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行(略)年员工体检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行(略)年员工体检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宣城市分行(略)年员工体检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略)万元,采购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公开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略)
范围:(略)
((略))入围2家公立医院
((略))入围2家民办医院(包含专业体检机构)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宣城市分行(略)年员工体检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国家工商注册登记或国家卫生部门批准备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证范围包含健康体检;
3.供应商需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本地化服务能力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供应商在本地注册成立的;
②供应商在本地具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及人员;
备注:(略)
4.在响应截止时间,响应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1:(略)
注2:(略)
(6)响应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7)响应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8)响应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6.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8.响应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式:(略)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略)
磋商地点:(略)
六、其他
1.报名资料:(略)
2.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官网(http:(略)
七、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行。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