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综合提升工程(三期)
补充公告
学前教育综合提升工程(三期)(项目编号:(略)
对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修改
1、招标文件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项目管理机构能力”第2项第(4)条“造价负责人(本小项累计最高(略)分)”第②点评审项,修改如下:
原文:
②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略)分。
现文:
②具有建筑工程或造价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略)分。
2、招标文件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企业资信”中“工程业绩”评审项,修改如下:
原文:
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金额大于或等于(略)万元且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完成过1~(略)项的,得1分;完成过(略)~(略)项的,得2分;完成过(略)~(略)项的,得4分;完成过(略)以上(不含(略)项)的,得8分。
备注:(略)
现文:
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金额大于或等于(略)万元且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完成过1~5项的,得1分;完成过6~(略)项的,得2分;完成过(略)~(略)项的,得4分;完成过(略)项以上(不含(略)项)的,得8分。
备注:(略)
3、招标文件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企业资信”中“第三方评价”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审项,修改如下:
原文:
投标人获得国家税务部门评定的“纳税信用等级A级”证书(需含最新评审年度(略)年)的连续年份:
(1)连续获得5个年度(或以上)的得2分;
(2)连续获得3~4个年度的得1分;
(3)连续获得1~2个年度的得0.5分。
备注:(略)
现文:
投标人获得国家税务部门评定的“纳税信用等级A级”证书(需含最新评审年度(略)年)的连续年份:
(1)连续获得5个年度(或以上)的得2分;
(2)连续获得3~4个年度的得1分;
(3)连续获得1~2个年度的得0.5分。
备注:(略)
4、招标文件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企业资信”中“工程研发能力”的工法证书评审项,修改如下:
原文:
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1)获得过国家级(部级)房建类工法证书的,每项得0.3分,最高得6分;
(2)获得过省级房建类工法证书的,每项得0.1分,最高得2分。
备注:(略)
现文:
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1)获得过国家级(部级)房建类工法证书的,每项得0.3分;
(2)获得过省级房建类工法证书的,每项得0.1分。
备注:(略)
5、招标文件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企业资信”中“工程研发能力”的科学技术奖评审项,修改如下:
原文:
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过市级(或以上)房建类科学技术奖:
(1)获得过(略)个以上(不含(略)个)的,得3分;
(2)获得过6~(略)个的,得1分;
(3)获得过1~5个的,得0.5分。
备注:(略)
现文:
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过市级(或以上)房建类科学技术奖:
(1)获得过(略)个以上(不含(略)个)的,得6分;
(2)获得过6~(略)个的,得3分;
(3)获得过1~5个的,得1分。
备注:(略)
6、招标文件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备注第1项“项目管理机构能力”第(1)、(2)条,修改如下:
原文:
(1)项目管理团队人员是指在本公司人员,不含子公司人员,如投标人为集团公司,则不含其集团下属的子公司人员。
(2)以上人员均不可兼任,人员须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其中:(略)
现文:
(1)项目管理团队人员是指在本公司人员(含分公司人员),不含子公司人员,如投标人为集团公司,则不含其集团下属的子公司人员。
(2)以上人员均不可兼任,人员须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其中:(略)
7、招标文件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备注第2项“工程业绩”,修改如下:
原文:
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名称、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项目业绩编号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等信息的页面)以供核对(业绩相关附件的上传件取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阶段可不重复提交)。不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略)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技术指标(类似工程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略)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需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4)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现文:
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名称、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项目业绩编号(业绩相关附件的上传件取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阶段可不重复提交)。不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略)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技术指标(类似工程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略)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需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4)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8、招标文件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备注第3项“获奖情况”第(1)条第①点,修改如下:
原文:
①国家级奖项指的是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或市级奖项包括:(略)
现文:
①国家级奖项指的是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或市级奖项包括:(略)
9、招标文件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备注第4项“第三方评价”第(1)条,修改如下:
原文:
(1)“纳税信用A级”:(略)
现文:
(1)“纳税信用A级”:(略)
(略)、招标文件附表五《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造价负责人的基本要求,修改如下:
原文:
造价负责人
|
1
|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
现文:
造价负责人
|
1
|
具有建筑工程或造价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
二、答疑问题
1、关于“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工程业绩及国家级(部级)房建类工法证书的要求与该项目的规模不匹配,请予以调整。一千多万元的房建项目需要(略)多个以上的业绩吗?一千多万元的房建项目需要国家级工法吗?感觉存在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
答:(略)
三、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以本补充公告发布为准。最新的电子招标文件(格式类型:(略)
四、本项目具体招标投标日程及场地安排已调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