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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口岸查验基础设施改扩建项目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河口岸查验基础设施改扩建项目已由饶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饶发改字〔(略)3〕(略)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饶河县经济合作促进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建设内容及规模:(略)<>
2.4计划工期:(略)<>
2.5招标范围:(略)<>
2.6质量标准:(略)<>
2.7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略)<>
2.8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略)年1月至(略)年3月),建办市函〔(略)〕(略)号的"六类人员"除外。<>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略)<>
3.4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略)<>
3.7财务要求:(略)<>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略)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 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略)<>
7.2开标时间为:(略)<>
7.3开标地点为:(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略)<>
9.其它<>
9.1按照《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面取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双建字【(略)】(略)号)文件要求及招标投标专班工作任务要求,积极落实降低交易成本,取消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收取。<>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9.3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略)](略)号)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9.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公告开始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5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略).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略)<>
电 话:(略)<>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略)<>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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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