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赁条件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略);企业信息常州项目部承接天宁高新区核心区周边水系综合整治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及常焦路南侧、焦溪一路西侧地块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目前项目部需租赁用1台洒水车。
本项目部所需用的1台洒水车已具备租赁条件,根据中交一航局装备租赁管理规定,决定对该项目所需1台洒水车进行询价租赁,并采用电子化报价方式。
2.项目概况与租赁范围
2.1项目概况:
(1)天宁高新区核心区周边水系综合整治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本工程建设内容为焦溪中心河、永胜河和丰收河共计3条河道的综合整治。
焦溪中心河:(略)
永胜河:(略)
丰收河:(略)
(2)常焦路南侧、焦溪一路西侧地块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常焦路南侧、焦溪一路西侧地块(ZL(略)-(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略)平方米,主要建设(略)幢(略)层住宅,并同步实施配套商业、服务用房、小区变、绿化、小区道路、外场管线等配套设施。
2.2租赁编号:(略)
2.3租赁内容:
序号 | 设备 名称 | 规格 | 数量 (台) | 租赁日期 | 交货地点 | 使用单位 | 分部分项工程 |
1 | 绿化喷洒车 | (略)m3 | 1 | (略).7.(略)- (略).7.(略) |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 |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略);企业信息常州项目部 | 焦溪中心河主体结构工程 |
租赁设备具体要求见询价文件第二章。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应具有提供标的物租赁的资质。
3.2投标的设备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垫资能力不得低于合同总价的(略)%。
3.5租赁的机械设备完全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其业绩突出、信誉可靠。
3.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本次招标设备租赁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4.报价文件的递交
4.1报价单位请于(略)年7月1日(略)时前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略)
4.2逾期送达的电子版报价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4.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后(略)天。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报价公告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略)
具体租赁文件下载时间及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设置时间为准。
6.联系方式
询价人:(略)(略);企业信息
询价组织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联 系 人:(略)
(略)年6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