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高邮市临泽镇周巷村汲水庄台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jszc-(略)-yzhz-c(略)-(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
(略).(略)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高邮市临泽镇周巷村汲水庄台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包含庄台环境整治提升,新建混凝土透水步行道、入户道路、巷道硬化、菜地围栏、村庄标识等。
合同履行期限:
(略)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要求的开工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略)年(略)月-(略)年(略)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略)年(略)月-(略)年(略)月)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规定,本项目专业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磋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建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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