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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学院新校区西南校区附属配套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所在地区: 江苏-宿迁-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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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根据宿迁学院与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授权委托书》,宿迁学院授权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办理本项目全过程手续,履行工程招投标各项职责等。宿迁学院对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本项目建设中所有文件、合同或协议等负责。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宿迁学院新校区西南校区附属配套工程已经宿行审投资发[(略)]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略)%,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宿迁学院新校区西南校区附属配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位于湖滨新区,东至空地,北至空地,南至青墩路,西至环湖大道。<>

1.2 工程规模:<>

约1.2亿元。<>

1.3 工 期:(略)<>

1.4 质量要求:(略)<>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略)%作为预付款(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等额的预付款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保证担保等形式);按月支付工程款,每月付至上月合同内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 (略)%,前两次支付款项每次扣除预付款的 (略)%(若前两次支付金额不足扣除 (略)%预付款,不足部分延至下期付款扣除,直至扣完为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略)%(若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大于合同工程量,支付至合同工程量价款的(略)%;若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小于合同工程量,支付至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略)%。其中合同价款的3%作为养护费用,考核合格每年支付该部分合同款的1.5%),工程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后、质保期满且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结算价的(略)%(无息)。注:(略)<>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本项目为宿迁学院新校区西南校区附属配套工程,主要包括大型土石方、绿化、道路、铺装、景观小品、水生态、雨污水管网、路灯、灌溉、雨水回用系统等项目。<>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略)<>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两阶段),其中技术标部分是采用远程评标;<>

(1)投标报价((略)分):(略)<>

(2)投标总价合理性分析(3分)以入围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评标价分析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略)% (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略)<>

(3)技术标评审(1分) <>

(4)企业业绩(2 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略)<>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略)<>

4.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6.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7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略)

4.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8.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8.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8.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8.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8.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8.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8.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8.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9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 日(略):(略)<>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CA锁、标证通),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6.2 开标地点:(略)<>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略)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略)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略)<>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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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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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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