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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第二分公司特种设备补充租赁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所在地区: 山东-济南- 发布日期: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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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第二分公司特种设备补充租赁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第二分公司特种设备补充租赁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第二分公司现对特种设备补充租赁采购项目,以公开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择优选定入围供应商。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预算:(略)

  采购内容:(略)

  分包:(略)

  采购人:(略)

  磋商联系人:(略)

  技术联系人:(略)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催马庄村北中邮物流园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具有依法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应包含符合本项目招标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

  4.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采购方所需增值税专用发票。

  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稳定,具有全面履约能力,能提供相关信用等级和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7.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

  8.投标人在过往参加邮政企业采购项目中出现违约问题或中标后无故弃标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9.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以往采购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略).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略).与采购方邮政(含速递)有劳务派遣、劳务承揽业务合作的公司,其报名不予接收。

  (略).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3.1 公告期限:(略)年6月(略)日9时(略)分至(略)年6月(略)日(略)时(略)分(报名截止时间)。

  3.2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请将以下资料的原件扫描并加盖企业公章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dcnplcg@(略).com(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报名)。

  3.2.1营业执照副本、生产资质、施工资质、安全资质、环保认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对公账户信息(盖章)等与本次投标有关或所涉及的有效证书、证件、文件

  3.2.2 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授权书上写明授权人联系电话、邮箱);

  3.2.3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违法违规证明(首页截图);

  3.2.4 网上报名信息登记表(以excel表格的形式发送)

  特种设备补充租赁采购项目报名信息登记表

  公司全称

  法人姓名

  被授权人姓名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邮箱

  报名包次

  以上信息以招标文件最终记载为准。

  四、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在(略)年6月(略)日(略):(略)

  4.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使用对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指定账户成功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有效缴纳。如因故无法在指定的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其它条件又能符合投标要求的,投标人可出具书面的,经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解释及保证书,经采购小组审查后同意投标的,在开标前以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参与开标。

  4.3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将作为成功报名的一部分。未按要求、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报名不成功,其投标行为将被采购人拒绝。

  五、获取公开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现场勘查时间

  (略)年6月(略)日9时(略)分至(略)年6月(略)日(略)时(略)分。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6.1 时间:(略)

  6.2 地点:(略)

  七、公开竞争性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

  7.1 时间:(略)

  7.2 地点:(略)

  7.3 本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将采取线下形式进行。

  7.4 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如有)。未中标的将在中标结果公布后退还投标人(自行领取)。样品退回需邮寄的,发邮政EMS,运费到付。液体、粉末类等无法通过EMS邮寄的样品,由投标人自行领取。招标结果公示(略)小时后样品仍未领取的,视为投标方放弃样品所有权,由采购人自行处置。中标的投标人样品不予退还,标记投标人后由采购人保留,转为供货产品对比样品,后续由采购人自行处理。针对样品处理,双方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7.5 有投标限价的,高于投标限价的报价将视为无效。

  八、现场踏勘时间及地点

  8.1本项目在开标评审前可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联系采购人的相关负责人进行现场踏勘。

  8.2参加现场踏勘的各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交流,不得互留联系方式。

  8.3踏勘地点:(略)

  8.4踏勘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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