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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流街道西华村龙狮培育基地项目

所在地区: 广东-佛山-顺德区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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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勒流街道西华村龙狮培育基地项目

ZJ-(略)-(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勒流街道西华村龙狮培育基地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西华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村改扶持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勒流街道西华村

    2.2 计划工期:(略) 日历天,

    2.3 招标控制价:(略).(略)(元)

    2.4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勒流街道,本次工作内容包括玉虚宫翻新、大三元厘闸门头、照壁等修缮,新建见龙书院、龙舟馆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注:(略)

3.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诚信管理登记要求:

3.4.1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佛建管〔(略)〕(略)号)的规定,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办理诚信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类别:(略)

3.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略)

3.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略)

3.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未被锁定(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打印页)。

3.5.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已经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相关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3.5.4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5.5需提供近一年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经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

近一年是指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略)个月,即(略)年(略)月至(略)年(略)月。

3.5.6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即,如果在本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项目中获得中标资格的,本项目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人应在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及时更新或申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中标情况,若不及时申报,经查实将视为不诚信投标)。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3.6 投标诚信要求

3.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3.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信用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对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3.7.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完成一项(略)万以上的工程业绩,内容包含岭南风格的建筑,新建或改造等相关内容的建筑工程项目,并顺利通过合格验收。在资格审查文件中附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协议书、有效的合格验收证明材料等。

3.8其他要求

3.8.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略)%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 资格审查方法

4.1.同步资格审查,即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4.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根据核实结果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网上电子邮件报名(广东中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gdzfgl@(略).com)。

报名截止时间:(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工程采用匿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任何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均可网上电子邮件报名(gdzfgl@(略).com),报名者不需出示身份证明和单位的委托证明书。

6.2 招标文件工本费(略)元,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备注项目名称,将转账回单截图发邮件至代理邮箱(gdzfgl@(略).com),并根据所需备注“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工本费+电子邮件及邮寄(需备注邮寄地址)”,由代理机构确认后,将通过电子邮件回复随机生成的报名编码,并按投标人需求将招标文件和光盘内容通过电子邮件及邮寄方式(邮费到付)发给报名的投标人。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注:(略)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3(略)(略)日上午(略)(略) 地点为:勒流建设西路(略)号行政服务中心南楼三层(略)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出席人员:(略)

注:(略)

8、投标担保

8.1 投标担保的金额:(略)(略).(略) 元;

8.2 投标担保的形式:以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勒流政务网 上发布。

(略). 其他

(略).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经勒流街道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后,统一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

(略).2投标人收标时凭投标报名汇款回单原件(请在转账回单截图原件上备注报名编码,如为网上转账回单需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报名汇款回单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略).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合理低价法。

(略).4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招标监督部门:(略)

电 话:(略)

交易地点:(略)

电 话:(略)

附件:(略)

(略)年(略)月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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