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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建202429号】2022年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滨湖办东留村道路等)-第三标段-招标文件

2023-12-25 河南-平顶山-新华区
所在地区: 河南-平顶山-新华区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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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平公资建(略)号】(略)年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滨湖办东留村道路等)-第三标段-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略)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略)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略),(略)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略)年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滨湖办东留村道路等)

招 标 文 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称

内容

1

采购人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

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

项目名称

(略)年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滨湖办东留村道路等)

4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财政资金(略)%,已落实。

5

招标内容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工作内容。

6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7

采购项目属性

□货物 服务 &#(略);工程

8

合同履行期限

同计划工期

9

计划工期

第一、二标段:(略)

(略)

项目地点

平顶山市新城区

(略)

质量要求

合格

(略)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略)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略);不接受

□接受

(略)

踏勘现场及答疑

&#(略);不组织

□组织

(略)

投标预备会

&#(略);不召开

□召开

(略)

技术偏离

&#(略);不允许负偏差

□允许

(略)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与本项目有关的解答、澄清、修改与补充等(如有)。

(略)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前 (略) 日前

(略)

投标截止时间

(略)年 (略) (略) (略) (略) 分(北京时间)

注:(略)

(略)

投标文件电子版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1份(文件格式为:(略)

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是通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

(略)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起(略)个日历天

(略)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一标段:(略)

二标段:(略)

三标段:(略)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略)

(3)递交形式:(略)

①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电子化交易系统(http:(略)

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查询确定费用到账,依次点击 “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绑定投标 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

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或错误缴纳。

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②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保函的,投标人可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 易 平 台 ( 河 南 省 · 平 顶 山 ) 电 子 化 交 易 系统(http:(略)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 前完成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投标文件上传等 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 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下载招标 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少缴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6)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略)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为未缴纳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7)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及时退还。

承包商履约担保及招标人工程款支付担保

形式:(略)

金额:(略)

质量保证金

/

招标文件费用

不收取

(略)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签字、盖章。投标文件中的各类证书及企业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若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应附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

(略)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略)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略)

开标程序

(1)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首先由投标人使用 CA 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 CA 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2)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

(略)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略)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略)

(略)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否,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最后得分高低每标段推荐前1-3名为中标候选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当所有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略)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和联系方式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略)

(3)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接收,质疑函的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联系方式如下:(略)

联系方式:(略)

对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答复和处理,不得推诿扯皮故意刁难,须进行实质性回应。

(略)

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总报价为无效报价。

第一标段:(略)

第二标段:(略)

第三标段:(略)

(略)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费参照发改价格【(略)】(略) 号文件及《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略)](略)号)规定的标准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略)

(略)

付款方式

工程付款采用按工程量结算方式支付,工程开工施工至工程量(略)%时经甲方代表及监理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略)%,其余款项待最终财政评审确定结算价后拨付至总价款的(略)%,余3%做为质量保证金,待责任缺陷期((略)个月)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无息)。乙方要及时开具与当期结算款金额相符的发票。

(略)

政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

一、落实四个“一日办”精神:

按照《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压减政府采购各环节时限 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平财购〔(略)〕(略)号)通知,落实四个“一日办”精神:

(1)在评审结束后1日内确定采购结果,同时对中标单位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并在网上进行公告;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日内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当日完成合同备案工作;

(3)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履约完成后,采购人应在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1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同时在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发布验收结果公告;

(4)验收合格具备付款条件的项目,采购人要在1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项目资金。

注:(略)

二、维护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知情权

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对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的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原因。

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在采购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财库〔(略)〕(略)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第四条:(略)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

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四、推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要求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告知函”写入招标文件(详见附件),鼓励中标供应商凭借采购合同申请贷款,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五、落实预留采购份额

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财库〔(略)〕(略)号)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略)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略)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略)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略)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略)%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略)%。确实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在采购文件中说明理由。按照平顶山市财政局出台的《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平财购〔(略)〕8号)的规定:(略)

六、落实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略)%(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应占合同总金额的(略)%以上),给予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2%—3%(工程项目为1%—2%)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按照平顶山市财政局出台的《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平财购〔(略)〕8号)的规定:(略)

(略)

落实绿色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采购文件制定评审规则时,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对技术和价格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略)

(略)

本项目所属行业

建筑业(行业属性划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

(略)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略).1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

“暗标”评审方式

不采用

(略).2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略).3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

(略).4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和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略).5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略).6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略).7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略).8

监 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略).9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略).(略)

其他

中标后,中标人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略)日内到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中标价的2%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转账或电汇或保函)。一旦承包的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可由人社部门从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以划支。

根据豫建建【 (略) 】 (略) 号文及平建办【 (略) 】 (略) 号《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规定,实行劳务用工实名制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略).(略)

★评标专家特别注意

“四方信用评价”须知(采购人、代理机构、本项目评审专家、本项目中标供应商)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目前已增加“四方信用评价”功能。请本项目采购人、代理机构、本项目评审专家、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按照评价时间节点按时完成评价工作。

时间节点在评审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如果超期未评价,系统会默认超期不让评价。

注:(略)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工作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对评审专家进行评价。

2.采购人、评审专家、供应商应当在评审工作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对代理机构进行评价。

3.采购人应当在合同履约完成后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评价。

4.中标供应商应当在合同履约完成后对采购人进行评价。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略)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略)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略)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略)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略)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略)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略)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略)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略)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略)

(2)项目负责人:(略)

(3)技术负责人:(略)

(4)财务要求:(略)

(5)信誉要求:(略)

(6)其他要求:(略)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略)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略))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略))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不组织)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略)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略).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略).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略).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略)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略)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略)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另附)

(6)图纸(另附)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略)款、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到招标监督机构和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不接受纸质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略)天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以澄清形式公示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略)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略)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公布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体上。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略)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澄清、修改、补遗、答疑、变更等均以该项目发布招标公告同一媒体发布信息为准,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合同实质性承诺;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资格审查资料;

(9)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 “工程量清单”及 “图纸”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

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在电子交易信息系统中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担保形式和 “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投标人名义以外的其他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略)

(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6.2 (1)投标人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3)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

3.6.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略)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提交

4.1.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略);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http:(略)

4.1.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需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的申请。。

4.2.2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 “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4 履约担保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合同签订方式:(略)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略)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1.1 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2.1 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9.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2.3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

(一)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六)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

(七)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八)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略).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资格要求

2.1.3

响应性评审

标准

投标内容(招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

计划工期

符合或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或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略)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略)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要求

2.2.1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技术标:(略)

商务标:(略)

综合标:(略)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略)%+招标控制价×(略)%

2、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的确定办法:(略)

当有效投标少于 5 家(不含 5 家),则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注:(略)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 (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略)分)

1.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0-6分)

根据其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先进性、科学性、合理性及可行性,按优4-6分、良2-4、一般0-2打分。

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0-6分)

根据其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先进性、科学性、合理性及可行性,按优4-6分、良2-4、一般0-2打分。

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0-6分)

根据其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先进性、科学性、合理性及可行性,按优4-6分、良2-4、一般0-2打分。

4.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0-6分)

根据其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先进性、科学性、合理性及可行性,按优4-6分、良2-4、一般0-2打分。

5.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0-6分)

根据其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先进性、科学性、合理性及可行性,按优4-6分、良2-4、一般0-2打分。

6.资源配备计划(0-4分)

根据其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先进性、科学性、合理性及可行性,按优3-4分、良1-2、一般0-1打分。

7.施工进度及网络计划(0-4分)

根据其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先进性、科学性、合理性及可行性,按优3-4分、良1-2、一般0-1打分。

8.施工总平面图布置(0-4分)

根据其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先进性、科学性、合理性及可行性,按优3-4分、良1-2、一般0-1打分。

9.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0-4分)

根据其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先进性、科学性、合理性及可行性,按优3-4分、良1-2、一般0-1打分。

(略).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

0-4分)

根据其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先进性、科学性、合理性及可行性,按优3-4分、良1-2、一般0-1打分。

(略).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的措施(0-3分)

根据其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先进性、科学性、合理性及可行性,按优3分、良1-2、一般0-1打分。

(略).风险管理措施(0-2分)

根据其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先进性、科学性、合理性及可行性,按优2分、良1-2、一般0-1打分。

上述评审项目均需评标委员会在所给分值之间酌情打分,缺项时该项为0分。

2.2.4 (2)

商务标

((略)分)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略)分)

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值的,得基本分 (略) 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值 1%在基本分(略) 分基础上扣 1 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每低于评标基准值1%在基本分(略)分的基础上加 1 分,最多加 5 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 5%以上(不含 5%)时,每再低 1%在满分 (略) 分的基础上扣 1 分,扣完为止。不足±1%时按比例折扣。

2.2.4

(3)

综合标

((略)分)

企业业绩(4分)

(略)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每提供一份业绩得 2 分,最多得 4 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优惠承诺(5分)

根据其承诺的实质性优惠承诺内容,符合工程实际情况,承诺的合理性及承诺的可行性综合考虑在0-5分区间进行打分,不承诺按0分计。

履职尽责承诺(6分)

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

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

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

责人及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等)的在

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考虑

在 0-6 分之间进行酌情打分,不承诺按 0 分计

备注

1、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到的资格审查的证件和评审标准中的证件及证明材料,不再提供原件,全部以投标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认可,扫描件(或图片)不清晰、无法辨认、无法识别的不予认可。

2、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相应处罚或处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每标段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标按优劣顺序排列,得分高者优先。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略)

2.1.2 资格评审标准:(略)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略)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l)技术标:(略)

(2)商务标:(略)

(3)综合标:(略)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略)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略)

2.2.4 评分标准:(略)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得分的算术平均值。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或在电子交易中心平台上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标段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5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

(一)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三)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六)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

(七)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八)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供参考,合同条款以最终签订为准)

(略)年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滨湖办东留村道路等)合同

合同编号:

&#(略);

工程名称:

&#(略);

甲 方: 平顶山市新城区水利和移民服务中心

乙 方:

(略)年 月 日

(略)年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滨湖办东留村道路等)合同

甲 方:(略)平顶山市新城区水利和移民服务中心

乙 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合同价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略)

工程批准文号:

建设内容:

项目经理: 身份证号: (项目经理应常驻施工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及制度,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未经甲方批准不得随意更换。)

合同价:(略) (小写:¥ )。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及其附件;

2、甲方发布的规章制度及施工期间的所有工作指令;

3、就本工程甲乙双方签订的其他协议;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按上述次序从先到后执行。

第三条 合同工期

1、总工期: 日历天。

2、根据工程整体进度施工需要,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范围进行调整,乙方应当服务甲方的统一调整,不得以此调整行为提出增加费用、顺延工期等要求。

第四条 工程进度及项目变更要求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组织工、料、机,确保实现工期内完成各关键工序,实现甲方的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并在合同总工期内完成全部作业任务。

2、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提出的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以及相关调整,根据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接受甲方奖、惩。若乙方整体施工进度不能满足工程整体进度要求,甲方有权利根据进度计划,要求乙方增加工料机投入,以加快工程进度,乙方应无条件的作出响应,且合同单价不因此而调整。

3、乙方若无法按合同约定节点控制工期完成关键工序,或无力完成甲方施工进度计划中所下达的阶段性目标,或存在严重质量缺陷、安全隐患。经发现后不及时整改,或内部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施工进度时。甲方有权对本合同约定的合同工程量进行分割或中止本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含另觅承包人的进场费及赶工费),由乙方全部承担并由甲方从其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4、工程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中批准日期为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除不可抗力外工程不予延期, 施工队伍进场后出具进度计划横道图,监理方按照横道图节点考核进度情况,出现除不可抗力外的拖延工期,每拖延一天缴纳违约金(略)元,若出现工程组织不力,严重拖延,将对所在公司进行通报,直至解除合同。

5、项目变更(合同价款不变):(略)

6、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进度条款 \

第五条 工程竣工验收、结算价及支付

1、工程完工无缺陷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合格竣工资料,上报申请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工程移交报告单。乙方必须在交工前设立永久性标志牌,其主要内容包括:(略)

标志牌规格一般为(略)×(略)cm、材质易于长期保存,固定在项目项目位置。

2、工程款结算以财政评审结果为依据。若评审超出工程合同总价款,甲方按合同价支付,超出部分资金由乙方自行承担;若评审价低于工程合同价款,则甲方按照评审价支付。

3、工程付款采用按工程量结算方式支付,工程开工施工至工程量(略)%时经甲方代表及监理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略)%,其余款项待最终财政评审确定结算价后拨付至总价款的(略)%,余3%做为质量保证金,待责任缺陷期((略)个月)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无息)。乙方要及时开具与当期结算款金额相符的发票。

第六条 本合同承包工程纳税方式

1、乙方每次申请工程款前应按当期申请工程款的金额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按发票进行结算支付。

2、甲方开票资料为:

名称:平顶山市新城区水利和移民服务中心

税号: (略)

电话: (略)-(略)

如乙方未按时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需重新提供等额、合法合规的发票,甲方有权延期支付工程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照原合同约定履行。

(1)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提供发票的;

(2)开具发票类别错误:(略)

(3)发票上的信息错误的:(略)

(4)因乙方延迟送达等原因造成发票无法认证抵扣的;

(5)其他不合规的情形。

3、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

第七条 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要求:(略)

2、乙方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及施工过程控制程序的要求。

3、如乙方因技术素质低,不服从管理和监督,难以保证工程质量或工程质量不能满足甲方工程质量要求,或部分工序不符合甲方施工过程控制程序的要求,存在严重的工程质量缺陷,经甲方指出并限期整改而没有改正的,甲方有权另行组织施工或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施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年,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在质量保修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维修、返工等均由乙方负责组织实施,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全面监督乙方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

二、甲方负责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的监督、检查和验收。

三、负责对每道工序的质量进行检验,乙方完成每道工序须由现场监理、甲方检验认可,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四、负责组织竣工验收、竣工结算手续。

五、负责与监理等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六、乙方因技术水平低,不服从管理和监督,难以保证工程质量或工程质量不能满足甲方工程质量要求或部分工序不符合甲方施工过程控制程序的要求,存在严重的工程质量事故隐患,虽经甲方指出并限期整改而没有改正的,甲方有权另行组织劳务或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二、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和阶段性进度计划的要求,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

三、施工现场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 : )现场负责人应是乙方正式聘用的员工,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现场负责人与乙方之间的劳动合同,以及乙方为现场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在网上可查)乙方不提交上述文件的,现场负责人无权履行职责,甲方有权要求更换现场负责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

四、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劳务作业,并保留现场各道工序影像资料,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

五、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图纸或不按图纸内容进行施工,否则甲方可按照图纸要求乙方整改或返工,整改或返工期间工期不予顺延。

六、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严禁违章作业、盲干蛮干,确保施工作业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作业现场的管理规定。

七、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八、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赔偿。

九、乙方须服从甲方的指令。

九、乙方不得将所承揽的工程进行转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还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条 安全管理

一、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现场杜绝轻伤、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

三、乙方必须为投入本工程的人员、设备及财物购买必要的保险,在施工及材料采运过程中若发生人身伤残、死亡和财产损失等事故,由乙方自行联系保险公司承担责任和费用。涉及的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未购买保险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设置照明、警示标志牌和其它必要的防护设施、标志,严格贯彻执行甲方的有关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分部分项、分工种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按规定正确佩戴个人劳动保护用品,认真检查其施工人员的落实情况,确保施工安全。

五、事故处理:(略)

六、安全防护与环保:

(一)乙方应时刻加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和安全防范工作,在施工现场内所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必须响应和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地方安全、环保与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八、乙方应建立内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员,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管理措施与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特殊过程与关键作业人员应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第十一条 材料供应

乙方自购的材料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采购凭证。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一切非甲方因素,造成乙方人员、机具设备停工、窝工或资金暂时紧张,不属于甲方违约,乙方应确保有足够能力维持工程正常施工。

二、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时竣工,逾期完工的,应自逾期之日起按(略)元/天向甲方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乙方逾期满(略)日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还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含另觅劳务队进出场、赶工费用)。

2、因乙方原因,不能完成阶段性进度计划,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略) 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还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含另觅劳务队进出场、赶工费用);若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延误工期不再顺延。

三、若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提前解除合同的,未结工程款项甲方将于一年后后再行支付,且扣除乙方实施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

四、因乙方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且乙方必须在 3 日内退场。同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含另觅劳务队进出场、赶工费用、甲方为强制乙方退场支出的费用及乙方因甲方强制退场行为受到的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五、若乙方中途终止合同,则其前期施工的投入,甲方不予赔偿。

六、乙方如有违约行为,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甲方为维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交通费、食宿费、误工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等。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一、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施工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

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

一、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和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三、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及剩余材料的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

第十五条 合同终止

本合同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交工验收合格、质量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终止。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

第十七条 补充条款

一、乙方对所承担的项目应有足够的风险认识,应为降低风险采取各种措施。

二、甲乙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认识已达成完全的一致。

甲方:(略)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代表(签名):

电话:(略)

组织机构代码:(略)

地址:(略)

开户银行:(略)

帐号:(略)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另附)

一、 工程概况

(略)年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滨湖办东留村道路等),包含:

(一)滨湖办东留村道路项目

(二)滨湖办闫庄村排水项目

(三)滍阳镇何庄村东沟治理项目

(四)滨湖办西留村豆制品加工厂项目,包含:

1、西留村豆制品加工厂项目-厂房

2、西留村豆制品加工厂项目-厂房安装工程

3、西留村豆制品加工厂项目-室外场地硬化

4、西留村豆制品加工厂项目-化粪池

5、西留村豆制品加工厂项目-配电房

6、西留村豆制品加工厂项目-锅炉房

7、西留村豆制品加工厂项目-发电室

8、西留村豆制品加工厂项目-污水处理工程设备房

(五)滍阳镇韩寨村高效水产养殖项目

工作内容包括:(略)

二、 编制依据

1、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

2、滨湖办西留村豆制品加工厂项目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略)-(略)) ,定额依据《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略)-(略)-(略))、《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略)-(略)-(略))、《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HAA1-(略)-(略))及相关政策文件。

3、滨湖办东留村道路项目、滨湖办闫庄村排水项目、滍阳镇何庄村东沟治理项目、滍阳镇韩寨村高效水产养殖项目按以下原则编制:

3.1《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豫水建[(略)]1 号文。

3.2《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 (估) 算编制规定》 ((略) 年版)

3.3 清单依据《水利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略))。

3.4 定额依据《河南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略) 年)水利定额不足部分,借用《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略)-(略)-(略))、《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略)-(略)-(略)) 、《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HAA1-(略)-(略))的人、材、机消耗量标准。

三、费用计取

(一)滨湖办西留村豆制品加工厂项目:

1、工程相关费用执行动态调整,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执行第(略)期 ((略) 年 1-6月) 价格指数;

2、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按规定全额计取;冬雨季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夜间施工费全额计取;

3、材料价格执行《平顶山工程造价》(略) 年第四期价格,不足部分的材料价格参考市场价;

4、本工程按当下税率 9%计取增值税。

(二)滨湖办东留村道路项目、滨湖办闫庄村排水项目、滍阳镇何庄村东沟治理项目、滍阳镇韩寨村高效水产养殖项目:

1、人工预算单价:(略)

2、材料价格执行《平顶山工程造价》(略) 年第四期价格,不足部分的材料价格参考市场价;

3、独立费用不计取;

4、税金:(略)

四、其他说明的事项

1、西留村豆制品加工厂项目:(略)

2、西留村豆制品加工厂项目:(略)

3、滍阳镇何庄村东沟治理项目:(略)

五、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工程量清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内下载

第六章 图纸(另附)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内下载)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等的有关技术说明文件

二、实施的有关标准与法规

国家、地方现行的工程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工程建设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范中指定的标准或法规为工程实施中实际采用的标准和法规,中标人提出采用的其他标准及规范,如能保证其达到与本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及规范相同的质量或更高的质量。经项目总监事先审阅和书面批准即可采用。本规范与图纸中明显地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任何条款的细节说明中有明显的遗漏,都应被认为指的是采用令人满意的建筑建设工程及其他相关工程的习惯作法。

本工程实施中所采用的材料、设备和工艺应在各个方面符合引用的标准规范。

本工程实施中采用图纸中指定的和以下列出的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所采用的规范和标准如出现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以标准高的为准。

其它现行的有关工程技术、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

技术规范和标准不全或与现行规范标准不一致时,以现行规范标准为准。

三、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按照国家目前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略)年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滨湖办东留村道路等)

投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

合同段:(略) 标段

投 标 人 :(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年 月 日

目 录

(格式自拟)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及标段)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略)个日历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

4.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二)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

(略)年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滨湖办东留村道路等)

标段

投标人名称

投标总价

大写: 小写:(略)

投标内容(招标内容)

投报工期

质量要求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起(略)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

姓名:

级别:

证号:

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

其他优惠说明

(可另附页)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 托 期 限 : 投标截止之日起(略)个日历天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略)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合同实质性承诺

承诺内容: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投标人:(略)(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四、投标保证金

(附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自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注:(略)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工程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说明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在“七、项目管理机构”内已附过的资料无需重复提交)

(三)投标人投报业绩汇总

序号

项 目 名 称

项目负责人名单

中标公示查询媒体

合同金额

合同签订日期

验收日期

备 注

1

2

3

4

5

6

7

8

9

(略)

(四)投标人投报业绩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合同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备注:(略)

九、其他材料

1.投标人公示信息汇总(格式如下)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略)

地址:(略)

质量:

工期:

项目经理:(略)

项目组成人员:(略)

安全员:(略)

企业业绩:(略)

2、

……

说明:(略)

2. 承诺书

平顶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名称) 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 标 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日 期:

3. 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 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略)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略)

日 期:

附件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 (略)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响应人:(略)

日 期:(略)

说明:(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略)

附件3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1、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2、附证明材料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略)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略)

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略)】(略)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注:(略)

.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略)〕(略)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略)〕(略)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略)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略)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或资产总额(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或资产总额(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略)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注:(略)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注意事项

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投标人、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件下载”中查看)制作电子化投标文件,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一、电子化投标

(一)网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递交形式:(略)

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保证金绑定操作手册,请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办事指南中网上投标栏目查看。

3、投标人在成功绑定后,将系统生成的回执单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的依据。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并充分考虑异地跨行转账到账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绑定影响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5、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项目结束后,由中介服务机构向中心项目负责人提出退款申请,项目负责人同意并经财务部门核对后,通过中心交易平台退还给投标人。

(二)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三)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

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略)

注:(略)

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略)

(四)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唱标、评标

1、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首先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2、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

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略)

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

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

4、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投标人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5、如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人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话进行质疑。

6、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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