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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陕西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立法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在地区: 陕西-西安-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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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项目概况

《陕西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立法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立法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 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提供(略)年度或(略)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 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事业单位法人参与 磋商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3)提供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 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事业单位法人参与磋商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4)提供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 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事业单位 法人参与磋商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5)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途径:(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略)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略)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略)

技术服务电话:(略)

CA及签章服务:(略)

(六)注意事项:(略)

(七)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略))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略)〕(略)号)

((略))《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略)〕(略)号)

((略))《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略)〕(略)号)

((略))《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略)〕5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注:(略)

2、纸质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胶装,标明供应商名称密封递交,递交截止时间同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致。

3、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4、线下递交文件地点:(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陕西德仁招标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

相关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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