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江分公司(略)年至(略)年度内在建项目,招标人为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江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长江分公司,出资比例为(略)%。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随车吊、越野车、皮卡车租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 建设规模与工期:(略)
包件号 | 招标内容 | 设备型号 | 数量 | 单位 | 上限价(元) | 备注 |
1 | 随车吊 | (略)吨 | 8 | 台 | (略) | |
2 | 越野车 | 原值(略)万元以上 | 5 | 台 | (略) | |
原值(略)万元以下 | 5 | 台 | (略) | |
3 | 皮卡车 | / | (略) | 台 | (略) | |
2.3 招标设备名称:(略)
2.4 招标数量:(略)
2.5 技术规格要求:(略)
2.6 交货期:(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略)
3.1.2 财务要求:(略)
3.1.3 信誉要求:(略)
(1)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3)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1.4 业绩要求:(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设备供应能力,并提供以下资料:
4.1符合招标要求的设备种类与数量统计表,并提供每台设备的技术规格表,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具备合格证明文件,相关证照齐全,可满足各种工况需求。投标人提供的随车吊出厂时间不得超过4年或工作时间不超过(略)小时;投标人提供的越野车、皮卡车出厂时间不超过5年或行驶里程不超过(略)万公里。
4.2投标设备为投标人自有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如为租赁其他设备出租商的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如为其他来源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设备操作人员资质
出租方提供的操作手必须均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操作资质,具备五年以上的熟练操作经验,有良好的安全意识,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并承诺提供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承租方对操作手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出租方须无条件及时更换。
6.设备安全性能及保险证明
6.1投标人提供的设备设计合理,结构紧凑,性能稳定,操作灵活,外观整洁,保养良好,无严重磨损和损坏,安全装置齐全,可有效保障操作人员及设备安全,投标人须提供每台设备照片,包括且不限于正前方,正后方,左前(略)°整机照片及发动机等主要铭牌照片。
6.2投标人须为设备和操作人员购买足额的保险。
7.服务承诺
7.1设备发生故障后,出租方须及时派服务工程师到项目现场进行维修,维修时间不超过(略)小时。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修复设备至正常使用状态的,出租方须提供备用设备供承租方使用。
8.资格审查文件的递交
8.1 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者,需在“湖南路桥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略)
8.2 资格审查文件的内容:(略)
8.3资格审查文件递交的方式:(略)
8.4投标人对多个包件分别投标的,需要分别编制资格审查文件,并按照8.3中的要求分别进行命名,否则将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8.5资格审查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略)年7月(略)日9时(略)分。逾期递交的视为放弃资格。
9.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对所有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资格审查资料的单位进行审核后,发出资格审查审核结果通知,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审核通过的单位发布招标文件。
(略).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及湖南路桥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略)
联系人:(略)
附件:(略)
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江分公司
(略)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