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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银江镇实验学校(初中部)食堂承包经营权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广东-梅州-梅江区 发布日期: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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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大埔县银江镇实验学校(初中部)食堂承包经营权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项目所在地区:(略)

一、招标条件

本大埔县银江镇实验学校(初中部)食堂承包经营权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资格标,无预算。

招标人为大埔县银江镇实验学校。本项目已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略)

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大埔县银江镇实验学校(初中部)食堂承包经营权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略)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略)

5)参加采购活动前1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纸质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递交方式:(略)

六、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七、其他

1、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年7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略)日)地点:(略)

3、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埔县教育局。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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