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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兴谷路59号(裕安佳园)、高翔大道98号(裕泰佳园)、高腾大道999(佳和西郡)共83处房产整体招租

所在地区: 重庆-九龙坡- 发布日期: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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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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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重庆市九龙坡区兴谷路(略)号(裕安佳园)、高翔大道(略)号(裕泰佳园)、高腾大道(略)(佳和西郡)共(略)处房产整体招租
项目编号 (略) 租赁底价 0.(略) 万元/平方米/月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略)-(略)-(略)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略)-(略)-(略)
标的所在地区 重庆市>市辖区>九龙坡区 资产类别 房产租赁
一、招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略)

5、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资产租赁,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贵所《资产交易项目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贵所对各意向承租方的交易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 6、涉及标的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将在资产租赁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就资产租赁公告内容、优先权行权期限、行权方式及后果等通知相关权利人; 7、我方对填写的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予以确认,请按此送达交易相关通知和函件; 8、我方已知悉并认可贵所的收费项目及标准 二、标的简况
标的名称 重庆市九龙坡区兴谷路(略)号(裕安佳园)、高翔大道(略)号(裕泰佳园)、高腾大道(略)(佳和西郡)共(略)处房产整体招租
坐落 详见附表 楼盘名称
租赁底价 0.(略) 万元/平方米/月 租赁期限(年) 3
租金支付方式 季付 免租期 免租期(略)个月(每年免租四个月)
租金递增方式 从第二年起逐年递增2% 招租用途 商业
产权证号 详见附表
楼层 详见附表 结构 详见附表
房屋证载用途 详见附表 招租面积(㎡) (略).(略)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移交时限 -
是否存在租赁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渝铭鸿金顺房估字((略))第B(略)号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略)-(略)-(略)
标的踏勘联系人 陈杰 联系电话 (略)
三、招租方简况
招租方名称 重庆科学城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行为批准机构 重庆高新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备案机构 -
四、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1、本项目系整体招租,详情见《招租附表》。
2、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略)
3、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招租底价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互联网竞价方式(多次报价)确定承租方。
4、为保护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招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略)
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重庆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5、意向承租方需详细了解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1)标的装修现状;(2)标的无天然气;(3)标的周边道路、配套设施、环境、工程配置条件;(4)本次招租面积系招租方委托第三方机构测算所得,可能与实际存在误差等)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1)是否能办理营业执照;(2)若涉及承租后合并商铺使用,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办理二次消防验收相关手续等)后决定是否承租,并按照国家规定和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使用。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若需实地踏勘,可联系招租方衔接相关事宜。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执照、无法通过二次消防验收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或拒付履约保证金和租金。
6、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可租赁合同及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并承诺成为承租方后,同意将按照本公告公示的租赁合同版本在约定时限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7、租赁期间:(略)
8、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3个月租金)和交易服务费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将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剩余租金由招租方与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承租方须同意重庆联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2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划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出租。合同期满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能遵守合同并经招租方验收房屋无损坏、完结退房手续的,招租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违约或造成招租方损失,招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9、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招租方负责,移交后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水、电、气、电话、宽带、闭路电视、物管、场地维护、设备维护、社会综合治理、环境卫生、公用设施费、防火安全、门前三包、保卫、卫生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招租方名义缴纳的以招租方名义缴纳)。
(略)、除第9条所述费用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含重庆联交所服务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交易服务费按照重庆联交所国有资产租赁项目收费标准收取,详见https:(略)
(略)、本次招租面积系招租方委托第三方机构测算所得,仅供参考。标的面积以现状为准,不因面积不符而影响成交结果。
(略)、备查资料:(略)
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略).(略) 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略)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交纳方式 转账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吴秋伊 联系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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