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略)
本招标项目已由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鄂烟工〔(略)〕(略)号文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略)
1.2采购内容:(略)
1.2.1标包号:(略)
1.2.2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含税):(略)
1.3项目地点:(略)
1.4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略)
1.5工期:(略)
1.6质保期:(略)
1.7采购结果应用范围:(略)
1.8质量要求:(略)
1.9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烟草行业统一规定的采购结算要求除外。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略)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
2.2.1施工资质:(略)
2.2.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略)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湖北中烟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1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的请先注册(平台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发布的所有项目)。
4.2.2登录后查找并参与本项目,按提示完成购标申请,并点击“立即投标”进入“我要投标”界面,勾选需要参加的标包。
4.2.3勾选对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并选择“网上支付”,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0元/标包、平台服务费(略)元/标包,售后不退。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即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投标人需要发票的,可通过“发票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注:(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7月(略)日9时(略)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5.3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略)
6.开标方式、时间、地点
6.1开标方式:(略)
6.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略)
6.3开标地点:(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官网、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招标人:(略)
招标采购部门:(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