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略)~(略)#通用泊位工程(水域部分)岸电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略)~(略)#通用泊位工程(水域部分)已由温瓯集经发审[(略)](略)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港城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发包人为温州港城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后同),委托代理机构为温州市伟业造价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岸电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本次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瓯江口门处灵昆作业区通用泊位Ⅳ区东首,港区北临瓯江港区进港航道,后方与(略)国道相邻。新建工频岸电覆盖范围为(略)#~(略)#泊位(1个2万吨级大件泊位、4个5千吨级通用泊位)。每个泊位靠泊处(近船尾)各设1套岸电插座箱,合计5套,包括标准接插件和船岸连接电缆。对应每套装置,岸电系统内配置单独的出线开关和隔离变压器。岸电系统采用集装箱式岸基电源型式,置于码头平台上。
2.2招标规模:(略)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1标段。
第1标段:(略)
质量要求:(略)
2.4交货期:(略)
2.5质量保证期:(略)
3.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岸电建设能力。
3.2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以所提供的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来,具有在国内码头(略)kVA及以上的岸电项目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略)
3.3投标人自(略)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
3.4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如投标人的分公司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则该投标人不予以否决投标处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3.5投标人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虽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已执行完结者则需提供人民法院结案的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按http:(略)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予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锁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略)
4.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 澄清、 修改、 补充等内容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略)
4.3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技术支持电话:(略)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7月(略)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系人 :(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