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嘉源(广州)航空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财务审计服务进行小额零星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略)
1.2 项目编号:(略)
1.3 项目类别:(略)
1.4 资金来源:(略)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略)
标包 | 采购内容 | 服务年限 | 单价限价 (单位:(略) | 总价限价 (单位:(略) | 备注 |
包1 | (略)-(略)年审计服务 | 3年 | (略) | (略) | |
包2 | (略)-(略)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 | 3年 | (略) | (略) | |
注:(略)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标包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包一 | (略)-(略)年审计服务 | 采购人单位所在地 | 3年(自合同签订起至服务结束) |
包二 | (略)-(略)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 | 采购人单位所在地 | 3年(自合同签订起至服务结束) |
1.7 合同期限:(略)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采购,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略)
2.2应标包一的供应商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应标包二的供应商需具有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公司有在国家税务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的注册税务师(需提供执业证复印件、人员已备案的证明文件)。
2.3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竞价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5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略)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8 为与南航集团审计标准保持一致,建议本次应标供应商为南航集团所建议的会计师事务所范围内供应商,该供应商应有能力自行获得南航集团财务部备案认可。若中标供应商未在南航集团所建议的供应商库内的,可能导致备案无法通过,无法获得南航集团财务部备案通过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交资格。
2.9 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略)
2.(略)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状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注意:(略)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略)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略)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略)】时【(略)】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将响应文件盖章后扫描为PDF格式,发送响应文件至liyanghui@csair.com。
邮件标题:(略)
邮件正文:(略)
邮件附件:(略)
注意:(略)
4.2逾期未发送指定邮箱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3报价邮件接收地址:(略)
5、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略)
EMAIL:(略)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供应商(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如供应商(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略)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略)小时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略)小时内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略)小时前提出异议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