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该标的系重庆市武隆区公安局持有的罚没车辆。<> 二、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略)<> 三、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信息披露期间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四、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略)<> 五、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向转让方咨询,查看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无购置本,保险已逾期,标的存在违法未处理等)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车辆是否涉及转出/转籍限制等)后决定是否受让。车辆过户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完全了解本次交易及过户相关政策规定,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在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及服务费,否则视为违约。<> 六、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七、除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外,车辆合同签订前的交通违章、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违章扣分、交通违章罚款及滞纳金;车辆保险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https:(略)<> 八、本次转让标的物移交以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在标的未办理完过户手续前只能采取运输方式转移,不得上路行驶,因标的运输、转移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包括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过户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 九、本次转让不包含车辆车牌号码,行驶里程以实际为准。受让方若需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请自行交纳有关税、费后办理。<> 十、标的由转让方统一组织查勘,具体时间请咨询标的查勘联系人。<> 十一、本项目资料仅供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其他连带责任。<> 十二、备查资料:(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