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重庆市南岸区花园路街道大石路65号负2层招租

所在地区: 重庆-南岸- 发布日期: 2024年6月4日
招标代理: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招标业主: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招标采购正文
start
标的名称 重庆市南岸区花园路街道大石路(略)号负2层招租
项目编号 (略) 租赁底价 0.(略) 万元/平方米/月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略)-(略)-(略)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略)-(略)-(略)
标的所在地区 重庆市>市辖区>南岸区 资产类别 房产租赁
一、招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略)

5、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资产租赁,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贵所《资产交易项目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贵所对各意向承租方的交易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 6、涉及标的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将在资产租赁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就资产租赁公告内容、优先权行权期限、行权方式及后果等通知相关权利人; 7、我方对填写的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予以确认,请按此送达交易相关通知和函件; 8、我方已知悉并认可贵所的收费项目及标准 二、标的简况
标的名称 重庆市南岸区花园路街道大石路(略)号负2层招租
坐落 重庆市南岸区花园路街道大石路(略)号负2层 楼盘名称
租赁底价 0.(略) 万元/平方米/月 租赁期限(年) 5
租金支付方式 季付 免租期 1个月
租金递增方式 每年递增一次租金,每次递增0.(略)万元/平方米/月 招租用途 仓储及办公
产权证号 (略)房地证(略)字第(略)号
楼层 负二层 结构 钢筋混凝土
房屋证载用途 商服用房 招租面积(㎡) (略).(略)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移交时限 自招租方全额收到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以现状移交
是否存在租赁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标的踏勘联系人 陈竹 联系电话 (略)
三、招租方简况
招租方名称 重庆太极涵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行为批准机构 太极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备案机构 /
四、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略)
2、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招租底价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互联网竞价方式(多次报价)确定承租方。
3、为保护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招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略)
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租金;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4、意向承租方需详细了解标的现状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承租,并按照国家规定和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使用。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若需实地踏勘,可联系招租方衔接相关事宜。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书》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或拒付履约保证金和租金。
5、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首期租金(3个月租金)和交易服务费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8万元)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剩余租金由招租方与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承租方须同意重庆联交所在收齐首期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后2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划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合同期满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能遵守合同并经招租方验收房屋无损坏、完结退房手续的,招租方在(略)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违约或造成招租方损失,招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6、意向承租方须按照附件《承诺书》内容参与交易。
7、房屋改造装修、排水管道整治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方可实施,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不得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承租方对房屋装修、装潢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如不再续租,承租方不得要求出租方补偿其装修、装潢费用,并不得以此为借口对标的的结构和装修进行损毁。
8、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租赁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改造出租房屋,租赁合同立即终止,使租赁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9、标的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租赁期内,标的应严格按招租用途使用,承租方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规定及政府规划,不得破坏标的周边环境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结构。经营者因自身原因违法造成处罚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略)、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招租方负责,移交后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水、电、气、通讯、网络、有线电视、清洁、空调、通讯、物管、分摊的公共费用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招租方名义缴纳的以招租方名义缴纳)。
(略)、标的面积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重庆联交所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其它连带责任。
(略)、备查资料:(略)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存续时间不低于5年(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承租方注册资本金不低于(略)万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
3、意向承租方自身或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超过(略)%)、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超过(略)%)须具备一年以上经营和管理单体整栋建筑面积不低于(略)㎡的仓库或办公楼项目经验(需提供租赁合同或委托经营协议或合作协议、租金付款凭证等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4、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交易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8.(略) 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在其资格被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 交纳方式 转账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重庆联交所集团总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张佳瑞 联系电话 (略)-(略)
附件下载:
意 见
反 馈
在 线
沟 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