地考察,如发现提供的信息不真实,将取消成交资格。
四、磋商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线上获取方式:(略)
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如下:
(1)未在该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请先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通过线上方式自行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已在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平台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CA锁办理:(略)
(3)响应报名:(略)
4.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卖费用:(略)
注:(略)
4.3潜在供应商,请务必在响应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项目、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截止后,将不能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即不能参加此次磋商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平台:(略)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略)
5.3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
5.4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得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修改后重新签章)。
5.5请各供应商另行准备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需密封),以便开标时进行身份验证,否则拒收响应文件。
5.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7当各标段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磋商。
5.8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金额的磋商保证金。
5.9当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磋商限价时,该响应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竞争性磋商方式转换: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若首次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则重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若重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后供应商数量仍不足3家,为2家时可直接进行磋商,评审方法不变;为1家时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 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