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雅安市分公司(略)-(略)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雅安市分公司(略)-(略)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雅安市分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雅安市分公司(略)-(略)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采购项目名称:(略)
3、采购人:(略)
4、采购代理机构:(略)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略)
三、采购项目简介:
采购内容:(略)
使用范围:(略)
(项目介绍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四、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磋商邀请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服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特殊资格要求:
1.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人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原件。
3.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5.近三年内具有为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供应商应提供一笔,自(略)年1月1日-至今,单笔不少于(略)万元法律顾问服务或类似本项目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
(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3)营业执照。
2、磋商文件自(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每日上午9:(略)
八、投标截止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与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略)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与磋商地点:(略)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