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略)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彰武县(略)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已由彰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彰武县(略)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彰发改审批发【(略)】(略)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彰武县交通运输局以《关于彰武县(略)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彰交发【(略)】(略)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彰武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以上投资和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省以上投资(略)%,自筹资金(略)%,招标人为彰武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彰武县境内,涉及9个乡镇(略)条线路,包括水泥混凝土路面(略).5km、新建桥梁(略).6延米/1座、新建过水路面(略)米/1处、新建涵洞5道,道路等级为四级。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共有一个标段,标段名称为彰武县(略)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施工监理。
2.3招标范围
行使彰武县(略)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施工过程监理全部职能。
2.4合同估算价:(略)
2.5计划工期:(略)
2.6监理服务期限:(略)
2.7质量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1)须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须具备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
无
3.1.3业绩要求
近5年(指工程交工时间为(略)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四级(含)以上公路工程的监理业绩。
注:(略)
3.1.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1名):(略)
3.1.5信誉要求
无
3.1.6其他要求
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略)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每日(略)时(略)分至(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售价:(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于开标当日 8 时 (略) 分至 9 时
(略) 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第七开标室。
5.3 本项目以电子交易为主,在开评标过程中,电子交易平台未发生系统技术性问题的,纸质交易不予开启。
5.4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略)
5.5 逾期上传(或送达)的、未上传(或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或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6 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开标方式描述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 招标公告附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2 异议、投诉处理
9.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9.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略)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略)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略)〕(略)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略).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件:(略)
网 址:(略)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件:(略)
网 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件:(略)
网 址:(略)
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略)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